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orce勞動力量跟著時事跑
嗨嗨大家,不知道各位有沒有注意的一則新聞「行員37天內結婚4次離婚3次 銀行不准假還遭罰」,在人資圈引起了一些討論,今天我們就來分享看看這個案例的背景,藉此讓大家重溫一下婚嫁的規範~
這則新聞的大意是某位銀行員工在結婚時向公司申請了第一次婚假(八天),在婚...
#workforce勞動力量跟著時事跑
嗨嗨大家,不知道各位有沒有注意的一則新聞「行員37天內結婚4次離婚3次 銀行不准假還遭罰」,在人資圈引起了一些討論,今天我們就來分享看看這個案例的背景,藉此讓大家重溫一下婚嫁的規範~
這則新聞的大意是某位銀行員工在結婚時向公司申請了第一次婚假(八天),在婚假結束後又立刻辦離婚並在隔日再次跟同一人結婚,就這樣連續結了又離、離了又結、結了又離⋯⋯直到最後,累積共結婚4次、離婚3次,而據此向公司申請4次婚假共計32天,但公司只核准第一次結婚的8天婚假,該名當事人便向勞動局檢舉公司違反勞基法第43條規定,而在經過勞檢後公司也因此受到處分,但又經銀行提起訴願,訴願會則認為勞動局並沒有調查行員是否濫用權利或違反誠信原則就開罰是有疑慮的,因此便撤銷原處分,要求勞動局60天內做出新處分,讓銀行成功撤罰。
💍有關婚假的規範
我們過去在部落格中有撰寫過「超詳細懶人包!婚假使用說明」這篇文章,其中便有提到如果勞工離婚後再婚而既有結婚的事實的話,公司仍然應給予婚假。然而本件的情況相當特殊,一般社會大眾可能會認為當事人在請完婚假後又馬上離婚、再跟同一人結婚,可能主要的目的就是希望取得更多婚假天數,假如這樣的方式是可行且合法的話,這個員工很可能發明了「薪水永動機」,唯一的工作就是每隔一段時間跑到戶政事務所辦結婚離婚就好了😂但事情當然沒這麼簡單,否則訴願會也不會因此撤銷勞動局的罰單了。
💍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依照民法第148條第2項規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這也是我們一般常聽到的「誠信原則」與「權利不得濫用原則」的依據,因此勞資雙方在運用各項權利時,仍然要在合理的範圍內行使,否則即有可能會被法院認為無效(但通常會從嚴認定)。
在本件的爭議中,除了從外觀上來看勞方的行為有符合權利濫用的可能性之外,依照臺北市政府 110年2月2日府訴三字第1106100210號訴願決定書所載,資方認為該名當事人「連續申請4次婚假均是與同一人離婚後旋即再結婚,係無法律真意之通謀虛偽意思表示,依法應屬無效,該等無效之結婚行為並非勞動基準法第43條規定得請假之正當事由,訴願人自得不予准假⋯⋯」。因此,資方其實是認為勞方第二次以後的結婚是根本性地無效,而不具有可請假的正當理由,所以才會拒絕給予後續的假期。
除此之外,在訴願決定書中也有看到勞動部的解釋令(系統查不到😅可能是勞動局開罰前覺得抖抖的所以發去問的),其中也有提到如果兩人在離婚時並無此「真意」,而只是形式上辦理離婚的話,該離婚情形應為無效,可往後滑參考第三張圖片節錄的內容。
總而言之,訴願會最後是認為勞動局應該詳加調查本案的勞工當事人是否有權利濫用或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情況,再加以判斷公司是否真的應受到處罰,因此而撤銷了這次的罰單,但勞動局未來是否會再次開罰或不再處分,可能還需要再關注是否有後續的消息。
看到這次的案例,不禁讓我們想到以前有部分讀者認為我們喜歡把簡單的事情弄得太複雜,但就是因為實務上真的有可能出現這種極端的案例,所以才需要實事求是啊🥺🥺🥺無論如何,看來這項「薪水永動機」的發明是不管用了啦,大家還是乖乖地上班,真的有需要時再以正當理由請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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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kforce勞動力量 #勞動力量 #結婚 #離婚 #婚假 #雇主 #老闆 #勞工局 #勞動局 #新聞 #時事 #勞工 #員工 #職場 #工作 #同事 #請假 #蜜月 #太誇扯了 #薪水 #民法 #法律 #法令
違反誠信原則無效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嗨嗨大家,不知道各位有沒有注意的一則新聞「行員37天內結婚4次離婚3次,銀行不准假還遭罰」,在人資圈引起了一些討論,今天我們就來分享看看這個案例的背景,藉此讓大家重溫一下婚假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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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過去在部落格中有撰寫過「超詳細懶人包!婚假使用說明」這篇文章,其中便有提到如果勞工離婚後再婚而既有結婚的事實的話,公司仍然應給予婚假。然而本件的情況相當特殊,一般社會大眾可能會認為當事人在請完婚假後又馬上離婚、再跟同一人結婚,可能主要的目的就是希望取得更多婚假天數,假如這樣的方式是可行且合法的話,這個員工很可能發明了「薪水永動機」,唯一的工作就是每隔一段時間跑到戶政事務所辦結婚離婚就好了😂但事情當然沒這麼簡單,否則訴願會也不會因此撤銷勞動局的罰單了。
💍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依照民法第148條第2項規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這也是我們一般常聽到的「誠信原則」與「權利不得濫用原則」的依據,因此勞資雙方在運用各項權利時,仍然要在合理的範圍內行使,否則即有可能會被法院認為無效(但通常會從嚴認定)。
在本件的爭議中,除了從外觀上來看勞方的行為有符合權利濫用的可能性之外,依照臺北市政府 110年2月2日府訴三字第1106100210號訴願決定書所載,資方認為該名當事人「連續申請4次婚假均是與同一人離婚後旋即再結婚,係無法律真意之通謀虛偽意思表示,依法應屬無效,該等無效之結婚行為並非勞動基準法第43條規定得請假之正當事由,訴願人自得不予准假⋯⋯」。因此,資方其實是認為勞方第二次以後的結婚是根本性地無效,而不具有可請假的正當理由,所以才會拒絕給予後續的假期。
除此之外,在訴願決定書中也有看到勞動部的解釋令(系統查不到😅可能是勞動局開罰前覺得抖抖的所以發去問的),其中也有提到如果兩人在離婚時並無此「真意」,而只是形式上辦理離婚的話,該離婚情形應為無效,可往後滑參考第三張圖片節錄的內容。
總而言之,訴願會最後是認為勞動局應該詳加調查本案的勞工當事人是否有權利濫用或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情況,再加以判斷公司是否真的應受到處罰,因此而撤銷了這次的罰單,但勞動局未來是否會再次開罰或不再處分,可能還需要再關注是否有後續的消息。
看到這次的案例,不禁讓我們想到以前有部分讀者認為我們喜歡把簡單的事情弄得太複雜,但就是因為實務上真的有可能出現這種極端的案例,所以才需要實事求是啊🥺🥺🥺無論如何,看來這項「薪水永動機」的發明是不管用了啦,大家還是乖乖地上班,真的有需要時再以正當理由請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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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誠信原則無效 在 特急件小周的人渣文本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針對勞動部109年度勞裁字第15號案結果,勞動部裁決委員會認定神腦公司解雇工會理事長陳政國違法,解雇無效一事,神腦指出,無法心悅臣服。神腦指出,該名員工未依維修保固程序違規在先,卻又為掩蓋其作業疏失,偽造客戶簽名,進而教唆客戶欺騙公司,甚至在罪證確鑿下仍不願意承認犯行。
神腦表示,該名員工之違法脫序行為已嚴重違反誠信原則,為捍衛公司核心價值、保障誠信勞工暨客戶之權益,並落實企業治理之所需,將依法提起民事及行政訴訟進行救濟。
賴董兇喔,讚喔。
違反誠信原則無效 在 高嘉瑜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手機APP自動續訂陷阱多 消費者求償無門成冤大頭】
手機APP自動續訂相關爭議層出不窮,嘉瑜今天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邀請行政院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經濟部工業局科長林青嶔出席關注此議題,並要求主管機關重新檢視各交易型態的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針對「自動續約」條款,APP業者應清楚標示、通知,善盡告知義務。
🔔手機APP自動續訂申訴案件逐年攀升,近兩年倍數成長
嘉瑜調閱行政院消保處的統計資料發現,近5年涉及手機APP自動續訂相關爭議之申訴案件高達351件,分別為104年6月至105年6月之23件、105年6月至106年6月之28件、106年6月至107年6月之34件、107年6月至108年6月之75件,以及108年6月至109年6月之191件。除了申訴案件逐年攀升外,近兩年更是呈現倍數成長,相關議題值得共同關注。
🔔手機APP自動續訂爭議態樣多,消費者無所適從
目前手機APP自動續訂爭議之態樣,大致包括以下5類,並以前2類情形為大宗:
1. 以「免費試用」、「贈品」或「優惠價格」等方式吸引消費者下載APP,但未告知試用期間或優惠期間屆滿後將自動續訂並扣繳費用,近5年申訴案件達到108件。
2. 消費者付費購買APP一定期間的使用權利(或會員資格),但未被告知期間屆滿後會自動續訂並扣繳費用,近5年申訴案件高達138件。
3. 消費者下載APP前雖知悉並同意自動續訂,但嗣後想要取消自動續訂時,卻找不到取消的介面;或誤以為只要刪除該APP就等於是取消自動續訂,近5年申訴案件計38件。。
4. 消費者取消自動續訂後,企業經營者不願退還款項或要求收取一定金額之違約金,近5年申訴案件為61件。
5. APP開發商或平台業者位於境外,僅以電子郵件為其聯絡方式,致消費者求助無門,近5年申訴案件共6件。
🔔免費試用作誘餌,細節藏在密密麻麻文字中
嘉瑜先前接獲民眾陳情指出,其下載遊戲APP「Let Me Out – Addictive Puzzle」免費試玩,在試用期內刪除遊戲後,疏未注意藏在說明頁面密密麻麻英文字中的「自動續訂」條款,導致每週被扣款170元,事後收到帳單才知落入陷阱。近期重新竄紅的「FaceApp」,也提供消費者免費試用3天,但若未在訂閱期結束前24小時內取消訂閱,即使事後刪除該APP,仍會因「自動續訂」條款被收取990元之年費。
🔔主管機關應滾動檢討業者不合理、不合法的條款
對此議題,行政院消保處表示,業者自動續訂條款倘剝奪消費者的締約自主決定權,恐已違反消保法第11條、第12條之平等互惠或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這是屬「無效條款」,消費者得依法主張相關權利。關於手機APP自動續訂條款等不公平現象,三月已發函至各主管機關,要求重新檢討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充分保障消費者權益。
經濟部工業局則表示,去年11月已加強規範,網際網路教學服務業者不得在契約中約定以自動續約扣款方式延長契約。未來針對遊戲產業也會視產業發展進行滾動式檢討,並持續研修是否有納入自動續訂條款之必要,使產業法制趨於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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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App續訂爭議多 近5年申訴案35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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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APP「自動續訂」陷阱多 刪除照樣收取近萬元年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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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APP自動續訂多陷阱 綠委喊主管機關應做好配套
https://reurl.cc/KkWrDy
手機app自動續訂爭議多 消保處:滾動式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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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App」爆紅自動續訂陷阱多 高嘉瑜:App Store和Google Play等平台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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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APP自動續訂 消費者求償無門成冤大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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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APP自動續訂陷阱多 高嘉瑜:如吸血鬼一樣吸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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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嘉瑜:手機APP自動續訂陷阱多
https://reurl.cc/qdR1eR
高嘉瑜指手機APP「自動續訂」陷阱多 消保處籲:做個聰明的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