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選罷法提案人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選罷法提案人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選罷法提案人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選罷法提案人產品中有1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張顯耀,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偷跑的罷韓連署 不但無效還違造文書 選罷法有關於罷免的條文內容,是上任滿一年才可以展開罷免行動,但罷韓團體「明顯超前連署」,而中選會又失去中立原則且縱容,兩者聯手「搏歹筊」,嚴重破壞法制,一旦成為案例,日後只要選舉投票結果出爐,反對陣營隔天就開始連署罷免案,不但破壞選罷法立法精神,且此例一開豈不...

  • 選罷法提案人 在 張顯耀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4-08 13: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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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跑的罷韓連署 不但無效還違造文書

    選罷法有關於罷免的條文內容,是上任滿一年才可以展開罷免行動,但罷韓團體「明顯超前連署」,而中選會又失去中立原則且縱容,兩者聯手「搏歹筊」,嚴重破壞法制,一旦成為案例,日後只要選舉投票結果出爐,反對陣營隔天就開始連署罷免案,不但破壞選罷法立法精神,且此例一開豈不沒完沒了?台灣今後只會陷在選舉與罷免的反覆內耗之中!

    選罷法當初修正時,立委特別將罷免期間由六個月延長為一年,就是為了避免「罷免」淪為政治惡鬥的工具。

    地方行政首長當選的第一年都是在執行前任市府編列的預算,要從第二年開始才能夠透過編列預算、調整組織的方式,真正開始落實自己的政見,罷免提案人在韓市長就職未滿一年就開始進行罷免活動,明顯違反選罷法一年內禁止罷免的立法原意,也使得選民無法真正藉由政績判斷是否應參與罷免案件的連署,違反了正當法律程序,顯屬違法。

    韓市長在前年2018年12月25日就職,依選罷法規定,罷免案必須就任滿一年才能提出,可是罷韓團體在去年12月26日,韓市長就職滿一年的隔天就送出近3萬份第一階段連署書,高雄市選委會為此查對連署資料,發現其中有7143份的日期填寫去年7月,意即韓市長上任未滿一年就已展開連署,其餘2萬多份的日期則填寫去年12月26日,難道其他這2萬多份聯署書是8小時內連夜;趕時間連署出來的?

    罷韓團體體出的第一階段連署書,這近3萬份連署書應該是累積一段不算短的時間彙整出來的,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75條規定:「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也就是說,就職一年後才可開始啟動罷免程序,第一階段連署書所需1%連署,應該在2019年12月26日才可以展開連署,罷韓公民團體提出的連署書其中7143份最為明顯,是在韓國瑜市長就職滿一年前就已經完成連署填寫,這些連署書根本不符合選罷法規定,不但是一張張的廢紙,且一經提出就已偽造文書!

    再從國民黨立委林思銘質詢中選委主委李進勇,知不知道從第一階段連署書的日期有疑涉偽造文書的情形,中選委主委李進勇竟然答覆不清楚連署書有無押日期,再加上中選會回覆市選委會的內容,都可看出中選會立場毫不中立客觀,罷韓是場縱容違法的罷免案!

    建設高雄、振興高雄、光榮高雄、樂活高雄,是我們高雄人共同的願望,希望違法的罷韓歹戲早日落幕,讓韓市府團隊摒除雜事,回歸市政專心一致與我們高雄市民攜手一起為高雄打拼!為高雄努力!

  • 選罷法提案人 在 葉慶元律師(葉狀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4-08 12: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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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撥亂反正_請法院停止違法罷免

    今天上午在淺秋局長的陪同下,前往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遞狀,希望法院能夠守住民主法治的最後防線!
    ---
    #反制綠營違法罷免奧步_韓國瑜聲請停止執行

    109.4.8

    針對綠營違反選罷法之規定,在直轄市市長就職未滿一年,即開始進行罷免活動,民進黨控制的中選會又違法掩護非法的罷免提案,高雄市長韓國瑜決定訴諸司法,希望透過法院反制民進黨的違法奧步。

    韓市長陣營今日由前高雄市政府新聞局局長王淺秋,陪同律師葉慶元,前往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遞狀,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要求法院暫時停止罷免案的進行。王淺秋指出:

    1. 罷免行動是由綠營人士發起,罷免行動的核心人物是陳菊市府的前文化局局長尹立,尹立以及陳菊市府其他多位官員,任內均涉及弊案,高雄市政府目前正持續調查當中,罷免行動根本就是陳菊市府為了避免被清算的反制行為,毫無正當性可言。
    2. 罷免的宣傳活動在韓市長任職未滿一年時,即開始進行宣傳,以及罷免提案書的簽署,違反選罷法第75條「就職未滿一年不得罷免」的規定。
    3. 罷免方在去年12月25日(就職週年)當天,即已完成所有罷免提案書的分類、裝箱工作,顯見所有的罷免提議書都是違法在一年內簽署完成,全部均應屬無效提案。
    4. 中選會收到罷免方的提案,明知罷免方違法偷跑,竟違法予以受理,很明顯已經失去了中立的立場,是和陳菊市府主導的罷免提案人一搭一唱,要沒收2018高雄市長敗選的結果。
    5. 罷免提案人數為29,900人,但其中有1,348份提案書不符規定,另有7,143份罷免提案書明確記載是於去年12月25日之前簽署,本應依法予以剔除,故合法提案書僅有21,417份,不足法定門檻(22,814人)。但中選會蠻橫違法解釋,掩護罷免方的違法提案,才跨過罷免提案門檻,更顯見這次的罷免,根本就是民進黨政府的違法奧步。

    葉慶元律師表示,選罷法當初修正時,立法委員特別將罷免期間由六個月延長為一年,就是為了避免罷免淪為政治惡鬥的工具。葉律師指出,地方行政首長當選的第一年都是在執行前任市府編列的預算,要從第二年開始才能夠透過編列預算、調整組織的方式,真正開始落實自己的政見,罷免提案人在韓市長就職未滿一年就開始進行罷免活動,明顯違反了選罷法一年內禁止罷免的立法原意,也使得選民無法真正藉由政績判斷是否應參與罷免案件的連署,違反了正當法律程序,顯屬違法。

    葉慶元律師進而說明,由於本案違法事證明確,韓市長業已依法提起向中選會的上級機關(行政院)提出訴願,並分別向行政院訴願會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葉律師強調,希望法院能承擔地方自治以及民主憲政捍衛者的角色,暫停違法的罷免程序,以維護地方自治及正當法律程序。

  • 選罷法提案人 在 比特王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3-11 22: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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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罷免書剔除標準

    1.會先審查連署人的資格,是否設籍原來選舉區

    2.連署人是否已連署過第一階段的提案人,有就必須剔除

    3.資料不齊或錯誤

    4.會去判斷有沒有人家代簽或偽造,或是用印章蓋的,是本人還是別人幫他蓋的,都是要去查核的事項。

    總不能一個戶籍送出10幾張
    結果都是同一個人字跡

    要罷韓可以
    麻煩先守法好嗎?

    #陳雄文副市長只是遵守規則
    #還請大家給他鼓勵喔

    By lulu編

    https://www.google.com/amp/s/udn.com/news/amp/story/6656/4402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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