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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之禁建限建地區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萬的網紅邱志偉,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2021.04.17 【研商「岡山機場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禁建、限建提請修正案協調會】 #禁限建 #岡山機場 #都市發展 #飛航安全 #捷運聯開宅 #捷運岡山路竹延伸線 昨天我在立法院召開『研商「岡山機場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禁建、限建提請修正案協調會』,邀集高市府林副市長率工務局、都發局及捷運局到...
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之禁建限建地區 在 邱志偉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4.17
【研商「岡山機場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禁建、限建提請修正案協調會】
#禁限建
#岡山機場
#都市發展
#飛航安全
#捷運聯開宅
#捷運岡山路竹延伸線
昨天我在立法院召開『研商「岡山機場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禁建、限建提請修正案協調會』,邀集高市府林副市長率工務局、都發局及捷運局到立法院來,與國防部作計室、空軍、陸軍等單位來討論軍事設施管制與禁限建範圍劃定修正之可行性,另內政部營建署也列席給予建議。
行政院在110年3月4日核定岡山路竹延伸線計畫199.32億元經費,高市府為配合國家政策,強化半導體產業,預計打造「S」廊帶,將朝「設備」及「材料」兩方向著手,協助台灣廠商提前布局12吋晶圓製造利基設備,打造高雄半導體材料專區,結合岡山、路竹都市發展及捷運岡山路竹延伸線計畫,並推動捷運聯開宅之政策。
但空軍在107年曾發文至高市府,公告最新高雄地區禁限建涵蓋範圍地段,為保障飛行安全,岡山機場鄰近建築高度將受到嚴格限制,將不利捷運岡山路竹延伸線計畫及捷運聯開宅之政策。
高市府盤點岡山機場鄰近既有之建築物,仍有超逾絕對高度之建築物存在,另參考松山機場及屏東機場,均有部分放寬限制,以利台北及屏東都市發展,參照以上案例,國防部將參考高市府之提案建議,重新評估岡山機場禁限建之規定。
最後,高市府與國防部雙方建立溝通窗口,以利評估期間互相配合及討論,預計在一個月後,待國防部評估結果出來,後續再行召開會議討論。在這國家重點政策發展區域,也是高雄市科技產業廊帶,盼能推動國家政策順利及兼顧國防戰演訓安全,達成雙方雙贏局面。
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之禁建限建地區 在 不禮貌鄉民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林淑芬把公文調出來了,證實經濟部長滿口謊言
林全內閣你們還不處理嗎??
用這種方式護航亞泥,讓他們可以展延採礦權,卻賠上台灣的後山環境,這是台灣人要的嗎??
在此向林淑芬委員致敬
為了保護台灣的後山,努力出這麼多資料來
辛苦妳了
經濟部長李世光:亞泥礦權展延期間有高達14個單位要進行會勘,包括國家公園管理處,但各單位全都沒有表示反對意見。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014077
部長,這麼剛好我也有去調公文,#有意見的單位在這裡↓↓
◆花蓮縣政府:
「本府為維護本縣好山好水及環境永續立場,對於縣內礦業採礦權申請展限案…此申請案緩議,敬請參採。」
◆農委會水土保持局:
「經查105年度公開1,687條土石流潛勢溪流資料,有土石流潛勢溪流(花縣DF003)、(花縣DF004)、(花縣DF022)通過,且位於土石流潛勢溪流(花縣DF004)、(花縣DF022)影響範圍內。」
◆花蓮縣文化局:
「查旨案礦區,涵蓋本縣縣定遺址『富士遺址』指定範圍,『富士遺址』指定範圍內不得採礦。」
那什麼是「#沒有反對意見」的機關?
★ 國防部第二作戰區指揮部:
「旨揭土地非列屬要塞堡壘地帶法第三條公告要塞堡壘地帶區域,亦非屬國家安全法施行細則第36條公告『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禁、限建』範圍。」
★農委會漁業署:
「所詢礦區經查未涉及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人工魚礁區及保護礁區。」
★交通部公路總局:
「查該礦區為致劇本段轄管省道(台8線)達150公尺以上
…本段無相關意見。」
★鐵路管理局花蓮公務段:
「經查採礦範圍土地距本局鐵路地界150公尺以外」
★內政部營建署:
「旨案依所附位置圖標示位置,非屬『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
★自來水公司第九區管理處:
「經查本案非位於已劃定公告之水質、水量保護區內。」
★亞泥花蓮製造廠:
「本礦區非屬重要濕地或其他核心保育區、生態復育區或其保育利用計畫範圍。」
★經濟部水利署:
「非位於公告之水庫蓄水範圍內…」
★花蓮縣環保局:
「經查該採礦區非屬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
★交通部觀光局:
「所送資料非屬『發展觀光條例』及『風景特定區管理規則』所評鑑公告之國家級風景特定區範圍內。」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請貴局協助督責亞洲水泥持續辦理原礦區與國家公園重疊範圍之植生復育計畫…」
部長,你是在跟我裝傻嗎?一次耍弄不夠,還要繼續耍弄嗎?
更不用說,這個礦區還有原住民保留地,
根據原基法第二十一條的知情同意,這些都做了嗎?
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之禁建限建地區 在 林淑芬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經濟部長李世光:亞泥礦權展延期間有高達14個單位要進行會勘,包括國家公園管理處,但各單位全都沒有表示反對意見。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014077
部長,這麼剛好我也有去調公文,#有意見的單位在這裡↓↓
◆花蓮縣政府:
「本府為維護本縣好山好水及環境永續立場,對於縣內礦業採礦權申請展限案…此申請案緩議,敬請參採。」
◆農委會水土保持局:
「經查105年度公開1,687條土石流潛勢溪流資料,有土石流潛勢溪流(花縣DF003)、(花縣DF004)、(花縣DF022)通過,且位於土石流潛勢溪流(花縣DF004)、(花縣DF022)影響範圍內。」
◆花蓮縣文化局:
「查旨案礦區,涵蓋本縣縣定遺址『富士遺址』指定範圍,『富士遺址』指定範圍內不得採礦。」
那什麼是「#沒有反對意見」的機關?
★ 國防部第二作戰區指揮部:
「旨揭土地非列屬要塞堡壘地帶法第三條公告要塞堡壘地帶區域,亦非屬國家安全法施行細則第36條公告『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禁、限建』範圍。」
★農委會漁業署:
「所詢礦區經查未涉及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人工魚礁區及保護礁區。」
★交通部公路總局:
「查該礦區為致劇本段轄管省道(台8線)達150公尺以上
…本段無相關意見。」
★鐵路管理局花蓮公務段:
「經查採礦範圍土地距本局鐵路地界150公尺以外」
★內政部營建署:
「旨案依所附位置圖標示位置,非屬『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
★自來水公司第九區管理處:
「經查本案非位於已劃定公告之水質、水量保護區內。」
★亞泥花蓮製造廠:
「本礦區非屬重要濕地或其他核心保育區、生態復育區或其保育利用計畫範圍。」
★經濟部水利署:
「非位於公告之水庫蓄水範圍內…」
★花蓮縣環保局:
「經查該採礦區非屬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
★交通部觀光局:
「所送資料非屬『發展觀光條例』及『風景特定區管理規則』所評鑑公告之國家級風景特定區範圍內。」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請貴局協助督責亞洲水泥持續辦理原礦區與國家公園重疊範圍之植生復育計畫…」
部長,你是在跟我裝傻嗎?一次耍弄不夠,還要繼續耍弄嗎?
更不用說,這個礦區還有原住民保留地,
根據原基法第二十一條的知情同意,這些都做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