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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醫師報備支援規定產品中有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0萬的網紅麻的法課 - 邱豑慶醫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我是麻醉專科醫師。 我不是麻醉師。 還有,台灣醫事人員的職稱只有麻醉醫師、麻醉護理師,#沒有麻醉師 那,為什麼很多診所告訴妳我們雖然沒有麻醉醫師,但我們有麻醉師? 既然法定的醫事人員職稱沒有麻醉師,那這些自稱麻醉師的怎麼來的呢? 自稱麻醉屍的都是跑江湖的無照密醫,你能接受由麻醉護士來幫妳麻...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06的網紅陳靜敏,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居護所從84年就開始在做居家照護,後來衛福部在105年推出「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後,許多居護所也都配合政策,#將居護個案轉往居整個案,然而衛福部卻在108年5月修訂居整計畫,#規定居整個案必須在收案後6個月內完成用藥整合,否則就必須轉出居整,再回到一般居護服務❗ 我同意居整計劃減少不必要片段...
醫師報備支援規定 在 Chen I 陳奕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4-21 12:53:22
最近一直有人問我關於 我在軍中新訓時的事情 因為這一次我們的梯次 就這麼不偏不倚的碰到了,新冠狀病毒的疫情 剛開始進去前其實一直在猶豫 這時候去當兵好嗎?這樣封閉式的訓練 會不會更加的危險? 心中帶著很多疑問跟憂慮 但也充滿期待這樣的新生活 於是我也就不管了進去再說 一如電視劇般地在集合場地集合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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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報備支援規定 在 陳靜敏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9-11-13 11:42:17居護所從84年就開始在做居家照護,後來衛福部在105年推出「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後,許多居護所也都配合政策,#將居護個案轉往居整個案,然而衛福部卻在108年5月修訂居整計畫,#規定居整個案必須在收案後6個月內完成用藥整合,否則就必須轉出居整,再回到一般居護服務❗
我同意居整計劃減少不必要片段醫療的用意,光是在108年,#居護所的S1病人領有門診處方箋的比率就高達81%,#S2病人領有門診處方箋的比率也是高達75%,所以的確是有整合的必要。但這次修訂也造成了非常多的問題,#可能有一半以上的個案都將因此被迫轉出居整計畫,回歸舊制,居護所也必須結案再重新開案。這不僅大大增加了居護所不必要的行政成本,這些早已習慣居整計畫的個案,也必須重新適應規定,像是醫師的訪視次數、VPN規定、個案展延週期與個案轉換身份等等。
🎯 鑒於以上種種原因,我請衛福部在兩週內提供報告,評估將「完成用藥整合」作為居家整合計畫的「獎勵條件」而非「必要條件」的可行性。
P.S.陳時中部長在備詢中答應我,說現階段會先請健保署放鬆審查,當作居護所的過渡期!
至於「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衛福部推估108年符合此方案的失能者有約23萬人,推估所需醫師人數為1163人,#然而目前卻只有310名醫師參與該方案,這還是有包含衛生所的數字❗講到這裡各位護理同仁一定就知道,#最後這些工作還是都落到了衛生所的護理師身上‼
更糟糕的是,護理師參與居家失能方案,需要做健康及慢性病管理、衛教指導、個案追蹤與評估,還需與照專或個管員聯繫協調、協助連結其他資源等等,要做這麼這麼多的事,#結果個案管理費一個月竟然只有250元!這根本是糟蹋人啊‼
還有很微妙的一點,居家失能方案竟然讓護理師可以用家訪、電訪及遠距視訊等方式進行,請問血壓、血糖、血脂的監控,還有ACP、AD的宣導,是可以靠每個月電訪和遠距視訊、每4個月一次家訪就可以完成的嗎?
🎯 請衛福部在兩週內評估家訪、電訪和遠距視訊的獎勵機制,#鼓勵實際家訪。另外,也請衛福部在兩週內評估讓居家護理所報備支援的醫師得以開立「長照醫師意見書」,明明長照法第8條就是寫讓「醫師」出具意見書,為何居家失能方案只讓醫院或診所的醫師開立⁉
醫師報備支援規定 在 麻的法課 - 邱豑慶醫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我是麻醉專科醫師。
我不是麻醉師。
還有,台灣醫事人員的職稱只有麻醉醫師、麻醉護理師,#沒有麻醉師
那,為什麼很多診所告訴妳我們雖然沒有麻醉醫師,但我們有麻醉師?
既然法定的醫事人員職稱沒有麻醉師,那這些自稱麻醉師的怎麼來的呢?
自稱麻醉屍的都是跑江湖的無照密醫,你能接受由麻醉護士來幫妳麻醉嗎?怕吧?那我們換個名稱包裝成麻醉師,這樣聽起來有沒有比較放心?
要接受麻醉,不管他包裝美化成甚麼名字,舒眠麻醉/睡美人麻醉/全身麻醉/半身麻醉/無痛分娩/靜脈麻醉。
請記得問幾個問題:
📌1.請問你是麻醉專科醫師嗎?
我是麻醉專科醫師邱豑慶。
📌2.請問你麻專編號?
我專科醫師編號1078, 講話非常78的78
📌3.請問手術「全程」您都會在嗎?
我知道有些不肖之徒簽個名say哈囉就溜了,但依照規定,為了安全,刀沒結束妳沒醒來前我絕對不會離開診所。
自費醫美手術的麻醉費用是按照時間收費的,妳可以接受付五個小時的錢,但醫師只有前30分鐘在場?
讓妳舒服的睡著,平安的醒來,這就是我的工作,我尊重我自己的工作,#我當然全程在場,#妳醒來一定還會看到我的。
📌4.#可不可以拜託你來麻醉?
#不可以,有麻醉需求請詢問妳的診所。看他的說法,如果他堅稱找麻醉屍就好,那就看妳自己的選擇。
依照規定,醫師執業地點和時間都需要 #報備支援申請。(這個違憲限制醫師工作權的規定合不合理我們另說,但目前規定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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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寫這篇是因為這幾天私訊被這個新聞灌爆,很多人希望我幫忙解釋一下。
今天的刀開完,我要去陪灰灰過生日了,剩下的等我有空再說吧。(我有點懶,可能繼續無限期拖稿)
還有還有,最後要利申:#這不是招攬業務的文章,我又不是應召站,還可以打來點台。
有需求請記得直接問您的診所:
#我的手術有沒有全程在場不會先溜的麻醉醫師在場。
#我要的是麻醉醫師而不是自稱麻醉師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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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灰生日我又一早把他丟包給胎胎去上刀,胎胎對不起阿。
寫這篇文章的同時,就是因為刀結束了,我在等病人完全清醒,只有病人清醒了,我才會離開診所。
醫師報備支援規定 在 護理立委 陳靜敏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1113質詢】居整計畫 & 居家失能方案
居護所從84年就開始在做居家照護,後來衛福部在105年推出「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後,許多居護所也都配合政策,#將居護個案轉往居整個案,然而衛福部卻在108年5月修訂居整計畫,#規定居整個案必須在收案後6個月內完成用藥整合,否則就必須轉出居整,再回到一般居護服務❗
我同意居整計劃減少不必要片段醫療的用意,光是在108年,#居護所的S1病人領有門診處方箋的比率就高達81%,#S2病人領有門診處方箋的比率也是高達75%,所以的確是有整合的必要。但這次修訂也造成了非常多的問題,#可能有一半以上的個案都將因此被迫轉出居整計畫,回歸舊制,居護所也必須結案再重新開案。這不僅大大增加了居護所不必要的行政成本,這些早已習慣居整計畫的個案,也必須重新適應規定,像是醫師的訪視次數、VPN規定、個案展延週期與個案轉換身份等等。
🎯 鑒於以上種種原因,我請衛福部在兩週內提供報告,評估將「完成用藥整合」作為居家整合計畫的「獎勵條件」而非「必要條件」的可行性。
P.S.陳時中部長在備詢中答應我,說現階段會先請健保署放鬆審查,當作居護所的過渡期!
至於「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衛福部推估108年符合此方案的失能者有約23萬人,推估所需醫師人數為1163人,#然而目前卻只有310名醫師參與該方案,這還是有包含衛生所的數字❗講到這裡各位護理同仁一定就知道,#最後這些工作還是都落到了衛生所的護理師身上‼
更糟糕的是,護理師參與居家失能方案,需要做健康及慢性病管理、衛教指導、個案追蹤與評估,還需與照專或個管員聯繫協調、協助連結其他資源等等,要做這麼這麼多的事,#結果個案管理費一個月竟然只有250元!這根本是糟蹋人啊🔥🔥
還有很微妙的一點,居家失能方案竟然讓護理師可以用家訪、電訪及遠距視訊等方式進行,請問血壓、血糖、血脂的監控,還有ACP、AD的宣導,是可以靠每個月電訪和遠距視訊、每4個月一次家訪就可以完成的嗎?
🎯 請衛福部在兩週內評估家訪、電訪和遠距視訊的獎勵機制,#鼓勵實際家訪。另外,也請衛福部在兩週內評估讓居家護理所報備支援的醫師得以開立「長照醫師意見書」,明明長照法第8條就是寫讓「醫師」出具意見書,為何居家失能方案只讓醫院或診所的醫師開立⁉
質詢影片網址:https://s.yam.com/2ym7c
醫師報備支援規定 在 護理立委 陳靜敏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1113質詢】居整計畫 & 居家失能方案
居護所從84年就開始在做居家照護,後來衛福部在105年推出「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後,許多居護所也都配合政策,#將居護個案轉往居整個案,然而衛福部卻在108年5月修訂居整計畫,#規定居整個案必須在收案後6個月內完成用藥整合,否則就必須轉出居整,再回到一般居護服務❗
我同意居整計劃減少不必要片段醫療的用意,光是在108年,#居護所的S1病人領有門診處方箋的比率就高達81%,#S2病人領有門診處方箋的比率也是高達75%,所以的確是有整合的必要。但這次修訂也造成了非常多的問題,#可能有一半以上的個案都將因此被迫轉出居整計畫,回歸舊制,居護所也必須結案再重新開案。這不僅大大增加了居護所不必要的行政成本,這些早已習慣居整計畫的個案,也必須重新適應規定,像是醫師的訪視次數、VPN規定、個案展延週期與個案轉換身份等等。
🎯 鑒於以上種種原因,我請衛福部在兩週內提供報告,評估將「完成用藥整合」作為居家整合計畫的「獎勵條件」而非「必要條件」的可行性。
P.S.陳時中部長在備詢中答應我,說現階段會先請健保署放鬆審查,當作居護所的過渡期!
至於「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衛福部推估108年符合此方案的失能者有約23萬人,推估所需醫師人數為1163人,#然而目前卻只有310名醫師參與該方案,這還是有包含衛生所的數字❗講到這裡各位護理同仁一定就知道,#最後這些工作還是都落到了衛生所的護理師身上‼
更糟糕的是,護理師參與居家失能方案,需要做健康及慢性病管理、衛教指導、個案追蹤與評估,還需與照專或個管員聯繫協調、協助連結其他資源等等,要做這麼這麼多的事,#結果個案管理費一個月竟然只有250元!這根本是糟蹋人啊🔥🔥
還有很微妙的一點,居家失能方案竟然讓護理師可以用家訪、電訪及遠距視訊等方式進行,請問血壓、血糖、血脂的監控,還有ACP、AD的宣導,是可以靠每個月電訪和遠距視訊、每4個月一次家訪就可以完成的嗎?
🎯 請衛福部在兩週內評估家訪、電訪和遠距視訊的獎勵機制,#鼓勵實際家訪。另外,也請衛福部在兩週內評估讓居家護理所報備支援的醫師得以開立「長照醫師意見書」,明明長照法第8條就是寫讓「醫師」出具意見書,為何居家失能方案只讓醫院或診所的醫師開立⁉
質詢影片網址:https://s.yam.com/2ym7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