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酒駕聲請易科罰金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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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酒駕聲請易科罰金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萬的網紅搶救急診室,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高雄地院去年11月一審判他4月徒刑,並在主文諭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黃男心想可以易科罰金,便想罰錢了事不再上訴。沒想到今年3月24日雄檢檢察官簽發執行傳票時附註:「屢犯酒駕,不准聲請易科罰金及易服社會勞動,當日應入監執行,如不服檢察官之指揮,得於到庭日前向本署檢察官陳述意見」...

  • 酒駕聲請易科罰金 在 搶救急診室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5-08 08:59:16
    有 12 人按讚

    高雄地院去年11月一審判他4月徒刑,並在主文諭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黃男心想可以易科罰金,便想罰錢了事不再上訴。沒想到今年3月24日雄檢檢察官簽發執行傳票時附註:「屢犯酒駕,不准聲請易科罰金及易服社會勞動,當日應入監執行,如不服檢察官之指揮,得於到庭日前向本署檢察官陳述意見」,傳喚黃男於4月22日到案執行。
    黃男收到執行傳票發現自己要去關嚇壞,馬上向法院聲明異議,主張檢察官未事先通知受刑人到案說明或賦予陳述意見的機會,而未能審酌他是餐廳負責人、擔負多名員工生計,且另需扶養未成年子女,更因病需定期門診追蹤,逕自以他屢犯酒駕案件為由,作成不准易科罰金及社會勞動的決定,希望法院撤銷處分。

  • 酒駕聲請易科罰金 在 立法委員林奕華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2-21 19: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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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駕零容忍 修法速嚴懲‼️

    我已提案應修法加重相關規範
    💡酒駕致死:
    應認定為故意殺人罪。
    處以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酒駕致重傷:
    應提高刑責至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
    💡酒駕累犯:
    1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併沒收其駕駛之動力交通工具。
    而且 #不能易科罰金。

    針對酒駕事件,
    我們真的沒辦法容忍再次發生。
    除了提案修法加重刑責,
    過去檢察官要依刑法第38條聲請沒收酒駕者的車輛,
    但法官往往認定過苛且無權責而不予宣告沒收,
    所以特別增訂。
    另外還有一個重點是
    酒駕累犯不能易科罰金。

    酒駕肇事,
    嚴重傷害無辜家庭,
    再次呼籲,
    酒後不開車,
    別拿自己和別人的生命開玩笑。
    #立法委員林奕華

  • 酒駕聲請易科罰金 在 立法委員林奕華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2-16 20:45:53
    有 169 人按讚

    🌟提案修法:沒收酒駕者之車輛🌟

    對於惡性重大的酒駕肇事並造成死傷的行為,
    社會已不能再容忍。

    我這次提案修法的重點,
    除了將酒駕致死的刑責,
    從現行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提高到最高可處死刑。
    還包括酒駕累犯將可以沒收車輛,
    且判刑不能易科罰金。
    過去有些檢察官要依刑法第38條聲請沒收酒駕者的車輛,
    但法官往往認定過苛而不予宣告沒收,
    若修法通過,
    相信可以得到遏止酒駕之效。

    再次呼籲,
    酒後不開車,
    不要拿自己和別人的生命開玩笑。
    對家屬、對社會而言,
    這樣的傷痛,真的讓人無法承受。

    [酒駕致死提高刑責 立委林奕華提案沒收累犯者車輛]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02160167.aspx

    #嚇阻酒駕
    #車被沒收看你怎麼駕
    #立法委員林奕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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