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違反強制規定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違反強制規定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違反強制規定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違反強制規定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552的網紅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今天是五一勞動節,雖然天氣不美麗,但是有放假的捧油們心情應該還是很美麗吧!!沒放假的人白天應該也是人在公司心在家吧(咦) . 身為一位勞工,應該多少曾經聽過「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這句口號吧,小編自己就曾經遇過這樣的老闆,其實老闆相處起來人沒有不好,也確實如他所言,他本人的工作量、工作時間比身為小...

 同時也有2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台中某溫泉業者近來被民眾投訴,沒有控管人數、保持社交安全距離,顧客泡湯也沒戴口罩。台中市觀旅局表示會加強稽查,對違反防疫規定的業者與民眾都會開罰。有其他溫泉業者就坦言,遇到違規的民眾,只能靠善意規勸。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

違反強制規定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24 16:24:17

#workforce勞動力量跟著時事跑 嗨嗨大家,我們在前陣子撰寫了一篇有關釋字第807號「限制女性勞工夜間工作案」的文章,主要是因為大法官認為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規定違反了憲法第7條保障性別平等之意旨,因此該條文應自釋字第807號公布之日起失效☝🏻 如我們在文末提到的疑慮,由於大法官是直接...

違反強制規定 在 BusinessFocus | 商業、投資、創科平台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9-16 02:30:51

【@businessfocus.io】阿里涉性侵高管無罪 不予批捕 公司回應:相信正義 . 儘管充滿爭議,但上月初傳出的阿里巴巴女員工被侵害事件,終於於6日晚「塵埃落定」。濟南檢方經審查後通報,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實施的「強制猥褻行為」不構成犯罪,不批准逮捕。依法對王某文終止偵查,並作出治安拘留15日...

違反強制規定 在 型男機長詹姆士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9-10 22:11:20

一昧的追求零確診...就好像要求家裡完全沒蟑螂 每個人都希望自己的家裡沒有蟑螂出沒,可你我都心知肚明...即使再新的大樓、防堵隔離再完善的裝潢、也無法把蟑螂完全消滅!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盡人事而聽天命,把環境打掃好、把食物及廚餘整理好,在廚房及客廳隨手可及的地方擺上一罐剋蟑噴劑、及一雙好施力拍打的拖...

  • 違反強制規定 在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05-01 18:37:58
    有 16 人按讚

    今天是五一勞動節,雖然天氣不美麗,但是有放假的捧油們心情應該還是很美麗吧!!沒放假的人白天應該也是人在公司心在家吧(咦)
    .
    身為一位勞工,應該多少曾經聽過「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這句口號吧,小編自己就曾經遇過這樣的老闆,其實老闆相處起來人沒有不好,也確實如他所言,他本人的工作量、工作時間比身為小咖員工的小編多出很多,但當時小編實在很想猛搖他肩膀告訴他:「公司是你的不是我的阿!工作餬口阿!!!」但是小編非常孬,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騙你們的我幾乎零加班)。小編也曾經聽聞公司老闆、主管口徑一致地說,如果你對工作有熱情就應該願意花一點自己的時間做完阿(翻譯年糕:請自行加班不要申請加班費)。
    .
    但是,責任制是老闆一聲令下就是責任制嗎?
    其實不是喔,責任制必須是依根據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所規定,針對工作性質特殊之勞工,如監督性、間歇性或責任制等工作,其工時給予特別之考量。依該規定,這類經勞委會核定的工作者,可由勞資雙方以書面就工時、例、休假等事項作更具彈性之約定,不受第30條、第32條、第36條、第37條、第49條規定之限制,惟「契約應報當地主管機關核備後始生效力。」且勞雇雙方在約定時,仍須參考勞動基準法規定的基準,在不損及勞工健康福祉之前提下來訂定。
    舉例來說,若是符合責任制相關規定(工作性質符合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勞雇雙方以書面契約約定並經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但勞工的工作時數還是超出雙方約定工時,還是會有加班費喔!並不是一般誤會的慘兮兮或爽歪歪責任制。
    .
    此外,對於責任制規定中「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亦有雇主就此提出質疑「核備非核准」,而根據勞動部勞動法訴字第1070019375號訴願決定書指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有關勞雇雙方對於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有另行約定時,應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之規定,係屬強制規定,即勞雇雙方之約定內容應經當地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排除同法第32條等規定之限制,是訴願人所稱『核備』非『核准』乙節,容有誤解法令,亦無可採。」也就是說,依照勞動部見解,責任制規定之「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指的是要經過當地主管機關核准。

    而司法院大法官第726號解釋理由則指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有關勞雇雙方對於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有另行約定時,「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之規定,係強制規定,而違反此一強制規定,依照民法第71條即為無效。多數法院判決實務上均援引此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的解釋理由見解來認定勞雇雙方的約定內容,如果沒有經過當地主管機關的核備,該約定係違反強制規定應為無效,並沒有正面對於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的「核備」是否為「核准」加以說明。雖然法院跟勞動部對於本條規定的核備略有不同解釋,但最後的結果都是認為倘沒有經過主管機關的核備,所為的另行約定就無效。
    .
    這邊附上小編搜搜搜到的「備查」、「核備」及「核定」的解釋,供大家參考囉(詳請參圖片)!

    #勞工 #責任制 #我要準時下班 #工作餬口

  • 違反強制規定 在 賴芳玉(生活與法律)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4-07-05 08:42:23
    有 88 人按讚


    婚前協議或婚姻契約有效與否,關鍵在於該約定是否違反強制規定或善良風俗.....

    記得因民法夫妻財產制,91年修正,故我與幾位律師92年在現代婦女基金會在台首次推動婚前協議及婚姻契約概念與版本,引起很多爭議,甚至有些法律人士對民眾宣稱婚姻契約無效,但我們所提契約內容均為法律授權婚姻約定事項,其中尚有防止家暴條款及婚姻忠誠條款,相當具有意義,後來法律又有多次修正,因此也調整該版本,朋友有興趣者,可以到現代婦女基金會網站下載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