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銀行存款繼承申請書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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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銀行存款繼承申請書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439的網紅黑白告狀俠律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被繼承人生前銀行帳戶遭盜領 告狀俠律師之前承接『被繼承人生前銀行帳戶遭盜領』的刑事告訴案件。於偵查中,被告願意和解,當事人全體順利取回遭盜領1000萬元『遺產』哦。 輕水伯因癌症及腎病變並有失聰現象,長期臥病在床,個人重要物品(包括銀行存摺、提款卡、印章…等)本來由輕水伯的太太山海嬸代為保管,輕...

  • 銀行存款繼承申請書 在 黑白告狀俠律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9-11 13: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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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繼承人生前銀行帳戶遭盜領

    告狀俠律師之前承接『被繼承人生前銀行帳戶遭盜領』的刑事告訴案件。於偵查中,被告願意和解,當事人全體順利取回遭盜領1000萬元『遺產』哦。

    輕水伯因癌症及腎病變並有失聰現象,長期臥病在床,個人重要物品(包括銀行存摺、提款卡、印章…等)本來由輕水伯的太太山海嬸代為保管,輕水伯在往生的一個星期前,多半處於昏睡狀態,清水伯的大兒子小汪告訴山海嬸:爸爸快走了,之後有喪葬事務、遺產稅等等問題,他的銀行存摺、提款卡、印章就由我幫大家分勞保管吧。没想到,小汪將銀行存摺、提款卡、印章取得到手後,即刻開始施展乾坤大挪移及吸星大法,將輕水伯的銀行帳戶之定存解約、存款1000萬元在輕水伯在往生的一個星期前,分數次都轉匯至自己及汪嫂名下銀行帳戶。

    Q、一般所謂的『生前盜領』可能會涉犯何種罪嫌?
    A:
    1.偽造文書,行使偽造文書罪嫌:
    就解約定存的部分:
    小汪未經輕水伯同意及授權,就偽造表彰輕水伯同意定存解約之存款中途解約申請書後(這是偽造文書)
    又拿著前面的定期儲蓄存款中途解約申請書、定期存單及莊清文印章向上海商銀桃園楊梅分行之承辦人員辦理定存解約(這是行使偽造文書)

    就提領存款再轉匯至自己及汪嫂名下帳戶的部分:
    一樣的概念,小汪未經輕水伯同意及授權,就偽造表彰輕水伯同意提款之銀行提款單,拿著偽造的提款單向銀行不知情之承辦人員辦理提款,致該行承辦人員陷於錯誤,就從輕水伯之金融帳戶內提領金額交付小汪,並依小汪之指示轉帳至以其名下帳戶,足以生損害於輕水伯及該銀行對於客戶存款管理之正確性。

    2.詐欺罪嫌:
    小汪為了意圖讓自己或汪嫂獲得不法所有利益,拿著未經輕水伯同意及授權,而自行製作的提款單,拿著這些偽造的提款單,讓不知情的銀行行員陷於錯誤,進而做了輕水伯之金融帳戶內提領金額交付小汪的財產處分行為,而生損害於輕水伯及該銀行對於客戶存款管理之正確性,所以會構成刑法上的普通詐欺罪。

    Q、那輕水伯的其他繼承人在民法上有什麼權利可以主張呢?
    A:就被繼承人生前遭盜領之存款,民事請求權實務上多以『不當得利』為請求權基礎,但也有以『侵權行為』當請求權基礎。

    但是,各位要注意!
    以本案為例,如果輕水伯一開始就把銀行存摺、提款卡、印章交由小汪保管,輕水伯要使用金錢時,也都由小汪代為領取,支付、使用的話,其他的繼承人若要主張小汪未經輕水伯授權自行領取,就有相當難度。
    因為輕水伯帳戶存款是他個人所有,就可以自由使用、收益、處分,輕水伯於生前若委託他人提領、或授權他人匯款、或贈與他人,或於不違反特留分之範圍內,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均屬憲法及法律保障其財產權之範圍。
    這時其他繼承人,就必須提出相當的反證證明,比如說輕水伯在不久之前有寫過合法成立遺囑,小汪領取之金額顯與遺囑內容大不相同...等等,否則在實務上多半難以追回。

    Q回到主題,輕水伯的其他繼承人拿回這1000萬元後,要如何處理?
    A:
    1.先向國稅局補申報遺產稅,經核定稅額予以繳納。
    2.全體繼承人先協議分割,協議不成,訴請法院裁判分割:
    依照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991號判決的意旨,可以得知,這1000萬元應屬於新發現的遺產,仍屬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仍應經全體繼承人同意協議分割,若協議不成仍得向法院請求裁判分割。

  • 銀行存款繼承申請書 在 蔡至誠。PG財經筆記Simple Is The Best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6-24 12: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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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法是親自前往地區國稅局查詢,7月開始則可以一站式完成查詢,便利許多。

    從109年7月1日開始,只要在辦理遺產稅申報前,直接前往全國任一地區國稅局,就能查詢被繼承人財產、各類所得等資料,在國稅局也能用單一窗口查詢各類金融遺產資料。

    這樣的好處是在一個地方就能查到所有的遺產,免除奔波之苦,也能避免因漏報遺產而遭處罰的風險。

    ▋以往的程序繁瑣,要四處查詢,還要繳費

    財政部舉例說明,假設被繼承人有5家不同銀行存款帳戶、在3家投信公司購買基金、有2個不同證券帳戶、在3家保險公司投保,那麼總共要跑多少地方才能查詢?

    答案是繼承人得分別前往13家金融機構查詢!

    除須重複填寫不同格式申請書,分別檢附被繼承人除戶資料及繼承人身分證明文件外,還要等待各金融機構審查及調印資料,申辦過程既繁複冗長又須繳納手續費。

    https://pgfinnote.com/estate-inqui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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