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銘遠包裹詐騙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銘遠包裹詐騙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kibo2304 (媛媛)看板Bunco標題Re: [問題] 被強迫推銷時間Fri Nov 23...
謝謝大家的意見
後來我跟宅急便人員說
這是詐騙集團 我不會簽字 也不會收包裹
他就懂我的意思
他跟我說 以後遇到這種事
就跟他們說拒收 因為這是詐騙集團
他就會幫我們退回去 也不用下去拿包裹
看來他們公司應該有這方面的教育(這家是黑貓)
後來那位小姐就傳簡訊威脅我說
如果我不把300的宅配費退給他
他就要打電話到我們校長室
所以我後來問了很多人 包括 教官 遠傳客服 跟消基會
我整理一下
第一:依照消保法第19條
「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
^^^^^^^^^^^^^^^^^^^^^^
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
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
^^^^^^^^^^^^^^^^^^^^^^^^^^^^^^^^
為之規定無效。」
因為我沒有看到實際物品 所以他沒理由跟我要300元的宅配費
第二: 遠傳客服跟我說千萬不要簽收保裹 一旦簽收 門號就會啟動 那你就完了
因為我沒有簽字 就算他她調出錄音 也沒用 因為我並沒有開通門號 契約是會說話
所以以後看到不明包裹 都不可以簽字啊
第三: 至於錄音 如果大家怕會斷章取義的 我的手機紀錄會說話 我可以去調出紀錄
這樣我就可以說是他斷章取義 因為我看我的手機紀錄 我一開始說它可以寄來
到我叫他不要寄來 只有短短的30分鐘 所以在這半小時叫他不要寄來
這樣就有強迫行銷的意思在了
教官還教我說 如果之後他打電話來 就給他接起來 可以跟他講話 或不要講話也可
以 但一定要接起來 如果他太頻繁的話 就可以去警局備案 告他騷擾 因為手機紀錄會
說話
第四 因為它傳簡訊 已經有威脅的意思 所以這樣也可以去警局備案
最後 如果大家以後接到詐騙電話 可以打165 被威脅 可以直接去警局備案
那如果是被強迫推銷 可以打1950 消費者保護專線
PS: 我後來發現校長室的電話是不對外公開 而且我們行政單位資料也沒有校長室 那
他到底要去哪裡找我們校長啊??
※ 引述《markin (~天涼好個秋~)》之銘言:
: ※ 引述《kibo2304 (媛媛)》之銘言:
: : 標題: [問題] 被強迫推銷
: : 時間: Wed Nov 21 20:08:47 2007
: 恕刪
: : 但是後來我仔細想想 如果會送手機
: : 那不就一定要辦門號嗎? 所以我就打電話給他說我不需要了
: : 但他就跟我說 她東西已經寄出去了(前後差不到10分鐘)
: : 而且期間他還跟我要家裡的電話 說宅配要
: : 但是我都跟他說不要了 她就一值凹 所以我後來給他宿舍電話
: : 後來又ꐊ@個更老的女人打電話來 (我懷疑是主管) 說明天收到郵件
: : 一定要簽自己的名字 而且要記得
: : 把身份證跟健保卡影印本寄給他 這~~ 讓我有一種霸王硬上鉤的感覺
: : 所以我就問他說 我剛看遠傳的網頁 發現並沒有這個優惠啊
: : 他就跟我說 他是手機的經銷商 那這根本就不是遠傳
: : 所以我更加堅決 明天打死我都不會去收這個包裹 就這樣讓它直接退回去
: : 所以我就問他說 我剛看遠傳的網頁 發現並沒有這個優惠啊
: : 他就跟我說 他是手機的經銷商 那這根本就不是遠傳
: : 所以我更加堅決 明天打死我都不會去收這個包裹 就這樣讓它直接退回去
: : 請問各位 可以這樣強迫推銷嗎?
: : 雖然我承認我笨了又心軟 所以才讓他把東西寄過來
: : 但是就這樣那它直接退回去 我不知道還有什麼方法
: : 啊啊阿~~ 好煩喔~~ 救救我啊
: : --
: : ◆ From: 218.169.78.29
: : 推 changsl:就別收貨下來就好了啊~ 心軟就糟了 11/21 20:49
: : 推 orangelin:別收就好了 說你沒訂 不簽收他也沒輒 11/21 21:55
: : → cathyno:就說沒有這個人,拒收就好 11/21 23:30
: : 推 tomdeng:可是是寄到學校 學校一定會有人收 這應該算是交易糾紛了最 11/22 07:31
: : → tomdeng:好求助消基會、公平會 11/22 07:55
: : → jxpc:向宅配SD說拒收 11/22 08:22
: : 推 kibo2304:他似乎一定要我的簽名 那我不要簽 讓他退回去就好了吧!! 11/22 10:55
: 我想
: 收下來沒差阿
: 就像之前讀者文摘(或其他雜誌)
: 有時候會自己寄來
: 一段時間後再來找你收錢
: 可以不用付錢
: 業者自己主動寄來的東西
: 可視為宣傳品
: 可以通知對方取回
: 如果一段時間後(一個月??忘了)
: 對方不理會(不取回)
: 那就無權過問收件人如何處理該物品
: 而辦門號的部分
: 雙証件不要給他就是了
: 宅配不會幫他收証件影本吧
: 但是要特別注意一下
: 簽名之前看一下簽的是收貨單還是申辦書
: 詳細的情況可能還要再查一下
: 有說錯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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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ibo2304 來自: 218.169.86.107 (11/23 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