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酒癮新生兒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酒癮新生兒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酒癮新生兒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酒癮新生兒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賴芳玉(生活與法律),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面對一樁樁的兒虐,除了憤怒悲傷,我們應該還可以做甚麼? 兒虐問題不是死刑可以解決的! #兒少悲歌何時了 #我們需要政院級兒少保護辦公室 勵馨今天(01/18)針對近期兒虐案件召開記者會,強調增加刑法對兒虐案件的刑度只是人民情緒的提款機,並不能有效解決兒虐案件;最重要的是設立政院級...

  • 酒癮新生兒 在 賴芳玉(生活與法律)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1-19 20:24:55
    有 122 人按讚


    面對一樁樁的兒虐,除了憤怒悲傷,我們應該還可以做甚麼?

    兒虐問題不是死刑可以解決的!

    #兒少悲歌何時了 
    #我們需要政院級兒少保護辦公室

      勵馨今天(01/18)針對近期兒虐案件召開記者會,強調增加刑法對兒虐案件的刑度只是人民情緒的提款機,並不能有效解決兒虐案件;最重要的是設立政院級的兒少保護辦公室且建立全國全面性的兒少保護行動計畫,落實2017年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建議,建構更完善的兒少保護機構,才是有效遏止兒虐案件再次發生的方法。
    看見青少年父母親的脆弱處境,建立友善環境

      「私刑也是一種暴力,其實任何的暴力都不該存在社會當中,最重要的是看見兒虐事件中每個人的脆弱處境。」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表示。勵馨從2000年開始提供青少女懷孕服務方案,在服務經驗中發現有許多母親處在脆弱處境,欠缺支持系統、找不到足夠支撐生活與照顧孩子的工作,甚至因道德因素而被家人趕出來而居無定所,在社會網絡無法接住、社會福利資源進不去的狀況下,兒童的權益自然而然就會被犧牲掉。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董事長劉淑瓊表示,兒童是最有價值(Valuable)但卻又脆弱(Vulnerable)的存在,若沒有好好照顧,每一名受虐兒的死亡都會造成國家3900萬台幣的生產力損失,「今年是醫改會兒保醫療元年,台灣的醫療體系能不能針對新手父母親建構更友善的環境,從產檢到生產,甚至是新生兒訪視,都有機會來協助且預防兒虐事件的發生。」
    兒少保護辦公室,協調整合各網絡系統

      「2017年的司改國是會議中,我們每位委員都以自己的專業提供建議,但完全沒有任何一項被採納,這是我們感到最遺憾且難過的事情,如果當初我們建議都有被採納,那現在結果會不會不同?」律州聯合法律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賴芳玉強調,如果能夠成立兒少保護辦公室,將所有的資源整合起來,或許就不會有最近頻繁發生的兒少悲歌。
      與會者強調,兒虐事件的發生是台灣每一位民眾的責任,絕對不能只推給單一社會工作者,社工在政府體系當中沒有強制公權力,導致社工在整合相關資源時無法強制相關體系網絡運作。因此勵馨建議,若有「重大兒虐事件」發生時,能夠比照現有「家暴安全防護網」的高危機個案網絡會議,以檢察體系為主,更能強化現行兒少保護機制。
      網絡系統的支持不僅只是教育、社工、家庭的事情,司法系統中的觀護人制度也是應該要一併納進來通盤檢視的,交通大學科法所特聘教授林志潔表示「兒虐案件中很多行為人可能是社會邊緣人,他可能有藥酒癮或是長期被家暴的歷史,但在台灣平均每個觀護人每月要付擔220人次的案量,這樣重要的制度人數竟然少到你會掉眼淚。」
      兒虐事件不應該只是花錢在後端進行補救,更重要的是在前端進行預防教育,也同時應該將更多的資源挹注在社區照顧與訪視上。台大兒童醫院兒少保護醫療中心主任呂立強調「以瑞士的經驗來說,每個社區都需配有一名具有經驗及訓練過的兒少保護相關工作人員,不僅只是簡單的看兒童還有沒有活著,更重要的是要去觀察、看見養育人有沒有好好照顧兒童,預防兒虐事件是整個社區、國家都要看重的事情。」
    兒童權益的保障與修法

     「兒童死亡檢視」(Child Death Review)機制是兒童權益的核心,依據衛福部統計,2016年有通報兒少保護中的死亡人數高達127人(含生病、意外或其他因素),其中受虐致死19人,而2017年全年兒虐死亡人數155人,有27名兒少不幸因家內受虐致死。,勵馨認為受虐致死人數不應有如此巨大的落差,應有更多的黑數淺藏其中,若沒有「兒童死亡檢視」機制的話,這些黑數可能都無法被看見;在台灣,兒童死亡要做死因調查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台灣人認為死者為大,法定代理人只要不同意,法務部無法對死亡的兒童進行死因調查,當兒童死因沒辦法被證實時,政府及相關單位就無法依據相對應的法條與行動來保障兒童權益。
      除了建置「兒童死亡檢視」制度外,通盤性的修正對兒童及未成年人的法律也非常重要,「在台灣許多的新法都是以成年人的意願為主,卻沒有考量到未成年其特殊性,譬如說在優生保健法中明訂未成年人要墮胎時需要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難道沒有思考過當小媽媽的意願與法定代理人衝突的狀況嗎?可不可以有第三管道的協助讓法律能夠更加完善且對未成年人友善?」林志潔表示。
      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除了總結上述意見外,她也強調台灣在2014年簽署了聯合人權「兒童人權公約(簡稱CRC)」,她呼籲蘇貞昌院長能夠確實落實國際專家以及司改國是會議委員們的建議,設立兒少辦公室,檢視現有兒少保護網絡機能以及提升兒童人權觀念與教育。「我們不要只是停留在人神共憤的情緒提款機,兒童權利是每個人的事情,如果沒有建構完整的友善環境,都是對兒童的二度甚至三度傷害。」
      最後,與會人士可以理解民眾在重大兒虐事件發生後的憤怒,但同時也呼籲,憤怒與民粹並沒有辦法有效降低兒虐事件的發生,唯有(1)看見青少年父母親的脆弱處境,(2)建立政院級「兒少保護辦公室」,(3)建構以檢察體系為主導之合作網絡,(4)建構「兒童死亡檢視」機制,(5)完善「個資法」與「兒少權法」之配套措施,才是根本之道。#

  • 酒癮新生兒 在 王宏哲教養、育兒寶典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3-12-03 16:14:59
    有 225 人按讚


    又看到幼兒的新聞,不該有那麼多嬰兒猝死的狀況的,分享這篇文章,希望大家更知道兒童臨床醫學上,我們關心的項目!並希望大家都是衛教尖兵,幫助更多孩子及保姆!
    嬰兒猝死之醫學衛教
    嬰兒猝死症候群在一個月以下新生兒並不常見,其發生率在2-3個月大時達到高峰。根據美國兒科學會 (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的建議,嬰兒猝死症候群的定義是:「一歲以下嬰兒突然死亡,且經過完整病理解剖、解析死亡過程並檢視臨床病史等詳細調查後仍未能找到死因者。」學界對其致病機制的瞭解,始於1980年代荷蘭的流行病學調查,當時發現趴睡是嬰兒猝死症候群的的危險因素之一。雖然此事並未受到重視,但後來紐澳等國家也陸續發現趴睡是重要的危險因素,於是從1991 年開始宣導不要趴睡,結果該地的嬰兒猝死症候群發生率急遽下降。美國於1992年開始建議不要趴睡,並於1994年發起"Back to Sleep"運動,同樣得到嬰兒猝死大幅減少的成果。

    趴睡與嬰兒猝死之相關原因不明,但最受矚目的可能解釋是有些嬰兒於睡夢中驚醒的神經反應不佳,所以發生窒息等事故時可能死於夢中,而趴睡容易導致窒息,所以應當避免。為了預防嬰兒猝死,必須排除任何可能引起嬰兒呼吸道阻塞的因素。參考2011年美國兒科醫學會公布的最新建議,台灣兒科醫學會建議下列事項以預防嬰兒猝死:

    1. 一歲以下嬰兒每次睡眠都應該仰睡,側睡並不安全。
    2. 床鋪表面必須堅實,外表可包以被單。
    3. 嬰兒不建議與其他人同睡,但建議與父母同室睡眠。父母可將嬰兒抱在床上餵奶或安撫,在父母要入睡前即應將嬰兒放置在其嬰兒床上,雙胞胎與多胞胎也應該分床睡眠。下列情形是引起嬰兒猝死的高危險因素,隨時都特別需要避免:
    l 父母與小於三個月的嬰兒同床睡眠。
    l 嬰兒與剛剛抽菸的成人或懷孕時抽菸的母親同床。
    l 嬰兒與很勞累的成人同床。
    l 嬰兒與使用某些藥物(例如某些抗憂鬱藥物、止痛藥)或有藥癮、酒癮之成人同床。
    l 嬰兒與父母以外的任何人同床,包括其他兒童。
    l 嬰兒與多人同床。
    l 嬰兒與其他人在鬆軟表面家具上同睡,例如水床、老舊床墊、沙發、扶手椅等。
    4. 嬰兒床不可有任何鬆軟物件,包括枕頭、玩具枕具、被褥、蓋被、羊毛製品、毛毯、床單等軟的物件,嬰兒床應堅硬並蓋以被單。
    5. 嬰兒不宜配戴平安符、項鍊等可能阻塞呼吸的物件,不可將奶瓶直接塞在嬰兒口中而無成人在旁照顧。
    6. 預防成人抱嬰兒時睡著:
    l 產後母嬰初期皮膚接觸,宜有清醒的成人在場陪伴。
    l 母親親餵母乳或成人抱小孩時,應盡量保持清醒,而且最好有其他意識清醒的成人在場,尤其在產後初期母親容易疲累時。
    l 成人若自覺疲累,盡量避免獨自抱小孩。
    7. 孕婦應接受例行產前檢查,研究顯示可降低嬰兒猝死發生率。
    8. 懷孕時與生產後必須避免暴露吸菸。
    9. 懷孕與生產後必須避免喝酒與使用非法藥物。
    10. 餵哺母乳。
    11. 可考慮在睡眠時使用奶嘴,奶嘴不可懸掛於嬰兒頸部或附著與嬰兒衣物上。如果嬰兒拒絕奶嘴,則不應強迫,可在年齡稍大後再嘗試。餵哺母乳者可在已明確建立母乳餵食後再開始於嬰兒睡眠時使用奶嘴,一般於3-4週大之後。
    12. 避免環境過熱,包括穿著太多衣物與過度包裹嬰兒。無空調設備時,宜注意通風。
    13. 常規接種疫苗,有研究顯示有降低嬰兒猝死效果,包括百日咳疫苗在內。
    14. 不必使用市面上宣稱可以減少嬰兒猝死的用具,因為它們都沒有實效的驗證。
    15. 不必使用家用心律呼吸監視器,這種器具可監測窒息、心跳過慢、缺氧等情形,但並無證據顯示可以降低嬰兒猝死發生率。
    16. 為了促進發育並避免後頭部扁平,每天可在家長監督下讓嬰兒清醒時採俯臥姿勢
    17. 健康醫療工作者、嬰兒室與新生兒病房醫護人員、兒童照護提供者都需要瞭解並進行降低嬰兒猝死危險因素的措施。
    18. 新聞媒體與製造業的報導與宣傳應遵循預防嬰兒猝死的建議。
    19. 持續推行仰睡運動,推動民眾教育讓褓母、祖父母等照顧者均獲知相關訊息,醫護專業人員應在嬰兒出生後告知家屬這些資訊。哺育母乳之嬰兒建議於一個月已經建立母乳哺育習慣後再考慮於睡眠時使用奶嘴。

    參考資料:
    1. 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 Lee CL, Chung TL. SIDS and other sleep-related infant deaths: expansion of recommendations for a safe infant sleeping environment. Pediatrics 2011;128(5):1030-9.
    2. Andres V, Garcia P, Rimet Y, Nicaise C, Simeoni U. Apparent life-threatening events in presumably healthy newborns during early skin-to-skin contact. Pediatrics 2011;127:e1073–6.
    From
    台灣兒科醫學會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