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釋 字 785 警 政 署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釋 字 785 警 政 署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釋 字 785 警 政 署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fegu (詠棠)看板TPC_Police標題[新聞] 警署試辦 派出所長上班12小時時間Sun...


新聞網址:
https://tw.news.yahoo.com/%E8%AD%A6%E7%BD%B2%E8%A9%A6%E8%BE%A6-%E6%B4%BE%E5%87%B
A%E6%89%80%E9%95%B7%E4%B8%8A%E7%8F%AD12%E5%B0%8F%E6%99%82-201000490.html

新聞內容
《公務員服務法》修正草案規定員警每月超勤不超過60小時,但員警卻又必須做許多非本業
工作,工時很長又得面臨各種狀況,圖為勞工團體遊行,向凱道總統府丟擲雞蛋,首當其衝
的第一線員警們以盾牌遮擋亂飛的雞蛋,盾牌和地上滿是蛋汁。(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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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需保障人民服公職權及健康權,警政署日前通報全國各地
警察局,從5月1日起開始試辦全國派出所所長每日值班12小時、每月超勤上限60小時。試辦
新制度一出,馬上引發基層炸鍋,直言依現有人力根本不可能。警政署強調,會依試辦結果
與意見做出整體評估並向上級反應。

大法官2019年11月29日作出785號解釋,認為《公務員服務法》並未就警察、消防、海巡、
關務等業務性質特殊機關實施輪班、輪休制度,設定任何服勤時數的合理上限、服勤與休假
的頻率、服勤日中連續休息最低時數等,不符憲法服公職權及健康權的保護要求,相關機關
應在3年內,即今年11月28日前依解釋意旨檢討修正。

警政署表示,考試院去年11月底已將《公務員服務法》修正案送交立法院,規定包含警消等
公務人員,每日服勤不超過12小時、每月超勤不超過60小時、勤間必須連休11小時等,警政
署將會支持與尊重國家法律。

所長上班12小時新制上路一周後,一如基層預期出現許多問題,還有媒體誤以為是高雄近期
傳出多名所長染疫,警局才試辦新勤修制度。

多名所長表示,目前員警數較多的派出所有兩名副所長,若要符合值班12小時的新規定,須
有4人輪值,所以還要找一名資深巡佐來輪班,對僅一名副所長的派出所來說,人力變得更
吃緊,更別說在山上與偏鄉的駐在所、分駐所。

所長表示,以前值班24小時待在所內,較符合實際運作,政府減輕工作時數雖是好意,卻忽
略警察工作的特殊性與責任制。他舉例,若上晚上9點到上午9點的班,隔日的周報或各項會
議所長能不參加嗎?如果再排隔日上午接續上班,又不符合必須休息11小時的規定。

還有所長認為,上夜班時依規定不能睡覺休息,但勤務是日班、夜班輪流安插,大家的生理
時鐘都被搞亂,簡直比超商大夜班的員工還辛苦;且隔天若發生重大案件或事故,所長敢不
在現場嗎?

警政署強調,試辦是為了找出問題與收集基層意見,日後將研議是要平行或逐級代理等各項
解決方案,力求落實保障員警健康權及維持勤務正常運作。



問題:
還有所長認為,上夜班時依規定不能睡覺休息,但勤務是日班、夜班輪流安插,大家的生理
時鐘都被搞亂,簡直比超商大夜班的員工還辛苦;且隔天若發生重大案件或事故,所長敢不
在現場嗎?
所以員警都可以應付日夜顛倒,生理時鐘都有辦法配合?
我是覺得不如推行大樓保全的全日全夜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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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gotnostyle: 龜山小孩怎麼能受苦 你基層就該死 活該深夜勤啊 05/08 15:12
nodash: 還是很多人擠破頭相當所長的 05/08 15:26
walkingdead: 大佛試辦第二副所長,沒主管加給卻要擔主管責任,誰 05/08 15:41
walkingdead: 要? 05/08 15:41
TheDivision: 官:龜山小孩不能這樣上 但是基層可以 05/08 15:54
livingviva: 真受不了這些低能 05/08 16:06
GSX150s: 呵呵呵呵 突然就發現這樣不健康了 05/08 16:14
P1986625: 很簡單啊,本來就不需要那麼多派出所 05/08 17:29
justempty: 沒有過勞的問題,但是可以拆班^^ 05/08 17:40
JOHN2188: 晚上就該睡覺,別再假掰了 05/08 17:57
JOHN2188: 裡面一些所長的想法是上古世紀嗎?難怪沒進步,可憐啊 05/08 17:58
JOHN2188: 講難聽點,這個所有沒有你也沒差,別把自己想太重要, 05/08 17:59
JOHN2188: 一天只上八小也沒影響 05/08 17:59
JOHN2188: 台灣果然過勞王國,每天要上12小時這種爛東西也能試辦 05/08 18:00
JOHN2188: 笑死 05/08 18:00
JOHN2188: 每天10小或8小再拿出來試辦啦 05/08 18:01
bsjimmy: 這真的蠻鳥的 搞這個意義超級不大 05/08 18:48
jerry1919: 先檢討為什麼要開一堆垃圾會議好嗎 05/08 19:33
smt3457: 真的是派出所太多啦!需要合併 05/08 20:51
sexyboy5566: 糞會議有需要開??? 05/08 21:24
linyolin060: 北部的所長明明很開心終於不用顧廟 05/08 21:57
sotuki19: 笑死,發生事情不是一樣電話叫你回來?加班費還來比照 05/08 23:57
sotuki19: 勞工的比例比較實在啦 05/08 23:57
eagleloveoo: 大所試辦就算了,連10人以下小所也要試辦,就沒幹部 05/09 01:16
eagleloveoo: 輪,還硬要排,乾脆把小所併一併,全改集中制好了! 05/09 01:16
ncomp: 傻子才要改,現在這樣上只要表定沒帶班巡邏的時間廿小時幾 05/09 07:43
ncomp: 乎看不到人,還是爽報超勤敘獎,誰要只上12小? 05/09 07:43
lemwsoyha: 是晚上的酒攤難續吧 05/09 11:33
arcysaint: 先把加班時薪比照勞工加成吧,警察日夜輪班+加班時薪 05/09 16:53
arcysaint: 還比超商店員低是什麼鬼,還有深夜勤津貼 05/09 16:54
kspp0903: 高譚市是在搞每班都要有值幹,最少所內都要有兩個巡佐以 05/09 19:00
kspp0903: 上的人來顧,每個人都幹幹叫 05/09 19:00
swt24090: 我們所有差的是巡佐,以前晚班條最晚上到2或4,現在為了 05/10 09:27
swt24090: 填正副主管下班時段要上到6或8點,幫QQ 05/10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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