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ayu1977 (瓜瓜)
看板Car-rent
標題[心得] 關於租車心態
時間Wed Oct 15 13:45:43 2008
小弟也曾在租車公司上班過,遇過不少形形色色的客人,
當然店家難免會有糾紛,而大多數幾乎都是車損的部分。
看了好多文章大部分都是指...
1.店家車損金額過高(原廠估價)
2.承租汽車需簽本票
3.租車時數(逾時)
希望就我的經驗希望能給部分人士消消火氣,還有讓大家以後養成好一點的觀念,
如果內容有任何疑問或意見,還希望大家多多討論,畢竟本版還是有不少同業的人士。
1.店家車損金額過高(原廠估價)
先以公司立場來說,您希望一輛車借給朋友,然後朋友撞壞您的原廠零件後使用副廠零件
替換嗎?無論是租汽車、機車、大型重型機車都是一樣的,一律都是以原廠估價為準。
這裡就會出現一些問題!
顧客當然會覺得說我自己也有認識修護廠,或者是說該車行也未必是給原廠修吧??!!
商家當然會怕該修護廠的『手路』是否良好,會不會偷換零件?!
這樣的考量是對的,不是信任問題,而是求自保。
至於是不是讓原廠修,就要請消費者注意估價單的出處(當然也有可能是甲估價乙修車),
所以消費者務必要索取收據,以證明是在原廠維修。
通常出租車車損包含了----實際車損-折舊費+營業損失=實收金額
車損這部分一般來說是不能減的,畢竟是維修廠收走。但是不見得每輛車都是剛落地的
新車,所以在此衍生了折舊費,通常以年份算。
營業損失是指車輛在維修的時後沒有辦法出租,導致店家有所虧損(其實是少賺),這地
方通常不會收足,可能會斟酌減少金額。
PS.別再說你們的車不一定每天都有出租了,這種強硬的態度只會讓自己的荷包損失更多
,畢竟你把人家的車撞壞了,就是理虧,當然要低調點,理性解決事情。
另一種狀況,就是出車時傷痕已存在,但是回來是被硬凹說是自己刮傷的。
這不能怪車行,只能怪自己不小心,我有遇過客人出車時拿相機把所有傷痕都拍起來,
這只是個小動作,卻是有可能讓您遇到黑店時的一線生機。
然後務必在租任契約書上要求把所有大大小小的傷痕都畫出來。
注意:你的疏忽可能會被某些黑店坑一筆錢。
2.租車時必須簽下本票。
這點很多人不能接受,畢竟本票在手上大家都會擔心會不會哪天被討債??
但是車行也會顧慮到這點,目的就是怕車輛被開走之後就不回來了,到時就要拿本票去
要錢or車輛。
但是你想想看,車輛不見了你想拿回現金??還是等法院慢慢審理案件??
理論上車輛歸還後本票都會交還給你,你可以要求店家拿出上幾位客人的資料讓你看看
是不是本票有歸還(只能做到這點@@a),如果店家拖拖拉拉或找一堆理由or藉口,你有權
利不租,因為風險太大。一定有人會說...那車行可以預先準備好撕好的本票阿。
交易是處於雙方信任且同意的狀況下才會成立,如果彼此都不信任的話,那也只好請你去
租別間了XD。
這點各家做法以及租車時所簽的文件、抵押物不同,所以不多做闡述。
3.租車時數(逾時)
一般來說出租一天為足24Hr,但是有些店家會多贈送1Hr。
逾時部份,依照租任契約書所規定為:
逾時一小時以上者,每一小時按每日租金十分之一計算收費。
逾時六小時以上以一日租金計算收費。
但因車輛自然耗損而致機件故障,致不能於約定時間交還車輛者,不在此限。
(這可不包含塞車)
一般來說會出現問題的顧客,都是沒有詳讀租任契約書上的規定,出現問題了才來跟店家
盧,盧到最後還是一樣只能付錢收場,所以希望板友們別忽視自己的權益,一定要注意所
有文件的用途及內容。
還有既然車是租來的,就好好的開、小心的開,店家每天都在摸車子,一些車損問題一定
會比顧客還要敏感,真的撞到就認哉吧,態度好一點通常都會降很多價錢,與其在那裡盧
很久又撕破臉,不是搞的自己更尷尬??甚至有些人還會在網路上公幹某些店家,其實都只
是自己的疏忽而已!!!
最後套具老話,如果租車公司靠本票、車損來賺錢的話,也不會讓大家超時工作,薪水又
少、甚至是連100元都不讓你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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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5.239.180
推 kai761:的確在店家立場,簽本票較有利 可是對消費者是較不利的 10/15 16:50
→ kai761:大家各有立場 只是在消費者立場,既有免簽的可選,何苦不選 10/15 16:51
→ dasuai:因為有時不簽本票的租車公司價格比較貴(如格上、和運) 10/15 17:45
→ dasuai:但往往我們都只在乎日租金的多寡 沒去考量其他的風險與問題 10/15 17:45
→ dasuai:有牌子的比較好 但是因為營運成本的關係 所以會比較貴 10/15 17:46
→ dasuai:因為還要養一些內勤人員 自營租車行沒有人事成本 故租金較 10/15 17:47
→ dasuai:低 但相對的 對於商譽的注重程度會有所不同 反正總是會有人 10/15 17:47
→ dasuai:被低廉的租金吸引進來 10/15 17:48
→ loveayu1977:物價反映成本這句話用在大部分租車業在適合不過了,一 10/15 17:51
→ loveayu1977:般來說新車不會給你便宜到哪,所以便宜的有便宜的道理 10/15 17:52
→ loveayu1977:遽我所知租大型重型機車好像也是要簽本票@@a 10/15 17:54
→ loveayu1977:我只能說,租車業不是靠本票賺錢,其實跟本用不到,目 10/15 17:54
→ loveayu1977:地為自保以及讓某些客人較不敢亂來。 10/15 17:55
推 flyfeel:這篇超級中肯.. 10/15 19:32
推 kai761:如果車行收本票,遇到車輛有毀損的情形,不會亂喊價,而是實際 10/17 11:22
→ kai761:修多少就收多少,還無所謂 但是若拿著本票漫天喊價,消費者 10/17 11:23
→ kai761:就很不利 消費者何必冒險去簽本票? 10/17 11:25
→ dasuai:是沒有必要冒險簽本票 只是有時候日租金便宜的店家就是要簽 10/17 12:03
→ dasuai:本票 為了這一兩百塊的差異 就跟他拼看看了 孰知..... 10/17 12:04
→ loveayu1977:所以維修就需要報價單,若是找原廠的話原場不敢亂報的 10/17 16:33
→ loveayu1977:就算報價單做假,發票也不可能會虛報金額。 10/17 16:38
→ loveayu1977:不過我覺得,會在本票上面做手腳的車行,應該也很難存 10/17 16:39
→ loveayu1977:活好幾年!! 10/17 16:40
推 kai761:看前面幾篇,有人還車後車行還保留30萬本票 這想幹什麼? 10/17 20:37
→ kai761:罰單在怎樣也很難到30萬吧 對消費者來說,真的,別簽 10/17 20:37
→ loveayu1977:詳細情形我不知道,不過您是指再額外簽30萬那篇文章嗎 10/18 08:44
→ loveayu1977:簽本票的目的大多都純為怕車有去無回,以及怕客人有餘 10/18 08:45
→ loveayu1977:款未清就跑了,若您簽的本票高餘實際車價過多,你會想 10/18 08:46
→ loveayu1977:簽嗎?錯在那間車行不在本票,就好比租DVD他會要求押 10/18 08:47
→ loveayu1977:金200~500就是怕損失,難道你租一台ALTIS也想付押金五 10/18 08:48
→ loveayu1977:十萬??很多消費者都只想到自己的立場,而不會店家著想 10/18 08:48
→ loveayu1977:消費者自保,那誰來保護商家??當然N十萬對一般人來說 10/18 08:49
→ loveayu1977:是很高,但是你有沒有想過,車行租一台車給你耗損有多 10/18 08:50
→ loveayu1977:少?怕客人加假油、甩尾、拉轉、車禍。你覺得車禍後你 10/18 08:51
→ loveayu1977:賠了錢車子會變回原來的性能嗎?再說難聽一點,如果連 10/18 08:52
→ loveayu1977:...那句還是別說好了= = 10/18 08:53
→ loveayu1977:所以說簽本票基本上是沒啥大問題的,問題在店家的手法 10/18 08:53
→ loveayu1977:如果你要拿黑店跟一般店家比,那我也沒輒...懶X比雞腿 10/18 08:57
→ loveayu1977:你不覺得有損雞腿的名譽....XD 10/18 08:57
→ loveayu1977:補充第九行,還有車子被開走沒回來,這種你想靠警察抓 10/18 08:58
→ loveayu1977:嗎?我遇過一次,車子出去15分鐘後,衛星定位點消失了 10/18 08:59
→ loveayu1977:最後出現的點在台南大同路尾,那裡有多少的車行??? 10/18 08:59
→ loveayu1977:公司出動近10台車在附近找連同警察,一樣沒結果... 10/18 09:00
→ loveayu1977:是到了一個多月後在岡山附近的KTV外面找到,車子已經 10/18 09:01
→ loveayu1977:撞毀了,最後才發現他有很多前科。 10/18 09:03
→ loveayu1977:警察列出通緝犯,通常都是犯案多次才會下令通緝,所以 10/18 09:04
→ loveayu1977:一開始查啥資料他都不在黑名單內。這種損失就超大.... 10/18 09:04
→ loveayu1977:最後,一定會有人說:你敢開租車行就要承擔這種風險。 10/18 09:05
→ loveayu1977:那我可以跟你說...你就永遠別借車給別人.... 10/18 09:05
→ loveayu1977:我剛剛去看過3970篇了,事主自己當時也沒有問清楚就胡 10/18 09:06
→ loveayu1977:理糊塗的簽了90萬,雖然店家沒有履行告知之義務,但 10/18 09:07
→ loveayu1977:該板友是不是一開始就已經忽視自己的保護意識了? 10/18 09:08
→ onono:推這一堆...幹嘛不直接用回的方便看!! 10/18 09:21
→ dasuai:好精采的"推"文~~~用回的會更好就是了 10/18 09:42
→ loveayu1977:因為不知不覺得越推越多...抱歉@@ 10/18 10:34
→ loveayu1977:那我重新整理一下好了= =a 10/18 10:35
推 Hotem:所在和運格上以會員制留資料養信用給折扣的方式 取代了本票 10/18 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