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鐵三角耳機零件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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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鐵三角耳機零件 在 南翁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6-04-28 19: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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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次的告白》
      序章:第七次的告白。

      窗外,微雨。
      燒烤店裡,我自坐在那個熟悉的靠窗角落。
      時逢假日,人聲鼎沸,家人、朋友、同事、情侶……一群又一群不同身分的人在我身旁來來去去,喧鬧聲交錯混雜,進而淹沒彼此。
      一個人在燒烤店,甚至比單獨去KTV唱歌更難受,至少在包廂裡不用承受旁人懷疑的視線。尤其我穿著黑色的襯衫、白色卡其褲,雖然不算特別正式,卻也不像是放鬆吃烤肉該有的裝扮。
      我忍不住低頭看了下手錶,時間,六點五十二分。
      喜歡上那個人之後,手錶變成我身上不可或缺的配件。那是一隻銀色的卡西歐電子錶,藍色的邊紋已經掉得七零八落、扣環鬆脫無法緊扣……上次拿去修理時,鐘錶行老闆說,已經找不到這種款式的零件了。
      再壞一次,就必須換新手錶了吧?
      或是,再也不需要戴手錶了。
      約好見面的時間是六點半,以前的我肯定已經急得像熱鍋上的麻蟻,但現在的他沒有緊張、焦躁或任何不耐煩的感覺,等待,已經是一種習慣──只是很好奇,這次,她會讓我等多久呢?
      我翻了下十年前買的黑色側背包,拿出手機、接上耳機、打開廣播頻道。純白的鐵三角牌全罩式耳機,左邊耳罩狼狽地缺了一角、周身被歲月刮出了淡淡銀色痕跡。
      我閉上眼睛、戴上耳機。
      是什麼時候開始喜歡這樣聽歌呢?國中?還是高中?
      是什麼時候開始喜歡那個人呢?第一次見面的時候?還是一起聽這首歌的時候?
      回憶就像一首歌,就算早已經忘了大部分的歌詞,還是會突然在不知不覺間哼出旋律。
      思念則像煙,不知道何時會出現、不知道會在何時出現,總是會在毫不相關的情形下突然想起一個人。
      「不好意思,你等很久了吧?」
      一個乾淨溫柔的女聲闖了進來:「我回家找了一些東西,耽擱了一下。」
      我睜開眼,看見她。
      甚至還記得,第一次看到她的時候。
    .
      突然想起遇見她的那一天,新生訓練,學校安排所有人到山上烤肉露營,搭乘遊覽車前去。
      她是一個很漂亮的女孩,大眼睛、白皮膚,俏麗短髮在她行走時飛揚──她很愛笑,嘴唇是蜜糖般的粉紅色、雙頰有兩個小酒窩,開心時大眼睛會瞇成一條微彎的弧線。
      沒有制服,她穿著一件黑色的拉鍊外套、藍灰牛仔褲、白色帆布鞋。她開朗大方,與人勾肩搭背也一點都不害臊,在遊覽車前後穿梭,很快就與所有人打成一片。
      我坐在最後方右邊的角落位置,戴著耳機,像看猴子耍把戲一樣看著前方那兩個拼命想炒熱氣氛的帶隊大學生。
      卻莫名地開始想像,如果能跟她坐在一起、一起說話、一起笑,那該有多好。
      「孫宛琳!到你的歌了!」
      「來了!」
      那是我第一次聽到她的名字,並牢牢記住。
      但那時的我,只是坐在位置上,將CD隨身聽的音量轉到最大……還記得,我頭靠著窗,淡淡地給了這段回憶一個註解:「吵死了。」
    .
      距離上次見面,也有一年的時間了吧,她將頭髮留長了、過去不曾塗脂抹粉的臉上有淡淡的妝、藍色瞳孔放大片取代了熟悉的黑框眼鏡……這些微小的改變不斷提醒我,我們已經不是當年的孩子。
      「時間地點都是妳定的,結果妳每一次都遲到。」我給了她一個白眼,帶著一點調侃的意味:「還真的有點好奇,是什麼東西可以讓妳找個半小時?」
      「看你的表現如何,再決定要不要告訴你。」她的回答莫名其妙,但她自己當然不這麼覺得,只是輕笑出聲:「至少我還是出現了,比丟你一個人在這裡吃烤肉好多了吧?」
      說起往事,我半開玩笑地說:「妳還有臉說?那次跨年晚把我一個人丟下,我那時可是一邊哭一邊走回家呢。」
      「那是你自己要裝大方,還怪我哩?」她卻是比我還要生氣:「我還被丟在河堤旁邊哩!一直到隔天中午才回家,比你慘得多了!」
      我無奈失笑:「所以,是我的錯?」
      「好啦,我的錯。」事過境遷,她也釋懷了,拉開椅子坐下:「這一頓我請你,可以了吧?」
      我不禁莞爾,故意問:「你請客?我有沒有聽錯?」
      她笑罵道:「喂,別說得我好像沒請過人一樣。」
      我只是笑笑地說:「可能有請過別人,但每次都要我請妳,而且一次比一次貴。」
      她聳聳肩,一點都不害臊地說:「誰不知道你喜歡我,當然要趁機多敲你幾筆,不然怎麼划算?」
      兩人都笑了。
      我是無奈的,她卻是得意的。
      「先點吧,服務生已經注意我很久了。」我拿起旁邊架上的點菜單和原子筆,自嘲了下:「一個人坐在這邊卻不烤肉,他大概以為我有神經病。」
      她遲疑了一下,無視我拿著紙筆卻無法動作的尷尬,好像老僧入定似的毫無聲息,十指交扣的雙手捏成了暗紅色。
      突然,輕聲開口。
      「你說喜歡我,是第幾次了啊?」
      我手上的筆,掉了。
      她的表情就像剛剛盜竊了王冠的女賊,在被警衛發現的時刻,才遊刃有餘地逃脫。
      「我說妳。」我手心的汗幾乎要滴下,卻又不得不故作輕鬆:「問這個問題,會不會太過分了一點?」
      她終於有一點不好意思:「你也知道嘛,我記性一直不太好。」
      「妳認識我之後交了幾個男朋友,那就是……」我說到一半,卻放棄繼續說下去,只是說:「六次了吧。」
      她慢了一拍,懷疑地問:「六次?真的假的?有那麼多嗎?」
      我只是笑了下。
      有這麼多嗎?我想應該是沒有吧,隨便用任何一個數字來替代,她應該都會給出一樣的答案。
      記得那些事情,是我的自作多情。
      不記得那些事情,當然完全不能怪罪她。
      畢竟,他其實從未真正說過一次……
      她似乎是真的記不清楚了,不想認真追究,只是說:「但是我,一直沒有給你一個答案。」
      我靠住椅背,給自己一個舒服一點的姿勢:「我還以為妳已經忘了。」
      「我只是一直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她竟是輕鬆地笑了,如釋重負:「而我現在,確實想清楚了。」
      我等這樣一個回答,不知不覺,已經將近十年了。
      明明應該迫不及待,像一個第一次遠足的孩子。
      但我莫名地感到害怕,像是迫不及待離開父母懷抱的孩子,卻在跨出家門的瞬間,突然剩下一片茫然。
      「可不可以,最後再告訴我答案?」
      「嗯……可以啊。」
      我本來以為,自己再也不會在她面前緊張。
      沒想到,十年之後,我還是像那個第一次告白的青澀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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