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開庭法官如何稱呼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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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開庭法官如何稱呼產品中有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抗爭少女日記,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戴Colour Con的16歲少女〕 五月初,我旁聽了六天的審訊。「赴湯杜火」夫婦,在728暴動案被拘後,舉行了婚禮,兩人曾應記者要求擺出「心型合照」姿勢pose,活潑得很。 選擇旁聽此案,因為這宗案件影響深遠,是首宗被告否認控罪的暴動案,而且案情內容特別,沒有直接證據証明三人有在現場有...

  • 開庭法官如何稱呼 在 抗爭少女日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7-25 13: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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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Colour Con的16歲少女〕

    五月初,我旁聽了六天的審訊。「赴湯杜火」夫婦,在728暴動案被拘後,舉行了婚禮,兩人曾應記者要求擺出「心型合照」姿勢pose,活潑得很。

    選擇旁聽此案,因為這宗案件影響深遠,是首宗被告否認控罪的暴動案,而且案情內容特別,沒有直接證據証明三人有在現場有暴力行為,三人是在示威現場附近後巷被捕。若此案入罪,將對以後的暴動案被告帶來重大影響。

    然而,每個早上,當我抵達灣仔區域法院時,除了留意到甜蜜的湯氏夫婦之外,同案的少女小蕊(化名)卻令我印象更深。

    反修例運動被捕人數千計,湯氏夫婦落落大方接受傳媒訪問,坊間還會記得這對恩愛的中年夫婦。但同案被捕時只有16歲的女學生,由於未成年,名字及樣子皆被保護,傳媒沒有曝光,更容易被忽略。

    記者之間都會暱稱小蕊為「16歲少女」,但法庭資訊卻寫明她17歲,皆因被捕時她是16歲,去年夏天被捕後時空定格了,候審上庭的日子拖拉了一年,她渡過了生日,現在已17歲,但大家會仍然愛稱呼她做「永遠的16歲少女」。

    在法庭這個場域,一切都是老成持重的。律師永遠黑白套裝,出入法庭的證人也總會西裝骨骨,記者也不敢穿得太休閒。少女的氣息,即使如何裝扮,也令人看得出她與嚴肅的法庭格格不入。

    審訊這麼多天,她都穿了素色長袖上衣,有時是白恤衫、淺藍色恤衫,恤衫有點衣不稱身,有點縐紋,配搭深色半截裙子,裙子下的小腿,白晳而沒有肌肉。

    令人深刻是一對黑色皮鞋,款式樸拙,圓頭粗鞋根,是好學生才穿的鞋子,配搭的是中學生才會穿的短白袜,整個裝扮,無論如何「成熟」,總不脫校園氣息。

    小蕊的長髮有點厚,臉上還帶着嬰兒肥,戴着精緻的手鍊。早上九點半開庭之前,她在庭外的櫈子上跟穿converse的同齡朋友閒談,睡眼惺忪的,像個要遲到上課的孩子。

    朋友遞上了透明膠袋包裝的「咖啡味小麵包」,這是她的早餐了,她勉強咬了幾口,保安催促她進庭,她連麵包也想帶進法庭裡,旁人勸告:「入面唔食得嘢架!」她才又尷尬地傻笑,放下麵包。

    不知道法庭規矩,那是肯定的。只不過是個高中學生,面對暴動罪的審訊,要比上課痛苦不知多少。審訊了多天,幾十小時的折磨,大狀們在爭拗的細節,由宏觀到警察佈防,微觀到錄影片段裡看不看到飛出來的雜物,但畫面久久都還未涉及她和夫婦們被捕的那條小巷。庭上氣氛侷束,很多旁聽的人都忍不住昏昏欲睡。

    有一次,代表她的大狀向法官請求:「我的當事人(小蕊)今天吃了藥,不舒服,她覺得呼吸困難,又不想缺席,希望法官恩准她在犯人欄裡暫時除下口罩。」審訊實在太沉悶,重覆又重覆看片段,小蕊有時合上眼,在被告欄後閉目養神。

    休庭的時候,小蕊會連跑帶跳走到旁聽席找母親,把頭依偎在母親的大腿上,母親會輕撫女兒的頭髮。還有很多天要挺下去。她拿着一瓶開水,在十分鐘之後又要回到那個被告欄裡。

    審訊後期,小蕊選擇自辯。一個17歲少女面對的,是曾經在旺角暴動案中把梁天琦等人成功入罪的大狀。

    小蕊在庭上表示,自己在728當日是陪伴一個從台灣回港的好友,到現場看一看,戴上的頭盔和臂上的保鮮紙都是現場的人提供。她願意戴頭罩及纏保鮮紙,是因為同行的好友拒絕了,覺得自己再這樣拒絕別人的裝備「好衰」,而且覺得對方被人拒絕是「好慘」。

    如此孩子氣的解釋,法官在判詞形容,可能令人覺得不可置信,未免顯得太過為人設想,過於好心,「不十分坦白」。但法官指出,這些裝備是「保護性」而非「攻擊性」,以她的年紀,或許會相信這些裝備能保護自己。而「入世未深」的小蕊,法官亦相信她未能明白自己在現場如何鼓勵其他示威者。

    即使如此,法官在判詞也形容:「(她)只是一名16歲的女學生但她在證人台的表現鎮定,面對住經驗豐富,身經百戰的資深大狀的技巧和嚴厲的盤問下亦神態自若,不見有所動搖,令人印象深刻。」

    控方力陳此案的證據之一,就是三人身穿的裝束和裝備。法官在判詞裡亦提到,以裝束而言,小蕊那天的裝扮不似一心來示威:「(小蕊和友人)只是一身時下普通少女夏天的逛街裝扮,二人甚至有塗脂抹粉,(小蕊的友人)更身穿短褲,(小蕊)更稱當天出門戴了有顏色的隱形眼鏡。他們的裝扮看來完全不似一心前來參與示威集結的模樣。」

    愛戴Colour Con的女孩,在庭上表示之前只參加過一次遊行,728當天只是去看一看。中了催淚彈之後,流淚不止,視力模糊,在後巷偶遇到湯氏夫婦,替她洗眼。忽然遇上警察,三人的命運,從此由陌生人變成共患難的暴動案被告。

    案件審結,少女無罪釋放,兩個夏天,讓她由一個普通的女學生,極速催熟成為一個經歷了暴動案的被告。拖着母親的手離開法庭,這個畫面,平凡而難得。很多人未必有她的幸運,能夠遇到一場公平的審訊。

    (圖為2019年728街頭照片)

  • 開庭法官如何稱呼 在 譚蕙芸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7-25 09:3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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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Colour Con的16歲少女〕

    五月初,我旁聽了六天的審訊。「赴湯杜火」夫婦,在728暴動案被拘後,舉行了婚禮,兩人曾應記者要求擺出「心型合照」姿勢pose,活潑得很。

    選擇旁聽此案,因為這宗案件影響深遠,是首宗被告否認控罪的暴動案,而且案情內容特別,沒有直接證據証明三人有在現場有暴力行為,三人是在示威現場附近後巷被捕。若此案入罪,將對以後的暴動案被告帶來重大影響。

    然而,每個早上,當我抵達灣仔區域法院時,除了留意到甜蜜的湯氏夫婦之外,同案的少女小蕊(化名)卻令我印象更深。

    反修例運動被捕人數千計,湯氏夫婦落落大方接受傳媒訪問,坊間還會記得這對恩愛的中年夫婦。但同案被捕時只有16歲的女學生,由於未成年,名字及樣子皆被保護,傳媒沒有曝光,更容易被忽略。

    記者之間都會暱稱小蕊為「16歲少女」,但法庭資訊卻寫明她17歲,皆因被捕時她是16歲,去年夏天被捕後時空定格了,候審上庭的日子拖拉了一年,她渡過了生日,現在已17歲,但大家會仍然愛稱呼她做「永遠的16歲少女」。

    在法庭這個場域,一切都是老成持重的。律師永遠黑白套裝,出入法庭的證人也總會西裝骨骨,記者也不敢穿得太休閒。少女的氣息,即使如何裝扮,也令人看得出她與嚴肅的法庭格格不入。

    審訊這麼多天,她都穿了素色長袖上衣,有時是白恤衫、淺藍色恤衫,恤衫有點衣不稱身,有點縐紋,配搭深色半截裙子,裙子下的小腿,白晳而沒有肌肉。

    令人深刻是一對黑色皮鞋,款式樸拙,圓頭粗鞋根,是好學生才穿的鞋子,配搭的是中學生才會穿的短白袜,整個裝扮,無論如何「成熟」,總不脫校園氣息。

    小蕊的長髮有點厚,臉上還帶着嬰兒肥,戴着精緻的手鍊。早上九點半開庭之前,她在庭外的櫈子上跟穿converse的同齡朋友閒談,睡眼惺忪的,像個要遲到上課的孩子。

    朋友遞上了透明膠袋包裝的「咖啡味小麵包」,這是她的早餐了,她勉強咬了幾口,保安催促她進庭,她連麵包也想帶進法庭裡,旁人勸告:「入面唔食得嘢架!」她才又尷尬地傻笑,放下麵包。

    不知道法庭規矩,那是肯定的。只不過是個高中學生,面對暴動罪的審訊,要比上課痛苦不知多少。審訊了多天,幾十小時的折磨,大狀們在爭拗的細節,由宏觀到警察佈防,微觀到錄影片段裡看不看到飛出來的雜物,但畫面久久都還未涉及她和夫婦們被捕的那條小巷。庭上氣氛侷束,很多旁聽的人都忍不住昏昏欲睡。

    有一次,代表她的大狀向法官請求:「我的當事人(小蕊)今天吃了藥,不舒服,她覺得呼吸困難,又不想缺席,希望法官恩准她在犯人欄裡暫時除下口罩。」審訊實在太沉悶,重覆又重覆看片段,小蕊有時合上眼,在被告欄後閉目養神。

    休庭的時候,小蕊會連跑帶跳走到旁聽席找母親,把頭依偎在母親的大腿上,母親會輕撫女兒的頭髮。還有很多天要挺下去。她拿着一瓶開水,在十分鐘之後又要回到那個被告欄裡。

    審訊後期,小蕊選擇自辯。一個17歲少女面對的,是曾經在旺角暴動案中把梁天琦等人成功入罪的大狀。

    小蕊在庭上表示,自己在728當日是陪伴一個從台灣回港的好友,到現場看一看,戴上的頭盔和臂上的保鮮紙都是現場的人提供。她願意戴頭罩及纏保鮮紙,是因為同行的好友拒絕了,覺得自己再這樣拒絕別人的裝備「好衰」,而且覺得對方被人拒絕是「好慘」。

    如此孩子氣的解釋,法官在判詞形容,可能令人覺得不可置信,未免顯得太過為人設想,過於好心,「不十分坦白」。但法官指出,這些裝備是「保護性」而非「攻擊性」,以她的年紀,或許會相信這些裝備能保護自己。而「入世未深」的小蕊,法官亦相信她未能明白自己在現場如何鼓勵其他示威者。

    即使如此,法官在判詞也形容:「(她)只是一名16歲的女學生但她在證人台的表現鎮定,面對住經驗豐富,身經百戰的資深大狀的技巧和嚴厲的盤問下亦神態自若,不見有所動搖,令人印象深刻。」

    控方力陳此案的證據之一,就是三人身穿的裝束和裝備。法官在判詞裡亦提到,以裝束而言,小蕊那天的裝扮不似一心來示威:「(小蕊和友人)只是一身時下普通少女夏天的逛街裝扮,二人甚至有塗脂抹粉,(小蕊的友人)更身穿短褲,(小蕊)更稱當天出門戴了有顏色的隱形眼鏡。他們的裝扮看來完全不似一心前來參與示威集結的模樣。」

    愛戴Colour Con的女孩,在庭上表示之前只參加過一次遊行,728當天只是去看一看。中了催淚彈之後,流淚不止,視力模糊,在後巷偶遇到湯氏夫婦,替她洗眼。忽然遇上警察,三人的命運,從此由陌生人變成共患難的暴動案被告。

    案件審結,少女無罪釋放,兩個夏天,讓她由一個普通的女學生,極速催熟成為一個經歷了暴動案的被告。拖着母親的手離開法庭,這個畫面,平凡而難得。很多人未必有她的幸運,能夠遇到一場公平的審訊。

    (圖為2019年728街頭照片)

  • 開庭法官如何稱呼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12-08 21: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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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察聊齋】插播兼下回預告!
    近日傳出:
    「士林地檢召開檢察官會議,討論主任是否要值平日內外勤、以及春節內外勤,經檢察官不具名投票結果,以主任平日內外勤不用值班、春節內外勤須要與偵查檢察官一起抽籤值班,之後該會議討論事項及結果報法務部,請示法務部適法性,法務部檢察司回函表示該會議討論事項及結論並無違法,然必須請檢察長核定報部,始生效力。」
    據了解,「該署檢察長在 #並無其他主任反對值今年春節內外勤務的情況下,率先提出反對主任檢察官值班的立場」,在該檢察長提出說帖後,「 #經檢察官投票超過二分之一贊成主任仍須值班,該檢察長 #當場仍蠻橫表示他不予核定,多數與會檢察官聽聞後,#紛紛離席以示抗議」。
    就在士林地檢署檢察官紛紛離席以示抗議後,據說該檢察長「非常震怒」,他身為一個「完全不必辦案」的檢察長,竟然在半夜、清晨 #不斷發送訊息諷刺那些檢署基層檢察官們「不忠不孝、不顧全大局、心胸狹窄」。

    🤬獨裁檢察長
    該檢察長這種瘋狂的行為,引起司法圈內議論紛紛。
    這位檢察長是誰?
    #士林地檢檢察長朱家崎,
    #中央警官學校行政學系 (46期)畢業,警官出身,司法官班第24期。
    很遺憾的是,他在檢察體系中打滾多年,甚至貴為檢察長後,仍然不能把檢察學讀通,竟然把警政高層耍淫威、仗勢權威讓眾多基層敢怒不敢言的那套,拿到獨立性高的檢察體系來亂。
    就我所知,在警界,大官說幹話,基層就算再憤怒,多數也不敢公然頂撞;
    但在檢察體系,例如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們至少敢以「集體離席」方式來表示對於獨裁的反彈。
    很遺憾的是,這位檢察長似乎不瞭解問題在哪裡,竟然發送訊息挖苦檢察官們。

    而這位檢察長近年來還有一項引發基層檢察官茶餘飯後爆笑的經典指令:要求士林地檢署外勤相驗時, #檢察官對大體鞠躬(法醫和警察也要鞠躬?),
    正事不做,卻把廣告、公關那套拿來要求在第一線忙著調查死亡原因與死亡方式的基層檢察官們作秀,也難怪大家這麼憤怒。

    請問:檢察體系要這樣的檢察長做什麼?

    ─────

    🔍澎湖地檢署的值班模式
    而這位獨裁檢察長還在開會時胡說八道:「別的地檢主任都沒有值班。」
    立馬遭到檢察官打臉,糾正他:「澎湖地檢主任也跟著值班。」
    這位檢察長馬上改口:「是W檢體恤基層。」
    他口中的W檢是誰?他指的是「大吳檢」。
    我105年初分發調去澎湖地檢署後,澎湖於是有兩個吳檢,因此大家以年齡、在署年資來做區分,稱呼「大吳檢」、「小吳檢」。這也是為什麼很多警察都叫我「小吳檢」的原因,縱然調到新北檢後,也有一些新北警從澎警那邊聽說我叫「小吳檢」後,跟著這樣稱呼。
    但全澎湖都知道,大、小吳檢都是「基層檢察官」,縱然是資深、曾任主任檢察官、曾任司改國是委員的「大吳檢」,已 #很久不當主任,#且大吳檢之後調到最高檢。
    我105年初分發到澎湖地檢後,主任檢察官都必須值班,當時也是「基層檢察官」的大吳檢就不是主任檢察官,這跟大吳檢「體恤基層」有什麼關係?
    顯然這位獨裁檢察長活在象牙塔裡,資訊落後。

    既然獨裁檢察長講到澎湖地檢,那身為曾在澎檢服務過的前「小吳檢」也來談一下主任值班。
    澎湖地檢署加上主任只有4位檢察官,但原則上一天需要2位檢察官輪值內、外勤,所以我記得我2015年9月2日到職那天開始,隔天馬上就開始輪值內、外勤,也是本期所有檢方同學中第一個、最早開始值班的。(圖片為2015年9月5日,分發第三天,值班內勤)
    值班壓力大、各種突發狀況多、也要面對警察們的各種「請示」,在某些大地檢,初分發第一個月不用值班,而是跟學長姐學習。但澎湖地檢只有4個檢察官,無法「等我慢慢上手」,分發第一天起,就要具有戰力。
    在澎檢那兩年,除了返台開會、研習進修外,我每個月最多只回台灣一次,甚至曾經長達三、四個月不曾回家——因為每月值班14-16天,如果同事開會、有事必須換班,甚至曾經一個月值班超過25天。
    在更特殊的狀況,例如地檢署有檢察官到臺灣開會、產假/育嬰假、大專案等,一個檢察官同時值內外勤也是可能發生的。

    澎湖地檢署的主任檢察官,能夠裝死不值班嗎?
    如果主任不值班,變成三個檢察官輪值內外勤,那其他事情都不用做了是不是?

    除此之外,澎湖地檢是己案己蒞(【澎檢日誌】淺談「己案己蒞」:http://bit.ly/351A2CJ )、偵查兼公訴,如果值班時有突發狀況又必須去院方蒞庭時,就必須其他檢察官互相代理。
    我在澎檢期間,曾發生地檢署檢察官到台灣開會、請假, #導致整個地檢署只有我一個檢察官,當天 #一人值內外勤,又有 #專案在動要開庭,分身乏術,但隔壁股學長又收到院方蒞庭通知,法官不讓檢察官請假,這時 #檢察長自己去蒞庭。
    檢察長都可以批上紫袍去蒞庭了,主任不能值班?

    附帶一提,澎湖外勤是「即報即驗」,半夜都要出門,沒有禮儀公司,只有小殯葬業者,有時業者人手不足或經驗不足時,檢察官和法醫自己搬屍體。
    喔對了,有位主任半夜11點出門去西嶼相驗。

    🔥誰才是「不忠不孝」?
    當然,士林地檢與澎湖地檢不一樣,檢察官人數較多(但依照我的了解,值班案件通常也較澎檢多),主任檢察官是否要輪值內外勤,確實大家會有不同想法。但是士林地檢經過檢察官會議討論後,決定主任檢察官只要輪值春節期間,平時不用值班,難道這樣的結論很過分嗎?是「不忠不孝、不顧全大局、心胸狹窄」?

    顧炎武〈廉恥〉:「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到底是恥力無上限,創造「國恥」的檢察長「不忠不孝」,還是那些在每個月結案數十件、輪值內外勤的檢察官「不忠不孝」?相信只要大腦沒有殘廢的人,都能回答出這個問題的答案。

    😤誰在「體恤」誰?
    至於獨裁檢察長又拿澎湖地檢署的例子來說W檢「體恤基層」什麼的,姑不論他搞錯大吳檢已經多年不當主任(而是「基層」),最大的論理錯誤是,他搞不清楚是「誰在體恤誰」?
    身為一個檢察官,本來就要辦案,但辦那些案件、分案量如何分配、要不要值班,是內部分工事務,但不等於分工可以恣意、不考慮公平性。檢察長不辦案、主任檢察官不值班,其實才是基層檢察官禮遇、體恤他們!

    對於獨裁檢察長不知所云的言論,
    真正的「基層檢察官」薑賊賊已經回答了這個問題:「主任檢察官乃至於檢察長平時之所以不用輪值,是署內事務分配大家願意給他們的禮遇,可不是這個職位與生俱來的本質內容。」「法官法是賦予檢察長可書面變更檢察官會議決議的權力,但那是基於權力自我抑制的精神下給予檢察長的特權,檢察長在行使這樣的特權時理應慎重、謹慎,非不得已不輕易動用。但朱家崎檢察長卻在檢察官會議一開始發表書面聲明,直接拒絕讓主任春節輪值,而理由竟是「投票讓主任輪值是不尊重、不尊敬、不信任、不會增加彼此的情誼」、「給人愛計較、你爭我奪的印象」?這是什麼爛理由? 而在檢察官會議重新投票,仍決議主任需春節輪值後,朱家崎仍否決這項最新決議,藐視署內基層檢察官的多數意見,這才是對基層檢察官的「不尊重、不尊敬、不信任、不會增加彼此的情誼」!」(參見薑賊賊: http://bit.ly/2OYIc9b

    同樣也是基層檢察官的Perseus Chen也評論:「綜觀朱檢察長的書面說帖,我總結他的意思就是,『我們都是你們的長官,吃過的塩比你們吃過的飯多,你們要聽我的,做人心胸要寬大,不要這麼愛計較,要有倫理,整天爭權奪利只會製造分裂,這樣怎麼團結對付壞人』,這種人就是我最討厭的自以為是老人。」(參見Perseus Chen: http://bit.ly/2s8gM7I

    👊你還記得你是「檢察官」嗎?
    我想起在我還是基層小檢時,有檢察長說:「檢察長本來就不是一般的檢察官,跟法院院長(要辦案)之於法院不一樣,所以檢察長不用跟院長一樣要辦案」。
    這群長期不辦案、淪為綿羊軍團檢察長們(姜長志,〈「檢察一體」不是小綿羊軍頭們的遮陽傘〉:http://bit.ly/2PnDtwR )可能忘了,他先是檢察官,才是檢察長。

    請問位高權重的檢察長:你還記得你也是個檢察官嗎?你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

    👊再問一次:
    檢察體系要這些盤據高位、不通理論、不諳實務、只會耍淫威的檢察長們做什麼?
    檢察體系存在這樣的檢察長,才是司改要務!

    「#德不配位」,就是在講檢察體系中這種大官。不要說不配當檢察長,檢察官也不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