[爆卦]防衛過當 傷害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防衛過當 傷害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防衛過當 傷害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goodforbad (暱稱)看板PttLifeLaw標題[刑事] 這樣算正當防衛嗎?時間Wed...


事實經過:

雙方口角衝突,對方說要揍我,而且已經上來揮拳了,
但他揮拳動作太大,結果被我用手檔掉後反擊打他下巴,
因為對方體格比我壯蠻多的,看起來又像流氓,
我不確定他是不是有武術底子,甚至身上有沒有藏武器,
怕自己一手軟,給他抓到機會反擊,
有可能會受到嚴重的傷害,甚至被殺掉。

所以接著再用擒抱放倒,壓制取得上位後,
就用盡全力攻擊他的要害,主要是打臉,因為最容易暈,
打到確定他暈倒了就馬上停手,而且有幫他叫救護車。


問題:

請問我這樣子做,被起訴防衛過當的機率高嗎?
如果真的被起訴了,對於我下面的解釋,法官接受度如何?
或者各位可以建議我更好的解釋方式。

對方已經主動攻擊我了,威脅到我的生命安全,
而且他看起來比我壯很多,又不知道是否有受過武術訓練,
加上他可能還藏有武器,可以拿出來傷害我,
所以我只好為了保護自己使用武力反擊。

但因為我沒學過擒拿或者柔術,
不知道怎麼在「不傷害對方」的情況下制服他,
所以只好不斷的攻擊他的顏面,想說硬把他打到暈過去,
而且一確定他暈死過去,我就馬上停手了,沒有繼續攻擊,
也馬上報警並且請救護車來。


p.s.

我現在是186/75,沒受過正規的武術訓練,
只是對武術有興趣,久久會去道館玩一兩堂課。

對方目測175,體重不確定,但上臂起碼是我的1.5倍粗,
只要他不是虛有其表,我臉或肚子被他尻一拳是絕對要趴的。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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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wyer: 找律師吧。 11/25 15:47
tks9527: 你要先「證明」對方先攻擊,「再證明」你當下無法逃走只 11/25 15:48
tks9527: 能靠反擊以防止身體受到傷害 11/25 15:49

做筆錄的時候,有證人說對方先動手,這點應該是沒問題,
但「無法逃走」要怎麼證明啊......?
確實我是可以扭頭就跑啊,但我哪知道對方會不會跑比我快,
萬一我被追上,從後面被撲倒壓制,那不就慘了。

justicesword: 不會防衛過當,因為根本不成立正當防衛。 11/25 16:25

為什麼?他先動手的耶!
而且以他的體型,我如果那一拳沒檔住被尻到臉,
一定直接暈在地上,畢竟我沒受過任何抗擊打訓練。

被人家打暈在地上,等於任人宰割,
我為了防止發生這樣的事情,所以才選擇反擊,
不能算正當防衛嗎?

magickevin: 所以原PO沒受傷,然後持續攻擊對方要害到暈倒? XDDDD 11/25 16:28

硬要說的話,拳頭上有很多瘀青啦,
但這應該不是對我有利的受傷......

可是我覺得不能只看結果吧?
就是我壓著把他打到暈,我才可以沒受傷啊,
如果今天我手下留情,被他反尻一拳打到臉或肚子,我一定馬上趴的,
然後可能就換我被打到暈倒、住院甚至死掉了。

KKyosuke: 最少也是防衛過當 11/25 17:01
KKyosuke: 1.你可以逃 2.對方沒有武器你要說受到生命威脅有難度 11/25 17:16

前面有說,我不確定自己會不會被追上,
畢竟我跑步也不算特別快,
萬一被追上,從後面被撲倒,
那我等於任他宰割,完全沒有反抗能力。

我也徒手沒武器啊,但把他打暈以後,
故意攻擊脖子,或者乾脆用勒的,也是可以把他弄死,
而我今天不把他打暈,讓他有餘力反擊打我要害,
那就換我隨便他打了,我哪知道他會不會把我打到死。

KKyosuke: 3.都壓制住了還打要害? 這絕對不叫防衛 11/25 17:16

這應該是我用字不精確造成的誤會啦......

我這邊的壓制並不是指像擒拿或柔術一樣,
鎖住對方的關節了,讓他完全動彈不得,
老實說我也完全不會這樣的技術。

我的意思是摔倒他後取得了上位,也就是「騎在他身上」,
但這個優勢也只是「幾秒鐘的事情」,
因為看雙方的體型,他的力氣很可能比我大,
如果我不好好利用這幾秒鐘的優勢,想辦法讓他完全失去抵抗力,
那他很容易就可以反過來壓制我,進而把我打殘打死。

KKyosuke: 如果你說對方拿著刀往你撲過來 那你這些行為大概就算是 11/25 17:17
KKyosuke: 正當防衛了 11/25 17:17
KKyosuke: 但是如果只是揮拳的話 你這些行為叫做互毆... 11/25 17:17
hsinyeh: 欠缺防衛意識 應該連正當防衛都不是 11/25 17:27
hsinyeh: 你是來問實務怎麼判定還是法學上的推論? 11/25 17:29
hsinyeh: 實務上你這就不會被認定是正當防衛 想要法學推論你買本 11/25 17:29
hsinyeh: 書慢慢研究吧 繼續辯解也不會是你想要的答案 11/25 17:29

當然是實務上......

不過看起來我就是傷害罪,連防衛過當都不成立了嗎?
但明明是對方先攻擊的說,我其實很怕跟人打架,
那時也是為了確保自己不受傷才打暈他的.......

KKyosuke: 你這種說詞一個正常人不會接受的 11/25 17:47
TradePau: GG了 11/25 19:08
tks9527: 喔,那你真的覺得法官會信你這一套說詞嗎? 11/25 19:28

我就是不知道才問啊......
但看各位的回應,很不樂觀就是了。

depravity: 在台灣不是這樣看 所以美國影集那套觀念不適用 11/25 19:43
depravity: 建議找律師降低損害為宜 11/25 19:43
depravity: 很容易可以易科罰金 要錢要命選一個 常是現實中的難題 11/25 19:45

恩恩,也只好這樣了......
真覺得自己很倒楣,爭執是對方先挑起的,打架也是對方先動手,
結果我大難不死,還要處理一堆麻煩事。

depravity: 遇到了常常也只好認了 = = 11/25 19:45
magickevin: 其實一切都只是你的想像,你很難說服別人真的會發生 11/25 20:16
magickevin: ex:對方說他揮手只是想嚇嚇你,結果你開始攻擊他 11/25 20:20

我就很怕死啊......
對方這麼壯,又凶神惡煞,
看他揮拳我嚇到都快閃尿了。

反射性架開回他一拳後,我當下是真覺得:
靠北,慘了!這一拳完全激怒他了,
不把他打暈的話,我就要被打死了,
然後只好硬著頭皮拼到底了。

minoru04: TD後取得上位然後打頭打到暈這實在很難稱為防衛 11/25 21:06

經過上面的解說,我完全明白了,
但當下這麼做,對我是最安全的做法了,
我不想冒著萬一的風險被打殘甚至打死,
後面要付出的代價,就只希望能盡量減少了。

minoru04: 同門朋友當保全只是制伏亂動手的人 掃倒從背後HOLD沒有 11/25 21:10
minoru04: 做出絞技只是控制住也是要被告了 11/25 21:10

練家子才能這樣控制吧,而且體格也不能差太多,
但他手臂比我粗1.5倍啊,我又沒學過擒拿或柔術,只能揮拳而已,
唉......真的越想越覺得自己倒楣。

※ 編輯: goodforbad (114.47.179.78), 11/25/2015 21:17:37
iscu: 換個方向想 要不是你有反擊 現在說不定躺在醫院或怎樣的.. 11/25 21:17
iscu: 現在就背個前科罰錢什麼的..還好啦 11/25 21:18
a0131200: 人家沒揮到你 你卻把人家打昏了 怎麼想都逾越比例原則 11/25 21:57
a0131200: 我想法院可能會認原PO主觀上並不是為自己防衛意思而行為 11/25 21:58
a0131200: 故不成立正當防衛 11/25 21:58
a0131200: 意見同D大 找律師 看能不能和對方合解 或 降低傷害 11/25 22:00
minoru04: 不過走路進法院總比躺著進醫院好或扛進景行廳好 11/25 22:18
DOPIPI: 法律上可認同被告說謊卻要求被打的依序比例原則很怪… 11/26 07:20
KKyosuke: 樓上在說啥? 11/26 08:07
KKyosuke: 被打法律會懲罰打人的人 不代表還擊是對的 11/26 08:08
KKyosuke: 正當防衛或是緊急避難 沒有急迫性必要性的話不會成立 11/26 08:10
KKyosuke: 因為那些行為本質上仍然是觸犯法律的行為 11/26 08:10
KKyosuke: 要不然 有人朝我揮拳 因為不知道對方有沒有能力把我打 11/26 08:11
KKyosuke: 死 也不知道對方有沒有武器 我應該直接掏刀掏槍把對方 11/26 08:11
KKyosuke: 斃了 以除後患嗎... 11/26 08:12
DOPIPI: 我只是覺得,認同被告說謊是出於人性,怎不能用相同標準去 11/26 09:28
DOPIPI: 看被攻擊的人… 11/26 09:28
DOPIPI: 反而要求被攻擊的當下還要冷靜判斷分析情勢已滿防衛過當 11/26 09:29
DOPIPI: 我沒有反對防衛過當的意思…只是覺得要怎麼判斷有瑕疵的感 11/26 09:31
KKyosuke: 很簡單 法律只保護到"除去侵害" 11/26 09:35
KKyosuke: 今天如果對方拿刀拿棍 對你的威脅大 那防衛的限度就大 11/26 09:36
KKyosuke: 赤手空拳過來 除非你知道對方是武功高手 否則要說受到 11/26 09:37
KKyosuke: 威脅本身就很難成立了 11/26 09:37
KKyosuke: 擋開->ok 把對方推開->ok 11/26 09:38
KKyosuke: 但是還擊本身就不OK了 這叫互毆不叫防衛 11/26 09:38
KKyosuke: 更何況還擊還打到暈.. 11/26 09:39
DOPIPI: 樓上說的我懂,只是快速戰鬥及逃跑也是人的本能之一,而法 11/26 09:39
KKyosuke: 以人性來說 被打會想還擊這很合理 但法律可不保障私刑 11/26 09:39
DOPIPI: 律卻限制只能在冷靜判斷下還擊讓我覺得有點不妥 11/26 09:39
KKyosuke: 就跟你老婆偷人你會想砍人這很合理 但這也違法... 11/26 09:40
KKyosuke: 又不是線上遊戲 被PK可以還擊到死.. 11/26 09:40
DOPIPI: 會覺得有點太過要求…不過本質上我認同防衛過當立法的用意 11/26 09:41
a0131200: D大 所謂正當防衛比例原則是指 排除現有侵害之手段 11/26 13:31
a0131200: 需以侵害最小之手段為之 總不能對方揮拳打你 你卻拿槍 11/26 13:32
a0131200: 殺死人家說是正當防衛 11/26 13:32
a0131200: 而原PO文中甚強調對方與自己之身材比例懸殊 11/26 13:34
a0131200: 問題是打暈對方真的是排除現有侵害唯一辦法? 11/26 13:34
DOPIPI: a大,我們都不在現場,也都只能透過事後來分析情況得出「 11/26 14:42
DOPIPI: 打暈對方不是排出侵害為一方法的客觀結論... 11/26 14:43
DOPIPI: 問題是在事發當下有急迫性,人都是順從本能而行動... 11/26 14:44
DOPIPI: 同為保護自身安危的本能做用,卻要求有可能直接受到傷害 11/26 14:47
DOPIPI: 的情況下做出適當的排除手段是否太過嚴謹... 11/26 14:47
KKyosuke: 人是理性的 順從本能的是動物 11/26 14:48
DOPIPI: 當然以上並不是說防衛過當不需要...我很清楚比例原則... 11/26 14:49
KKyosuke: 讓我想起之前也有人PO文說他被罵幹X娘以後為了排除侵害 11/26 14:49
KKyosuke: (對方可能繼續罵)就一拳呼過去 然後說這是正當防衛... 11/26 14:50
DOPIPI: K大,現實中人會因措手不及而失去理性..離題了 11/26 15:38
Misako: 一切都是腦補,我要是對方律師我也可以腦補成另一種解讀, 11/26 18:12
Misako: 連我局外人都覺得你問題比較大 11/26 18:12
depravity: EX.殺人未遂? 11/26 19:01
a386036: 簡單說你還沒被打趴之前都不能還手 12/11 03:15
a386036: 你也不可以阻擋他打你,你阻擋他受傷你就有罪 12/11 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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