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防火巷認定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防火巷認定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AKB48oshi (AKB48推し)看板PttLifeLaw標題[其他] 鄰居長年占用防火巷以...
事實經過:
20幾年來我家隔壁的鄰居長年占用我家隔壁的防火巷空間
甚至將其封死於其中養雞,作於自家空間使用
導致我們家長年以來連靠近防火巷一側的窗戶都無法開啟(因為太過髒亂)
最近因為向工務局及環保局詢問此類問題
環保局是請對方撤除飼養的雞隻
工務局方面是寄送公文給對方,要求對方應該拆除防火巷之違建
結果最近發現家中開伙時
油煙變得非常大,幾乎滿屋子都是煙
才發現對方因為不滿被要求拆除違建
將我們家的排煙管給封住
問題:
請問對方將我家排煙管封住
這樣的行為
應該要找哪一處的單位來處理此情形
因為有一天油煙真的大到連客廳都有煙霧瀰漫
我們才發現情況不對勁
這樣是否已算是蓄意傷人?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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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從我家廚房的排氣窗才能夠看到其內部空間
所以先前環保局的人來稽查時,原本也以為那個範圍屬於對方的空間
但是等到工務局的人來稽查之後,也已確定對方是屬於違建
但是由於對方尚未將防火巷給打通
所以即使我們知道對方將我們家的排煙管給堵住
卻沒有辦法像你所說的安裝監視器蒐證
因為即使想從防火巷拍過去,也只能拍到一堵牆而已
廚房排氣窗的大小,也不過就一隻小貓的大小
也無法利用來進出或安裝監視器
所以才想請問對方這種行為能依據何法來規範他?
※ 編輯: AKB48oshi (111.241.76.223), 12/27/2016 13:34:51
這一點其實我並不清楚
根據家母所述,30年前買下此屋時,防火巷是正常能通行的狀態
所以我們這一家與其他鄰居皆是將排煙管設置往防火巷處來排放
隔壁是約莫幾年後搬來,然後自己私下將防火巷圍起
然後自稱此塊區域為他們所有
但是很明確的是,工務局既已認定對方圍住防火巷是違建行為並要求拆除之
應該可認定為政府方同意此區域並不為鄰居個人所有
※ 編輯: AKB48oshi (36.225.243.30), 12/27/2016 18:24:28
※ 編輯: AKB48oshi (36.225.243.30), 12/27/2016 19:22:17
這樣是否能解讀成我們家與鄰居有各半的防火間隔地權呢?
即使如此
對方將整個防火巷空間封死作為自用確實有問題吧
我想如果他的圍牆當初只圍住自己的範圍內
不要延伸至我家牆壁
應該就屬合法
現在還有個問題是
我家的排煙管被對方堵死,卻無法蒐證來向對方進行申訴
對方已經鄰居供訴排煙管的確是他堵住的
理由是我們檢舉他違建,他要給我們教訓
但是我們無法進入防火巷內拍照,甚至是錄影
所以若非我們自己覺得有異+其他鄰居通知我們
我們不知道還要繼續吸多少天的油煙(對方至今日應該都還是沒有將排煙管給排通)
※ 編輯: AKB48oshi (36.225.243.30), 12/27/2016 20:59:35
我們家的排煙管也會自行施工轉向
我想鑑界這一步可能要到對方堅持不願意拆除的時候再行實施
※ 編輯: AKB48oshi (36.225.243.30), 12/27/2016 22:13:17
防火間隔上面有兩個地號,一方是我們持有,一方應該是對方持有
防火間隔是在我們的側面,一共有四戶
但是只有最裡面靠近廚房的一戶有將防火間隔封死做密閉空間使用
我們的廚房位於後側,有外推
※ 編輯: AKB48oshi (36.225.243.30), 12/27/2016 22: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