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違反社群守則申訴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違反社群守則申訴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違反社群守則申訴產品中有2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64萬的網紅Yahoo!奇摩新聞,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管理員無奈表示,這次真的猜不透被封社的原因了⋯⋯ #彰化人大小事 #社團 #違反社群守則 #臉書 #停權 #YFB...
違反社群守則申訴 在 悠校長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9-03 11:19:57
關於上一次嘅事 我已經申訴成功 Youtube公開返我條片 但佢ban我一星期直播 係,你地再次無睇錯 唔知係個系統問題定點 我尋晚同個客服傾咗成晚 先知道原來開唔到直播係因為佢ban咗我一星期 因為誤判咗我違反兒童安全嘅社群守則 admin公開返我條片但無解ban我 然後我不斷用佢自己send俾...
違反社群守則申訴 在 電商人妻 Audrey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5-09 06:34:27
【 Hashtags 被禁用、能見度消失怎麼辦?】 ⠀⠀⠀⠀⠀⠀⠀⠀⠀⠀⠀⠀ 這陣子真的太多人來問我這個問題,很多人會自創屬於自己的標籤,如:#電商人妻 等等。突然點進去發現怎麼東西都看不到,甚至其他標籤頁看不到最新貼文有自己的內容,那麼,你可能犯規了哦! ⠀⠀⠀⠀⠀⠀⠀⠀⠀⠀⠀⠀ 官方的《社群守則...
違反社群守則申訴 在 Yahoo!奇摩新聞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管理員無奈表示,這次真的猜不透被封社的原因了⋯⋯
#彰化人大小事 #社團 #違反社群守則 #臉書 #停權 #YFB
違反社群守則申訴 在 高雄好過日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什麼!好過日也被祖了!】(9/30更新:臉書表示判斷有誤 已經解祖)
9月20日,好過日一篇推廣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年度活動「#黨不住影展」的發文,被臉書官方判定違反社群守則。理由是:「我們不允許在FB上使用符號、讚美或支持危險的個人或組織。我們對恐怖的定義如下:恐怖活動、有組織的仇恨行為或暴力、大規模屠殺或連續殺人、人口販運、犯罪或有害活動。」
不過,我們很確定這系列活動的主題,主要在批判歷史上(德國、菲律賓...)獨裁者,體驗黨國威權下的高雄鹽埕埔。而非宣傳恐怖組織。原始全文可以在本會理事李雨蓁 Lí Ú-chin 的臉書看到。
臉書透過奇怪的標準,嘗試禁止我們宣傳轉型正義活動,令我們無法了解,也無法接受,因此已透過申訴和其他管道,分別向臉書審核後台(可能是跨國外包)以及台灣分公司提出抗議。
不過暫時好過日已經受到臉書演算法影響:
👉降低觸及
👉禁止社團發文
👉無法下廣告(反正我們也沒在下)
👉不能直播(那...聽podcast就好)
如果大家想較好追蹤好過日的新動態,可協助轉發文章、加入社團(高雄好過日x城市生活)、或是繼續追蹤podcast等平台,我們不會停止臉書更新,也會繼續向官方爭取應有之權益。
違反社群守則申訴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臉書言論審查機制應公正透明
#數位平台壟斷霸權需要更多治理
#看歐盟如何保障人民數位權利
臉書(Facebook)會以自己的《社群守則》、審查員來審查言論。
例如,討論到中國人對於特定事件的反應並無羞辱言論被禁言;提到台灣人工智慧發展基金會發起 #葉黃素計畫 被鎖帳號;提到台灣獨立、高端施打數據、美食評論,被歸類為霸凌、騷擾或垃圾訊息。
但另一方面,沈榮欽(加拿大約克大學副教授)提及:「有人以簡體字一直罵人『民進黨養的狗x種』,經檢舉卻被判定未違反《社群守則》;同樣的,諸如『台巴子』、『留島不留人』等各種言論,都在臉書允許之列。」( https://new7.storm.mg/article/3939131 )
顯然,臉書審查機制出了問題。
我自己則接過不少性別和人權團體反映,這幾年來,臉書也會出現攻擊同志及女性的仇恨言論,內容還混雜不實謠言。
但這類 #真正的仇恨或不實言論 幾乎無法被檢舉下架,不論提供多少證明。
這顯示,臉書可能不只審查機制出了問題;甚至可能倒過來,成為 #仇恨歧視與假新聞的幫兇。
江雅綺Yachi Chiang(北科大智財所副教授)也提到:「這幾年臉書成為假訊息、不實資訊、訊息戰的平台中心,也已不是新鮮事。
『劍橋分析』公司操縱選舉的案件,透過Netflix的紀錄片『個資風暴:劍橋分析事件』,十分清楚的呈現,透過臉書平台可以輕易取得選民的資料,幫助選舉團隊建立使用者的個性模型,然後利用這些資料、操縱選民的行為。
除了操縱選舉的前科紀錄,臉書也常常被認為是仇恨言論的傳播中心,聯合國甚至曾控訴臉書為仇恨言論提供最佳平台,應該為緬甸的羅興亞族群所遭受的迫害負主要責任。」
我辦公室整理了,臉書審查機制的問題,可能包含:
❌《社群守則》並非由實際整體社群擬定,無法反映社群共識。
❌《社群守則》多數規範過於攏統,缺少細部指引及示例,審查標準高度依賴人工判定。
❌ 但審查工作會外包給不一定具足夠專業且嚴重過勞的血汗審查員。臉書自己也承認,每天約有10%的審查錯誤(還不包含申訴無效的案件)。
❌ 審查機制缺乏透明度,限制發言、懲處(包含降低觸及率)、申訴都未說明審查判定的原因及標準。
❌申訴機制形同虛設,即使是最後一層的監察委員會也鮮少發揮實際作用。
#數位平台已形成壟斷霸權
我雖然以臉書做例子,但這些審查爭議,不只在臉書發生;也已在包含Google、Twitter、Line等平台發生。
只要有人提出疑問,就會有人說:「不爽不要用,又沒人逼你用。」
但這已經不是個人是否要使用的層次。當這些平台成為 #國內外資訊快速傳遞的關鍵核心,不用的人或國家,會因此降低獲取國際資訊的速度、乃至於減弱和國際的連結。
平台已成為 #數位世界的壟斷霸權。
近年世界各國都在關注及想辦法以法治處理。台灣正要準備成立 #數位發展部,各種討論中,我也不斷提醒必須注意 #網路反壟斷 ,這是 #數位治理 重要的一環。
#參考歐盟經驗
#保障人民基本數位權利
之前愛信任-劉世芳邀請我共同主 辦「跨國網路平台與內容產業影響」公聽會。我便指出,台灣應參考歐盟《數位服務法》及 《數位市場法》草案,這兩者是繼GDPR(一般資料保護規範)後,歐盟推出保障人民基本 #數位權利 的第二步。
#數位服務法
針對超大型跨國數位平台*,制定高達17類義務。
包含平台須建立值得信賴的舉報及申訴機制、公開各種機制與透明度報告、通報刑事犯罪、外部風險稽核和公共問責等。
藉此對平台或有心人士操控資訊、大量假新聞入侵、政府不當干預等問題 #建立預防機制,強化公民對數位平台的 #民主監督,保障使用者數位權利。
此外,還被要求必須針對風險管理系統進行獨立審核,以防止濫用。
特別是「非法內容散布」、「對基本人權的不良影響」,以及「平台服務遭蓄意操縱以傷害公共利益及公共安全」等三個面向。
如果查到違反法規,將會有高達年度營業額6%的罰鍰;若調查發現平台/企業提供「不正確、不完整或誤導性的資訊」,罰鍰最高可達年營業額1%。
*對歐盟來說,覆蓋歐盟人口10%以上、即4,500萬人的跨國數位平台,即算是超大型跨國數位平台。以這算法,臉書、IG、Google在台灣都算是。
#數位市場法
平台壟斷的問題不光是前面所提的言論自由及散播不實或歧視言論,同時在技術發展上也會有托拉斯的問題。
因此數位市場法將大型跨國數位平台定位為 #守門人(Gatekeeper),禁止平台不公平對待企業用戶及使用者來獲取不當利益。
南韓公平交易委員會日前對Google濫用市場主導性、限制其他手機系統開發商競爭的問題,開罰2074億韓元(https://bit.ly/3Axetd3),也是基於同樣的觀念。
在大型跨國網路平台優點及問題不斷浮出的現在,#數位治理政策 更顯得重要,我會努力加速 #數位發展部 的推進,並訴求納入對平台的適切監督。
數位環境中,人權、隱私、言論自由,同樣是不可退讓的底限。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