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21/3 新聞概要
15/3
-47人案李予信施德來何啟明獲准保釋,張可森續還押
警方凌晨再拘4男1女,涉理大串謀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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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21/3 新聞概要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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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鐘的判決]
早前的47人案保釋聆訊,五日四夜馬拉松式開庭至深夜,被告體力不支暈倒庭內。
然而,今次「國安第一審」的唐英傑案,卻沒有出現這個情況。結案陳詞完結,三位法官宣佈,一星期後的今天下午3時宣判。這天開庭時間準時,並於十分鐘內,宣判程序已完成。
然而,為了這十分鐘,有人願意花6個小時,於早上9時便到來高等法院。能進入內庭的公眾票只有20張,入不到內庭,就沒法親眼看到唐英傑。
這天記者也特別多,長長的人龍在千多呎第一庭外的大堂打蛇餅。庭內26張票迅間派完,庭外也派多了40餘張直播票。百計記者關注,公眾也有約一百二十人到來,在兩個直播延伸庭收看結果。
辯方律師劉偉聰依然穿着他愛的條子西服,拿着棗紅色Fendi皮革袋子。控方的周天行專員拉着黑色金屬拖喼進入高等法院一號庭。
在犯人欄裡的唐英傑,依然穿着他那灰藍色的西裝外套,髮型乾爽,額側剷青。開庭前,七、八個辯護律師圍着犯人欄外,跟他傾談,開庭前氣氛還有點輕鬆,輕輕笑着與律師們道別。
「扑!扑!扑!」三下敲打木門的聲響,預視三位法官將會步入內庭。時間是下午3時01分。個子最小的杜麗冰,脫下她那粉紅色口罩,嬌柔細語地以英文說,她並不預備把62頁的判詞讀出來。只簡短讀出8點總結。
在犯人欄內的唐英傑,專心聽着翻譯先生,從欄外以耳機告訴他的命運。連押送唐的懲教職員,也側耳傾聽。杜麗冰再一次說出那八個字:
「光復香港Liberate Hong Kong 時代革命 Revolution of our Times這支旗,在唐案的處境中,展示出來後,有自然及合理的效應(natural and reasonable effect) ,令這些字可以產生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戴着白色口罩的唐英傑,臉容嚴肅起來。
「被告人當時明白這口號有顛覆意思,亦即是把香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裂出來。」
「被告人展示口號的行為,有意向其他人傳遞顛覆國家的意思,煽動其他人去分裂國家。」
「這口號是被告人當時正倡議的政治主張。」
「被告人在警方防線不停車,衝擊防線,是刻意向警察挑戰,而警察是代表香港法律和秩序的象徵。」
「被告人的行為是嚴重的暴力並影響公眾安全。」
「被告人的行為構成嚴重社會危害。」
「被告人行為威嚇公眾以圖實現其政治主張。」
「故此,第一項控罪(煽動分裂國家)及第二項(恐怖活動罪)控罪罪成,第三項(危險駕駛)控罪毋須處理。」
審訊進行了十多天,這一刻氣氛肅然,平日歪着坐的唐英傑,這時挺直了腰,頻密地眨眼。
***
此時,六十多頁判決書,就在庭外向記者派發。判決書由三位法官以英語撰寫,長達六十頁,交待三位法官審決的理由。
「這是國安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第一宗案例,沒有先例,法庭需要處理一些事務。」判決書寫道,例如在高等法院不設陪審團,被告曾上訴但被駁回。
判決書然後引用了不少案例,指「煽動」可以是印刷報章或單張,並要考慮個案的處境。
判決書也指出,「恐怖活動」不需要實際造成嚴重傷害,亦不需要局限於人身受害。
判決書詳細記載唐英傑開車那天的路線和行為。當他路經警方防線,即使警方使用胡椒球槍也沒有停下來,有圍觀者拍手喝采,也有人從高處扔物,亦有其他道路使用者在現場。判決書指,唐特意過警方防線,期間車速加快,與警察距離只有短短幾米。
「被告人刻意開車針對警察防線,而且展示有口號的旗幟。」
至於專家證人的口供,判決書用22段去寫控方專家劉智鵬及警方錄影調查的發現;而辯方專家證人的口供內容,在判決書中只有9個段落提及到。辯方的研究如連登大數據調查,全港住戶電話調查,焦點小組等,於判決書完全沒有出現過。
關於口號解讀,判決書寫道,「不認為辯方專家的分析對法庭特別有幫助」。判決書引述李立峯教授的話,「李教授的研究是要證明『光時』口號不只一個意義,但沒有測試口號是否如控方專家劉智鵬所說,含有分裂國家的意義。」
法庭指出:「我們關注的不是口號有沒有多於一個意義,而是口號是否可以煽動別人顛覆國家。」
法庭如此理解:「三個專家沒有異議,在事發的2020年7月1日,中文口號有可能像劉智鵬教授說,含有『將香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裂出去』的意思。」
判決處如此述說:「辯方專家沒有反對口號可以有顛覆意義 (the Slogan is capable of bearing a secessionist meaning)」
判決書特別提到,辯方專家報告有提及梁天琦是在參加新東補選時,對港獨理念表達支持。而判決書指出,「李詠怡教授亦同意,梁天琦口號可能被某些人理解為鼓吹港獨。」
三位法官亦引述辯方專家在報告中指,「光時」口號其中一個含意可以是港獨。判決書紀錄道,「李詠怡教授被盤問時,亦同意『光復』可指恢復失去政權,『革命』可以指推翻政府。」
判決書亦指出,不論是控方還是辯方,三位專家證人均強調理解口號需要強調其「脈絡」(context).
而判決書亦指出,今次要理解口號的脈絡是,被告人在繁忙的高速公路上展示旗幟,當日港島區有大型反國安法示威,被告人在不同方向的車路來回,而且不肯在警方防線停車,而這一天也是香港回歸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周年日子,國安法剛剛生效的第一天。
故此,在這些脈絡理解下,「自然及合理」的效果是,綜合各個因素,這口號在這處境帶有「把香港從中國分裂出來的意思」,而且可以「煽動他人去顛覆」。
判詞又提到,即使被告人理解口號並不代表港獨,「又即使口號像辯護學者專家說,只是想恢復失去的事物及追求徹底改變,我們認為該口號仍是鼓吹一種政治主張。」
法庭指出,不相信被告當天只是擔任救護員或只是約了人午飯。從唐英傑與友人的電話訊息可見,唐知道當日甚麼時候「聚人」(群眾聚集),亦關注自身「安全」及警方設置路障情況,亦知悉警方舉起干犯國安法警告旗是紫色。這些對話或訊息,反映唐知道這支旗不是沒有意思的。
而唐衝向警方防線,挑戰警方權力,令附近的人留下印像。所以,法庭認為唐是有意展示一支帶有港獨意思的旗幟,而法庭認為唐知道自己行為是向其他人傳遞顛覆國家的意思。
判詞又提到,唐開車衝防線的行為,對公眾構成危險:「電單車可以是一個潛在的致命武器」。而「明目張膽於大街大巷衝過警方防線,可令守法的市民感到驚恐,覺得安全及和平的社會有可能變成無法無天。」
三位法官指,恐怖襲擊的「威嚇性」在於,「被告追求政治主張,令社區裡不支持其政治主張的人感到威嚇,令他們不敢張聲或提出反對意見。」故此,「威嚇效果」只要出現於一部分人當中,已是對公眾做成威嚇性。故此,恐怖活動罪的控罪元素被確立。
***
審決宣佈了,緊接的法律程序繼續運行。
杜官說,兩天後星期四早上進行「求情」程序,辯方八旬的外籍大狀Clive Grossman說,唐英傑有大批求情信,會早一點交給法庭。
而控方周天行專員則向法庭申請,把涉事的電單車充公。
十分鐘內,國安法第一審已判決完成。
三位法官只有一位曾經開口說話。
唐英傑還未消化自己的命運,已要脫下耳機交還給翻譯先生。辯護律師團隊走到犯人欄旁,跟唐英傑商討了一會兒。保安員不斷催促旁聽席的人離開,但仍有人不肯走。唐英傑從法院步回羈留室的那幾步路,與旁聽席擦身而過。
旁聽席傳出叫喊聲:「加油!愛你,英傑!」
英傑只有廿四歲,平日會孩子氣地用單手做心型手勢,今天只輕輕舉起了左手,微弱地揮動了幾下,沒有力氣般,他的壯碩身影,倏地就消失於法庭內。
(圖為宣判後記者於高等法院外進行直播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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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歲那年]
旁聽席坐了二十餘人,法庭內分外安靜。鄭念慈裁判官讀出判詞時,音量細小,中間竪立了多重防疫夾板,鄭法官以口罩夾把口罩繩子綁在頸後,口罩的阻隔讓其聲音更細小。旁聽席多為中年男女,有人伸長了脖子身體傾前,期望可以聽清楚一點法官的話。
隱隱約約的案情從法官口中吐出,均對被告人不利。「群眾聚集叫囂,被告說出所謂『隻揪』這句話,引致起哄。」「被告冚了警員左頭盔的位置」「被告拉扯警棍至警員失重心」。
然而,法官亦指出,被告在法庭上聲稱,被拘捕時於警車上及回到警局後,多次被警員掌摑,被告亦沒有犯罪紀錄,年紀輕,醫生亦證明他患有自閉症。不過,法官認為被告在庭上作供時「表現正常」,法官「肯定」被告病況不影響被告,指他能夠理解及明白拘捕等手續。
對於被告指自己被掌摑,裁判官鄭念慈認為不可信。鄭指出,驗傷報告只有皮外傷,相信是拘捕時造成,法官亦分析指,警員讓被告在落口供前打電話接觸母親,被告卻沒有在當時向母親投訴。鄭念慈指,若警員要毆打或掌摑被告,可以不批准他致電回家,「豈非更乾手淨腳」。裁判官說,被告的指控「令人難以信服,全屬捏造。」
近日坊間關注未成年人審訊情況。司法界近月亦為裁判官舉辦量刑工作坊,提醒法官「基於公眾利益,對嚴重案件的少年被告判以阻嚇性懲罰」。上訴庭亦已表明「年輕」不是重要減刑考慮。
今次被告人犯案時17歲,而跟據法例,16歲以下未成年人落口供才需要家長陪同。鄭念慈指,被告在法庭雖然稱落口供前被威嚇,但他並不相信,認為落口供過程沒問題。
事發為2019年10月20日九龍大遊行晚上,彌敦道及窩打老道群眾聚集。裁判官指,片段裡有人罵警察「毅進仔你幾多錢一個月」,群眾亦有人要求警員出示委任証,而警員要求示威者出現身份証。雖然片段沒拍得被告向警方要求「隻揪」,但鄭念慈指,被告「肯定有說過」,因為作供的警員誠實可靠,說的話合情合理。
鄭念慈形容,本來現場群眾情緒是「口角」,主要是峙一方嘲笑警察收入,但被告後來說了「死黑警,過嚟隻揪」,按裁判官理解,「隻揪」意思是「對打」,意圖令現場情況「從口角提升至動武」。故此,被告「肯定」有挑動現場情緒,令現場人士更仇視警察,擾亂秩序,影響社會安寧,故判處被告第一項罪名「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名成立。
鄭念慈指,之後被告不肯出示身份證,「並襲擊兩名正常執行職務警察」,兩項襲警罪名成立。
現在已經19歲的被告,身型健碩,闊肩斜膊,額前髮陰向下梳,他穿了白色恤衫,打了黑色領呔,在聽判詞時全程站立,頭下垂,眼睛瞇成一線,口罩上面部皮膚通紅。當聽到罪名成立後,旁聽席有中年男士搖搖頭。
之後,鄭念慈和辯方大狀就判刑展開了討論。鄭裁判官此時說話音量比之前大聲,身體動作亦更多。
鄭上身向後倚,背靠椅子,先聲明:「我會拿報告,但會拿『困起佢』既報告。」
辯方大狀試探着:「會不會拿更生中心? 」
鄭:「吓,佢嗌『隻揪』喎,令現場升溫喎,危害公眾安全,那時警民關係不好,佢唔只挑釁,令口角現場變成襲警。雖然年紀輕無案底,但冇悔意,我要判處一定時間既紀律性訓練,只係更生中心不足夠。」
辯方大狀:「現場原來情況不太嚴重。」
鄭:「就係原來不嚴重,佢叫雙方過來『隻揪』(鄭攤一攤手)咁至入第一條罪。」
辯方:「佢有情緒病自閉症,受到現場氣氛挑釁,不是冇道理咁樣做。」
鄭:「吓,佢『有道理』叫警察過來『隻揪?』
辯方:「不是這個意思。」
鄭:「佢無後悔喎,叫完『隻揪』之後,警察查佢身份証,佢打差人,打完一個第二個。佢又唔認罪,無悔意,成年人我判咗監啦。」
辯方:「佢唔係無悔意架…..」
鄭:「佢後悔咗啲乜嘢呢?」
辯方大狀呈上被告自己寫的求情信,是幾張在橫間紙上用原子筆手寫的英文信。
然而鄭念慈翻閱該幾張白紙說,批評道:「Mr Ng (辯方吳宗鑾大狀),你有無睇過架,究竟寫呢封信佢寫得有幾認真?我就咁都睇到幾個錯字,用白油(塗改液)油咗啲未乾又寫落去,我都睇唔到上面寫乜。連抄多一次都唔去做。」
吳辯方大狀引述信中段落,以英語讀出:「佢話自己既行為inappropriate, truly sorry and apologize for this.」
鄭反駁:「向邊個道歉呢?」
吳大狀:「向受害者道歉,向法庭道歉。」
鄭回應:「佢向我道歉做乜?佢又唔係打我。你話佢有悔意?我看唔到喎。」
鄭念慈表示押後判刑至十四天後,期間索取勞教中心、教導所報告,鄭強調會判以「長時間紀律性訓練」,更生中心報告則也會拿,但只是「順便」他表明不傾向判處。
鄭說,現已19歲患有自閉症的被告,需要還押。三名警員已在後段準備好架勢,站在被告附近圍成了半圓型,待求情完畢,被告就被帶入犯人欄的木門後,旁聽席一名中年女情親友流着淚,二十多名旁聽者靜默着離開。
「隻揪」這個詞語,在反修例運動可以追溯至更早。2019年7月初,一名男警於旺角驅散示威者時,曾跟現場市民對罵,期間警員曾說「埋嚟呀!」「認住我呀!」「隻揪呀!」該警員於運動期間被受注目,有「隻揪Sir」之稱號。
這天下午太陽曬得酷熱難當,午飯時間,一名鬢髮斑白的伯伯,和一位穿裙子的微胖女孩,守在九龍城法院的囚車出入口處。等了一個半小時,其中一輛囚車駛出,女孩獨個兒追着囚車,拿着手機開啟了小電筒,高舉着手臂大喊:「陳XX (男孩名字),撐住呀!」
烈日當空,女孩把手機的小電筒開啟了,這點小光被大太陽淹沒了,但她仍然高舉手機,吃力地揮動那個看不見的小光點。囚車停在交通燈前,她追上前,高舉着手機,裙子吹得飄逸。囚車被茶色玻璃密封,裡面是不是坐着她關心的手足也不重要,送錯總比錯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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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三十五日想說一說廖亦武的故事
在路上/廖亦武
隔著一張茶几與廖亦武對坐,59歲的中國流亡作家在我們面前斟酒。起初的對答遲疑而謹慎,暗暗的房間,亮晃晃的攝影燈打在作家臉上,簡直是審問。
作家神情略顯不安,硬要拉著編輯廖志峰入鏡受訪,「你過來這兒坐舒服一點。」「這樣的訪談會不會讓你想到監獄問口供啊?」「欸,」作家木訥地應了一聲:「一般採訪之前,我都要喝一點,暈暈浮浮就無所謂了。」語畢,在杯子裡倒上了高粱,推到我面前。
「這次來台灣挺不容易啊,您出發前還被扣在法蘭克福機場。廖志峰在臉書上講這個事,有人還留言說是否梅克爾緊縮難民政策,要逐走廖亦武了?」
他解釋自己拿的是大陸人民進出台灣簽證,可護照卻是德國政治難民護照,2個對不上,在機場被櫃檯扣下來,其實並不是什麼大事,可他在中國有申請出境20次遭拒的紀錄,不免讓人往政治迫害的事實去聯想。
廖亦武是當今國際文壇中深受注目的華人作家,2001年,在中國出版《中國底層訪談錄》被視為反動書籍遭查禁,2008年,該書借屍還魂,出版英譯節錄本《吆屍人》,讓他在西方一夜成名。書籍不容於中國書市,卻有英、法、德等20幾種譯本,他出版《洞洞舞女和川菜廚子》《毛時代的愛情》等書,獲獎無數,2012年獲法蘭克福書展「德國書業和平獎」,歷年獲獎者有蘇珊‧桑塔格、帕慕克等人,是諾貝爾文學獎前哨站,此後,諾貝爾文學獎開獎前夕,他的名字亦屢屢在賭盤上,成了熱門人選。
流亡作家來台不易,出中國更難。2010年,他第16次申請出境獲准,前往德國參加國際文學獎,回國前,友人赫塔‧米勒(Herta Müller,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抱著他哭,勸他不要回去了,但他堅持在母語環境寫作,「劉曉波當時獲和平獎,我認為情況可能要轉好了,沒想到我完全估計錯誤,我一下北京機場,就被請進了北京派出所。」異議分子余杰、冉雲飛三番兩次被刁難,他四次申請出國訪問遭拒,隔年,索性一個登山背包,擺一本《周易》《史記》和一把簫,穿越過中越邊境,逃了。作家始終在路上。
「我在雲南生活過一段很長的時間,對雲南太熟悉了,我買通黑社會,知道他們在河口經常放人出去,販毒的、大宗賭博、賣淫集團,都可以出去。我花了五萬塊人民幣,偷渡後交錢,他們一邊數錢沒錯,然後放行,」他講一講笑出來:「還好我名聲沒有劉曉波、艾未未來得大,不然肯定是不行的。」他坐火車到河內,待了3天,腦中好幾套劇本:德國大使館或美國大使館尋求政治庇護,要不行,就給德國駐京記者打電話,讓他寫個新聞,變成國際事件。
他一關闖過一關,最後還是在河內機場給拿下。越南海關見他拿單程機票,要他再買一張返程票,「當時是有點冒冷汗,他們說如果不買,就要把我移送中國海關。那機票特別貴,先後給了黑社會這麼多錢,私下留了一千多歐元,幾千人民幣,不得已把所有錢掏出來。當飛機起飛,著實鬆了一口氣,我當時有點缺鈣,腿都有點抽筋。」許久不寫詩的他,在飛機升空的剎那突然有寫詩的心情:「一個嬰兒誕生在天空。」
重獲自由的一刻他想到的是詩,讓他入獄其實也是詩。他在六四前夕寫長詩〈大屠殺〉,隔年入獄,然而他說自己不懂政治,只是浪子。詩人1958年出生四川鹽亭,童年在文革中渡過,教書的父母被遊街示眾,他逃家流浪,「像一條狗一樣到處竄來竄去」,改革開放恢復高考,他考不上大學,當過煮飯工,開過大卡車,也開始寫詩。偶然間聽到美國垮掉的一代作家艾倫‧金斯堡(Allen Ginsburg)的〈嚎叫〉,腦袋轟一聲炸開了,「他的詩第一句就是『我們這個時代最好的頭腦被瘋狂給摧毀』,我就想我們連瘋狂都沒瘋狂過,他媽的還摧毀。」
60年代的美國嬉皮給了80年代中國詩人學習榜樣,他開始路上的生活。他在女人身上踏開一條大道,也四處晃蕩,「四川到北京5天4夜的慢火車,我就鋪報紙睡硬座下面。聽到有人談論詩歌,就從別人的褲襠底下探出頭來,一面看他們的褲襠,一面聽他們談詩論藝,」他恨恨地說:「媽的,那時候中國就是沒有毒品,要不肯定去了。」
1989年初夏,他受邀到北大朗誦,世界正沸騰,而他對天安門上群眾激情與狂歡無動於衷,打道回四川。6月2日,四川涪陵也開始騷動,小街上都是持槍的武警,敏感的詩人覺得惶惶不安,在3日下午寫了長詩〈大屠殺〉:「向學生、工人、教師、攤販開槍!掃射!掃射!瞄準那些憤怒的臉、驚愕的臉、痙攣的臉、慘笑的臉、萬念俱灰和平靜的臉掃射!」
詩歌如籤詩,預言了8小時之後發生的事。隔年,他和一班哥們籌拍詩歌電影《安魂》在重慶被抓,被判4年。「人生前半段只是一個短暫的上午,一個懶覺睡到十點,還沒弄清活著是怎麼一回事,就該吃午飯了。」他曾如此描述自己的嬉皮青春,然而他的人生一下子就天黑了。
黑牢記憶在出走德國後寫成《六四.我的證詞:從先鋒派詩人到底層政治犯》,該書英文書名叫做《為了一首歌和一百首歌》,乍看浪漫的書名來自殘忍的際遇。他在獄中哼歌被獄卒逮到,被罰唱滿一百首,唱不滿,獄卒拿著電棒要他把舌頭伸出來:「精神戀愛不過癮,還是親親歌裡的妹妹吧。」「感謝上帝,我的記憶力超群,唱至30多首就卡殼了,」他回憶道:「於是獄警命令幾個勞改犯人把我按翻在地,用呼呼飛旋的電棒戳入我的肛門。我還能說什麼感謝話呢?生活多值得回味,我居然在胯間的陣陣炸裂中還能叫出文革中的時代最強音:『東風吹,戰鼓擂,現在世界上,究竟誰怕誰?』」
極權要他閉嘴,但他還是要說,不管是在獄中,或出獄後。他在獄中和高僧拜師學吹簫,出獄後賣唱維生。邊緣人格只能和邊緣人做朋友,他出版《中國底層訪談錄》,書籍旋即遭官方禁止、銷毀,卻成為盜版市場的暢銷書—他在台北國際書展,來的多半是北京慕名而來的粉絲。書中受訪對象,有底層攪和的朋友,也有獄友的故事,「在監獄那些人不斷地說他們的故事,殺妻碎屍的,從糞坑逃獄的,我夢都夢到他們,他們講了幾十遍,我不可能忘記。像惡夢一樣追蹤我,我只好把他們寫出來。寫出來才能擺脫這個惡夢。」寫作像遺忘,也是見證。
我們看他的手稿,因為獄中紙筆珍貴,文字跟文字之間沒有縫隙,簡直是螞蟻一樣。在中國,他多次遭警察抄家,幾百萬字手稿被奪走再寫,寫了再被奪走,「每次大禍臨頭,我都懷著索忍尼辛在《古拉格群島》被抄去手稿時的同樣想法:『立即發表!』」他戲稱自己細細小小的字跡是螞蟻體,「一個人和國家機器做抗衡,像螞蟻面對一座山,螞蟻是不可能推翻一座山,但螞蟻可以寫下來,若干年後,這座山砰然倒下,這本書會留下了。」而他9月即將出版的小說就是《輪迴的螞蟻》。
他極其喜歡螞蟻這個意象,人面對浩瀚宇宙,渺小如螞蟻。2014年,他和中國藝評人結婚,生下的女兒就叫書蟻,楊書蟻。「跟著媽媽姓?」「對,螞蟻順著楊樹爬得比較高嘛,那個意象才對,跟著我姓廖,一點意義也沒有。」「但你不需要子女傳宗接代?」「我需要啥傳宗接代,估計知道我的人就很多,有我的書就夠了。」
比無知更恐怖的是漠然,問他六四都是近30年前的往事了,不怕後來的人愈來愈不在乎了嗎?他扛出了孔子,「知不可為而為之,當今世道再混亂,也混亂不過春秋戰國,孔夫子都逃亡了13個國家,如喪家之犬,但他還是堅持文化傳承。」他笑了出來:「我因講真話坐牢,但人一輩子還是講真話舒服一點。我講真話,做一個真性情的人,最終結果也不是太慘是吧?」始終在路上的詩人似乎停下了腳步。他住家旁有德國最大的森林,森林有湖,湖裡有人裸泳,夏日裡,他總是推著嬰兒車,帶女兒散步,女兒睡覺了,他就停下來讀書,整個夏天又讀完一遍《紅樓夢》,他說,那是我一生最幸福的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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