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郭英文拼音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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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英文拼音 在 胡金倫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4-04 23:13:26

與其説《永發街事》這本短篇小說集體現新加坡一條街道的鄉愁,更不如説啓動新加坡與華語世界一條想像的脈絡。小說中故事或人物彷彿不是活在時間的軸線裡,而是在無窮無盡的空間之中,就有如活在一紙美麗的金箔上,或是一葉漂泊於空中的浮土。 擺脫上世紀華語文的「遷徙與離散」,新世代全球化的流動書寫!來自中國、新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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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英文拼音 在 方健儀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5-03 02:38:07

2018.5.28 晴報 Sky Post 破天「方」專欄 . 容我沙膽以此為題,親自闡述我嘅立場。記著!閱讀我的文字! . 《「啫時」》 . 我想,有些讀者看到我這個標題,心裏一定想︰「仲討論這個題目?你五行欠打嗎?」誠言,我盤算了很久應否寫,不寫不寫還是要寫。 . 給沒留意「啫時」風波的朋友一個...

  • 郭英文拼音 在 譚蕙芸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7-20 21: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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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e can’t reply]

    高等法院第一庭的證人席旁,有個矮身木架,擺放了審訊相關的Bundle。 文件夾每個逾吋厚,約五六個排列在書架上,審訊談到那一份文件或證物,便需要從架上的文件夾中取閱出來。法庭很多時間就是消耗在翻查相關文件的程序上。文件夾背脊貼上了白紙告示,註明了這宗案件的編號及控辯雙方名字。

    這宗案件為「HKSAR v. TONG Ying-kit」(香港政府v.唐英傑)。香港法庭文書處理,細緻非常。姓氏TONG全為大階英文字母,名字Ying-kit 中大小字母分野,讓人明瞭這組英文字需要連起來理解,但中間的「-」號又剛好分開了兩個中文字的粵語拼音。

    唐英傑是誰?去年夏天之前,他不過是一個廿多歲,讀書成續欠佳,曾於台式茶飲店工作,後來到日本餐廳做侍應的香港年輕人。一夜間,他從藉藉無名的青年,變成了一個全港甚至全世界都知道的人。

    只因他於港區國安法實施首日,即2020年7月1日,駕駛了一部電單車,被指衝向警方防線,車上插着「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旗幟,成為了港區國安法第一案的被告人。從此命運被改寫。

    國安法首案開審後,連日來,歷史學者、政治學家、傳播專家,到庭上解說「光時」口號,是否有分裂國家的意思。然而學歷不高的唐英傑自己想甚麼?他想甚麼和案情有沒有關係?

    24歲的唐英傑,身型壯碩,已還押逾一年。在三位穿墨綠色制服的懲教署職員押解下,進入犯人欄。連日審訊,他都穿同一套衣服。深藍色的西裝外套,黑色恤衫,配襯黑色領呔。同色系的領呔和恤衫融為一體,無聊時,他會用手指把玩領呔。

    這天是審訊最後階段,控辯雙方律師「結案陳詞」的日子。唐英傑進入犯人欄後,三位法官未出來之前,律師團隊走到犯人欄旁,跟唐英傑商討甚麼。

    律師們透過金屬欄柵送了文件給唐,而唐又俯身聆聽意見,多達九人的律師團隊有老有嫰有男有女,圍着犯人欄談笑。有些時候,律師們和唐談得輕鬆,抑壓着的「嘻嘻」聲在寧靜的法庭後方傳出來。

    此案關於唐英傑的資料,有時是控方披露,有時是辯方提供,但唐自己沒有選擇出庭作供,只有他一名前僱主出庭作證。這位旺角台式飲品店老闆娘,指唐在社會運動期間擔任急救員,在案發當天約了唐到銅鑼灣吃午飯。

    警方則從唐手機裡截取了社交媒體紀錄,對話裡,唐與友人於案發當天,收發過海隧道有設置了路障的資訊,而唐亦提時間「沒有遲,銅鑼灣未聚夠人」的說話。但辯方律師解釋,唐是社運的急救員,當天預備替傷者急救,而也約了友人在銅鑼灣區吃飯。

    辯方今天翻出了唐英傑的中學成績表。辯方大狀Clive Grossman(郭兆銘)已達八旬,他手震震,口震震地拿着唐的成績表說:「中三那年,他的中史分數,一百分滿分,他只拿了五十分;全班130人,他考第124。」顯然,郭資深大狀想說明,唐英傑沒可能理解深奧的學術知識。

    唐的爛成績,在辯方口中是說明他不知道口號的歷史意義;但對於控方來說,唐英傑在香港接受教育,有讀過中史課,而當日是七一香港回歸日,國安法生效第一天,加上關於國安法的報導已沸沸揚揚,控方周天行專員指,唐不可能不知道這支旗的意思。

    周天行請法官翻看一個港島彩色地圖,周天行指出,唐英傑當天開着電單車,從東區海底隧道到港島,卻沒有直接去銅鑼灣,而是先到中環、金鐘、再繞回灣仔,先後經過(周指是衝過)四個警方防線。而從社交媒體截圖可見,唐知道自己在幹甚麼。

    周續形容,唐四次被警方防線要求截停,但繼續駕駛,其中一次被射胡椒球也沒停下。控方指,唐非但沒停車,甚至加速,最後令三個警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現場圍觀人士拍掌歡呼,可見唐的行為嚴重危害警方及道路使用者安全。

    相反,代表唐的辯護大狀郭兆銘則指,唐經過首三條警察防線,沒有直接衝向警察,而是繞開了,而第四次發生意外時,煞車燈一度閃亮。

    郭資深大狀認為,「這不是恐怖分子的行為。恐怖分子不會按煞車掣,他也不會在社交媒體約人去吃飯,或帶急救用品出去。恐怖分子自毁之前不會說,我要約人去吃飯。」然而法官們卻指出,證據指當時煞車燈有亮起,但有交通意外專家卻指,其後車速是減慢還是加速沒法知道。

    郭資深大狀又指,控方形容三個警員嚴重受傷是誇大了。「電單車不是致命武器,它不是機關槍。他在車上掛着那支旗,可以說是在showoff (炫耀)。但控罪說『嚴重危害社會安全』實在說不上。現場的圍觀人士,在拍掌喝采,那不是感到危險的人會做的事。怎能說公眾安全受威脅呢?」

    郭更說,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也不見得受影響。法官杜麗冰此時指出,有證據指當時附近有一對年紀老邁的男女長者,正想過馬路。但郭堅持,沒有人感到危險。

    郭資深大狀續指:「那是示威的時候,很多人在街上,街上很多人不滿政府,不滿警察。但說他這個行為嚴重危害社會,達至恐怖活動?說不上。控方引述的警方調查只證明,有人舉『光時』旗,有其他人喊港獨口號,但不能說所有人都同意其港獨訴求。」

    控方周天行專員,今天帶出了要理解口號除了參考專家,也要考慮口號的 “ordinary meaning”, “ordinary understanding” 。周專員並引述案例指,常人理解口號意思如何,已可達至煽動入罪理據。

    至於爭拗多天的專家意見,控方的周專員認為,包括辯方專家也同意劉智鵬教授對光時的理解(帶有分裂國家意思)是其中一個可行的理解。

    周專員指控,辯方雙李專家指「光時」意義抽象又多樣的報告,不可靠又不可信。周專員指,辯方雙李專家(Eliza及 Francis)並非歷史學者,辯方報告裡的研究,也不是特意為此案進行,又指焦點小組的調查員在調查時發問了「引導性問題」。

    但辯方的郭大狀則多次強調,法庭要小心不要隨便否定兩位辯方專家意見。「Eliza及 Francis是其領域上具權威的學者,兩人做的研究、著書、教學,均通過嚴謹的學術標準。控方劉智鵬或許是稱職的歷史學家,但劉智鵬教授不是政治學者,也不是政治傳播學者。Eliza及 Francis是真正的專家 (They are experts in real sense) 。」

    今天代表辯方發言的郭兆銘資深大律師,年屆八十,眉毛稀疏,胖得有雙下巴,鼻子尖尖,耳朵卻特大。他在英國出生,曾於南非讀書,他嗓子陰柔,以英語提醒法庭:「正正是因為Eliza及 Francis的研究,不是特別為此案而做,而是他們老早以學者身份進行,更顯得他們是獨立而且不偏不倚 (independence and impartiality)。學界一直是這樣做研究,他們的方法受國際學術圈子認可。」

    郭資深大狀,不時調整頭頂的假髮,或扯一扯身上的大狀袍,或在說英語的時候伸伸舌頭,舐舐自己乾涸的唇:「希望法庭不會說,這些專家的意見,我不用去理會,指控這些專家們是錯的,甚至說專家們一直不知道自己在做甚麼。兩位學者告訴我們,社會運動的口號是抽象的,供人各自解釋,因為口號不只要帶出實質政治訴求,還要表達情感,團結群眾。」法官杜麗冰深思着,嘴唇緊合,神情嚴肅。

    郭大狀也提及,控方證人劉智鵬教授,自己曾陪伴嶺大校長現身2019年7月「光復元朗」活動:「劉教授自己出現在『光復』活動,卻說自己不知道活動主題,也堅持自己不是參與者,只是去關心學生,這種說法很令人懷疑(suspicious)。」

    控方還指辯方專家一個「關鍵性缺失」在「時間脈絡」不足,即「雙李」的相關研究主要集中在2019年,非案發的2020年。郭資深大狀在自己的總結中幽了對方一默:「吓,時間脈絡的欠缺,好像控方專家犯這個錯誤更嚴重,劉教授指口號意思幾千年不變,他好意思去挑戰辯方專家幾年或幾個月的差距?」

    郭資深大狀,肚腩大大,說話帶有老派英式紳士的幽默感。對於控方的指控,例如舉起「光時」旗有煽動成分,是恐怖活動,郭資深大狀攤開他的老人手掌,不住反問: “What? How? Why?”

    控方指梁天琦本人支持港獨,故「光時」八字有港獨意思;控方指此八字在中聯辦外被叫喊,故「光時」有分裂國家意思。郭資深大狀連續用英語輕輕而高音地反問,說話時縮起他那佝僂的肩膀,攤開滿佈手筋的手掌: 「“So What?” 梁天琦怎樣想,被告人怎知道?“So What?”中聯辦外的活動,被告人連去都沒有去,他怎知道?」

    郭大狀重申了Eliza及 Francis的意思:「口號意思是多元的,抽象的。」他舉起了右手拳頭,舉向天:「正如我喊:『Let’s go out and fight for our rights!』(我們出去爭取權利。英語fight有『打鬥』和『爭取』雙義),你可以理解為我要去寫信給報紙投稿,或參選議會,或者出去打人。一字歧義,是常見之事。」

    「Eliza及 Francis提過,發訊者若想表達清晰的意思,會挑選一個意思更清楚的詞,不會選一個抽象的字去表達。『光時』這口號意思不明白,並不像『我們要去打林鄭月娥 (let’s go and beat up Carrie Lam)』那麼明確。」郭大狀語氣在說笑,但法庭裡卻沒有甚麼笑聲。

    國安法首審,條文意思如何詮釋,萬眾觸目。這天,法官也曾和控辯雙方討論條文的法律觀點。

    代表政府的周天行專員,提到「恐怖活動」罪行時,指出「光時」旗幟是一支帶有「政治議題(political agenda)」的旗幟,會向附近的人宣揚其包含的分裂國家意思,嚴重危害社會。

    此時,唯一男性法官陳嘉信提出,根據國安法「恐怖活動罪」相關條文(24條),「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屬犯罪。」陳官指,這條文是談活動(activity)而不是政治議題(political agenda)。陳官強調「的」這個字。而24條的細項指出,活動包括暴力、爆炸、縱火、破壞交通、干擾水電通訊等。

    陳官解釋時,杜麗冰點頭。

    周專員呢喃回應:「對,字面是這樣。」

    彭寶琴插話:「不只是字面,是條例這樣寫,恐怖_的_活動,不是關於政治議題。(Activities intended to cause grave harm to society, not about political agenda)」杜官再點頭。

    周堅持自己在提供事件的背景。彭官再重申。「我恐怕這一條法例不是談口號或談追求政治議題,而是關於破壞社會的活動。周先生,你是否接納這樣的解釋?」

    周再說,因為唐的行為是針對警察。

    彭官及杜官再重申條文是談「活動」。

    周最後同意,恐怖活動罪的焦點是在「活動」一字上。

    至於關於「光時」口號的控罪,則是國安法20條「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

    彭寶琴問辯方,光時口號多義,為何郭大狀說「應當無罪」,兩者關係如何?彭官指出,「煽動」於口號有兩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口號在這個考慮了歷史及處境,合理地造成一個事實,是口號有可能去煽動 (capable to incite)。第二部分,是指被告人當時的理解,有沒有犯罪意圖 (Mens Rea刑事意圖)。

    而根據控方劉教授的報告,劉也承認,被告人車上插旗時腦海想甚麼他也不知道。於是大家在爭拗第一部分,即「光時」八個字,可不可能在不考慮唐英傑想甚麼的情況下,造成煽動。

    郭資深大狀澄清,辯方認為,尤其考慮要對被告人公允,若有其他可能性,根本不應入罪。郭的話是指,這口號太抽象,根本不可能煽動 (the slogan is too vague to incite)。

    最後,代表辯方的郭大狀,呈上了唐英傑之前的刑事紀錄,唐曾收過超速和受限制時間駕駛的告票罰款罪行。彭官指,現時唐被告三項罪,兩項和國安法有關,這些駕駛案底不相關,可以理解唐沒有「犯罪傾向」;然而第三項交替控罪,是和駕駛安全相關,則這些案底則要考慮了。

    控辯雙方結案陳詞延續了一整天。下午四時許,大家也不知道,結案陳詞是否可以這天完成。

    郭資深大律師未完成發言,他望了望時鐘,顯得有點擔心。結案陳詞的流程是,控方先說,到辯方再說,由於控方先說,辯方可以回應控方的話。

    郭大狀不好意思的說,「我擔心之後要讓控方回應我,不夠時間。」此時杜麗冰法官微笑回答:「他 (控方周天行專員) 不可以回應,被告人擁有最後的回應權利。(He can’t reply. The accused has the last word.)」

    戴了長方型眼鏡,年紀比郭大狀年輕,黑色短髮以Gel鞏固得竪起來的周天行,望了一眼他身旁的郭大狀,沒說甚麼,低頭做筆記。

    這天所有程序完畢,三名法官宣佈,一星期後的7月27日下午三時,將會宣佈判決。

    周專員向法官表示,當天他有事缺席,由另一位同事頂上。

    而國安法案件,亦會排着隊開庭。

    專家證人會不會再次在法庭就示威口號的意思交鋒,還看一周後,第一審結果如何。

    (圖為今天替辯方結案陳詞的資深大律師郭兆銘 Clive Grossman)

  • 郭英文拼音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0-22 22: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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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的作業,還是家長的作業?到底怎麼做作業?
    👉部落格:https://vivaliwa.tw/homework/
      
    有時候學校的作業內容很難掌握,像一個大班的孩子,要如何完成「製作一張自己姓名故事」的小海報呢?這張海報上面有三個區塊:我的姓名、這是我、我名字的故事。首先在「這是我」的部分,我們一起選出一張他自己的照片貼上,done。接下來剩下不會寫自己名字的部分,以及我整個看著發呆不知如何下手的「我名字的故事」。
      
    他不會寫中文字也不會中文拼音,這些命名由來的故事用英文他也不會寫,那我們要如何完成呢?像這種情形,做作業最快速的方式就是爸媽跟他介紹自己名字的由來以後,下面就大人幫他手寫/打字印出來,這樣超快就結束了。畢竟他就不會寫中文字啊!不然要怎樣呈現呢?但我糾結放不下的點是:「這是孩子的作業,大人應該插手嗎?我該教他用什麼心態面對作業呢?」(我覺得自己真是想太多了)在盯著這張小海報那短短一分鐘內,我內心千頭萬緒來回攻防交戰許多次,最後還是無法過我心裡這關,腦中浮現的是:我應該全都讓他自己做才行,不從我手上為他寫下一個字。問題是,該怎麼做?老師,你何苦這樣為難家長,讓我好想唱左右為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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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來想一想,不會寫,好像只能先讓他用畫的,那就把自己名字三個字義畫出來吧!這樣至少也懂他名字每一個字的含意,衍生的期望則是能畫的就畫,很難畫出來的就放棄。這樣他上台報告時,就算一時緊張忘記,至少也能看著一些圖來講故事,知道自己為什麼叫這名字。最後呢,再用聽寫的方式,讓他寫上爸媽對他的期望一句英文句子,雖然聽寫也算是靠爸媽的小作弊,但我也真的是盡力了,不然只畫幾個像是古人刻在石頭上的甲骨文畫作,似乎好像也有點難交出去啊(掩面)
      
    這樣原本大人可能三兩下幾分鐘就能完成的作業,我們總共花了一個小時來做,想起來對時間的利用也很揪心,原本想做其他事都不能做了。可是,我還是相信正確的觀念,值得我們用更多的時間或勞動來達成。而且看到老師反饋的評語(如首圖下方那兩排中文字)就覺得好吧!還好自己還是follow my heart選擇這樣做了。(還是老師對每個小孩的評語都是如此?我想應該是喔!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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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到「自己認為」正確的觀念(不代表就是正確,而是個人主觀看法),我就想到最近上海許多幼兒園的孩子包括我們,都在準備一所學校的考試,競爭之激烈就好像要考台大一樣(連想要報名而已,名額每次釋出一些,每週一都要用搶的,有人搶幾個禮拜才搶到)。為了考上,有些人可能已經準備一年了,許多人都去補習或請家教,費用之昂貴大家可能很難想像。不過重點不只是費用,而是為求一個幼升小考試而要花錢送孩子去補習的這件事情本身,就很讓我心裡過不去。對我來說,在家怎樣自學是一回事,真的送去補習又是另一件事,雖然以學習目標是一樣的,但意義很大不同,有人能懂我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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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這就是為什麼自己教,必須找方法、找教材、處理孩子與媽媽的情緒很心苦的情況下,就算每次衝突的當天,我都有衝動乾脆找老師來教,但到最後都還是決定得自己來的原因。一個被自己很多價值觀綑綁的媽媽,這一生註定就是要強迫修煉自己啊!或說,當媽媽敞開大腿生下孩子的那一刻,人生的煉獄試煉場同時為父母敞開。想要在育兒這場nonstop人生戰役下存活,在親子關係、夫妻關係、自我關係這三方面都必須不斷強迫自己level up。
      
    即使還有很多可以改進的地方,我也想大大表揚我自己一下!從我決定讓翰翰頒發貼紙給我之後,我就沒有再因為他學習態度言行不好或教了n遍還不會而生氣了,目前已經連續得到10張貼紙囉!在這憋到內傷和承受很多心理壓力的日子,必須得自我肯定才行(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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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為何現在學校念得好端端的要去病態考試?主要就是國際學校學費極度昂貴,性價比頗低,在龍鳳明年即將去上學,有三筆學費要付的情況下,媽媽還是希望有機會的話能在兼顧學校信譽及教學品質情況下,為家庭經濟壓力減負一下啊!學校一樣好,搞不好應該說是教更好的情況下,學費只需要一半,是不是需要去try一下?哈哈(其實是苦笑)對於這次的考試,我其實是抱著不會考上的心態準備的,因為考題真的非常不容易,有能力不見得會考試,更何況有很多部分還真的是能力不足XD 況且,我們已經算是有學校保底,不怕沒有好學校念的情況下,準備起來都感到壓力了,可想而知那些必須全力一搏、申請考試很多家才有學校念的家庭有多壓力山大!對於這些情況的人,爸媽送去補習我也是能理解的,因為不拼就沒機會了。畢竟上海的好學校與爛在學校師資、教學內容、環境還有學費可說是天差地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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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大家都知道念好學校不等於將來就很會很成功、很幸福,現在全球競爭激烈的情況下,小孩也真是蠻辛苦的。不過就像爸媽用上一代的成長歷程與價值觀放在我們這一代,我們常覺得不合時宜一樣,現在換我們當爸媽之後,若也用「我們以前小時候都沒在看書或都在玩」的教育模式套在我們孩子身上,有沒有可能將來也會產生一些問題?孩子有一天會不會疑惑怎麼同學都會,但自己什麼都不會而變得非常沒自信,反而放棄學習?會不會有那麼一點埋怨父母為何都不栽培或幫他們提早規劃?哎呀~當爸媽實在很難!太多要權衡、太多要拿捏分寸,除了健康、才藝、社交、價值觀、待人處事方法與親子關係等之外,還要精巧掌握學業的強度。我個人是相信在玩的時間足夠且還能應付的範圍內,在小時候稍微努力一點,長久累積下來的能力與建立起的自信,絕對能在將來的競爭力與選擇權上帶來幫助。當然,對於人格與價值觀培養,最重要的還是來自家庭,健康與家庭絕對over everything,而且每個人認為重要的事情都不同!爸媽也要注意不要逼死自己,也許跟孩子的關係,最好還是像郭葉珍老師說的,維持在「陪伴支持但不共生」,才會比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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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從來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每當太多心思意念的這個時候,就會覺得生一個孩子好像輕鬆多了(還是別在上海念書輕鬆多了更實際XD)。三個孩子有三種個性、三種能力、三種命,爸媽時間要分成三份之外,還要付三份學費啊(哭哭)
      
    但,三個寶貝,三人的互動,五人的家庭還是無價之寶。神的恩典夠我用,不要看眼下的苦難,要抬頭仰望恩典。我當卸下我的憂慮交托給祂,保有喜樂的心,凡事忍耐、凡事相信、凡事盼望!

  • 郭英文拼音 在 肯腦濕的人生相談室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9-28 22: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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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土語言Q&A|第三話:本土語言有字嗎?台語篇】
     
     
    「台/客語有字嗎?」
    「原住民族語為什麼寫成英文的樣子?」
     
    想必許多剛接觸本土語言議題的人會有這樣的疑惑,畢竟目前的義務教育絕大多數強調華語教學、將華語當作教學媒介傳授知識,本土語言則是長久以來遭到漠視,造成傳承困難。
     
    然而,所有的本土語言皆有自己的文字,台語、客語向來有漢字傳統,西方傳教士來台時帶來教會羅馬字,在教會中也有使用上百年的歷史。近年來愈來愈知名的台羅、客羅則是於2000年後由教育部制定而成。原住民族歷經荷治、日治到現代都歷經過文字化,使用過羅馬字、假名字等不同文字系統,現在普遍使用的是2005年公告的教育部「公告版」羅馬字。
     
    本土語言的文字發展歷史十分豐富,也曾經歷過百家爭鳴的時期,以下將依語種分類,著重介紹目前仍然流行,抑或由政府整合推動文字系統,本篇將先從台語起鼓。
     
     
    ▎漢字書寫
     
    古代中國文人學習官話、以文言文行書,極少用本身的母語進行白話創作,但是也出現各地方語言的白話文學。台語的白話漢字傳統最早可追溯至明朝的傳奇作品《荔鏡記》,內容詞語係由潮州話及泉州話混合寫成,其漢字選用除了有本字之外,也使用許多借音字、訓讀字、自創俗字等不同的方法來書寫泉/潮州話。《荔鏡記》版本眾多,用字不甚統一,卻也是閩南地區以白話漢字書寫的濫觴。
     
    清代以降,閩南地區開始出現以通俗漢字記錄閩南民間歌謠的小冊子,也就是「歌仔冊」,歌仔冊隨著漳泉移民傳到台灣,到了日治時期達到盛行巔峰。歌仔冊的目標受眾是一般沒有接受教育的普羅大眾,因此用字相當簡單淺白,較少使用艱澀漢字,而偏重借音字,許多俗用字的使用即是源自歌仔冊。
     
    1930年代日治時期,台灣文壇對於鄉土文學該使用中國白話文或台語文而引發台灣話文論爭,支持台灣話文派的黃石輝撰文主張台灣文人必須貼近一般大眾,寫台灣的文學,創作語言、文字應使用台語,達成言文一致。此論點得到郭秋生、賴和等人支持,也有後續創造新字等討論,賴和更是嘗試用台語寫小說的第一人。1930年代後期日本政府實施皇民化政策,加強日文教育、禁止漢文書寫,這波台灣話文運動也隨之戛然而止。然而,其中以台語書寫白話新文學的想像及嘗試,對後世台語文影響甚鉅。
     
    2000 年後,政府實施九年一貫課程,並推動鄉土語文教育。此時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開始編纂《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提供前線教師參考資料,同時試圖使台語文用字統一。編纂的過程中有十幾位語文專家組成編輯委員會,共同研商選字原則,數年後分批公告「臺灣閩南語推薦用字」。2007年公告第一批 300 字,至2009年總共公告700個常用推薦漢字。
     
    教育部的推薦漢字原則上尊重傳統,考據傳統上的本字、訓用字、借音字等等,以訂出易教易學、兼顧音字系統的適合漢字。推薦漢字的出現是台語文字化的一個重要里程碑,使得不只增加台語漢字的固定性,更使體制內的台語教學更有依據。
     
     
    ▎白話字書寫
     
    白話字(Pe̍h-oē-jī,POJ)是一種以羅馬字母拼寫的閩南語正字法,為基督教傳教士於福建廈門創設並推行的拼音文字,因此也被稱或「教會羅馬字」。
     
    白話字的雛形可追溯至十九世紀初期,當時歐美基督教會積極向海外拓展,傳教士通常會先學習當地語言以利宣教。1810年代,英國倫敦宣道會的宣教師在東南亞麻六甲開辦「英華學院」,因當地大多為閩系華僑,通曉官話者為少數,宣教師遂開始研究福建話。
     
    因當時大多數中國平民不識字,難以閱讀譯作漢字的基督教經典,傳教士於是另尋他法。1850年代左右,廈門地區的傳教士以拉丁字母及符號為基礎,發展出可以準確拼寫廈門話拼音文字系統,稱作「白話字」。傳教士發現,使用這套文字系統可有效降低信徒學習識字的時間,遂在閩南地區大力推廣,也用白話字編纂字典、翻譯聖經、聖詩。
     
    自1865年開始,英國長老教會宣教師馬雅各、甘為霖、巴克禮先後等人來台宣教,將白話字傳入台灣。1885年,巴克禮牧師甚至在台南創辦台灣第一份報紙——《台南府城教會報》(Tâi-oân Kàu-hōe Kong-pò,今《台灣教會公報》),內容皆以白話字作為文字媒介,記載教會事項、各地新聞、文學創作等等,至今仍持續發行,累積大量豐富文獻。白話字在台灣的台語教會內發展悠久,也曾向外觸及非教會族群,如日治時期蔡培火著名的社論《十項管見》(Cha̍p hāng koán kiàn)即是用白話字寫成,台灣文化協會也曾短暫開辦羅馬字講習會。
     
    然而,日本政府、國民政府先後推行國語運動,白話字受到不小的壓迫,也造成目前社會上多數人不曉得或不曾聽過白話字,但是至今台語教會系統內仍然是堅持使用白話字佈道。
     
     
    ▎台羅書寫
     
    台羅為「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的簡稱,與白話字同樣屬於拉丁化的台語文字系統,為中華民國政府制定,且正在推動的羅馬字方案。
     
    雖然白話字歷史悠久,但是近代部分學者認為白話字有其缺點,紛紛提出修改方案。有人認為要改為更符合音韻學的音標;有人主張應改為與英語相近的通用拼音,方便大眾學習;當然也有堅持回歸白話字傳統的聲音。從1990年代起,各派之間便多有討論、爭執,最終各家在2005年達成共識,整合彼此論點。教育部遂於2006年公告整合的拼音方案,也就是台羅。
     
    台羅是以白話字為基礎做出小幅度的改革,修改部分聲母、韻母及標調方式,具有類似國際音標(IPA)的特質,不過基本上與白話字屬於一脈相承的關係,兩者間的轉換並不困難。然而最大的不同在於,台羅為目前受官方支持的台語羅馬字,體制內的教育資源皆由台羅寫成,如《台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官方競賽、認證考試或者學校台語課的內容皆是以台羅為羅馬字的標準。也因為如此,台羅較為人所知,漸漸往台語羅馬字的正書法發展。
     
     
    以上為三種最通行的台語文字系統,而目前台文界主流的書寫方式的是將漢字、羅馬字(白話字或台羅)混用,稱之「漢羅濫寫」(hàn-lô lām siá),以解決部分字詞仍沒有漢字,或者漢字過於冷僻而不利閱讀的問題。
     
     
    參考資料:
    中島利郎(2003)(編)。1930年代台灣鄉土文學論戰資料彙編。春暉出版社,高雄市。
    洪惟仁(2010)。閩南語書寫法的理想與現實。臺灣語文研究,第5卷(1),頁81-108。
    施炳華《荔鏡記》的用字分析與詞句拾穗。
    姚榮松(2010)。台灣閩南語歌仔冊鄉土題材之押韻與用字分析。台灣學誌,第1期,頁143-204。
    陳慕真(2015)。白話字的起源與在台灣的發展。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台北。
    蔣為文(2009)。蔡培火 kap 台灣文化協會 ê 羅馬字運動之研究。台灣風物,第59期 (2),頁41-65。
    台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https://twblg.dict.edu.tw/holodict_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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