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5🎥
優雅告別前 需有專業醫療諮商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社會工作室主任楊君宜認為,如果家庭成員剛開始沒有概念,不適合一下子談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要慢慢宣導,先從生死問題開始討論,之後再探索自己對臨終醫療照護的想法。
楊君宜以目前諮商經驗表示,病主法針對五種特定臨床條件,不難說明。而會討...
#20200405🎥
優雅告別前 需有專業醫療諮商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社會工作室主任楊君宜認為,如果家庭成員剛開始沒有概念,不適合一下子談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要慢慢宣導,先從生死問題開始討論,之後再探索自己對臨終醫療照護的想法。
楊君宜以目前諮商經驗表示,病主法針對五種特定臨床條件,不難說明。而會討論病主法的人也都是對生命有思考過、規劃過的人,所以很好談。 「病主法是一個減少遺憾的法律,讓你早點規劃,為什麼要把它想得很負面呢,朝一個遠大的方向去看,它就是一個生命的規劃。」台大醫院家庭醫學部主治醫師姚建安表示,臨終的醫療決定非常困難,如果病人自己沒有事先規劃,把所有決定權留給家屬,不僅造成家屬莫大的壓力,也可能不合病人自己的意願。
姚建安說:「任何事都要規劃,尤其是對未來的醫療、未來的生命權。如果都規劃好財產要分給誰了,為什麼最後不對自己好一點?自己決定接受怎樣的治療?」 談到諮商經驗,姚建安笑說印象深刻的是有一次來了一對父子,兩人個性都非常決斷,條理分明。這位父親一來就說:「如果我符合病主法的五種特定臨床條件,我不希望增加家人負擔。」兒子聽了之後也訝異,不知道原來父親的想法是這樣。
姚建安解釋,這種事情大家平時不會去談論,可能怕有禁忌。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醫療人員扮演媒介的角色,搭起父子間溝通的橋樑,讓他們進行一場有生命意義的對話也開啟家人間彼此的關心。
他談到,有一位漸凍人患者帶著太太和兒子來諮商,患者認為自己的身體已經不聽使喚,就連拿起印章蓋在決定書上的力氣都沒有了,任何生活瑣事都要別人幫忙,不只心力交瘁更覺得沒有了尊嚴。
距離必須用呼吸器維持生命的情況已十分迫近,做預立醫療決定在將來一定會用得到,這時對患者而言病主法的存在非常重要。雖然兒子表示全力支持父親,但是太太卻遲遲不能接受,一方面傷心難過,一方面擔心被婆家指責不願照顧丈夫。
姚建安勸說,在病主法的預立醫療決定中,太太只是見證人,預立醫療決定是意願人自己的意志,且白紙黑字由意願人和醫療單位共同承擔,責任不在太太。
共同決策、醫病雙方互相理解和配合,臨終決定不是表面所看到的那麼容易,也不只是個醫療問題,姚建安感慨這是社會和家庭問題的大結合,絕對比寫八點檔劇本還要困難。 「每個人都有對死亡的想像,但是等到實際要做生死決定真的太困難。」陽明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副教授楊秀儀說,病主法就是提供制度性的協助來幫助人自主。
尊重病人自主是醫學倫理基本要件,醫師非常願意尊重病人自主,雖然有專業醫師提供建議,接受或拒絕最終決定還得看病人自己的意願或價值觀,所以諮商結果是雙方一起做決定,楊秀儀認為這一定會有比較好的醫病關係。
病主法的最終目標是促進成熟的死亡文化,而成熟的死亡文化會讓我們更珍惜生命,珍惜生命也包含尊嚴善終,楊秀儀表示已經有許多文獻證明若病人最後一段路是平和死亡,家屬的哀痛的確會減少。
仁愛醫院安寧療護科醫務長陳淑廷認為簽立預立醫療決定書,除了讓家屬減輕傷痛和紛爭,最重要還是病人得以尊嚴善終,擺脫病痛的折磨。
陳淑廷回憶病主法還沒實施之前,根據醫師法相關規定,醫師診治病人應向病人或家屬告知其病情,換句話說就是可以只告知家屬,不一定告知病人。許多家屬也不願意讓病人得知實情,害怕影響病情。
在病主法實施之後,規定病人就診時,醫師必須將病人的病情、用藥告知本人,病人沒有明示反對才得告知家屬。
病主法推動改變醫病關係,病人可以直接傳達個人意志,醫療團隊也能避免家屬們意見不合,在面對生死前選擇病人或家屬的兩難局面。
(記者 韓湘紜、葉芳妤、謝雯欣/採訪報導)
#病主法 #擺脫病痛 #醫病關係 #奶茶編
醫師法拒絕病人 在 麻的法課 - 邱豑慶醫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有一種尊重專業叫做『#我的專業才是專業,#別人的專業都是幹嘛花錢不划算。』
還好,我的專業是團購和惹怒老婆並且存活下來啦,如果我的專業是麻醉專科醫師我一定氣死。(反串要註明)
Shit Shit Shit Shit Shit 多罵幾次Shit,也停止不住我的不爽。
老朋友就知道,私訊我都會收到一個罐頭回覆『非麻醉問題,視情況回復。根據醫師法11條,醫師非親自診視病人,不得開立處方,為保護你我,請恕我拒絕線上問診。』
白話文就是『你問我醫療問題,依法我不會回你,你問我醫療以外的問題,我看情況回你。』
說到這裡我想先講一件公開的秘密啦,#外面診所的麻醉狀態有四種啦:
✅1.有麻醉專科醫師,並且全程在場。
✅2.有麻醉專科醫師,他手術前來跟你say哈囉完,露個臉就閃人,後面手術過程中只放著病人由護士照顧。
✅3.有麻醉專科醫師,但手術過程他從開始到結束都不會來,定期到診所簽名整疊病歷,蓋章收錢,簡單來說叫做純掛牌,算是介於有和沒有之間。
✅4.自稱麻醉師的麻醉護士,這個叫密醫。
我不能確認到底哪些診所,哪些麻醉醫師,在手術過程從頭到尾全程都會留在現場。
但台南、高雄、屏東有非常多診所的麻醉醫師不是金良光就是遲名珉,一個人到底有沒有辦法同時顧這麼多診所和婦產科呢?大家心裡自有一把尺。
回頭來說我很生氣的這件事,其實發生在去年十二月,一個粉絲在我某篇衛教文的留言說,女兒去高雄診所全麻手術傷到眼睛,她從頭到尾沒看到麻醉醫師。
我問她麻醉同意書上的簽名醫師是姓金還是姓遲?她後來私訊我問了一堆問題。
關於醫療和麻醉的,我謹守醫師法的規範不願回答,但我幫她問了麻醉醫學會的法律顧問,因為她在高雄,我還請麻醫學長幫忙介紹,是否有熟悉醫療糾紛且在高雄的律師,結果呢?拖到八個月後的今天,又來私訊問我一堆問題。我問他你沒有找律師?她說沒有,這個很簡單,請律師不划算。
所以呢?不就是因為我不用錢,他媽的很划算??我浪費了我自己的時間和人脈,去幫你問學會法律顧問,去找到比較擅長醫療糾紛的律師,你不問,八個月後又繼續來問我到底有什麼意思?
專業是有價的,不認知這件事情的人,早晚會在某些地方吃大虧。不管是診所不尊重專業沒有請合格麻醉醫師,或是病人貪便宜覺得有睡著就好,麻醉醫師麻醉屍誰麻醉的,不用分那麼細,或是請律師不划算,我衷心的建議,不管任何一件事,不用錢的最貴。
律師其實和醫師一樣,每個人擅長的專業都不同,有人擅長戰韓粉,有人擅長廚藝又擅長家事(婚姻、家暴、親權、遺產、遺囑等等),有人很愛動物又擅長智慧財產權,有人擅長睡公園,也有人擅長睡粉絲。
妳口中所謂的很簡單和不划算,人家可能是老翅幾回寒暑,經歷無數開庭的專業。
附註1:業務過失致死和業務過失傷害,在2019拿掉了,但加重了傷害罪和過失致死的刑責。本來加重是考量到從事業務的人有一定的專業水準,要有更高的注意義務,但就會引發爭議,養豬戶送豬過程中發生車禍也會被認為是業務過失,業務的範圍太廣。
附註2:過失傷害是告訴乃論之罪,告訴期間六個月。
認真說,這年頭當法師比當醫師和律師好。
#找法師贏了謝他輸了怪天
#找醫師律師輸了怪他贏了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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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說了,我去替自己浪費掉幾個小時管閒事的人生默哀生悶氣,幹。
人真的不能太雞婆,到最後免費仔只是當你免洗筷。
#豹頭真的沒騙我:
醫師法拒絕病人 在 Rti 中央廣播電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我們都有可能成為某種少數!多理解、少斥責。萬華需要你平常心對待…
https://www.rti.org.tw/....../programId/789/id/124741
◎早安現場-茶室感染群聚讓台北市萬華區成為疫情熱區,但伴隨而來的是多少人對萬華的異樣眼光。
從刻板印象、偏見、到產生歧視行為。萬華居民就診遭拒、健保卡遭註記、媒體出現「萬華病毒」名詞,甚至有網紅發文抱怨受不了半夜救護車警笛擾人清夢,都讓跟萬華有關的新聞不斷躍上版面。
專訪反歧視運動推動者、太瑿生醫集團總經理 @楊惠中 ( Huei-Chung Yang),分享從教育、立法切入,遏止歧視在人心漫延。事實上民眾該有的認知是,只要疏失,就會成為疫情破口和病毒攻擊的目標。
楊惠中表示,診所拒絕醫治病人,已經違反醫師法;很遺憾早在SARS其間就開始籌劃的「反歧視法」,目前還無法完成立法程序,但對民眾的教育不能等待。
他呼籲對「萬華」和其他疫情熱區都抱持多理解、少斥責的態度,才能消除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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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刻板印象、偏見、到產生歧視行為。萬華居民就診遭拒、健保卡遭註記、媒體出現「萬華病毒」名詞,甚至有網紅發文抱怨受不了半夜救護車警笛擾人清夢,都讓跟萬華有關的新聞不斷躍上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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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惠中表示,診所拒絕醫治病人,已經違反醫師法;很遺憾早在SARS其間就開始籌劃的「反歧視法」,目前還無法完成立法程序,但對民眾的教育不能等待。
他呼籲對「萬華」和其他疫情熱區都抱持多理解、少斥責的態度,才能消除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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