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遺產不給配偶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遺產不給配偶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遺產不給配偶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遺產不給配偶產品中有14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律師談吉他,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我的另一半一定是被小三帶壞的!小三負責就好?】 外遇是人類生活當中不斷在出現的事件,過去存在、現在存在,未來也不會消失。當婚姻當中有一方外遇時,常見的景象是:外遇的一方哭哭啼啼求對方原諒,道歉完後和配偶一鼻孔出氣,由配偶去告小王或小三「侵害配偶權」。實際上,是出軌的一方和小三或小王共同侵害配偶...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0萬的網紅果籽,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同志婚姻 —已婚同志提繼承遺產司法覆核遭政府上訴 丈夫隨時被房署趕走 律師:配偶過世連屍體也領取不了 Henry和Edgar於3年前在英國註冊結婚,回到香港補辦婚禮,在教堂行禮,是全港第一對在天主教教堂成婚的同志伴侶。然而,這對新婚愛侶卻想不到,在香港的同志婚後生活比想像中艱難。 家人朋友都十...

遺產不給配偶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7-11 09:09:20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遺產只分到一隻貓怎麼辦 —— 如果今天你要繼承遺產了,你的兄弟姐妹人人分到一棟忠孝東路四段的房子。 然後你只分到一隻貓。 房子服侍人,但顯然是你要服侍貓。 這有天理嗎?為什麼你不能拿到忠孝東路四段的房子養貓? —— 🐈人死不能復生,遺產又該怎麼分? 依照民法規定,一個人...

遺產不給配偶 在 黃靖芸律師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3-14 09:00:25

#法律小知識時間 女星 #侯佩岑 與母親參加了中國綜藝節目的拍攝,遭到眾人撻伐,因為母親林月雲在分享時將以前 #介入閨蜜婚姻 的來龍去脈全部攤開⋯  雖然他們表示只是希望藉節目來談心分享往事,然而不少人卻不買單,認為介入他人婚姻本來就不是件正當的事情,更何況他們是以綜藝節目的形式來將那些沉寂已...

遺產不給配偶 在 黃靖芸律師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11-02 13:08:00

#法律小知識 👉🏻長孫多一份在法律上是可行的嗎?  父親想將母親的遺產 一半分配給兒子及長孫,另外一半由兩個女兒均分,而此舉使兩個女兒不滿,但長孫實際上真的可以 #直接繼承 奶奶的遺產嗎?  答案是不行的,因為依民法規定,有 #遺產繼承權 的人, 順位分別是 :  直系血親卑親屬 ...

  • 遺產不給配偶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26 14: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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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另一半一定是被小三帶壞的!小三負責就好?】
    外遇是人類生活當中不斷在出現的事件,過去存在、現在存在,未來也不會消失。當婚姻當中有一方外遇時,常見的景象是:外遇的一方哭哭啼啼求對方原諒,道歉完後和配偶一鼻孔出氣,由配偶去告小王或小三「侵害配偶權」。實際上,是出軌的一方和小三或小王共同侵害配偶的配偶權,為什麼配偶可以只對小三或小王提告呢?小三或小王面臨賠償時,又應該如何接招呢?
    🎸【是的,配偶可以只告外遇對象】
    侵害配偶權的財產在實務上並非是「固有必要共同訴訟」,如果一訴訟為「固有共同必要訴訟」,如:遺產分割,就必須要把所有人都列為訴訟的當事人,這也就是為什麼遺產分割的訴訟當中時常有一拖拉庫的當事人(幾十幾百人的都有);但因為侵害配偶權訴訟並非是所謂的「固有必要共同訴訟」,並不需要對所有侵權行為人進行提告,配偶可以自己決定愛告誰就告誰,因此當然配偶可以只對小三或小王提告。
    🎸【可是明明另一半和小三一起黑皮,才侵害到原配的配偶權的啊!】
    原配的配偶權事實上其實受到了外遇的一方和外遇對象的共同侵害,以法律的話來講,就是「共同侵權」,因此就侵害配偶權的賠償而言,外遇的配偶和小三對原配負有連帶債務,也就是說外遇的配偶和小三要一起對侵權行為(外遇事件)賠償。根據民法第273條第1項:「連帶債務之債權人,得對於債務人中之一人或數人或其全體,同時或先後請求全部或一部之給付。」,原配(連帶債務的債權人)可以對小三(債務中之一人)請求侵害配偶權全部或者是只有小三那一部分的賠償。
    🎸【這樣小三不就很倒楣,外遇的配偶反而黑皮到了還不用賠錢?】
    如果說原配對小三請求了侵害配偶權全部的賠償,那外遇的配偶卻人財兼得(外遇後又不用賠),不是很不公平嗎?難道外遇的時候,都是小三錯?都是小三帶壞老公嗎?此時,小三若不想要自己把所有賠償都默默地吞下去(淚),小三在與原配的訴訟後,小三可以去跟外遇的配偶請求付清他應該要負責的那一部份。舉例來說,若小三遭判賠20萬,假設小三跟外遇的配偶應該付一半一半的責任,小三就可以再去跟外遇的配偶要10萬元。
    結論上來說,原配可以只對小三提告,但是若原配對小三請求的是全部的賠償,小三就可以去跟外遇的配偶要回他自己應該要負責的部分喔!

  • 遺產不給配偶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11 11: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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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生小孩而父母不在,遺產都是老婆的嗎

    有位長輩來問法律問題,他和太太沒生小孩,父母已經不在了,想知道他走了之後(他預設男生比較早走),遺產是不是全部給老婆?他說他會想來問,是因為有人建議他搞清楚規定。

    我問:你有兄弟姊妹嗎?他說:有。我說:這樣遺產是你太太和兄弟姊妹分。他非常驚訝的說:能繼承我的財產的,法律不是只有規定子女、父母和配偶嗎?你是不是記錯呀。

    我以為因為新聞報導和網路文章,一般人應該早就清楚繼承人有哪些,沒想到居然還是有人以為能繼承自己遺產的,只有子女、父母和配偶。

    我翻開民法第1138條規定給他看:「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並告訴他,如果他想多給老婆多一點,必須先寫好遺囑,但依照民法特留分規定,法律還是有規定要特別留給兄弟姊妹各一份。

    類似案例還有老婆那邊的親戚來問,這位親戚沒有結婚,父母十幾年前都走了,他想說沒有結婚而父母不在,自己走了之後遺產是不是都充公?

    我告訴他有兄弟姊妹,兄弟姊妹就是遺產繼承人。有了兄弟姊妹,遺產是不會歸屬國庫的。

    #漫畫正確法律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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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透過每則法律實戰案件的累積,逐一與讀者分享法律問題意識與建立正確應對觀念,讓你輕鬆讀懂生活法律,建立實用法律觀念。

  • 遺產不給配偶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11 10: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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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繼承人可否撤銷遺贈/林秀雄(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榮譽講座教授) #裁判時報第110期
      
    以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48號判決事實為基礎,討論繼承人得否撤銷被繼承人所為之遺贈行為此一實務爭議。林秀雄教授在文中詳盡分析法院歷審見解,指出各審法院皆陷於爭執贈與撤銷權是否為一身專屬權而不得繼承,而造成相異的判決結果,卻未釐清贈與行為之撤銷與遺囑之撤回不同,被繼承人生前遺贈尚未發生效力,僅有撤回之權利,自無撤銷贈與權可為繼承。全文條理清晰、見解有據,值得讀者留意。
     
    ✏關鍵詞:遺贈、贈與、撤銷、撤回、一身專屬權
     
    ✏摘要:
    本件被繼承人X有子女Z、A、B、C、D、E等六人,Z有子女甲、乙、丙、丁四人。被上訴人甲、乙主張:被繼承人X於民國(下同)104年9月17日死亡,兩造均為X之繼承人,X之長子Z於103年9月10日先於被繼承人X死亡,Z之子女被上訴人甲、乙及上訴人丙、丁依民法第1140條代位繼承,又被繼承人X之配偶Y亦於94年7月30日先於被繼承人Z死亡,故被繼承人X之遺產,依民法第1138、1140、1141條之規定,應由兩造繼承,並依民法第1151條規定公同共有。被繼承人X於94年2月19日委請律師完成代筆遺囑將所有之五筆土地(下稱「系爭土地」)贈與應有部分二分之一予被上訴人甲、乙,並由二人平均分配,其餘部分歸全體繼承人平分之;動產部分則全部由全體繼承人平均分配。而被上訴人雖因父親Z先於被繼承人X過世,變為兼具代位繼承人之身分,然遺囑中並未特別限制受遺贈人若兼為繼承人,受遺贈之比例應予調整,故按遺囑明示之比例予以分配,應屬妥適。
      
    ✏試讀
    🟧遺贈行為之性質與效力
     
    依民法規定,繼承人須先清償債務後,始得對受遺贈人交付遺贈(民法第1160條、第1162條之1);於無人承認繼承之場合,亦規定債務之清償應先於遺贈物之交付(民法第1179條)。由此可知,受遺贈權比一般之債權更為劣後,因此多數學者認為,遺贈僅具債權之效力。又,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共同共有,民法第1151條定有明文。而遺產分割,係以整個遺產為一體為分割,其目的在廢止整個遺產之公同共有關係,回復單獨所有的狀態。因此,裁判分割會產生物權變動的結果,為形成判決。由此可知,受遺贈人僅能請求交付遺贈物,或由繼承人先辦理繼承登記後,再由繼承人會同受遺贈人申請辦理遺贈之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再者,遺贈物交付請求權既為債權請求權,其消滅時效為15年,遺產分割請求權為形成權,並無消滅期間之規定,二者性質迥不相同。本件被上訴人請求上訴人履行遺贈同時請求分割遺產,本件二審判決竟直接以分割遺產方式諭知分割方法,實有不當。又,被繼承人是否得對於繼承人為遺贈,民法雖無明文規定,學者認為應解釋為不妨對繼承人為之,如無害於其他繼承人之特留分,則該繼承人於應繼分之外,並應為受遺贈人而有其權利4。亦即繼承人亦得同時為受遺贈人。本件被上訴人為被繼承人之孫,被繼承人立遺囑遺贈系爭土地給被上訴人時,被上訴人之父尚生存,被上訴人尚未取得繼承人之身分,因此,被繼承人所為之遺囑,應屬遺贈行為,而非指定遺產分割方法。被上訴人因其父死亡而取得代位繼承人之地位,但其受遺贈人之身分並不因此而有所改變,亦即被上訴人同時具有受遺贈人與繼承人之雙重身分。且被繼承人生前所為之遺贈,不因被上訴人取得繼承人之身分而轉換為指定遺產分割之方法。要之,本件二審判決將遺贈和以遺囑指定遺產分割方法此二不同概念之行為,混為一談,導致被最高法院廢棄發回之結果。
     
    🟧遺贈行為可否撤銷
     
    本件一審判決肯定上訴人的主張,認為撤銷贈與之權利,核其性質,並非撤銷權人身分上專屬之權,自非一身專屬權,該權利不因撤銷權人死亡而消滅,而得作為繼承之權利,繼承人仍得對受贈與人行使撤銷權。本件被繼承人X之遺贈亦為無償行為,與贈與之性質相同,且於被繼承人X死亡始生效力,舉重以明輕,於被繼承人死亡後,因系爭不動產之權利仍未移轉,被繼承人X之繼承人依法應取得該撤銷遺贈之權利。但該判決又認為被繼承人X生前所得行使撤銷遺贈標的之權利,於其死亡後,由全體繼承人所繼承,屬於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依法必須全體繼承人共同行使撤銷權始為適法。本件被上訴人及丙、丁並未共同行使撤銷遺贈權,僅上訴人行使撤銷權,於法容有未合。
     
    由一審判決內容可知,其認為繼承人得類推適用民法第408條關於撤銷贈與契約之規定撤銷遺贈。惟本件二審判決採相反見解,認為遺贈為單獨行為,贈與為契約行為,行為性質並不相同,難認有何類推適用之餘地。況且,撤銷贈與契約為一身專屬權,繼承人並不得撤銷被繼承人生前所定之贈與契約,繼承人更無從類推適用撤銷贈與契約之規定,撤銷被繼承人遺贈之意思表示。本件經最高法院廢棄發回後,高等法院更審判決亦認為民法第408條第1項所定贈與人之任意撤銷權,係專屬於贈與人本身之權利,不得為繼承之標的;被繼承人之生前贈與,如至被繼承人死亡時,仍無撤銷或拒絕履行之表示,基於被繼承人處分自己之財產,不許繼承人擅為干與之旨,繼承人應不得撤銷之。進而認為上訴人辯稱其行使民法第408條之撤銷權,拒絕依系爭遺贈履行,自無可取。
     
    由上述三個判決內容可知,三者均圍繞在贈與撤銷權是否為一身專屬權的問題上。亦即一審判決認為贈與撤銷權非一身專屬權,繼承人得類推適用民法第408條規定行使撤銷權。二審判決及更審判決則認為贈與契約撤銷權為一身專屬權,繼承人不得繼承被繼承人之撤銷權,繼承人自無撤銷遺贈之權利。三個判決均在繼承人得否類推適用民法第408條規定撤銷遺贈之問題上打轉,顯然是受到上訴人在一審時的主張所誤導。欲論述本件繼承人得否撤銷被繼承人生前所為之遺贈,涉及到法律用語的基本概念……
     
    🗒全文請見:論繼承人可否撤銷遺贈──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48號判決評析,林秀雄(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榮譽講座教授),裁判時報第110期
     
    📕本期目錄: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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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遺產不給配偶 在 果籽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0-11-17 18:30:13

    |同志婚姻 —已婚同志提繼承遺產司法覆核遭政府上訴 丈夫隨時被房署趕走 律師:配偶過世連屍體也領取不了
    Henry和Edgar於3年前在英國註冊結婚,回到香港補辦婚禮,在教堂行禮,是全港第一對在天主教教堂成婚的同志伴侶。然而,這對新婚愛侶卻想不到,在香港的同志婚後生活比想像中艱難。

    家人朋友都十分支持兩小口,Henry不斷強調:「我們真的十分幸運。」可是兩人剛成婚不久,已面對很多白眼,「我們在英國結婚,當時已經有尷尬的狀況,就是應不應該將結婚照放到網上。其實真的很古怪,結婚那麼喜悅的事,我們卻會考慮應不應該跟人分享。」兩人決定回港後再公開婚照,好讓跟親朋好友解釋,怎料英國朋友率先把照片上載祝福,Henry說:「他們對同性婚姻沒有忌諱,就將照片放到網上,之後我們看到有人在照片按嘔嘔表情符號,按憤怒表情符號,有很多難聽的留言,令我們很傷心。」

    而更令人傷感的,是兩人天主教徒和同志的身份,在婚後要面對教會的壓力。Edgar自小是天主教徒,Henry也因為他而信教、受洗,香港天主教教區得知兩人結婚後,派人聯絡,很急要見面。Henry說,那時他已心知不妙,「他說Edgar是香港天主教教區其中一個委員會的委員,當時由湯漢樞機任命。現在你們結婚了,所謂同性婚姻,有違教規,不能夠做委員。很大打擊,尤其是教會是一個家,一說結婚,就要趕你走,還要是很心急地趕你走。」Henry明白教會沒有選擇,也有自己的教義需要遵守,「別人指派他趕我們走,我覺得沒問題,但是他在過程中起碼可以跟我說:其實我也痛,你仍是我的兒子。」身邊的朋友也間中「施壓」,好像逼他們在天主教徒和同志身份中二選一,Henry覺得這樣很不公平,「每個人有很多身份,他碰巧有這個身份,而教會、身邊的朋友要持這個立場。對他而言就好像:你要左腳還是要右腳?怎可能選擇,突然說不要一隻腳?」

    影片:
    【我是南丫島人】23歲仔獲cafe免費借位擺一人咖啡檔 $6,000租住350呎村屋:愛這裏互助關係 (果籽 Apple Daily) (https://youtu.be/XSugNPyaXFQ)
    【香港蠔 足本版】流浮山白蠔收成要等三年半 天然生曬肥美金蠔日產僅50斤 即撈即食中環名人坊蜜餞金蠔 西貢六福酥炸生蠔 (果籽 Apple Daily) (https://youtu.be/Fw653R1aQ6s)
    【這夜給惡人基一封信】大佬茅躉華日夜思念 回憶從8歲開始:兄弟有今生沒來世 (壹週刊 Next) (https://youtu.be/t06qjQbRIpY)
    【太子餃子店】新移民唔怕蝕底自薦包餃子 粗重功夫一腳踢 老闆刮目相看邀開店:呢個女人唔係女人(飲食男女 Apple Daily) https://youtu.be/7CUTg7LXQ4M)
    【娛樂人物】情願市民留家唔好出街聚餐 鄧一君兩麵舖執笠蝕200萬 (蘋果日報 Apple Daily) (https://youtu.be/e3agbTOdfoY)

    果籽 :http://as.appledail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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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康蘋台: http://applehealth.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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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籽 #同志婚姻 #英國 #湯漢 #教堂 #天主教 #StayHome #WithMe #跟我一樣 #宅在家

  • 遺產不給配偶 在 新聞挖挖哇!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0-10-21 00: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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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段重點
    00:00 開場介紹
    01:04 司馬中原喪偶遇桃花,房產差點不保?
    09:00 斷開司馬中原桃花?家人遭討債索討百萬!
    12:00 長輩黃昏之戀!如何保障財產不被騙?
    20:32 老年人談戀愛像老房子著火,沒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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