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醫事人員證書遺失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醫事人員證書遺失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cnsfy (跳動的頸靜脈)看板Nurse標題[問題] 有關護理師證書時間Mon Jun 6 ...
我是一個迷糊蛋
不小心把我的證書弄丟了
請問
要到哪裡申請補發
有好心人可以告訴我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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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lvm (橘子涼) 看板: Nurse
標題: Re: [問題] 有關護理師證書
時間: Tue Jun 7 05:35:35 2005
※ 引述《cnsfy (跳動的頸靜脈)》之銘言:
: 我是一個迷糊蛋
: 不小心把我的證書弄丟了
: 請問
: 要到哪裡申請補發
: 有好心人可以告訴我嗎?
: 謝謝
嗯....首先,
對妳真的是感到非常佩服,
價值3000左右的證書,
(報名費和證書費加起來的,還沒加考試及格證書喔!)
竟然弄丟了....
妳實在是太帥了...╮(╯_╰)╭
根據護理人員法,第三條。
護理人員證書遺失時,應填具申請書,
並檢具前條規定應繳文件及證書費,
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補發。 ←這裡說的中央主管機關是指行政院衛生署。
這是遺失證書的處理方法。
嗣後發現已報失之證書,應即繳銷。 ←這是指事後找到證書的處理方法。
護理人員證書損壞時,應填具申請書,
並檢具前條規定應繳文件及證書費,
連同原證書,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換發。←這是指證書爛掉的處理方法。
=====================我是補充分格線========================================
這是從行政院衛生署的網站裡看到的。
申請類別:醫事人員證書補(換)發
一、親自辦理或他人代辦者:
1.考試及格證書正本。
2.醫事人員證書正本(補發證書者不需)。
3.申請人印章。
4.證書規費:1,500元。
5.現場填寫醫事人員補換發申請書及具結書。
二、郵寄辦理者:
1.考試及格證書正本。
2.醫事人員證書正本(補領者不需備)。
3.醫事人員補換發申請書及具結書(換領者不需備具結書)。
4.匯票一張(戶名:〔行政院衛生署〕,證書規費:1,500元。
郵寄地址:行政院衛生署醫事處(台北市愛國東路100號13樓)。
醫事人員證書櫃台服務電話:(02)23210151轉252或235。
親自申辦者,請於上班時間(AM09:00-12:00,PM13:30-16:30)來署辦理。
如果還有什麼不懂,
不如直接抽個空撥個電話去問問吧!
有啥不懂就給它直接一次問光!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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