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遞延所得稅資產例子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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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遞延所得稅資產例子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898的網紅投資新手輕鬆看懂財報名詞,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遞延所得稅負債(Deferred Tax Liabilities) 遞延所得稅負債的產生,簡單說就是因為財報跟稅報上的計算有所差異,而根據方向不同,可能產生「遞延所得稅負債」或「遞延所得稅資產」。 最常見會造成此差異的應該就是固定資產的折舊。折舊的計算方式並不只一種,而不同的計算方式會讓折舊費用...

  • 遞延所得稅資產例子 在 投資新手輕鬆看懂財報名詞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11-24 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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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遞延所得稅負債(Deferred Tax Liabilities)
    遞延所得稅負債的產生,簡單說就是因為財報跟稅報上的計算有所差異,而根據方向不同,可能產生「遞延所得稅負債」或「遞延所得稅資產」。

    最常見會造成此差異的應該就是固定資產的折舊。折舊的計算方式並不只一種,而不同的計算方式會讓折舊費用在各個會計期間的分配有所不同。

    比如說直線折舊法會把折舊費用平均分攤,而加速折舊法則會在前期提較多折舊,後期提較少折舊。

    政府為了鼓勵公司進行投資、購買固定資產,稅報上所使用的折舊方法可以不同於會計財報上所用的折舊方法。因為若前期提較多折舊費用,可以使利潤降低,進而達到少繳稅的目的。

    但是前幾期報較多的折舊費用,後幾年能報的折舊費用就會較少(同一個機器設備能提的總共折舊金額是一樣的),所以後幾年須繳的稅就會較多。

    所以說,稅還是要繳的,只是早繳晚繳的差別。前幾年稅報提較多折舊費用,使真正繳出的所得稅減少,就會產生遞延所得稅負債,也就是遞延到之後的期間才進行繳納。

    舉個例子說明:
    柴柴公司買了一台機器,價值$100,000,預計使用5年。財報上使用直線折舊法,稅報使用年數合計法,則各年折舊費用如下:

    直線折舊法 年數合計法
    第一年 $20,000 $33,333
    第二年 $20,000 $26,667
    第三年 $20,000 $20,000
    第四年 $20,000 $13,333
    第五年 $20,000 $ 6,667

    可以看到第一、二年,稅報提較多費用,所以可以少繳稅。但第四、五年,稅上的費用會大於財報上的,所以所得稅會較高。而兩種方法五年合計所提折舊都是$100,000,所以要繳的稅原則上也是一樣,只是早繳或晚繳的差別。

  • 遞延所得稅資產例子 在 元毓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7-04-01 1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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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舊文重貼《反對政府課徵資本利得稅》2012/04/20

    我反對台灣政府課徵資本利得稅,包含最近火熱的證券交易所得稅復徵以及由來已久的土地增值稅。

    依照利息理論,所有能帶來未來收入的都是資本,但法律上多半將資本利得扣稅標的侷限在證券以及土地上。這無所謂。

    而我反對政府課徵資本利得稅的理由如下:

    一、不公平不正義
    因為一票蛋頭學者仇富,還蠢到相信對富人多課稅就可以降低貧富差距,這不是公平正義,這是對於收入較高者的財產權侵害,是違反憲法對於人民財產權保障!

    而資本利得稅不公平在於:

    1. 賺錢課稅,但是賠錢政府卻不補償

    資本利得(Capital Gain)看似不勞而穫,實質是應有報酬加上風險回報所形成。投資可能獲利,也可能虧損,這是基本常識。但劉憶如貴為芝加哥大學經濟學博士,卻似乎渾然不知。

    雖然目前政府規劃一套遞延折抵方案,但不管怎麼看,都是不公平,也違反長期投資者的投資型態。以巴菲特投資華盛頓郵報的例子來說,當巴菲特買進後將近數年,郵報股價腰斬剩1/2不到,並持續谷底盤整好幾年,早過了台灣政府的折抵年限。後來郵報股價大漲數倍,套用此案例,巴菲特在那幾年蒙受虧損時,台灣政府是不會有任何補償,但嗣後若賺錢,就立刻跳出來攔道搶錢。

    對照台灣農民每遇天災就能享有政府補助,甚至不種田也有休耕補助,台灣政府對待活絡資本市場的投資人和對待僅佔台灣GDP 1.54%的農業,態度還真是大不同!讓人看清這個馬政府眼中只有選票,沒有頭腦的算盤,也不禁懷疑憲法第七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真實性!

    最諷刺的是,政府把股票價差扣稅,只是讓有錢人(其實賺此價差的也不一定很富有)變窮,但卻不會讓窮人因此變富有。考慮進台灣政府的浪費、無效率,這些徵收的稅金對於改進窮人生活品質很可能一點效果都沒有,但讓台灣邁向「均貧」倒是有點效。一個崇尚「仇富均貧」的政府,身為其國民還真是悲哀呀!

    還值得一提的是,複雜的遞延機制也會大幅增加交易成本,最明顯的體現就是稅務相關公務員的增員或相關費用支出。這對人民好處在哪?我想不通。

    2. 雙重課稅

    依據利息理論,所有資本的價格反應的是該資產所有未來收入的折現值總和。

    換言之,假設台塑一年可以賺1千億,如果完全不用繳交任何營利事業所得稅等相關課稅,則股價反應的就是可以賺1千億的公司應有市值。但政府對企業假設課徵20%的所得稅,則台塑一年實際上賺到的錢只剩800億,股價自然反應的也是800億收入應有的市值。而股民對台塑未來收入變化的預測,會改變台塑每分每秒的股價。

    也就是說,這個市值反應的已經是已經被課過稅的資本價值,政府再針對這個資本再課一次稅,雙重課稅問題是存在的。

    台灣政府雙重人格之處也在此:針對公司所得以及投資人股利所得部分,採取避免雙重課稅的機制;但是針對公司股價價差部分,卻是要剝雙層皮。

    可悲的是,看看大法官釋憲文第311號以及第593號釋憲文與不同意見書,咱們台灣大法官席位也幾乎都被仇富的蛋頭學者們給佔據了。

    二、鎖死效應(Lock-in Effect)
    對於已經持有股票的人,資本利得稅最簡單的避稅手段,就是「緩賣」。

    只要我不賣,沒有獲利實現;或是賣少數量,讓年度獲利低於300萬,政府就課不到稅。稅率越高,人民越有「緩賣」的行為傾向。

    但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這樣的限制也是對於資金流動的一種額外成本。

    外面的資金不進來、裡面的資金想出去;持股既有者被迫一段一段斬尾巴,甚至得找人頭戶,台灣政府又堂堂地再度欲強行這種逼民犯法的惡法。

    反之,尚未買股的資金(特別是國際資金),在稅率夠高、稅制夠麻煩的情況下,很可能乾脆選擇不投入。

    前面說過,資本利得反映的很大一部分是承擔風險的所得;看似高昂的獲利,背後其實承擔著相對的高風險。透過課稅手段降低預期獲利,依據需求定律來看,就是價高量縮 — 願意將財產拿出來賭一番的人將減少。

    從美國的資料可以看出來:

    (圖片引自 Library of Economics and Liberty)


    很明顯,稅率增高,資本利得稅減少;反之亦然。

    這小結本段到此為止的論述 — 證所稅要避開很簡單,但同時卻也會影響人民投資意願。若稅率高到無投資者願意冒風險,則馬英九政府所謂的文創產業、品牌藍海、產業升級,通通都只是痴人說夢,甚至比馬屁還不如,因為馬放屁至少還噗得很大聲,資金的消弭卻是無聲無息。

    再以美國為例:1969年,當時證所稅稅率為27%,當年度IPO公司家數高達780家,募得資金總額約為26億元。但隨後逐年稅率上升,到1979年,稅率高達49%,IPO公司家數僅剩34家,募得資金僅剩2億3千7百萬美元。

    後來呢?1980年雷根總統上台,大幅降低稅率,證所稅降到20%,並維持到1986年,到該年,IPO公司家數成長到953,募得資金為192億6千萬美元。

    巧合?同樣的劇碼在後來的20年內又重演了一次!

    美國自WWII以來是世界經濟大國,自身擁有強大資金吸引力的超強經濟實力,都無法避免於經濟自然定律之外。

    你台灣是個什麼東西?有美國這般吸引力嗎?我認為若台灣不但課證所稅,且未來稅率繼續往上加,則整個資本市場會淪落成怎樣的境地。

    所謂的歐美先進國家,其稅制不見得就多先進到哪去,如果學者、執政者不能體察了解經濟體本質上的差異,一昧地只想要橫搬外國體制來,說不是蛋頭學者、豬頭政客,我還真不相信!

    台灣的問題是在租稅不公嗎?

    台灣中央政府2010年總支出高達1兆656億新台幣,其中光是公務人員的退休撫卹金支出就高達1345億,再加上一堆效率不彰甚至人謀不臧的浪費,例如我居住的台中,政府竟然花錢搞一堆沒人坐的公車,在鄉間幾乎多數空車地跑來跑去。美其名是要方便鄉親,實際上多少納稅人的血汗錢就這樣被浪費。

    這還是小錢,政府打著產業升級、綠能減碳之類的名號,透過工研院、中研院等研究機構的胡亂花費,更是罄竹難書!

    台灣政府常常歲入不敷歲出,問題出在人民繳稅太少?還是出在政府花費太多?後者才是真正的病因。

    只可惜,台灣有多少廢物透過政府這樣的胡亂花費,賺得口袋滿滿?這種人才是台灣政府財政改革最大的既得利益阻力,然台灣卻看不到有哪個政治人物有膽識與能力去處理這問題。

    全文詳見:
    http://www.yuanyu.idv.tw/?p=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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