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開酒吧 法規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開酒吧 法規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MAMA10DOLLAR (媽媽10塊錢)看板toberich標題[閒聊] 住宅區咖啡廳可否販賣...
開酒吧 法規 在 照騙の味道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9-03 16:15:46
聽說,過幾天就是情人節了,你選好甜蜜蜜的禮物了嗎? 由個人最愛的綠芽酒造聯手世界冠軍台北Qsweet巧克力精點甜點, 前空可能會絕後的含酒巧克力,限量五十組絕不多加! 還有抽獎活動唷👉https://is.gd/9UQ8N0 #由 Q sweet 巧克力精點 製作 世界冠軍 甜點主廚Queenie...
各位好,
小弟目前正在找台北市的點,
計畫開一間小型的內用咖啡廳,
為了延長營業時段並提高營業額,
想販售進口精釀啤酒。
查了法規如下
────────────
依「臺北市舞廳舞場酒家酒吧及特種咖啡茶室管理自治條例」規定,經營酒吧業,其營業
場所應符合下列規定,並經主管機關許可後,始得辦理公司及商業登記:
營業場所所在地應符合都市計畫法、都市計畫法臺北市施行細則及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
制自治條例之規定,並應距離國家紀念性建築物、孔廟、忠烈祠、學校、公共圖書館、醫
院週邊100公尺以外。
營業場所之建築物及設施應符合建築、消防法令之規定。
營業場所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規定,第三十四組:「特種服務業」之「酒
吧」得於第二種、第三種及第四種商業區附條件允許使用,又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
條件允許使用核准標準」規定,第三十四組:「特種服務業」之「酒吧」核准條件如下:
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二種商業區: 設置地點應臨接寬度12公尺以上之道路;應距離國家紀
念性建築物、孔廟、忠烈祠、學校、公共圖書館、醫院週邊100公尺以外;並應辦理社區
參與。
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第四種商業區:設置地點應臨接寬度12公尺以上之道路;應距離
國家紀念性建築物、孔廟、忠烈祠、學校、公共圖書館、醫院週邊100公尺以外。
────────────
依法規解釋,住宅區是不能賣酒的。
目前看到一個大小及租金尚能負擔的點,但缺點就是位於住宅區內。
因為現在已經沒有酒牌的規定,
但有些販售酒類的小店也是位於住宅區中。
想詢問各位前輩,住宅區內的小型咖啡廳是否能夠賣酒,
多數店家在實務上如何操作?感謝各位。
創業真的是條艱難的路,
遇到的問題總比想到的多。
期許創業版的各位生意都能越來越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1.30.2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berich/M.1544712717.A.FA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