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部分工時離職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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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部分工時離職產品中有16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419的網紅Workforce勞動力量,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嗨嗨大家,前陣子新北市勞工局發布新聞稿指出,有某間公司的女性員工在去年4月份時就告知主管自己將在8月份結婚,沒想到7月底時,公司卻以她所擔任的職務有縮減人力的需求,因此依照勞基法第11條第4款(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予以資遣,因此勞工憤而向勞工局提出申訴,後續該公司也...

部分工時離職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03 20:32:12

#小螺絲大哉問 嗨嗨大家,我們先前有寫過關於工讀轉正職的貼文內容,不知道大家是否有印象?(忘記的可以再去看看我們今年4月的貼文)。今天想要分享的議題是,有讀者跟我們分享,雇主為節省人事成本,便自行將正職員工(月薪制全時工作者)轉換為兼職(部分工時時薪制工作者),導致員工的工作時間減少,薪資計算方式...

部分工時離職 在 Liz營養師飲食日常??‍⚕️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8-02 14:33:27

#職場味道 👱🏼‍♀️:面試或第一次進到一個職場環境,除了準備要執行的事之外,等待的時間可以幹嘛呢? 常見舉例📍 「滑手機,等待面試官或長官出現」 「一直正襟危坐的在椅子上面帶微笑」 👩🏻‍💼:這是個觀察環境的好機會!工作選你,你也要選工作呀!以下三點,有時間的話可以趁機看看會不會是你喜歡的地方...

部分工時離職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7-11 08:50:47

#Workforce勞動力量特別企劃 嗨嗨大家,我們跟法律百科 @legispedia_tw 合作的貼文,很快的就來到第四篇了🙂在這篇文章中,想跟大家分享關於雇主「合法解僱」的問題,過去我們在部落格中曾經整理過「好聚好散這麼難?關於勞動契約終止的15種方式」的文章,目的就是希望讓勞資雙方遇到契約終...

  • 部分工時離職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28 11: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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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嗨嗨大家,前陣子新北市勞工局發布新聞稿指出,有某間公司的女性員工在去年4月份時就告知主管自己將在8月份結婚,沒想到7月底時,公司卻以她所擔任的職務有縮減人力的需求,因此依照勞基法第11條第4款(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予以資遣,因此勞工憤而向勞工局提出申訴,後續該公司也因此被處以30萬元的罰鍰。

    我們過去有分享過一些有關於「就業歧視」的基礎概念,但實務上過去常見因此被處罰的案例大多是以性別、年齡為主,本次是較為少見的被認定資方以「婚姻」為由而對勞方有就業歧視,因此我們就透過新聞中取得的資訊,來分析一下這個案例吧~

    關於就業歧視
    依照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規定,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因此如果雇主在面試過程、招募廣告、勞動契約或各項文件中有透露出因為上述的因素設定為聘僱、核薪、考績或甚至升遷的條件時,都有可能涉及就業歧視。

    不少違反就業歧視規定的雇主,其實都不是因為犯了在徵人廣告上直接寫了「限OOO」的這種基礎錯誤,反而是因為間接的關聯性而遭到處罰。例如過去有些案例就是因為在招募廣告上寫了「徵洗碗阿姨」(性別歧視)、「限役畢」(年齡歧視)而遭到認定違法,或是在員工辦理育嬰留停時,便對其提出了過往不曾有的限制、要求,因此而被認定具有就業歧視的嫌疑。

    因為員工結婚而有不當措施,涉及婚姻歧視
    在本次新北市裁罰的案例中,雖然沒有太多細節的描述,但我們仍然可從新聞稿中簡單歸納出幾個該公司被認定違法的原因:

    ❶資遣結果與結婚事實有高度關聯性
    在報導中可以看到資方已經事先知道員工將在8月份結婚,結果卻在7月底就將其資遣,很難不讓人聯想公司是為了規避給予員工8天的婚假而搶先資遣員工。因此從這個案例來看,當個別員工本身或家庭有出現特殊狀況時,公司反而應該要避免瓜田李下之嫌,避免省了小部分的人事成本,卻反而要付出高額的罰鍰。

    ❷無從舉證有人力縮編的事實
    先不論當事人有無結婚的事實,當雇主要主張依照勞基法第11條各款資遣員工時,就必須能夠舉證確實有此法定事由,以第4款「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的規範來說,就必須符合這三個要件才有辦法實施資遣,例如舉出營業項目、經營技術或各部門有哪些調整與改變,並有試著去為員工媒合其他適當之職務,如果窮極一切都沒辦法為員工找到出路,最後才是不得已採用資遣方式終止契約。在本案例中,顯然資方應該是沒辦法舉出具有該法定事由的相關證明,才會被認定違法。

    ❸主管人員證詞
    像這類的案例中,可能因為找不到一翻兩瞪眼的證據,就很難讓主管機關採集到足夠的事證來開出罰單,舉例來說,如果面試官在面試過程中口頭表示我們公司就是只要找女性員工,那求職者又該如何舉證來投訴該公司有性別歧視呢?(一般沒有人去面試會偷錄音的吧)

    在此案例中,新北市勞工局有表明「公司管理人員證稱A女士工作經驗豐富且表現極佳,在該部門中僅選擇A女士1人資遣,顯不合理」(該主管似乎已經離職),因此這也就成為主管機關認定資方違反就服法的有利證據。

    總而言之,通常會因為員工婚姻狀況進而對其做出不利的處分或措施,不外乎是因為有些公司可能會覺得員工有家庭的話,較難配合公司彈性調動職務、配合加班;然而,也有些公司會覺得員工未婚的話可能會不太穩定,甚至未來可能會因為婚姻而影響到職涯規劃而有太多不確定性。從這兩種極端的考量來看,其實都可以代表以「婚姻」作為判斷用人的標準是沒什麼意義的,未來會影響員工的穩定性、工作表現還是有太多的因素需要綜合考量,與其擔心這些問題又可能會面臨相關法律風險,還不如提高公司的薪資條件與福利,以提高員工留任的誘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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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分工時離職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22 16:48:28
    有 10 人按讚

    徵才機關: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高雄運務段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9/22~110/09/27
    資格條件:
    職  稱:部分工時人員。
    資格條件:
    1. 高中(職)以上畢業。
    2. 經公私立醫療院所健康檢查證明無法定傳染病。
    工作項目:
    售票、剪收票、旅客諮詢、站務相關工作及主管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火車站(含六塊厝、歸來、麟洛站)或屏東縣市火車站。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工作時間:每日工作8小時,彈性早晚班,每個月最多18天(144小時)。
    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
    福利待遇:每小時新臺幣160元整,依勞基法規定辦理,不供膳、宿及服裝。
    甄試方式:面試。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9月27日止。
    報名方式及說明:
    1. 檢附文件:
    (1)個人簡歷(含工作經驗、專長、附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寄送地點:90078屏東市公勇路62號,屏東火車站,信封請註明應徵部分工時人員,聯絡方式: (08)7515140總務賴小姐。
    3. (請於週一至週五8:00~17:00來電;12:30~13:30及例假日休息)。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繳證件不論錄取與否,均不予退還)。本次錄取人員未報到或於僱用期間內離職者,依面試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4. 錄取報到人員於通知錄取後一周內須繳交3個月內經公立醫院或衛生署評鑑合格之教學醫院辦理體格檢查之體格檢查表。
    5. 錄取人員任職期間不得於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所屬單位擔任其他職務,如經發現將不予進用或終止勞動契約。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 部分工時離職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13 16:02:45
    有 11 人按讚

    徵才機關: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高雄運務段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9/13~110/09/17
    資格條件:
    1、經公私立醫療院所健康檢查證明無法定傳染病。
    2、具備護理背景人員(含退休護理背景人員) 佳,無護理背景亦可。
    工作項目:
    1、協助車站量測體溫。
    2、進行體溫複測並依據「臺鐵局量測旅客體溫標準作業程序」複測體溫超標旅客。
    3、其他車站交辦相關防疫事宜。
    工作地址:
    92744屏東縣林邊鄉仁和村仁愛路33號,林邊火車站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工作時間:每日工作8小時,每個月最多18天(144小時)。
    二、僱用期間:自110年10月1日至110年10月31日止。
    三、福利待遇:每小時新臺幣160元整,依勞基法規定辦理,不供膳、宿及服裝。
    四、甄試方式:面試。
    五、報名方式及說明:
    1.檢附文件:
    (1)個人簡歷(含工作經驗、專長、附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寄送地點:92744屏東縣林邊鄉仁和村仁愛路33號,林邊火車站,信封請註明「應徵部分工時人員」,聯絡方式08-8751475或遞送履歷表至林邊火車站售票口。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繳證件不論錄取與否,均不予退還)。本次錄取人員未報到或於僱用期間內離職者,依面試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4.錄取報到人員於通知錄取後一周內須繳交3個月內經公立醫院或衛生署評鑑合格之教學醫院辦理體格檢查之體格檢查表。
    5.錄取人員任職期間不得於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所屬單位擔任其他職務,如經發現將不予進用或終止勞動契約。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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