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防墜落法規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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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防墜落法規產品中有3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552的網紅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有規定, 在有可能墜落的作業場所,雇主應該要配套相應符合規定的安全衛生措施, 在這種懸掛招牌的高處作業,我想安全帶、安全帽等應該是必要配備喔! 也呼籲勞工朋友們不要拿自己的生命身體開玩笑, 如果有這種惡劣雇主請拒絕這份工作,你值得更好的好嗎🥺 高雄慣老闆之...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6萬的網紅黃暐瀚,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黃暐瀚 #暐瀚17Talk #謝龍介 #吳敦義 #不分區 謝龍介是「安全護墊」? 常看到意外現場,消防隊員拉封鎖線,加壓充氣一個安全護墊,防止意外現場有人員墜落傷亡,以防萬一。 謝龍介,就是現在國民黨不分區立委名單的「安全護墊」。 之前版本,排11,前一位,是吳敦義主席;更動之後,變15...

  • 防墜落法規 在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27 12: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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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有規定,
    在有可能墜落的作業場所,雇主應該要配套相應符合規定的安全衛生措施,
    在這種懸掛招牌的高處作業,我想安全帶、安全帽等應該是必要配備喔!

    也呼籲勞工朋友們不要拿自己的生命身體開玩笑,
    如果有這種惡劣雇主請拒絕這份工作,你值得更好的好嗎🥺
    高雄慣老闆之多,靠大家一起努力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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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雇主對下列事項應有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一、防止機械、設備或器具等引起之危害。
     二、防止爆炸性或發火性等物質引起之危害。
     三、防止電、熱或其他之能引起之危害。
     四、防止採石、採掘、裝卸、搬運、堆積或採伐等作業中引起之危害。
     五、防止有墜落、物體飛落或崩塌等之虞之作業場所引起之危害。
     六、防止高壓氣體引起之危害。
     七、防止原料、材料、氣體、蒸氣、粉塵、溶劑、化學品、含毒性物質或缺氧空氣等引起之危害。
     八、防止輻射、高溫、低溫、超音波、噪音、振動或異常氣壓等引起之危害。
     九、防止監視儀表或精密作業等引起之危害。
     十、防止廢氣、廢液或殘渣等廢棄物引起之危害。
     十一、防止水患、風災或火災等引起之危害。
     十二、防止動物、植物或微生物等引起之危害。
     十三、防止通道、地板或階梯等引起之危害。
     十四、防止未採取充足通風、採光、照明、保溫或防濕等引起之危害。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3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十條第一項、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
     二、違反第六條第一項、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四條第二項、第十六條第一項、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十四條、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三十七條第一項、第二項之規定;違反第六條第二項致發生職業病。
     三、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之規定,並得按次處罰。
     四、規避、妨礙或拒絕本法規定之檢查、調查、抽驗、市場查驗或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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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防墜落法規 在 王薇君 - 保護兒童我願意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7-18 22: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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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魯閣號罹難家屬憤怒與悲痛】 -
    臺鐵調查報告不完全,故意隱瞞騙家屬和解,將乘客生命視如草芥


    針對本日交通部所公布「臺鐵太魯閣號出軌事故行政調查報告」,由 13 位罹難者家屬所成立的自救團體「#太魯閣的眼淚」,委由發言人王薇君、律師陳孟秀發表聲明如下:
     

    一、5月就做成的報告,為何遲至2個月後才公布?
     
    從交通部發表的新聞稿中可知,早在 5/21 時這份行政調查報告就已完成。然而,交通部卻認為在運安會完成相關事故調查報告前,不宜公開此份報告。
     
    我們質疑的是,兩份報告有各自的獨立性,並不衝突,事發至今已過百日有餘,家屬焦急等待事實真相的心情沒有一刻減少。

    臺鐵口口聲聲說會好好處理後續事項,卻在罹難者和傷者懇談會,或是在家屬群組裡若無其事推卸責任;而有關機關多次承諾會負起責任詳實調查,但行政院、交通部卻連一份行政調查都遲遲不敢公開,簡直視家屬焦急等待的心如無物!
     

    二、本次意外所涉之疏失,懇切呼籲檢調、司法詳查,勿枉勿縱。
     
    1) 報告裡指出,依營造安全、職業安全法規(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這個工區內的道路「不具有足夠強度的護欄或防護措施」、「路面也未鋪設平整,只有拉警示帶及以三角旗警示」,防止車輛及機械墜落邊坡之防護措施,明顯不足且具有危險性,但臺鐵、監工、施工卻放任車輛停在有滑落邊坡之虞的道路上,明顯違法。
     
    2) 曾有相關單位多次指出本案工程有「高差 2 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未設置符合規定之護欄或增設強度足夠的防墜落設施等」的缺失,但臺鐵花蓮工務段完全沒有進行督導改善。經其他單位要求改善時,最後,「包商僅加設一護欄立柱,臺鐵便認為缺失改善完成而結案」,未全面檢視缺口並作防護,以致事故現場之便道沒有設置強度足夠之防墜落設施。
     
    臺鐵、監造單位、包商,對於這個緊鄰鐵軌而攸關行車安全,卻又明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便道,始終未落實應有的安全防護措施,任由這個危險持續存在,以致於在今年4月2日釀成大禍。
     
    可見施工如李義祥、監造單位、臺鐵,對於太魯閣事故的發生,均有重大責任,然而至今,檢察官未有起訴任何臺鐵人員,我們在此懇請檢調務必深入調查、起訴臺鐵相關人員的不法行為。
     

    三、交通部、臺鐵隱瞞調查報告存在之事實,惡意欺騙家屬和解:
     
    從意外事件發生至今,交通部與臺鐵僅召開了兩次家屬懇談會,一次是 5/9 罹難者家屬懇談會,另一次是 7/6 傷者家屬懇談會。

    過程中,對於質疑臺鐵有無責任、用代位求償來談和解是否妥當的聲音,臺鐵一直強調事故責任已由相關單位調查,臺鐵作為被調查單位,對於事故原因及責任歸屬未便表達任何意見,但臺鐵明明早已完成此份報告,為何 7/6 的懇談會中刻意隱瞞隻字不提?

    臺鐵與官方刻意隱瞞此報告,只會不斷不斷要求家屬早日和解,不免令人聯想是否為了惡意欺騙家屬進行和解?!

    受難者家屬在這一百多天來不斷訴求,希望交通部能再次召開懇談會詳談後續事宜,然而,交通部、臺鐵,卻不斷漠視家屬的權益,家屬就連知道真相的權利都沒有,要如何相信臺鐵所謂改革的決心?
     

    四、「聯合大地」共同參與行政調查過程,難道不是球員兼裁判?
     
    這份行政調查報告書開頭即明確寫出:「經鐵道局邀集交通部路政司、重大工程督導會報、法規委員會、政 風處及臺鐵局(含專案管理『中棪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及監造單位 『聯合大地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參與調查。」
     
    我們質疑的是,此次意外事故聯合大地工程明顯涉有重大疏失與嫌疑,理應是「被調查對象」,交通部卻明目張膽地邀集涉案對象「共同調查」此次意外,做出一份球員兼裁判的調查報告,要受難者家屬如何能接受此份報告的公正性?

    而未來在司法調查中,聯合大地顯然已知調查過程與重點,可能嚴重影響辦案方向,給予他們將疏失粉飾太平的機會。這不是官官相護,什麼才是?
     


     

    看到這份報告,我們只有滿滿的憤怒與心痛,等待一百多天的日子,等來的卻是一份不痛不癢的行政調查,不免讓人懷疑,是否因爲疫情趨緩,家屬組織集結起來後,行政院、交通部擔心輿論壓力,才急就章地公布這份報告?!


    這份報告無疑是在家屬的心上狠狠扎上一刀,又叫已與臺鐵和解的家屬情何以堪?
     

    只要有任何一個環節做好,太魯閣號事故就不會發生,就不會帶走我們最親愛的家人。光是從這份調查報告,看到太魯閣事故悲劇的背後,是多少違法、疏失、公務員怠惰和僥倖心態所造成的!
      
    -

    「太魯閣的眼淚」在此要提出兩點呼籲:

    第一,司法機關應對臺鐵嚴加深入調查,釐清這起事故顯現出的結構性問題,唯有如此,才有真相,才不枉我們家人的犧牲。
     

    第二,在臺鐵應重新提出和解書,和解協議內容必須與家屬重新協調。
     

    我們要重申,太魯閣事件意外不是李義祥一個人的責任,而是 #臺鐵、是 #交通部…等相關單位,種種行政怠惰、官官相護下所造成的重大悲劇!

    #太魯閣號事故

    #太魯閣的眼淚 團體發言人 王薇君

  • 防墜落法規 在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Green Citizens' Action Alliance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6-30 17:30:45
    有 55 人按讚

    【就地合法徒增弊端,呼籲經濟部盡速修法】
          
    今年5月7日,經濟部預告了《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該法規範了農地違章工廠在取得登記後,可以將土地從農地變更為工業用地,即可永久就地合法,還可以進行土地交易,將造成農業區永久性地破碎化。
          
    《用地變更辦法》生效之後將違背國土安全及永續發展,寬鬆的就地合法不但無法阻止工廠偷排污染農地,更導致合法化用地炒作讓工業區形同虛設。此外經濟部規定違章工廠變更地目時須安裝光電,卻未考量工廠的建築特性。在農地中取水不易、救災車輛進出不方便、違章廠房結構易燃軟化導致光電板墜落,皆是未來違章工廠發生火災時,消防員發生意外的隱憂。
             
    地球公民基金會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環境法律人協會 Environmental Jurists Association, EJA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搶救消防員 ) 已於今年6月3日召開「反對農地違章永久就地合法!拒絕工廠特目土地交易」記者會,嚴正要求暫緩《用地變更辦法》草案公告。然而,經濟部仍無視民間團體要求於6月21日《用地變更辦法》正式公告生效。
           
    對此我們嚴正呼籲:

    📌 修正《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加嚴用地變更審查及資格認定,讓廠商付出與工業區工廠一樣合理的合法化成本。
        
    📌 農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後,不能交易買賣,否則將造成農地破碎、投機客炒作。
        
    📌 《工輔法》及其子法應以嚇阻農地污染為指導原則,明訂造成污染的農地工廠不能就地合法。
       
    📌 違章工廠安裝光電應考量建築特殊性及救災安全,重新訂定消防與結構安全法規。
        
    --
    ✨聲明全文詳見:https://pse.is/3f3v4x

  • 防墜落法規 在 黃暐瀚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9-11-15 22:15:13

    #黃暐瀚 #暐瀚17Talk #謝龍介 #吳敦義 #不分區

    謝龍介是「安全護墊」?

    常看到意外現場,消防隊員拉封鎖線,加壓充氣一個安全護墊,防止意外現場有人員墜落傷亡,以防萬一。

    謝龍介,就是現在國民黨不分區立委名單的「安全護墊」。

    之前版本,排11,前一位,是吳敦義主席;更動之後,變15,前一位,依舊是吳敦義主席。還真奇怪,謝龍介跟吳敦義,怎麼黏踢踢,綁牢牢?

    若說是為了「政論」,為黨辯護,鄭麗文排第五,謝龍介十五,也差太多。

    若是為了「艱困地方選情」,那雲林林文瑞6,屏東廖婉汝7,嘉義翁重鈞8,謝龍介卡小漢?還是台南卡衰小?雲嘉屏排678,台南怎麼被甩到15名去?

    所以到底排謝龍介,是為了「政論辯護」?還是為了「地方選情」?如果都不是,那是為什麼?為了給「韓粉」一個理由,投下去?

    吳敦義從8變10,再從10退到14,一路改變,唯一不變,就是有謝龍介「緊緊相隨」,不但相隨,還是「墊背」,是吳敦義的「安全護墊」,韓粉要是想讓龍介進立院,吳敦義就一定能進立院,但就算吳敦義進了立院,謝龍介卻未必能進立院,這就是這份名單,最「偷雞」的地方。

    吳敦義14、謝龍介15,如果明年國民黨不分區,真的選到15席,謝龍介,能進立院嗎?

    答案是不能。

    因為憲法規定,不分區立委女性需佔1/2,就算國民黨選到15席,進立院的也是排16的「車宜靜」,不會是「謝龍介」。

    剛剛跟龍介通了電話,問他心情如何?

    他說,很多鄉親勸他「退出不分區」,他需要兩天時間,考慮看看。

    如果謝龍介真的退出,事情會很大條。

    第一、謝龍介一旦不在名單中,韓粉還會不會投給國民黨「政黨票」?

    第二、還沒推出不分區名單的政黨,如親民黨、新黨,如果順勢去挖角謝龍介,會不會一舉衝破5%,兩席起跳。進軍立院?

    謝龍介一旦退出,事情會變很大條。

    暐瀚 2019-11-16 de 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