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開uber要職業駕照嗎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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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開uber要職業駕照嗎產品中有1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552的網紅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昨天在臉書跟大家分享了有公務員兼職開計程車還領補貼的新聞,大概是抱著看看能不能領的心情?結果居然領到了🤣,不過順便公務員其實不能兼職開計程車(圖二(登愣)。 總之,想以開車當職業要有職業駕照,那就算是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規定的業務,所以公務員就算只是兼職開計程車也不行,除非法規說你可以啦☝🏻​ ​ ...

開uber要職業駕照嗎 在 ✈ ɪᴄᴇ ᴛʀᴀᴠᴇʟxᴍᴇᴍᴏʀʏ冰冰調色旅行??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10-08 05:12:44

中秋節烤肉了嗎? 有沒有人很愛娛樂百分百他狼人殺明星~ 趕快去看冰冰的限動~不要尖叫~ 今天公司請他們來唱歌~~還有..主持人蝴蝶姊姊 . 然後...必須承認我真的是一個大懶豬 已經不是沙發馬鈴薯等級... 是移動行馬鈴薯..能不走就坐能躺就不坐...和男友能不自己開車就不開車 中秋節公司烤肉也要叫...

  • 開uber要職業駕照嗎 在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04 14:5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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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在臉書跟大家分享了有公務員兼職開計程車還領補貼的新聞,大概是抱著看看能不能領的心情?結果居然領到了🤣,不過順便公務員其實不能兼職開計程車(圖二(登愣)。
    總之,想以開車當職業要有職業駕照,那就算是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規定的業務,所以公務員就算只是兼職開計程車也不行,除非法規說你可以啦☝🏻​

    然後就想到另外一個我自己覺得很類似的職業,就是現在正夯的外送員(還夯嗎?),外送員的規定那麼寬,公務員下班的時候可以跑跑外送不無小補嗎??​
    -

    🔹公務員下班可以當foodpanda或Uber Eats的外送員嗎?​

    如果是不具經常性、持續性等常態性質,只是偶爾為之,又沒有妨礙公務用本職或尊嚴的話,ᴏᴋ!​
    不過是不是偶爾?算不算經常?這標準是由公務員服務的機關依照個案來認定喔!​
    ➜#你工作的機關說可以就可以啦😆​

    不過建議不要參加勞保,《公務人員保險法》第6條有規定重複加保的話,#發生事故不給付、#保費不退還、#年資不採認,只能併計成就請領養老給付,蠻虧的~​

    ━━━━━━━━━━━━━━━━━━━━━━━━​

    《#公務員服務法》 第14條​
    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
    依法令或經指派兼職者,於離去本職時,其兼職亦應同時免兼。​

    #銓敘部 ​
    《#部法一字第1094882612號》e-mail(函?)​

    一、依公務員服務法第 14 條第 1 項及本部歷來解釋,對於公務員利用公餘時間偶以按件計酬方式打工賺取薄利(按:於 UberEats 或 foodpanda 等外送平台接單外送提供勞務即屬之),未具經常、持續等常態性質,且未有與本職性質或尊嚴有妨礙之情形(如對本職工作有不良影響、有損機關或公 務員形象、有營私舞弊之虞、與本職工作性質不相容等)者,尚非不得為之;惟對於「偶一為之」或「經常、持續等常態性質」之界定標準,因需就各該公務員兼職之工作情形、時間長短及頻率等,審視其如從事該等工作後是否仍得專心從事本職工作,爰應由其服務機關本於權責就個案具體事實依法審認之。​

    二、另依公教人員保險法(以下簡稱公保法)第 2 條、第 6 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 29 條規定略以,法定機關(構)編制內之有給專任人員及公私立學校編制內有給專任之教職員,係公保法強制加保對象,應一律參加公教人員保險(以下簡稱公保),且除依規定得另受僱於固定雇主,擔任具有固定工 作及薪給且屬其他職域社會保險應加保對象之職務者(以下簡稱依規定得 重複加保者)外,不得另行參加勞工保險、軍人保險、農民健康保險或國 民年金保險,如重複參加其他保險,其重複加保期間如發生公保法所定保險事故,不予給付,該段年資亦不予採認,所繳之公保保險費,概不退還, 僅得併計成就請領養老給付之條件;又上開依規定得重複加保者不包含按日、按次或按件計酬之工作。基此,公務員利用公餘時間偶以按件計酬方 式於外送平台兼任外送工作,如因與該平台成就僱傭關係致須依勞工保險條例參加勞工保險,因該等外送工作非屬公保法第 6 條及其施行細則第 29 條規定所稱依規定得重複加保之情形,於重複加保期間倘發生公保法所定保險事故,不予給付,該段年資亦不予採認,僅得併計成就請領養老給付之條件,併予敘明。​

    ━━━━━━━━━━━━━━━━━━━━━━━━​
    #吳啟瑞律師 #劉雅雲律師 #翁毓琦律師 #hugowulaw​
    #law #法律 #無聊的法律 #沒有為什麼我就想放一張泰熙​
    #公務員 #兼職 #司機 #外送平台 #外送員 #Uber #Taxi #foodpanda #UberEats #公保 #公務人員保險法​
    -​
    ◤𝗙𝗢𝗟𝗟𝗢𝗪 𝗨𝗦 ◢​
    ▸𝗙𝗕 ⇨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𝗜𝗚 ⇨ @hugowulaw​
    ▸𝗟𝗜𝗡𝗘 ⇨ @hugowulaw

  • 開uber要職業駕照嗎 在 吳濬彥 Wu Jun Yen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6-19 20:4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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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想出去跑車賺錢,但沒有車嗎?
    我是來幫一支跑多元計程車的電動車車隊,找想投入駕駛工作但沒有汽車的人。
     
    前些時候我和 呂學儒 Hak Ju Lu 聊到台灣的電動車發展,知道他的團隊有打造電動車的技術、也正在組電動車多元計程車隊,現在手上有約十台電動汽車。他打算找合作機會,問我有沒有想要開計程車但卻沒有車的朋友。
     
    因為疫情衝擊下,我知道很多人頓時失業或停工斷了收入。我說,如果你這裡有合作工作機會,還是我來幫忙寫文替你公開找找看?
     
    他會以合理的合作價格提供給你電動車,讓你安心去跑UBER。他也會幫忙你處理必要的文件及監理流程、保險、UBER平台登錄等等,只要你有意願學,他也會提供防疫相關的物資與保險,讓你可以放心工作。
     
    他一直想推廣電動汽車普及,營造一個健康的計程車產業生態,也因為疫情當前,讓他想透過這次徵才能照顧到一些面對疫情此刻非常需要工作機會的人,希望能優先照顧到單親家庭、中年就業或轉職、獨力負擔家計、經濟困頓、求職相對弱勢等人士,自主彈性調度工作時間兼顧家庭生活,尤其計程車駕駛性別比例原本就十分懸殊的關係,所以更鼓勵許多女性或多元性別來投入。
     
    如果妳與你
    ●人格特質溫和、具有耐心、樂於與人互動
    ●具備職業駕照或有意願考取
    ●自己沒有自備車輛,但有道路行車經驗
     
    詳細的合作方式,可以直接去跟學儒談。
    手機:0963-081-225
    LINE: xuerulu

  • 開uber要職業駕照嗎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4-10 14: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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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BER司機到底算不算勞工?就外觀上來看,還真的不是很像傳統的勞雇關係。

    過去我們撰寫過「零工經濟下的隱憂-UBER完全合法了嗎?」這篇文章,其中就有提過UBER駕駛與租賃車行之間微妙的關係,而如果單純就從屬性來看,駕駛員不想跑車時只要關掉APP即可,無須請假也不會受到懲戒,要從事的業務也非UBER平台指派,僅是從該平台上接收到旅客的叫車資訊而已,人格從屬性似乎不太強烈。

    再來,UBER僅是提供一個資訊平台,駕駛員也不是從租賃車行或UBER平台受領薪資,而是由該平台扣除掉手續費後將乘客的車資轉交給駕駛員,經濟從屬也顯得薄弱。

    最後,UBER駕駛都是各自獨立從事業務,並未與其他駕駛員居於分工合作的地位,組織從屬性也不太強烈。

    綜上,要論述這樣的關係是屬「勞雇關係」顯然有些牽強,而且在同樣的認定標準之下,那計程車車隊也都得承認旗下的駕駛員是勞工嗎?實務上好像又並非如此。

    既然雙方不是勞雇關係,就沒有違反其他規定了嗎,如同這篇文章以及我們過去撰寫的文章有提到的,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0條第1項第2款就規範了承租人(叫車的乘客)要請租車行派人開車時,租賃車行應「代雇」有職業駕照的人來駕駛。追根究底,這樣好像是監理單位要負起得責任較大一些不是嗎?

    #Workforce #勞動力量 #UBER #代雇駕駛 #計程車 #勞雇關係 #汽車運輸管理規則 #勞工 #駕駛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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