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門牌證明申請書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門牌證明申請書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門牌證明申請書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門牌證明申請書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635的網紅林美燕 南區·安平區,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今年住宅補貼的申請日期已經公布,租屋族們千萬別錯過!美燕服務處有提供郵寄申請紙本文件,歡迎至南區國民路189號服務處索取。 #申請租金補貼資格(須符合以下條件) 1. 必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身份。 2. 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 3. 家庭年所得及財產、每人動產限額及及家庭不動產限額均需低於一定金額。...

  • 門牌證明申請書 在 林美燕 南區·安平區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03 1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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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住宅補貼的申請日期已經公布,租屋族們千萬別錯過!美燕服務處有提供郵寄申請紙本文件,歡迎至南區國民路189號服務處索取。

    #申請租金補貼資格(須符合以下條件)
    1. 必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身份。
    2. 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
    3. 家庭年所得及財產、每人動產限額及及家庭不動產限額均需低於一定金額。(台南市:每人平均所得33,260元/每人動產限額225,000元/家庭不動產限額530萬元)
    4. 申請時家庭成員均未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補貼。
    5. 除了上述四項符合以外,還要符合以下三個條件其中一項:
    ■ 已成年 (滿20歲)。
    ■ 未成年已結婚。
    ■ 未成年,已在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備註:家庭成員包括申請人、申請人之配偶、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申請人父母均已死亡且其戶籍內需要照顧之未成年或身心障礙兄弟姊妹。

    #租屋補助申請時間:110/08/02 (一) ~ 08/31 (二) 17:00止。(今年因疫情影響,110年度第1次住宅補貼申請不接受現場收件,請多加利用 #線上申請或郵寄。)
    #申請項目: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線上申請:https://has.cpami.gov.tw/subsidyOnline/
    #準備資料:https://pip.moi.gov.tw/V3/B/SCRB0108.aspx?KeyID=HS202124
    1.申請書。(經由內政部建置住宅補貼線上申請作業網站申請者免附)
    2.申請人及其配偶戶口名簿影本、全戶電子戶籍謄本或家庭成員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申請人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4.租賃契約影本(尚未租賃住宅者免附)
    5.擇一檢附:租賃住宅之建物登記謄本、所有權狀影本、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測量成果圖影本或未登記建物之合法房屋證明。如未提供以上任一文件,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申請書上所載門牌或建號查詢內政部「地政資訊網際網路作業查詢系統」之建物登記資料確認。(尚未租賃住宅者免附)
    6.符合加分條件為住宅法第4條第2項所定具經濟或社會弱勢者,應檢附最新且有效之證明文件
    7.其他符合加分條件應檢附最新且有效之證明文件
    8.持有面積未滿40平方公尺(約12坪)之共有住宅者,應檢附該住宅之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房屋稅籍證明
    9.持有經政府公告拆遷之住宅者,應檢附政府公告拆遷之文件影本

    #郵寄申請文件:以掛號郵寄至申請人租賃住宅所在地 (尚未租屋者,向欲租屋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

    臺南市政府
    ❤️都市發展局(都市更新科)
    永華市政中心: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06)299-1111轉1347、7801~7803
    ❤️都市發展局(區域計畫科)
    民治市政中心:73001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06)633-4251(06)632-2231轉6576~657

    另外提醒,只要有讓房客參加租金補貼的房東,根據2018年已新增「公益出租人」之規定。即可享有3種稅賦優惠,包括:房屋稅、地價稅都可以比照自住稅率以外,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還有1萬元免稅額度,希望藉此鼓勵房東放心讓房客申請租金補貼哦!

    若有相關疑問,歡迎撥打辦公室電話 (06) 2881698 詢問!
    --
    #台南市議員林美燕

  • 門牌證明申請書 在 陳美梅 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8-07-02 07:3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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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7年度住宅補貼公告

    詳細內容:
    公告事項:
    一、受理申請期間:自107年7月23日起至107年8月31日止。
    二、住宅補貼項目及計畫辦理戶數如下:
    (一)租金補貼:10,000戶。
    (二)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586戶。
    (三)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387戶。
    三、租金補貼額度:以實際租金金額核計,每戶每月最高補貼4,000元,補貼期限最長12期(月)。
    四、申請方式:申請人於受理期間,填寫申請書並備妥相關文件,於受理截止日前,以下列方式提出申請:
    (一)臨櫃申請:
    1、至本府住宅發展處(本市龜山區自強南路105號)申請。
    2、至本市各區公所送件(不含龜山區公所)。
    (二)掛號郵寄申請:掛號郵寄至本府住宅發展處(申請書件以掛號郵件寄送者,其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
    五、申請資格:
    (一)本補貼所稱家庭成員,指申請人及其配偶、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之戶籍外配偶、申請人或其配偶孕有之胎兒。但申請人以父母均已死亡,且其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之條件申請者,指申請人及其戶籍內之兄弟姊妹。
    (二)申請住宅補貼者,應具備下列各款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
    2、年滿20歲。
    3、符合下列家庭組成之一(具備其中一種即可):
    (1)有配偶者。
    (2)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者。
    (3)單身年滿40歲者。
    (4)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
    4、家庭成員之住宅狀況應符合條件如下:
    (1)租金補貼:
    甲、均無自有住宅。
    乙、申請人之父母均已死亡,且其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申請人及其戶籍內兄弟姊妹均無自有住宅。
    丙、依住宅法第9條第3項、第4項規定,該法105年12月23日修正施行前,具備住宅法第4條第2項經濟或社會弱勢者身分租用之住宅,且租賃期間達1年以上者,申請租金補貼不受住宅法第3條第1款住宅需具備門牌之合法建築物、第13條基本居住水準之限制;其實施年限為3年,同一申請人以申請一次為限。(106年度已以上開「非合法住宅承租戶」身分申請租金補貼者,107年度起不得再以該身分申請租金補貼,可參考政府目前推動的社會住宅及包租代管政策,承租合法住宅,若想瞭解社會住宅及包租代管相關資訊,歡迎撥打本府1999 服務熱線)。
    (2)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甲、均無自有住宅。
    乙、申請人持有或其與配偶、同戶籍之直系親屬共同持有之2年內自購住宅並已辦理貸款,且其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
    (3)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甲、僅持有一戶住宅且其使用執照核發日期逾10年,該住宅應為申請人持有或申請人與配偶、同戶籍之直系親屬共同持有。
    乙、申請人之父母均已死亡,且其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僅持有一戶住宅,其使用執照核發日期逾10年,且其戶籍內之兄弟姊妹均無自有住宅。
    5、家庭年所得及財產應符合住宅補貼對象一定所得及財產標準(詳附件六之一、附件六之二、附件六之三)。
    6、自購或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時未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補貼;或申請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正接受政府租金補貼,切結取得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資格之日起,自願放棄原有租金補貼。
    六、本府為避免申請資料或其他虛偽不實情事發生,主管機關於審核租金補貼案時,得依行政程序法第36條 規定,請申請人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七、申請書取得方式及應檢附書件:
    (一)從內政部營建署網站專區下載【內政部營建署網站首頁(網址:http://www.cpami.gov.tw)右側→「快捷服務」→「住宅補貼專區」】申請書表。
    (二)向本府住宅發展處免費索取申請書表。
    (三)向本市各區公所免費索取申請書表。
    (四)應檢附書件請詳閱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申請書表及問與答內容。

    聯絡人 :
    住宅服務科
    聯絡電話:
    03-3298600轉120-125
    傳真號碼:
    03-3298032

    http://pip.moi.gov.tw/V2/B/SCRB0108.aspx

  • 門牌證明申請書 在 綠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5-09-29 1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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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是因爲人才有溫度】 曾柏瑜新店探訪

    柏瑜團隊探訪《瑠公圳老屋被迫拆屋》新聞出來之後,不願看見人權與居住權被踐踏,曾柏瑜持續前往瑠公圳與住戶陳奶奶以及賴小姐聯繫、了解狀況,誰料得知的是一段一段令人不捨又無奈的故事。 
    ---
    「土地上是因為有人才有溫度。」賴小姐 指著泛黃的照片中,現年98歲奶奶過去在屋子裡生活的畫面,忍不住感慨著。
     
    賴小姐透過朋友介紹找到我們的時候,侵占土地的官司已經纏訟了一年多。賴小姐說,過去,阿嬤是很有活力的老人家,常在家念佛、唱歌,也很喜歡到屋外散步;但是訴訟開始之後,「特別是敗訴判決下來,對她是一個很大的壓力跟打擊。我現在跟她講話她都比較不願意開口,也不太出門散步了。」

    【新店瑠公圳土地婆】
    「我有記憶以來,這屋子就在這裡。從我們的入籍資料推斷,應該是從日本時期就住到現在。」
    98 歲的阿嬤陳罔市,被附近的鄰居戲稱「土地婆」,去年 103 年才獲頒新北市政府感謝狀,表揚陳阿嬤服務了 40 年、是全國最年長的鄰長;就連新北市府拍攝的瑠公圳整治官方紀錄片《戀戀水圳》都邀請陳阿嬤參與講古,為大家擔任過去瑠公圳沿岸文化歷史的說書人,「阿嬤那時候已經是最年長的,而她的入鏡,就像歷史裡頭的人物跳出書本、現身說法一樣,講述以前她所見證過這裡的生活樣貌」。賴小姐翻出那些珍貴的歷史資料,興奮的告訴我們這棟房子,曾經緊鄰著日本時期的萬新鐵路,以及之後的台灣汽車公路總站,這棟房子和阿嬤一起,見證了新店的發展和興衰。

     
    大概 102 年的時候,新的地主透過賴小姐的鄰居告訴她,說她房子下的這塊土地被買走了,請她搬走。「我接到這通知我覺得很意外!我住在這邊這麼久,瑠公水利會你是個公法人,你要賣土地為什麼沒有通知我?反而賣給一個從來沒有在這裡住過任何一天的土地開發商,請我拆屋還地——怎麼會是這樣?」

    【沒被通知的交易】 
      一直以來,這房子有門牌、有號碼,也有繳交房屋稅;而早在民國 68 年時新店鎮鎮長就已經核發房屋合法證明;民國 102 年新北市工務局又再據此核發合法房屋的公文,賴小姐說,這些公文從小她也沒見過,因為這件官司,才被她翻出來。賴小姐不知道的是,其實根據〈農田水利會財產處理要點〉,像賴小姐一家這樣的建物所有權人,其實擁有土地的優先購買權,但是水利會標售土地時卻沒有通知他們。
     
      「我阿公一直有申請要買地,我母親也有提出申請,但不知道為什麼一直沒下文,當時瑠公水利會只有回覆『欠難照辦』,沒有特別寫明理由。」賴小姐拿出民國 54、56、58 年的承購申請書,以及水利會的公文回函,「我自己民國 90 年左右也有打電話去問水利會關於購地問題,當時給我的回覆是土地『不租也不賣』」;而今卻峰迴路轉,102 年時土地遭變賣,賴小姐與陳阿嬤就要被新地主趕走。
     
      賴小姐與陳阿嬤的這棟房子,座落於瑠公圳的圳頭,屬於新北市政府對於瑠公圳整治計畫的第一期計畫,已於民國 99 年完工。「我們鄰里的感情其實跟這條圳是息息相關的。」賴小姐說,從前時候,洗菜洗衣服都到圳裡面,沿岸的住戶就這樣邊做工邊聊天,東岸西岸的關懷從圳道蔓延開來;賴小姐還提到,當時旁邊就是台汽客運,那時候中午要開火吃飯,台汽客運的職員常借用她們家的冰箱、廚房,大家一起吃午餐,「那時候家裡很多人出入。大家彼此互信互助很夠,生活型態跟現在是差很多的。」
     
    【一輩子最珍貴的記憶】
      賴小姐感嘆,阿嬤一輩子人生最珍貴的記憶都在這裡,「我阿嬤已經 98 歲,從她成家、生小孩、到我出生、再到我媽媽過世,她人生的經歷、開心不開心都在這裡。」賴小姐無奈的說,她用比較懇求的方式跟地主溝通,試圖想要和解,不論是用買的、或是租用的方式,希望在阿嬤百年之前能夠不要有所動靜,「還沒進入訴訟之前,他承諾說不會拆屋;結果後來就提告了,說交給法院判決。」
     
      一審判決阿嬤敗訴。想聲請暫緩拆屋,賴小姐必須想辦法籌出2300 萬的反擔保金;相較之下,新地主只要拿出 775 萬,就可以聲請假執行拆掉房子。「我是一個小蝦米,碰到一個大建商;而建商只要 700 萬,我卻反要提供 2300 多萬。法官這樣判根本就是判我們死刑。讓我覺得很遺憾,好像臺灣不是這麼重視居住跟人權的地方。」

    賴小姐環顧房屋,看著這間從日治時期開始,已經超過 70 歲、比她還要老的房子——見證這數十年載瑠公圳的灌溉、掩埋、整治及再造,透過水牽起的樹木、聚落與人情,無論緊密或疏離,長久或遠近——明明仍然硬朗且堅挺、穩固而安定,卻要面對迫遷強拆的命運。就像阿嬤一樣。

    【正視人權與居住權】
    曾柏瑜:我不希望,也不會讓人權與居住權就這樣被漠視。這樣的事件不是第一次發生,我想也不會是最後一次發生,我們需要每一個妳/你共同關注,讓居住正義的理念與價值得以實踐。
    若可以的話,我們非常希望看到這篇文章的你/妳可以花些時間看完它,並讓這件事情讓更多人知道。➡了解前情:https://goo.gl/WI4wx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