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鄰居油煙味檢舉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鄰居油煙味檢舉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鄰居油煙味檢舉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鄰居油煙味檢舉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家醫/職醫_陳崇賢醫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阿賢碎碎念】~ 廢氣收集桶 不知道你走在路上有沒有看過這樣的桶子,出現在物流業的站點、菜市場香腸攤、夜市燒烤攤? 使用方法往往是直接接到車輛的排氣管,或是抽氣設備直接接進去;我本來以為這是店家自己DIY的,沒想到有天好奇去家裡附近的宅急便問,還是有廠家在賣的,還說這個是申請過專利的!不能...

  • 鄰居油煙味檢舉 在 家醫/職醫_陳崇賢醫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8-12-25 12: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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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賢碎碎念】~ 廢氣收集桶

    不知道你走在路上有沒有看過這樣的桶子,出現在物流業的站點、菜市場香腸攤、夜市燒烤攤?

    使用方法往往是直接接到車輛的排氣管,或是抽氣設備直接接進去;我本來以為這是店家自己DIY的,沒想到有天好奇去家裡附近的宅急便問,還是有廠家在賣的,還說這個是申請過專利的!不能隨便自己製造?!(我自己是很存疑啦)

    裡面的構造很單純,就是常看到的垃圾桶在上面挖洞,桶身上也挖洞,上面鋪上有過濾棉、活性碳的網子。

    我只能說,這個的效果很有限,主要有以下幾點:

    1. 沒有氣密:
    那個蓋子鬆鬆的,就像之前談口罩時說的,當有阻力比較小的地方時,就會從那兒漏出來。

    2. 沒有定時更換耗材:
    上次問他們這個多久要換一次?也只說就是聞到排氣臭味的時候再換囉;但是,活性碳的原理是吸附,就像棒球場座位坐滿了,就要換掉,不然就沒有效果,絕不是單純用鼻子聞來判斷的。

    3. 對於油煙的處理會有火災的風險:
    前面談的是車輛怠速時的廢氣,如果拿這個來接油煙,要很小心如果有火源還可能會引燃內部累積的油而失火;不然人家那些靜電除油煙的都不用混了。

    ※ 結語:

    其實很多冷凍、冷藏車,都有車輛靜止時可以使用外接電源供電的設計,不過在現實操作上對員工是不方便的,一方面有些站點就是在騎樓作業,多接一條線上下貨就很礙事,只好怠速讓壓縮機繼續運轉了...XD

    而油煙的處理,大部分都是成本考量,特別是些小攤販,真的要好好把油煙處理好,一兩個月的利潤就先吐出去了;會裝這種的,也往往是被街坊鄰居檢舉說影響到空氣品質。

    這也是在巡廠的時候常會看到的問題,大家都想求快、求便宜,因為這效果立竿見影,而往往忽略了安全性及環保,每次都要等到出事了 (工安事故、被勞檢罰錢、被人檢舉等) ,才願意改善,看了也很無奈呀。

  • 鄰居油煙味檢舉 在 哲夫公法教室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4-08-17 17: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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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法申論題】103司三檢事官、調查局行政法

    第二題幾年前的「觀音工業區案」出現考點,但現在因為先前的食用油案(富味鄉食品),又重現江湖!

    第三題後面的補償物考點有深度。事實上我覺得超難,簡直是考土徵條例的判決!

    第四題考主觀公權利的判斷流程;還有這幾年常考的「檢舉達人」搭配「鼎王案」來考

    新聞:
    http://www.appledaily.com.tw/…/…/headline/20121126/34665593/

    103司三檢事官
    一、處分廢止之要件與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103司三檢事官第一題)
    ◎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在何種情況下,行政處分得予以廢止?又那些情況下,廢止行政處分,將會發生信賴保護的問題,請舉例說明之。(25分)【103司三檢事官第一題**】

    二、不法利得追繳之要件與法理(103司三檢事官第二題)
    ◎行政機關對於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人民,在何種情況下,得不受法定罰鍰最高之限制另行裁罰追繳不法利得?其法理及法條依據為何?請舉例說明之。(25分)【103司三檢事官第二題****】

    三、信賴不值得保護、土地徵收作物之補償(103司三檢事官第三題)
    ◎行政程序法規定,在那些情況下。人民的信賴不值得保護?請舉例說明之。又土地被徵收可以請求補償土地上之作物,在公告徵收前,所種植的作物是否應予補償?又在公告徵收後,再行依從來的使用而播種稻米,徵收機關是否應予補償?(25分)
    【103司三檢事官第三題****】

    四、主觀公權利之判斷、檢舉達人之請求權(103司三檢事官第四題)
    ◎人民提起行政訴訟,必須主張「權利」或「法律上利益」被侵害。請問如何判斷人民所主張的法律地位具有「權利」或「法律上利益」之性質?又請問甲之鄰居開設餐廳,生意鼎盛,但廚房油煙味燻得甲受不了。假如該餐廳確實偶有排放廚房廢氣不合格之時,請問甲有無「權利」或「法律上利益」請求環保主管機關勒令該餐廳「歇業」?(25分)
    參考法條:空氣污染防制法
    第31條 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四(略)
    五、餐飲業從事烹飪,致散布油煙或惡臭。
    六(略)
    前項空氣污染行為,係指未經排放管道排放之空制污染行為。
    第三項(略)
    第60條 違反第三十一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其違反者為工商廠、場,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依前項處罰鍰者,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得其停止作為或污染源之操作,或命停工或停業,必要時,並得廢止其操作許可證或勒令歇業。【103司三檢事官第四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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