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醫事人員卡鎖卡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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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醫事人員卡鎖卡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0萬的網紅麻的法課 - 邱豑慶醫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我不是第一次幫國軍發聲,之前就寫過很多次社論,隨便搜尋也可以找得到,軍、警、醫、護四種職業我親愛的家人裡也都佔全了。 我戰的也不是國防醫,是幾個搞不清楚狀況又到處私訊騷擾我粉絲,連執照都沒有的個人,好笑的是他還私訊嗆到了軍系醫院大P的女兒,我只能幫他念聲佛號。 但這篇文我從晚餐時間收到訊息,就一...

  • 醫事人員卡鎖卡 在 麻的法課 - 邱豑慶醫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7-17 23: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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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是第一次幫國軍發聲,之前就寫過很多次社論,隨便搜尋也可以找得到,軍、警、醫、護四種職業我親愛的家人裡也都佔全了。

    我戰的也不是國防醫,是幾個搞不清楚狀況又到處私訊騷擾我粉絲,連執照都沒有的個人,好笑的是他還私訊嗆到了軍系醫院大P的女兒,我只能幫他念聲佛號。

    但這篇文我從晚餐時間收到訊息,就一直猶豫要不要寫。

    老實說啦,全台灣每個人都覺得自己有優先施打疫苗的理由,我相信每個理由也都有各自合理的原因。

    我猶豫的原因是,我身為一個天天要接觸第一線病人的麻醉科醫師,我身處一個有確診、有困難插管各式各樣任務都要第一個去支援的科別,我的AZ第二劑時間到卻還沒有著落,說等疫苗通知。

    我家中除了我母親因為滿65歲在屏東已經打了之外,其餘同住家人包含太太都還沒有打疫苗,難道她們被我傳染的染疫風險不高嗎?

    先別講醫護,醫護之外的醫事人員更是弱勢,醫檢師、放射師的家屬呢?我想大概是沒有人會理他們。

    優先順序這碼子事,其實說穿了就是看各個團體的遊說力還有角力。

    疫情指揮中心一直向行政院宣稱,醫護人員家屬有150萬人,所以不敢貿然開放施打,這何償不是權衡之下的決策,與醫學證據無關。

    但我還是想幫忙發這篇文,軍人真的是很委屈的一群人,有事國軍幹,沒事幹國軍,然後受到任何傷害,卻不准發聲被禁言。

    如果這個粉絲私訊為真,想像這種情景:
    ✅不准說出施打率
    ✅鎖卡限制你不准自行預約
    ✅朝令夕改,一下不准上1922登記,一下又要你快去登記

    其實鎖卡加上不准自行預約登記就真的超慘超違反人權得好嗎?

    雖然登記也不一定排得到,但這些人從一開始連公平排隊的機會都沒有?如果颱風又來了,救災等等勤務又是他們扛?

    然後這些軍人連自己和眷屬的臉書都是一片祥和,甚麼委屈都不敢說,合理嗎?

    國防部?國防委員會的委員們?
    可以主持一下公道嗎?

    面對我自己的太太,第一線醫護的家屬都還沒得打,國軍還一堆人不能打,然後你們個這些忘拔蛋,還在那邊對疫苗挑三揀四?真的是枉為人子。

    國防部發言人
    趙天麟
    3Qi.tw 陳柏惟
    林昶佐 Freddy Lim

  • 醫事人員卡鎖卡 在 林靜儀醫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7-03-09 16:4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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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質詢二個要求:

    1. 衛福部研議,利用醫事人員IC卡,對於去年底公布護病比最高的幾家血汗醫院,比對真實護病比及各單位實際醫療人力狀態、護理師勞動時數。 護病比極高的血汗醫院屢屢在評鑑都能拿高分,我們來用真實醫事人員登入電子病歷的身分,來對比是否有評鑑造假。 也利用護理人員IC卡的登入紀錄,來計算真實的工時。數字會說話。

    2. 每年高診次就醫,"看病王"都是一年有500次的就醫現象;而針對每年就診90次以上的病患,過去會予以鎖卡限制就診,不過這項作法已經取消;或者是由健保暑、地方醫師公會或他/她就診的醫療院所,予以"關懷輔導"。 但是病患會有這麼高的診次,很大可能是不知道應該去哪裡就診、或是不信任醫師;我們要求衛福部在健保署統計出該季高診次病患時,由地方衛生局,偕同地方社區醫療群,或是該個案的社區家庭醫師,一起了解,是有什麼樣的醫療疾患需要照護,好好轉介給適合的醫師,並且同時建立信任。

    我們不要停在抱怨或是批評,一起來建立制度,把問題解決。

  • 醫事人員卡鎖卡 在 急診女醫師其實.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6-07-14 22:47:20
    有 392 人按讚


    很實際的想法。
    再加一個鎖卡更好XD

    這二天,有關醫療暴力又成為議題,我還是衷心期待,各界能再考慮一次我多年來的建議。與其花時間發表譴責聲明或「關懷」、「聲援」、「支持」,不如做點有實益的具體動作:

    1 向內政部爭取有「功夫」、「搏擊」等相關底子的替代役「警力」進駐急診室。(早在林奏延部長擔任衛生署副署長時,我已向其面陳過。)

    2 全聯會或學會設立專業「告發人」,於「第一時間」即「告發」之 ,有效防止「其他人士」介入吃案。(不要讓被害的基層醫事人員非但無助,還得承受另一種壓力。)

    3 將醫療法第106條打空包彈的「王貴芬條款」加以「有意義」的立法修正。(關鍵在於「妨害醫療罪」的規定內容,沒有必要劃錯重點,非要入刑法公共危險罪章,有法律常識和立法經驗者,都知「眉角」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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