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選罷法修正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選罷法修正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選罷法修正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選罷法修正產品中有10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3萬的網紅王定宇,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今天早上在立院,否決國民黨、民眾黨提出的「修改不在籍投票的臨時會」! —以下引自柯建銘— 【這樣的臨時會,還要開嗎?】 其實是:假不在籍投票之名,行通訊投票之實。 國民黨在昨天提出臨時會的召集,游錫堃院長今日主持朝野協商,明天早上10:00開臨時會的談話會,決定是否要開臨時會,國民黨所圖為何?...

 同時也有8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公視新聞網 ( http://news.pts.org.tw )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s://www.facebook.com/pnnpts/ ) PNN livehouse.in頻道 ( ...

選罷法修正 在 劉珞亦(法白Roy aka 陸伯言)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4-04 17:12:47

【快訊,今天也有罷免案!】 今天在宜蘭縣員山鄉中華村村長許正東罷免案,根據開票結果,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 也就是說,罷免成功。 同意票257票,不同意137票,投票率近67%。 想知道更多罷免訊息在此:https://buff.ly...

選罷法修正 在 有話好說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7-06 14:56:27

今晚來談「罷」🔥 #罷韓 登場❗️  #本集高雄含量爆表 【#有話好說】2020.05.21(四) . 👤 來賓: 黃柏霖(國民黨高雄市議員) 高閔琳(民進黨高雄市議員) 吳益政(親民黨高雄市議員) 林于凱(時代力量高雄市議員) . 高雄市長 #韓國瑜 的罷免投票,將在6️⃣月6...

  • 選罷法修正 在 王定宇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7-07 11:51:08
    有 7,865 人按讚

    今天早上在立院,否決國民黨、民眾黨提出的「修改不在籍投票的臨時會」!

    —以下引自柯建銘—

    【這樣的臨時會,還要開嗎?】
    其實是:假不在籍投票之名,行通訊投票之實。

    國民黨在昨天提出臨時會的召集,游錫堃院長今日主持朝野協商,明天早上10:00開臨時會的談話會,決定是否要開臨時會,國民黨所圖為何?猶記6月4日的第一次臨時會處理紓困預算時,國民黨曾倡言三級警戒不宜開臨時會,今卻主動出擊:從6月底朱立倫拜訪其黨團後,到昨天上午至中選會的演出,下午提案,看起來似乎很有謀略及部署,其實在疫情期間,少政治計算,多朝野合作,共同防疫的主旋律下,被看穿時,實難登大雅之堂,可斷言這絕對是「最臨時的臨時會」。抱歉直言!

    〈何以言之〉:

    一個充滿政治計算的提案: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國民黨的提案連猶抱琵琶半遮面也不演了,提出美其名為不在籍投票之「公民投票法之部分條文修正案」共22個條文,除第22條、23條二條抄第24條原條文及選罷法66條延期要件,交待了事,其餘20個條文,全都是為「通訊投票」而寫的條文。直球對決通訊投票,圖窮匕見,亮出刀光劍影,一眼望穿,毫不掩飾,易言之就是「假不在籍投票之名,行通訊投票之實」。

    〈所圖為何〉:

    實乃:國民黨主席選舉,江、朱之爭之內部矛盾外部化,話語權之爭而已。

    〈君不見〉:

    6/30朱立倫訪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不談防疫卻推不在籍投票之通訊投票,但會後受訪表示:「黨團成員和他都認為,不管是828公投或明年大選等任何時間,都要推不在籍投票之通訊投票」。

    「再明示也不過如此!」

    以後任何選舉,2022、2024都要通訊投票,這就是對江啟臣的黨中央828公投四項決議別苗頭,不是嗎?都是選舉計算、政治權謀而已。

    〈今天〉:

    朝野協商時,鄭麗文更直言,台商通訊投票,民進黨反對是怠惰、落後、反動,大喊民進黨「怕什麼」?我倒要反問國民黨你們在「講什麼」?橋接到海外、台商通訊投票之選舉,不會有舞弊、賄選、中共介入問題嗎?遑論憲法問題(後論),台灣人民會接受嗎?這樣就可重返執政?這是民主的展現?或扼殺?

    〈民進黨主張〉:

    一、我們贊成公投不在籍投票的「移轉投票」,因工作地、就學方便就近之實體投票。

    二、訂立「全國性公民不在籍投票法」專法。

    三、下會期召開公聽會、委員會好好審、好好討論。

    四、相關配套不管技術面、執行面及典章制度,完善之建立,不急就章,2023公投移轉投票較可行,也來得及。

    〈為何如此主張〉:

    不在籍投票有移轉投票、通訊投票、特定投票所、電子投票、提前投票……等,通訊投票是最不可行的,如假公投、假不在籍之通訊投票,加上朱立倫與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共識橋接到爾後大選,這已不是單純制度選擇或政策選擇的問題了,是台灣民主實踐的百年大計,可如此倒退嗎?

    〈最嚴肅的是我們都必須向憲法低頭〉:

    一、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一項: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選舉權,以法律定之。(註:1994年總統直選修憲時加入此規定)

    二、憲法本文第129條:本憲法所規定之各種選舉,除本憲法別有規定外,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

    白話文就是不管公投、選舉投票須在台灣,且秘密投票,如要通訊投票,就須修憲(1994年為1996年總統選舉而修憲,才有爾後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之立法)。

    〈回顧歷史〉:

    1992年4月19日,民進黨推動總統直選運動,上萬群眾走上街頭6天5夜,夜宿台北火車站(我在現場),後被強力水柱及警察暴力驅離,但也促成總統人民直選,1994年為總統直選國大修憲及1996年台灣人選自己的總統,翻起了民主運動歷史上璀璨的一頁。

    〈回到立法院〉:

    30年來選舉制度的憲法討論及修法,可用臨時會三天委員會討論就表決嗎?

    修憲後,從第二屆國會全面改選至今第十屆,有關於移轉投票、通訊投票之爭,歷年來共67個版本,朝野皆有,從未停止過,「在立法院開第一槍」的是第二屆國民黨不分區程建人委員,為政府派駐海外工作人員及眷屬之通訊投票,所提「公職人員選罷法修正案」,這是歷史的濫觴由來,及後來有丁守中、蘇起、賴士葆、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等人所提之通訊投票案,第八屆國民黨吳育昇委員更提憲法增修條文之修憲。

    〈由此可見〉:
    通訊投票所碰觸的是憲法問題,否則李登輝、馬英九兩位前總統,在國會過半早就修法完成了,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可用臨時會「拉弓」處理嗎?

    回顧30年台灣民主發展近程,3天委員會就能審竣、表決?

    〈民進黨重申主張〉:

    好好的立「公投法不在籍投票之移轉投票」,才是負責的態度,少政治,多防疫,才是正辦,臨時會就到此為止吧!九月再見!

  • 選罷法修正 在 柯建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7-06 23:35:39
    有 4,114 人按讚

    【這樣的臨時會,還要開嗎?】
    其實是:假不在籍投票之名,行通訊投票之實。

    國民黨在昨天提出臨時會的召集,游錫堃院長今日主持朝野協商,明天早上10:00開臨時會的談話會,決定是否要開臨時會,國民黨所圖為何?猶記6月4日的第一次臨時會處理紓困預算時,國民黨曾倡言三級警戒不宜開臨時會,今卻主動出擊:從6月底朱立倫拜訪其黨團後,到昨天上午至中選會的演出,下午提案,看起來似乎很有謀略及部署,其實在疫情期間,少政治計算,多朝野合作,共同防疫的主旋律下,被看穿時,實難登大雅之堂,可斷言這絕對是「最臨時的臨時會」。抱歉直言!

    〈何以言之〉:

    一個充滿政治計算的提案: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國民黨的提案連猶抱琵琶半遮面也不演了,提出美其名為不在籍投票之「公民投票法之部分條文修正案」共22個條文,除第22條、23條二條抄第24條原條文及選罷法66條延期要件,交待了事,其餘20個條文,全都是為「通訊投票」而寫的條文。直球對決通訊投票,圖窮匕見,亮出刀光劍影,一眼望穿,毫不掩飾,易言之就是「假不在籍投票之名,行通訊投票之實」。

    〈所圖為何〉:

    實乃:國民黨主席選舉,江、朱之爭之內部矛盾外部化,話語權之爭而已。

    〈君不見〉:

    6/30朱立倫訪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不談防疫卻推不在籍投票之通訊投票,但會後受訪表示:「黨團成員和他都認為,不管是828公投或明年大選等任何時間,都要推不在籍投票之通訊投票」。

    「再明示也不過如此!」

    以後任何選舉,2022、2024都要通訊投票,這就是對江啟臣的黨中央828公投四項決議別苗頭,不是嗎?都是選舉計算、政治權謀而已。

    〈今天〉:

    朝野協商時,鄭麗文更直言,台商通訊投票,民進黨反對是怠惰、落後、反動,大喊民進黨「怕什麼」?我倒要反問國民黨你們在「講什麼」?橋接到海外、台商通訊投票之選舉,不會有舞弊、賄選、中共介入問題嗎?遑論憲法問題(後論),台灣人民會接受嗎?這樣就可重返執政?這是民主的展現?或扼殺?

    〈民進黨主張〉:

    一、我們贊成公投不在籍投票的「移轉投票」,因工作地、就學方便就近之實體投票。

    二、訂立「全國性公民不在籍投票法」專法。

    三、下會期召開公聽會、委員會好好審、好好討論。

    四、相關配套不管技術面、執行面及典章制度,完善之建立,不急就章,2023公投移轉投票較可行,也來得及。

    〈為何如此主張〉:

    不在籍投票有移轉投票、通訊投票、特定投票所、電子投票、提前投票……等,通訊投票是最不可行的,如假公投、假不在籍之通訊投票,加上朱立倫與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共識橋接到爾後大選,這已不是單純制度選擇或政策選擇的問題了,是台灣民主實踐的百年大計,可如此倒退嗎?

    〈最嚴肅的是我們都必須向憲法低頭〉:

    一、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一項: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選舉權,以法律定之。(註:1994年總統直選修憲時加入此規定)

    二、憲法本文第129條:本憲法所規定之各種選舉,除本憲法別有規定外,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

    白話文就是不管公投、選舉投票須在台灣,且秘密投票,如要通訊投票,就須修憲(1994年為1996年總統選舉而修憲,才有爾後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之立法)。

    〈回顧歷史〉:

    1992年4月19日,民進黨推動總統直選運動,上萬群眾走上街頭6天5夜,夜宿台北火車站(我在現場),後被強力水柱及警察暴力驅離,但也促成總統人民直選,1994年為總統直選國大修憲及1996年台灣人選自己的總統,翻起了民主運動歷史上璀璨的一頁。

    〈回到立法院〉:

    30年來選舉制度的憲法討論及修法,可用臨時會三天委員會討論就表決嗎?

    修憲後,從第二屆國會全面改選至今第十屆,有關於移轉投票、通訊投票之爭,歷年來共67個版本,朝野皆有,從未停止過,「在立法院開第一槍」的是第二屆國民黨不分區程建人委員,為政府派駐海外工作人員及眷屬之通訊投票,所提「公職人員選罷法修正案」,這是歷史的濫觴由來,及後來有丁守中、蘇起、賴士葆、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等人所提之通訊投票案,第八屆國民黨吳育昇委員更提憲法增修條文之修憲。

    〈由此可見〉:
    通訊投票所碰觸的是憲法問題,否則李登輝、馬英九兩位前總統,在國會過半早就修法完成了,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可用臨時會「拉弓」處理嗎?

    回顧30年台灣民主發展近程,3天委員會就能審竣、表決?

    〈民進黨重申主張〉:

    好好的立「公投法不在籍投票之移轉投票」,才是負責的態度,少政治,多防疫,才是正辦,臨時會就到此為止吧!九月再見!

    愛信任-劉世芳
    羅致政粉絲團
    黃世杰

  • 選罷法修正 在 柯建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3-06 19:25:46
    有 808 人按讚

    【柯建銘:思考選罷法修正 但現在不是時候】

    自由時報/記者彭琬馨報導
    「刪Q總部」發起罷免台灣基進立委陳柏惟,中選會昨宣布第一階段連署已達法定人數,民進黨立委吳思瑤也在連署中,對於「選罷法」修正罷免門檻,並未列入立院本會期優先法案,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受訪強調,相信無論藍綠陣營都有在思考選罷法修正的可能性,但「就算真的要修也不是現在」。

    民進黨立委愛信任-劉世芳日前於民進黨中常會發聲,主張由行政院研議提出修法,但也有民進黨立委認為由黨團提出也無不可。對此,柯建銘表示,黨團內部對此議題沒有正式討論過,但相信現在的狀況,藍綠陣營都有在思考選罷法修正,他認為可以討論罷免門檻修正,不過,應等罷免案結束後,大家冷靜一陣子再來討論,現在討論也不適合。

    民進黨立委賴瑞隆指出,複數選區當選門檻相對較低,目的是為保護小黨與代表少數民眾意見的代議士,但選罷法當前設計,他們卻很有可能被犧牲;議員複數選區的罷免通過門檻,應與立委單一選區的門檻有所區隔,也比較不易造成行政資源過度浪費的問題。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說,多席次代議士的議員選舉有時只要獲得6%左右選票就能當選,「其他沒有投他的人整合起來就能罷免」,原先的罷免制度設計是行使人民的公民權,但真正執行下去才發現,有時罷免案並非理性思考,而是只考慮立場是否不同,如此便失去罷免的真諦,不過,此議題仍須更多社會討論與共識。

    民進黨立委高雄小金剛許智傑說,現行規定若沒有政黨操作介入的話還算恰當,但「現在變成政黨操作的工具就不太好」,他支持調高連署提案的門檻,至於罷免門檻調高與否仍須討論。

    時力黨團總召邱顯智受訪時說,黨團並未討論此議題,但選罷法修法才通過沒多久,應再運作一段時間再來討論;複數選區是否適用罷免值得討論,但制度上應如何設計需要再研究。

    #吳思瑤 #劉世芳 #許智傑 #賴瑞隆 #王定宇
    —————
    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458138

  • 選罷法修正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9-05-16 14:23:34

    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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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選罷法修正 在 陳其邁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6-11-29 20:52:48

    選罷法修正三讀通過 人民勝利
    2014年國民黨強行通過服貿,人民終於不滿馬意立委,只有上意,卻沒有民意,開始發動割闌尾行動,但都功敗垂成。
    今年3月15日,我和割闌尾的朋友一起召開「罷免制度修法最後一哩路」記者會,今天終於走完這最後的一哩路。
    上一屆立法院中,民進黨團就提出降低門檻的提案,但國民黨不僅將法案阻擋在程序委員會中,前藍吳育昇甚至反其道而行,提出罷免連署需檢附身份證影本,惡意墊高罷免門檻。
    這樣的狀況在政黨輪替之後露出曙光,我在擔任內政委員會召委時,主持5次會議審查選罷法,一次協商,經過與各團體、政黨協商,今天終於看到修正案順利三讀通過,體現了還權於民,這是屬於人民的勝利。
    憲法賦予人民選舉與罷免的權利。但國民黨幾次修法中,尤其是1994年環保團體在發動罷免擁核立委,國民黨竟惡意將罷免門檻調高到雙二分之一,也規定選舉與罷免不得同時舉行,因為這個門檻讓罷免變成不可能的任務,變成只能選舉不能罷免。
    今天,選罷法修正案順利三讀通過:提議門檻由2%降低為1%,連署門檻降由13%降低10%;刪除罷免不得宣傳的規定;罷免通過條件由二分之一門檻,降低為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

  • 選罷法修正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6-11-29 20: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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