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配偶領半俸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配偶領半俸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配偶領半俸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k0939770752 (小楷)看板LAW標題[問題] 繼承和退伍軍人遺眷半俸問題時間Thu O...


事實經過:女友父親剛過世 是軍人(中校退伍) 有終生俸 照理說配偶可以半俸至老死

但因為女友母親已信用破產(六十多歲) 尚有欠款於銀行 想請問半俸這部分



問題 : 1. 有辦法不扣到款嗎?如:領現金 進戶頭馬上領出 等
若沒有辦法是不是全扣除還是只可扣除部分

2. 女友父親還留一些遺產 母親是否要去辦理拋棄繼承?



子女都已年滿20歲

請各位能幫忙一下 感謝您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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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144.227
Augusta:強制執行每月最高扣月退俸的三分之一,該還人的就還一還吧 10/14 22:32
k0939770752:感謝樓上 那女友母親是否要去辦理拋棄繼承呢? 10/14 23:56
alawyer:這問題不適合問。您是要板上回答您問題的熱心朋友,都變成 10/15 00:02
alawyer:教唆毀損債權的罪犯嗎? 10/15 00:02
alawyer:(不過應該是構成幫助犯...@@) 10/15 00:03
depravity:所以沒人敢答啊 XD 10/15 00:42
futureland:= = 靠 我債權人都扣不到那些退役俸 所以原PO可放心領 10/15 11:45
Augusta:不至於毀損債權啦......遺族領的半俸請求權人就是遺眷,所 10/15 18:06
Augusta:以半俸不是繼承來的。 10/15 18:08
Augusta:而是以退除役人員的死亡為停止條件。 10/15 18:09
Augusta:債務人拋棄繼承,債權人就會主張民244。 10/15 18:16
Eventis:最高法院73年第2次民庭決議(一),以繼承權以人格上之法益為 10/15 18:48
Eventis:基礎,且繼承之拋棄,係權利義務概括地一併不予承受,非僅權 10/15 18:49
Eventis:利的不承受,故縱有害及債權,仍不許債權人依民法244撤銷之. 10/15 18:50
Augusta:多謝糾正! 10/15 21:05
k0939770752:有點看不懂?所以拋棄繼承後半俸還是可以領? 10/16 05:11
Augusta:可以,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36條是以民法1138條定「 10/16 08:54
Augusta:遺族支領請求權」的順序,而不是繼承順序。 10/16 08:59
k0939770752:感謝你們呢! 10/16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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