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酒駕刑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酒駕刑法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酒駕刑法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酒駕刑法產品中有1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80萬的網紅中時新聞網,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真的不要再酒駕了!! (#瞎編)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 #黃暐瀚 #母親節 #台中 #酒駕 #刑法 #美髮師 #移動炸彈 立法委員葉毓蘭...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03的網紅呂玉玲官方頻道,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聽見我的聲音【Youtube訂閱】 →https://reurl.cc/51NWM 看見幸福呂玉玲【FB粉專】 →https://reurl.cc/gDoyR 傾聽你的聲音【LINE】 →http://line.me/R/ti/p/%40kkf9227x...

酒駕刑法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16 09:48:44

#我也是法白才知道:如何躲酒測? 你有沒有想過一個問題? 當你被警察酒測的時候,這時候抓一把酒精往臉上抹,能不能因此主張酒測出來的結果是這把酒精害的,然後因此躲過酒駕? 有個人真的這麼想。 —— 有一個人,某天開車撞到一台機車,送醫後警察對他進行酒測,結果吐氣酒精濃度超標。後來,他因此被檢察官...

酒駕刑法 在 順吉??‍♂️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8-19 23:56:53

66分鐘開始講從警的大小故事(被撞、車禍、死亡案件、開槍、跳樓、酒駕) 143分鐘開始竟然教健身🤣 小弟下單位就來到許多人避之唯恐不及的地方,新北三重! 以下就讓小弟為大家分享、解析如何上榜吧! 今年真的很幸運能在拼盡全力的第三年考到了刑事系榜首! 考了三年,名額從20個到14個,到今年僅存的...

酒駕刑法 在 闕壯理|醫師 Dr. John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03 21:42:38

「北榮暴力事件始末」 對於醫療暴力,大家的注意力只會到報導結束。 遇到惡言相向的病患值不值得告下去,還是要一如往常的吞下去😢 . . . . . 遇到醫療暴力事件,主要使用的法律包括醫療法、刑法、民法。 其中最常使用的「醫療法」強調,不可使用強暴、脅迫、恐嚇、公然侮辱等等非法行為... ⚡️影...

  • 酒駕刑法 在 中時新聞網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5-05 2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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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不要再酒駕了!! (#瞎編)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

    #黃暐瀚 #母親節 #台中 #酒駕 #刑法 #美髮師 #移動炸彈 立法委員葉毓蘭

  • 酒駕刑法 在 立法委員林奕華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5-31 22:31:01
    有 575 人按讚

    #酒駕刑法修正案今日三讀通過

    新修正條文明定,
    5年內酒駕再犯者且致人於死,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嚴懲酒駕是社會共識,
    但三讀通過的民進黨版本卻沒有提高初犯刑度,
    僅5年內再犯才會加重刑度到無期徒刑,
    也沒有到死刑,
    根本就是有修等於沒修。

    如果是初次酒駕就致人於死,
    你還要再給他第2次機會再犯才嚴懲嗎?
    這難道是政府該有的態度嗎?

    今年二月,
    立法院才召開過酒駕修法公聽會,
    看著被害人及其家屬無助的眼神,
    奕華相當痛心。
    昨天才有酒駕累犯致人於死案件ㄧ審宣判僅7年,
    酒駕肇事已毀了多少幸福家庭!

    對照今天三讀通過的條文,
    民進黨政府宣示過要嚴懲酒駕的決心在哪裡?
    還是蔡總統最近只忙著要黨內初選呢?

    #酒駕零容忍
    #應於初犯就嚴懲
    #累犯最高刑度應到死刑
    #反對修法打假球
    #立法委員林奕華

  • 酒駕刑法 在 我是新移民 林麗蟬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5-31 21: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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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立法院第七會期的最後一天,有關酒駕相關罰則的刑法修正案通過了,但非常遺憾的是,擁有表決優勢的民進黨,只以敷衍了事的心態,草草回應社會大眾的高度期待。

    三讀通過的民進黨版本中,僅針對在「五年內累犯酒駕者」,若致人於死,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若致人重傷,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酒駕初犯的罰則,不管有沒有使人重傷,或有沒有致人死亡,民進黨完全沒有修法,而有修正相關條文的在野黨版本,也被民進黨以表決封殺,簡直是繼續縱容酒駕行為,致人民安全於虎口。

    這次的三讀條文,不僅無法有效杜絕酒駕,且在立法說明中提到,「若犯酒駕致人於死,且情狀足以證明行為人對於造成他人死亡、重傷或傷害是為故意,則依殺人罪與傷害罪論處」,這有寫跟沒寫根本一樣,沒修法前就是這樣了,民進黨卻意圖用煞有其事的說明矇騙人民,如此敷衍、作秀、打假球的態度,不但無法被社會接受,還把民眾當白癡,令人憤怒。

    #酒駕
    #刑法修正案
    #民進黨
    #姑息養患
    #敷衍了事
    #有修沒修差不多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845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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