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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國安法刑罰 在 有話好說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7-06 14:56:27
🙉刑法不再抓猴?#通姦除罪化 釋憲明揭曉! 🇨🇳 2878:1 人大通過 #港版國安法! 【#有話好說】2020.05.28(四) . #通姦罪 應該繼續存在嗎❓民間倡議多年的「通姦除罪化」將在明天公布釋憲結果,到底通姦罪存在的理由,以及為何可能 #違憲? . 事實上,多年前 #大法官 也曾針對通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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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國安法刑罰 在 巴打台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0-09-26 10:45:01香港今日社論2020年09月26日(100蚊獅子頭)
https://youtu.be/r9uk5GBkd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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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
內地連續40日沒有新冠病毒本地感染個案後,青島市昨日通報本地感染病例,兩名碼頭裝卸工人接觸進口冷凍海鮮包裝受到感染;所幸的是,兩名感染者都是經定期檢測機制篩查測出。7月以來,海關或批發市場檢測出13宗進口冷凍食品帶有病毒,全部未流入零售市場,說明嚴查死守的措施得宜,反過來證明,新冠病毒防不勝防,有關措施需要加強而不是放鬆。北京新發地批發市場和大連海鮮市場,都曾經發生工人處理進口冷凍海鮮包裝後感染病毒而導致社區爆發,整個城市因而被牽連要列為更高風險等級地區,影響民眾進出,經濟活動也受到一定程度的打擊。進口冷凍食品包裝帶病毒,大都是海產,但也有冷凍雞翼的包裝,而且來自不同的國家,有挪威、厄瓜多爾、印尼、俄羅斯和巴西等。這次青島從進口冷凍食品的1440個樣本中,檢測出51個樣本呈陽性反應。新冠病毒還是防不勝防,所幸的是,這些帶病毒食品包裝都在海關或者批發市場檢測查出,一旦這一關失守,冷凍食品包流入社區,後果不堪設想。
蘋果頭條
平保(2318)旗下平安資產管理(Ping An Asset Management Co., Ltd.)未放棄滙豐(005),於最風雨飄搖之際出手。聯交所權益披露顯示,平保本月23日以平均價每股28.2859元增持1,080萬股,斥資逾3.05億元,持股比例由原先的7.95%,躍升至8%,觸發上市規則披露要求,超越美國基金貝萊德(BlackRock)成為單一最大股東,後者最新持綠紀錄為7.14%。平保現時為滙豐第二大股東,曾解釋「純粹是財務投資」,看中滙豐股息政策穩定而且可觀,適合險資投資,而且雙方合作超過20年,有深入了解。惟滙豐今年煞停派息後,平保僅表示「留意到有關消息並會持續跟進情況」。平保對上一次公開增持股權披露,要數2018年11月1日時以每股65.11元掃入537.56萬股,持股因超過1個百分點整數而觸發披露要求,當時披露持股為7.01%。兩段時間平保共增持2.36億股份,接近1個百分點,惟當中交易紀綠根據上市規則毋須披露。粗略估算,兩個時間點間,滙豐平均價為55.1元,平保一共斥資130億元增持。
東方正論
禁而不止,則刑罰侮。《港區國安法》刊憲生效至今近三個月,最少有廿多人涉及相關罪名被捕,但遭起訴僅有一人,而且還未正式審訊,遑論判刑。警方日前拘捕一對母子涉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等,昨日該名男子疑違國安法下煽動及教唆分裂國家罪再被捕。問題是,國安法既已生效,為何無視國法大搞港獨的人依然前赴後繼?為何藏有大殺傷力武器密謀暴亂再起的案件依然層出不窮?國安法由尚方寶劍淪為生銹菜刀,暴徒驚都未驚過,孰令致之?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透露,前日凌晨重案組根據情報,突擊搜查粉嶺華明路一屋苑單位,檢獲多款武器,包括一支手槍型胡椒彈球槍等。警方其後拘捕單位內一名男學生及其母親,同涉「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未經許可輸入戰略物品」、「藏有攻擊性武器」。調查又發現被捕人在社交平台放售相關武器,揚言以有關武器對付警員,並透過社交平台發放大量宣揚獨立及散播仇恨資訊,名稱多以香港獨立、抗共及勇武為題,涉違反國安法。
星島社論
新股市場回勇,內房軟件解決方案供應商明源雲(909)首日掛牌表現搶鏡,收市勁升八成六報三十點七元,每手帳面勁賺一萬四千二百元,為今年第二多及史上第三多賺錢新股。近期新股吸水力強,加上季結臨近,正在招股的兩隻未有盈利生物科技股令孖展緊絀,有券商息率調高至近四厘。明源雲昨日高開後節節上升,最高漲超過九成四,收市仍較招股價十六點五元飆升八成六,報三十點七元,成交額逾八十三億元佔大市榜首。一手帳面賺一萬四千二百元,晉身今年第二賺錢新股,僅次於賺一萬八千六百元的思摩爾國際(6969);亦是有紀錄以來排第三,低過一九九七年上市賺逾五萬五千元的北京控股(392)及思摩爾。
經濟社評
中國國債將被納入富時世界政府債券指數(WGBI),料吸引更多資金買國債,有助推動人民幣國際化。對香港來說固然增加機遇,但上海在全球金融中心排名再超前香港,香港面臨更大挑戰,須發揮制度優勢和產品創新,例如為國債提供對冲產品,才能鞏固本港獨特角色和地位。富時羅素宣布,將於明年10月將中國國債納入WGBI,屆時中國債市均被納入3大國際主流債券指數內,意味國際投資機構承認中國國債是低風險金融工具,預料中國債市會迎來多達1,500億美元資金。中國國債愈來愈受外國機構投資者垂青,截至8月底,外國投資者持國債規模達2.8萬億元人民幣,按年增長逾40%。 -
違反國安法刑罰 在 林穎孟 迎夢台北大安文山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9-06-21 21:14:45FB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yingmenglin/
為了抗議香港政府強硬發動「送中條例」修法,香港民間發起多次遊行抗議,上週 6月16號 的遊行甚至高達 200萬+1 人,十分令人敬佩!
對此,我一直想做點什麼來表達對他們的支持及敬意,所以就聯絡了 邱顯智 主席、 陳孟秀 秘書長、 全國16位時代力量議員:黃捷、林于凱、林易瑩、廖郁賢、吳韋達 、曾玟學、宋國鼎、連郁婷、林彥甫、廖子齊、蔡惠婷、簡智翔、陳薇仲、林亮君、黃郁芬 邀請大家一起合唱 BEYOND名曲「海闊天空」。
香港有 739.2 萬人口,200萬+1 人上街遊行的規模,等比例回推到 2300 萬人的台灣,那約是620萬人,相當於2.2倍台北人口或台北+新北總人口,面對這樣強烈的民意,香港政府仍不願撤回修法,僅僅是暫緩而已,甚至將遊行定調為暴動,並且追捕參加遊行的民眾,讓世界各國都高度關注,並聲援香港民間的訴求。
台灣立法院這邊,也用許多行動來支持香港的民眾, 林昶佐 Freddy Lim 在港警武力鎮壓時,就要求陸委會依照港澳條例第十八條,即刻研擬提供香港人援助及政治庇護的具體方式;民進黨、時代力量、國民黨與親民黨黨團也透過朝野協商發布呼籲香港政府撤回修法的聲明。
雖然香港號稱有所謂「一國兩制」,但中國的國安、公安仍時常到香港將人違法綁架回中國訊問、審判,例如銅鑼灣書店股東及員工的遭遇,一旦「送中條例」修法通過,北京當局就可以「合法」地要求香港政府強制移交嫌疑人,影響到的不僅是香港居民,連一般遊客入境或過境,都有可能被強制移往中國,接受違反國際司法標準的拘禁、審判、刑罰等刑事程序,香港人的人身安全將更沒有保障。
因此,我支持香港民眾的主張。
勇敢的香港人,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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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滿足「不危害國安」】
吳靄儀:終審法院在「黎智英案」裁決,《國安法》之下,被告若未能滿足「不危害國家安全」的首要條件,則法庭不能考慮普通的保釋因素,但終院並無進一步說出,法官要根據哪些考慮才能判斷「不危害國家安全」這個條件可得到滿足。這是個重大漏洞,後果嚴重。在終院此指引之下,被拒保釋者已近百人,遭「未審先囚」長達數月,釋放遙遙無期。人身自由是普通法之下最根本的人權,法庭實在有責維護,不讓非法剝奪。由於《刑事訴訟程序條例》9P 條限制報道保釋程序的內容,公眾只知結果,過程、辯論、理由,諱莫如深。雖然聆訊公開,但限制報道的實際結果,與閉門相去不遠。「公開的公義」(open justice)是法庭程序公義的根本。公開,就是向公眾交待,讓人人看到並得以評論公義是否得到履行。限制報道難以達到這個目標,尤其是涉及極需法庭向公眾澄清法庭會如何實施的 《國安法》。從少數高院就保釋申請頒布的判決書,理由不但片面虛泛,部分甚至令常人莫名其妙,無法信服。
支聯會五常委被控沒有遵從警方通知提交資料,裁判官羅德泉依據終院指引,拒絕五人保釋,但破例批准報道,讓公眾得知整個過程理據,反映事情已到了涉及嚴重問題的地步。該項控罪最高刑罰只是監禁六個月;審訊押後六星期甚至可能再押後,審訊、裁決等程序又數星期,即使無罪,已被囚超過最長刑期一半,明顯違反公義。何况在這宗案件,按辯方指出而控方無辭以對,現階段根本連指稱被告人是「外國代理人」的表面證據也欠奉,已要被告人被囚,法庭程序公義何存?就這個問題,已值得要終院重新考慮!
閱讀全文:bit.ly/3Efqwh0
圖片來源:立場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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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國安法刑罰 在 新新聞周刊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將營業秘密與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混淆的立法方式,會引發更多適用上的實質問題:第一,前述國安法益和私有財產權法益可能發生衝突,惡意的廠商可在夾縫中選擇規避,使技術外流,卻不違反《國安法》或《營業秘密法》(如故意不採取合理保密措施,因而不符營業秘密要件而無從保護)。第二,保護範圍設定在營業秘密,形同以侵害國安等級的刑罰處理私權問題,除名實不符外,恐亦違反比例原則。何況營業秘密罪原則上乃私權糾紛,針對其中告訴乃論之罪部分,國家不能主動介入。
回到更通盤的問題,草案設計的管制,以事後的刑罰與行政罰等單純處罰思維為主;但就整個侵害流程而言,此際技術可能已外流,草案的管制方法是否太過消極?若要達成防堵外流目的,是否也要考慮事前防範、以及事後攔阻外流持續,避免損害擴大?事實上,應有更多元的手段可達到更完整之保護;可是單就2部草案來看,卻似乎欠缺整體考量。請看《新新聞》深入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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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下邊最後個位係叫陶君行
陶伯頂撚住啊,坐就坐,乜資料都唔好交,唔好比彤彤比下去。
【支聯會拒交料】鄒幸彤質疑《實施細則》違公義原則 劉慧卿等人仍未決定是否交資料
2021/09/05 - 23:044.0k
立場報道
警方國安處早前去信支聯會 7 名常委,指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要求他們交出營運、資金等資料。支聯會常委今日(5日)表明,不會向警方國安處交出任何資料,但他們指有心理準備會因此被指違法。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批評有關法例條文不合理,「似乎是用一個釣魚搜證的方式,國安處不用解釋、不用給理據,我喜歡查那個就查那個」。資深大律師家驊接受《有線電視》訪問就指,從條文來看,警務處處長不用提交任何理據。
華人民主書院董事陶君行、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董事劉慧卿及關尚義等人同樣收到信。劉慧卿、關尚義、何俊仁為「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董事,他們早前同亦收到警方國安處信件要求提供資料。劉慧卿回覆《立場》查詢時指,她本人、關尚義以至在獄中的何俊仁,早前一直有就信件事宜作討論,至今仍未向警方國安處提交資料,之後會繼續討論。
根據國安法實施細則附件五第 3 條,警務處處長如合理地相信發出有關規定是防止及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所需要的,則可在保安局局長批准下,不時藉向某「外國代理人」送達書面通知,規定該代理人在指定期限內交出資料。
鄒幸彤:警隨便指控為外國代理人
支聯會今日召開記者會,常委鄒幸彤、徐漢光、梁錦威、鄧岳君有出席。副主席鄒幸彤在記者會上表示,支聯會強烈否認是「外國代理人」。她批評,警方隨便指控民間團體為外國代理人,然後引用實施細則「查家宅」,問及的資料無限追溯期。而在警方的信件中,無提及任何指控理據、連支聯會「代理邊個國家、組織都講唔出」,鄒幸彤形容警方的信件毫無理據,做法濫權、不合理。
國安法實施細則附件五第 3 條:警務處處長如合理地相信發出有關規定是防止及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所需要的,則可在保安局局長批准下,不時藉向某「外國代理人」送達書面通知,規定該代理人在指定期限內交出資料。
她又批評,警方國安處在信件中亦無提及正調查甚麼案件、甚麼案件罪名、調想與支聯會有何相關,「甚至連支聯會係咪嫌疑人都無講清」,不符實施細則附件五所指的「合理地相信發出規定是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所需要的」條件。她指出做法違反自然公義準則,隱含的信息是「國安處做事,唔使同你解釋」。
「我們代理那一個?你總不能說,支聯會是代理除中國外的全世界?似乎是用一個釣魚搜證的方式,只要「撈」到任何與外國組織的聯擊,就調轉說是有證據說是外國勢力。國安處不用解釋、不用給理據,我喜歡查那個就查那個,那個人就必需要跪低聽命」。被問到會否就警方做法提司法覆核,她稱仍考慮中,未有最終決定。
似乎是用一個釣魚搜證的方式,只要「撈」到任何與外國組織的聯擊,就調轉說是有證據說是外國勢力。國安處不用解釋、不用給理據,我喜歡查那個就查那個--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
不過,鄒幸彤表示,拒交資料有政治風險,7 名常委包括正在獄中的李卓人、何俊仁都有交流意見,常委們有心理準備因此面臨刑罰。她認為,本來李卓人、何俊仁已在獄中,「物理上交唔到資料」,他們不會面對相關刑責。
從條文來看,警務處處長不用提交任何理據,涉及外國政治勢力,或會涉及一些敏感資料,不宜廣泛地披露--資深大律師湯家驊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接受《有線電視》訪問就指,從條文來看,警務處處長不用提交任何理據,他指涉及外國政治勢力,或會涉及一些敏感資料,不宜在未成熟的時間廣泛地披露這些資料。
根據港區國安法的實施細則附件五第 3(3) (b)提及,如相關「代理人」沒有遵從規定提交資料,已獲送達通知的幹事及人士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 $100,000 及監禁 6 個月。
國安法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外國代理人
鄒幸彤
警方國安處
梁錦威
國安法43條實施細則
華人民主書院
實施細則
徐漢光
劉慧卿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鄧岳君
關尚義
陶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