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金燦燦造句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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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金燦燦造句產品中有1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金成,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明哥】(2019年舊文) Wyman生日,被邀請的確是種值得珍惜的榮幸。見到許多明星嘉賓前來,都紛紛為他慶賀表演,都看得出誠心誠意,心懷愛和敬意,好替他高興。平常好討厭聽到人說:「識人好過識字!」言下之意即是交際應酬手段比個人才能學識更重要,曾經為此跟相識多年的朋友吵架,幾乎反臉。自己知自己事,...

  • 金燦燦造句 在 金成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04 11: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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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哥】(2019年舊文)

    Wyman生日,被邀請的確是種值得珍惜的榮幸。見到許多明星嘉賓前來,都紛紛為他慶賀表演,都看得出誠心誠意,心懷愛和敬意,好替他高興。平常好討厭聽到人說:「識人好過識字!」言下之意即是交際應酬手段比個人才能學識更重要,曾經為此跟相識多年的朋友吵架,幾乎反臉。自己知自己事,才藝學養皆平庸,交際手腕更接近負值,勝在做人處事尚有一點韌力。即是如果夾硬要我同意,那句貪了小便宜就懶興奮隨口說的「識人好過識字!」,自己的人生則準備永不見天日。

    雖然知道,識人好重要,但人和人之間交往,始終好珍惜那純粹和真誠,如果去認識一個人往往懷有不可測量的目的,甚至某程度總要扭曲自己的性情和價值來遷就,這是種自己未必可承受的疲憊,至少我寧願抵受寫字造句的沉默寂寞。所以看到Wyman寫得一手好文字好歌詞,然後贏得許多人的尊重和愛戴,這對於一個也算寫字謀生的人,總算是口強心針。

    說回那天,見到好多名氣大的明星。不得不再認自己交際低能,幹了這行二十年有多,大部分藝人都訪問過影過相,就是沒有延續交際應酬下去,不是不想不是我不友善,是真的沒天份。有機會見番,如果認得點個頭,已經好厲害。如果去到像Wyman般會邀請自己出席五十派對的,可視為神蹟。入正題,那天最興奮的,是看到明哥,他竟然依稀記得我,還問為甚麼幾個星期前(跟一些共同朋友)約好的飯局沒來呀,然後行咗去沒有下一句,我已經開心到跳起。其實這十多年訪問過他三四次,達明一派是自己心中頭號樂隊偶像,他們的歌既新潮也悲天憫人,具備不可比擬的劃時代力量:「恐怕這個璀燦都市光輝到此!」是神級預告。每次訪問見面他都溫柔友善,但好老實他早年常處於神遊物外狀態,即是對話內容好飄也帶點疏離。我相信跟明哥之間的距離,已經不是所謂交際手腕拉近得到。勉強可以順利完成訪問,但就題外話想再交流多一點,彼此間幾乎稱得上對不了頻道。這感覺,也曾聽其他同事其他行家提及過。

    直到近年,大家對明哥有另一種看法:他的言詞明確清晰得多,依然是那麼溫柔婉約,但他每次站出來,就是如此昂然有勁,為我們的社會公義不辭勞苦挺身而出。他沒為任何自身利益,講道理沒有粗話沒有金句沒有大局分析也沒有詞鋒銳利。只是很意料之外他的腰背比許多直佬或所謂傲氣男兒挺得更直。沒認為他因為唱歌賺過天文數字的金錢,卻從來沒聽過他埋怨自己因為說真話而損失多大市場,犧牲了幾多!他只是好自然順暢地因為自己所嚮往的信念,真正愛這地方,當香港是自己的家,然後無畏無懼地表明自己立場。

    他比所有電影中的神探英雄黑社會大哥或功夫師傅更堅執更勇毅。好像經過幾十年的時間驗證,才發現當年那位瘦削驕矜,衣著前衞,眼神有點飄忽無定的長髪男生,在最險惡的時代,反而仍站在原來那個位置,依然在朗唱三十年前的歌聲,仍挽著你手沒離開過,為自己的作品和格調作出長久的品質保證。他是十個救火的少年的最後一位,他慢跑是故意的,故意等埋你才撤離。尤其見識過幾多明星幾多政客在三十年前,一窩鋒跟大隊好義憤填膺好淚流披面地上台唱歌講話,但歷史證實,事先愈大鑼大鼓愈慷慨激昂的,事後變臉變得最快最醜惡,映照得明哥比誰都懂公義,比誰都記憶力強!

    知道自己的粗鄙麻甩和明哥不容易對正頻道,即使那天我有機會和他吃飯,都未必談到超過十句。再過多兩星期,他應該連我是乜水也記不了。但沒所謂的,有些愛和尊敬是可以單向的,他的魂遊他的善忘我都傾慕。我的心,仍經常會為他的說話抖擻感動,他為我們這個世代,作了一個仁義的榜樣。這比他唱過甚麼歌拍過甚麼電影更偉大更神聖。我仍愛欣賞其他歌手或演員的作品,但就是明哥配得上那光亮的冠冕!
    好像叫明哥的,都是好人。

    #今天不是明哥生日

  • 金燦燦造句 在 盧小桃的小太陽戰隊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6-30 21: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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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兒子的六月謎樣字彙。



    1.

    前陣子,麥克幫我拍了一組奇蹟美照。

    我興高采烈地準備發IG,陛下湊過來看了手機螢幕一眼。

    「媽媽,你看起來很 #迷惘⋯⋯」

    #用得很精準
    #迷惘美(?)

    2.

    父子倆消失無影蹤。

    我進入臥室,瞥了微微隆起的棉被一眼。

    老招數,又躲在棉被裡準備嚇我一跳了。

    我直覺地掀開棉被,低喝一聲。「嘩⋯⋯啊!!!!!」

    !!!!掀開棉被竟然是兩團肉!!!

    全裸!!!

    #為什麼我家會上演捉姦在床
    #不就好險我沒有一邊IG限時動態錄影!

    我驚魂未甫,聽見陛下歡快的小奶音。

    「馬麻你看我們!#金蟬脫殼⋯⋯」陛下笑得很燦爛。「你有 #傻眼 嗎⋯⋯」

    #超級傻眼好嗎
    #但不要亂學媽媽的口頭禪啊可惡

    「你們為什麼又全裸。」我瞪著兒子。

    「本來只有把拔、太性感(?),我不想讓他 #專美於前⋯⋯」

    ????

    #所以集體性感的意思
    #為什麼會用性感形容裸露
    #專美於前這個成語我又到底什麼時候灌進去的

    3.

    又到了母子每日的例行公事,打電動,幫兒子破關薩爾達傳說。

    主角林克來到某個軍事演習場。

    「馬麻!小心!這裡有很多怪物在 #群聚⋯⋯」陛下驚呼。

    #看來里長伯有在關心時事

    「真的,我們要殺出重圍。」

    「恩。他們造成我們的 #困擾 了⋯⋯」

    #困擾欸
    #怎麼會這麼文藝的字

    「好吧,今天就打到這裡吧。」

    陛下一臉焦急。「不行!你沒有達到今天的KPI,我們還沒找到神廟⋯⋯」

    ????

    #我是誰
    #我在哪
    #我到底聽了什麼



    📷 附上前陣子拍的,著迷薩爾達傳說、幻想自己穿著蠻族套裝的陛下。

    拍這張的時候他很得意的說:「我的防禦力跟攻擊力都大幅提升了⋯⋯」

    #孟母果然有道理
    #童年時期環境好重要

    孩子真的是一塊小海綿啊。

    害我現在很擔心自己的談吐,很怕說者無心,聽者全活用了。

    最後來六月的造樣造句結束這一天。

    兒子字彙不只讓我傻眼,已經讓我困擾了。

    好擔心可以群聚的那一天,他跟長輩聊天的用字遣詞會讓大家各種迷惑。

    往好處想,也算是一種專美於前⋯⋯

    #歡迎大家來造句

  • 金燦燦造句 在 人山人海 PMPS Music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6-04 19:12:25
    有 235 人按讚


    //明哥 by 金成

    Wyman 生日,被邀請的確是種值得珍惜的榮幸。見到許多明星嘉賓前來,都紛紛為他慶賀表演,都看得出誠心誠意,心懷愛和敬意,好替他高興。平常好討厭聽到人說:「識人好過識字!」言下之意即是交際應酬手段比個人才能學識更重要,曾經為此跟相識多年的朋友吵架,幾乎反臉。自己知自己事,才藝學養皆平庸,交際手腕更接近負值,勝在做人處事尚有一點韌力。即是如果夾硬要我同意,那句貪了小便宜就懶興奮隨口說的「識人好過識字!」,自己的人生則準備永不見天日。

    雖然知道,識人好重要,但人和人之間交往,始終好珍惜那純粹和真誠,如果去認識一個人往往懷有不可測量的目的,甚至某程度總要扭曲自己的性情和價值來遷就,這是種自己未必可承受的疲憊,至少我寧願捱寫字造句的沉默寂寞。所以看到 Wyman 寫得一手好文字好歌詞,然後贏得許多人的尊重和愛戴,這對於一個也算寫字謀生的人,總算是口強心針。

    說回那天,見到好多名氣大的明星。不得不再認自己交際低能,幹了這行二十年有多,大部分藝人都訪問過影過相,就是沒有延續交際應酬下去,不是不想不是我不友善,是真的沒天份。有機會見番,如果認得點個頭,已經好厲害。如果去到像 Wyman 般會邀請自己出席五十派對的,可視為神績。入正題,那天最興奮的,是看到明哥,他竟然依稀記得我,還問為甚麼幾個星期前(跟一些共同朋友)約好的飯局沒來呀,然後行咗去沒有下一句,我已經開心到跳起。其實這十多年訪問過他三四次,達明一派是自己心中頭號樂隊偶像,他們的歌既新潮也悲天憫人,具備不可比擬的劃時代力量:「恐怕這個璀燦都市光輝到此!」是神級預告。每次訪問見面他都溫柔友善,但好老實他早年常處於神遊物外狀態,即是對話內容好飄也帶點疏離。我相信跟明哥之間的距離,已經不是所謂交際手腕拉近得到。勉強可以順利完成訪問,但就題外話想再交流多一點,彼此間幾乎稱得上對不了頻道。這感覺,也曾聽其他同事其他行家提及過。

    直到近年,大家對明哥有另一種看法:他的言詞明確清晰得多,依然是那麼溫柔婉約,但他每次站出來,就是如此昂然有勁,為我們的社會公義不辭勞苦挺身而出。他沒為任何自身利益,講道理沒有粗話沒有金句沒有大局分析也沒有詞鋒銳利。只是很意料之外他的腰背比許多直佬或所謂傲氣男兒挺得更直。沒認為他因為唱歌賺過天文數字的金錢,卻從來沒聽過他埋怨自己因為說真話而損失多大市場,犧牲了幾多!他只是好自然順暢地因為自己所嚮往的信念,真正愛這地方,當香港是自己的家,然後無畏無懼地表明自己立場。

    他比所有電影中的神探英雄黑社會大哥或功夫師傅更堅執更勇毅。好像經過幾十年的時間驗證,才發現當年那位瘦削驕矜,衣著前衞,眼神有點飄忽無定的長髪男生,在最險惡的時代,反而仍站在原來那個位置,依然在朗唱三十年前的歌聲,仍挽著你手沒離開過,為自己作品和格調作出長久的品質保證。他是十個救火的少年的最後一位,他慢跑是故意的,故意等埋你才撤離。尤其見識過幾多明星幾多政客在三十年前,一窩蜂跟大隊好義憤填膺好淚流披面地上台唱歌講話,但歷史證實,事先愈大鑼大鼓愈慷慨激昂的,事後變臉變得最快最醜惡,映照得明哥比誰都懂公義,比誰都記憶力強!

    知道自己的粗鄙麻甩和明哥不容易對正頻道,即使那天我有機會和他吃飯,都未必談到超過十句。再過多兩星期,他應該連我是乜水也記不了。但沒所謂的,有些愛和尊敬是可以單向的,他的魂遊他的善忘我都傾慕。我的心,仍經常會為他的說話抖擻感動,他為我們這個世代,作了一個仁義的榜樣。這比他唱過甚麼歌拍過甚麼電影更偉大更神聖。我仍愛欣賞其他歌手或演員的作品,但就是明哥配得上那光亮的冠冕!

    好像叫明哥的,都是好人。



    #今天不是明哥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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