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醫師開業資格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醫師開業資格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michaellaipo (蛋哥)看板medstudent標題Re: [討論] 請教一些學制和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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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7 19: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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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avidchen329 (懶豬爵士)》之銘言:
: 標題: [討論] 請教一些學制和執業換照的問題
: 時間: Sat Jan 16 15:08:47 2021
這可能要先把幾條法律看一下有個印象,才能再講接下來的事情:
醫療法:第18條
醫療機構應置負責醫師一人,對其機構醫療業務,負督導責任。私立醫療機構,並以其申
請人為負責醫師。
前項負責醫師,以在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醫院、診所接受二年以上之醫師訓練並取得證明
文件者為限。
一、負責醫師為醫師者 :經教學醫院評鑑合格之醫院。
二、負責醫師為中醫師者: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得辦理中醫醫療機構負責醫師訓練計畫之
醫院或診所。
三、負責醫師為牙醫師者: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得辦理二年期牙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
計畫之醫院或牙醫診所。
--> 意思就是西醫師要當診所負責人一定要至少在教學醫院待二年,中醫師或牙醫師可以
在指定的醫院或診所訓練滿二年就符合資格
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4條
醫事人員申請執業登記,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及繳納執業執照費,向所在地直
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執業執照:
一、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及其影本一份(正本驗畢後發還)。
二、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三、最近三個月內之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二張。
四、擬執業機構出具之證明文件。
五、執業所在地醫事人員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六、完成第十三條第一項各款繼續教育之證明文件。
七、中央主管機關發給且仍在有效期間內之專科醫事人員證書。但醫事人員無專科制度者
,得免檢附
--> 意思就是說辦理執業登記,沒有說一定要接受PGY或專科訓練。但第七點就是一個模糊
地帶,舊的醫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民國102年07月01日廢止) 明說:但不具專
科醫師資格者,得免檢具。但現行如果去辦理執業登記,多會說如果不具專科醫師則
免附專科醫師證書。
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7條
醫事人員辦理執業執照更新,應於其執業執照應更新日期屆滿前六個月內,填具申請書,
並檢具下列文件及繳納執業執照費,向原發執業執照機關申請換領執業執照:
一、原領執業執照。
二、最近三個月內之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二張。
三、執業所在地醫事人員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四、完成第十三條第二項所定繼續教育之證明文件或下列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一)專科醫師、專科牙醫師:完成第十三條第二項第二款第二目所定繼續教育之證明文
件。
(二)專科護理師:中央主管機關發給,且仍在有效期間內之專科護理師證書。
[2015/12/30新增條文] --> 關鍵!
醫師符合下列各款情形,除應依前項規定辦理外,並應檢具畢業後綜合臨床醫學訓練(以
下稱一般醫學訓練)證明文件:
一、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七月一日以後始領有醫師證書,且未領有專科醫師證書者。
二、於首次辦理執業執照更新時,或因歇業逾首次執業執照應更新日期,於新發給之執業
執照更新時。
: 最近跟朋友聊到相關的話題,但因為我們都有當R拿專科,所以好奇以下這些狀況
: 尤其是第1點
: 1.新制六年,沒當PGY,考完國考拿到醫師證書直接去外面執業,這個我們最好奇
: 因為舊制的intern至少還有一年臨床實務經驗,新制六年可說是完全沒有臨床實務經驗
: 衛服部應該也不會讓這些沒當過大科的輪訓人力(PGY)的人就這樣自由自在投入市場?
: 請問這樣是可以的嗎? 還有有什麼規定去限制這一塊嗎?
--> 他可以執業,不能當負責人,但問題就像法律條文和大家說的,最後會無法更新執
業執照,而要重回教學醫院當PGY
: 2.新制六年,但只有當一年PGY(完整要當兩年),這樣是可以的嗎? 會遇到什麼問題?
--> 他可以執業,不能當負責人,一樣同 1無法更新執業執照,而且萬一要重新run完剩
下的一年,醫策會現行字面上規定是course不能中斷,除了兵役問題可以准許中斷
。所以當了一年乾脆就當完比較實際,要不然重run又不一定能只再run一年就好。
: 3.新制六年,有當完PGY(兩年),沒拿專科
: 之後在長期執業上會遇到什麼問題嗎? 換照(醫師執照)會比較難?
: 但多花點時間拿學分應該也不是問題?
--> 他可以執業,也可以當負責人,但就是換照學分比較多,我自己是覺得湊到120點
沒這麼難,有心集的話1-2年內大多可以集滿了,尤其雜誌填一填(最多60點)、如
果自己有認識的同學還在醫院幫忙或自己去簽一下,其實並不會很難集。只是不知
道哪一天會限制起來,雖然說法律講究不溯及既往原則,就像專科診所負責人現在
也要求須要有該專科才可,但不溯及既往原則,之前就已經是負責人的條文就說沒
關係。但這種事情以後還是很難說....
: 4.舊制七年(含intern),但沒當PGY,考完國考拿到醫師證書直接去外面執業
: 這樣是可以的嗎? 還是有什麼規定限制不能這樣做?
--> 他可以執業,不能當負責人,但能否更新執業執照,要先看他是什麼時候拿到醫師
證書,最後一屆七年制是2012入學,2019畢業,法律規定只要是在2019/07/01以後
拿到醫師證書者,於第一次更新執業執照時,都需要 PGY完訓證明。換言之:
舊制七年制最後一屆(2019年畢業)或其他屆在2019/07/01以後拿到醫師證書者:
因為是在2019/07/01以後才拿到醫師證書,所以在首次辦理執業執照更新時,
一定要 PGY完訓證明,否則無法更新執業執照
舊制七年制其他屆只要在2019/07/01以前拿到證書者
因為不需要檢附 PGY完訓證明,所以只是更新執業執照的繼續教育學分多了點
[以下為我初始原文,感謝網友diogofseixas和davidchen329查證致電過,重新寫於上方]
--> 他可以執業,不能當負責人,但一樣會遇到無法更新執業執照部分,最後一屆七年
制是2012-2019年,2019/07/01以後才會拿到醫師證書,所以就還是一樣時間到必
須回醫院,再往前一點,除非是在2008/12/30以前拿到醫師證書,才會有機會在
2015/12/30以前第一次更新執業執照,這樣就可以規避首次辦理這個規定,會在
2008/12/30以前拿到醫師證書的人也是PGY100前的舊制PGY了。換言之:
(1)2008年(含)以前拿到醫師執照:
才有機會在2015年關閉規定前首次更新執業執照,接下來就是累積學分辛苦些
(2)2009年(含)以後拿到醫師執照:
終究會遇到執業執照首次更新,那抱歉還是得回去完成PGY規定
: 5.舊制七年(含intern),有當完PGY(一年),沒拿專科,基本上狀況同3可略過
--> 他可以執業,但跟3不一樣的是,他不能當負責人,除此之外跟3基本是一樣的,如
果只是想受聘那就沒差,但如果想自行當負責人,那再得想辦法在教學醫院再當一
年(比如說當完R1),就可以當負責人了,但學分累積問題就同3的狀況一樣
以上跟大家分享~可能有謬誤之處就歡迎大家討論和煩請指正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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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dstudent/M.1610895702.A.044.html
看法律應該還是照舊制?
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第2條
醫師於接受專科醫師訓練前,應先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藥
師考試分階段考試規則所定醫師第二階段考試(以下稱第二階段考試),並完成畢業後綜
合臨床醫學訓練(以下稱一般醫學訓練);其訓練期間如下:
一、自國內大學醫學系六年制、學士後醫學系四年制或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七年制畢
業:二年。
二、中華民國一百年二月一日以後自國內大學醫學系七年制、學士後醫學系五年制或中醫
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八年制畢業:一年。
三、一百年一月三十一日以前自國內大學醫學系七年制、學士後醫學系五年制或中醫學系
選醫學系雙主修八年制畢業:
(一)一百零一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接受一般醫學訓練:依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之該
年度一般醫學訓練計畫所定期間。
(二)於一百零一年七月一日以後接受一般醫學訓練:一年。
我也不確定,所以也好奇詢問相關專家了,等有回覆再分享給大家...
就是指PGY100,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是在民國99年06月09日開始限制要先PGY
我也不確定...所以也好奇詢問相關專家了,等有回覆再分享給大家...
※ 編輯: michaellaipo (203.163.204.97 臺灣), 01/18/2021 20:53:19
※ 編輯: michaellaipo (203.163.204.97 臺灣), 01/18/2021 20:55:39
※ 編輯: michaellaipo (203.163.204.97 臺灣), 01/18/2021 20:5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