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達美樂離職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達美樂離職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ting0202 (HSIAO)看板fastfood標題Re: [新聞] 超時加班沒加錢 達美樂...
新聞寫投訴人每周時數48,超過規定的46.5
只超過1.8小時~~~~~~不可能!!一定有更多!
因為達美樂算時數才不是用打卡上算的的!
每次下班前值班都會調時間啦!
假如上5:00~9:00
你也按照時間正常上班打工
但在打烊前幾分鐘又接到一筆單
拖到10:00下班,也正常打卡下班
你以為會算5個小時嗎?!
值班還是一樣只會KEY4小時啦!
要不要+時數?
問店長!
店長要加嗎?
你覺得有可能嗎?
才不可能呢!摳的要死!
母親節是大日子
班表是11-13點
下午休息,對了中餐吃自己!不供餐!
晚上5-7點繼續來上班
沒錯!!!母親節我不能回家,而一天只給我賺4個小時!
你以為只有四個小時嗎?
你錯了!
如果六點半沒客人了,店長會叫你提早走!
所以母親節我只賺3.5小時!!
不能回家+一整天時間不彈性
過年的時候
然後我7點下班!
店長叫我們7點下班的一群人去摺紙盒
摺的時候我心裡就在想,如果等下沒有加時數,我就要辭職!
到了七點半我摺好了
跟店長說我要下班
我問他今天時數算到幾點?
他跟我說七點!!
我問為什麼?
他說就只算到七點!
我怒了
所以我隔天上完最後一個班我就辭職了^^
對了過年時薪只有1.33倍唷^^
沒有外送獎金
員工餐?要用買的
多少錢?買達美樂提貨優惠券一張大披薩250
員工價200!
WOW!!!!!這就是所謂員工餐?
貴就算了,別家店都沒有限制買的次數
奇怪的是我們店長就要限制!
店長了不起嗎?
我們店工讀生流動率超高!
不過店長都沒再怕啦
反正會有免洗筷學生!
只是店長很愛抱怨工讀生都很愛走
不忠誠......
WOW 有你這種店長,我撐到八個月辭職真的是奇蹟!
這八個月我常常跟店長吵架!
因為我氣不過
店長很幼稚!超級幼稚!
吵架會把你班排很少
然後會訓練比我晚來的人當值班
但那些人統統要走了
所以又換訓練我!
天知道~~~我們是要一起走的:)
當值班超級爛!!
工讀生薪水98
值班+5元=103
你以為只要他上班就是103??
錯了!!!!!!
是他值班時間才算這個錢
通常店長都7點下班^^
7-9點就是值班接手
所以只有7-9才算103啦!!
為了那個多+的10元,少錢要自己貼耶!!
到底是誰發明這種制度的阿
反正不推薦去達美樂打工^^!!
我們這批工讀生都走光光了
我不是草莓族!很多吃苦的工作我都吃過
就達美樂來說
妳會氣到頭痛!你會覺得你在達美樂只是隻畜生
願不要再有下一隻畜生進去被折磨:)
※ 引述《hoyumi (常出現型男幻覺的宅男)》之銘言:
: 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接獲民眾檢舉,休假日在達美樂比薩工作卻未領到加倍工資。勞工局上
: 月前往二家分店勞動檢查,發現公司未經法定程序,使員工4周延長工作達48.5小時且未
: 給加班費,兼職滿一年員工也未獲特休假,違反勞基法規定。
: 達美樂表示,制定員工薪資時,已將年度休假日的加班工資,平均分攤於時薪,若勞工局
: 不認同這種做法,同意再做修正。
: 市府勞工局長陳業鑫表示,已給予業者7天陳述意見期,16日前須提出說明。由於違法項
: 目達4項,若確定違法,各項可開罰2至30萬元,該公司也列入重點列管單位,將擇期派員
: 複查。
: 民眾日前向勞工局檢舉,指達美樂員工休假日工作,工資卻未加倍。10月17日又有民眾投
: 書市長信箱,申訴公司未給付加班員工加班費及超時加班,勞工局在10月24日、28日,前
: 往兩家分店勞動檢查。
: 勞工局勞動檢查處副處長黃文鐘說,檢查結果發現,達美樂有員工4周加班時數達48.5小
: 時,超過勞基法規定的46小時上限,業者也沒給加班費,或徵得同意給補休。
: 黃文鐘表示,依法全職員工或兼職滿一年的員工,都應有特休假,但達美樂部分兼職超過
: 一年的員工,卻沒有特休假,也違反勞基法規定。
: 達美樂行銷部專員劉玉琴表示,勞工局規定最低時薪為98元,達美樂起薪為104元,已將
: 加班日平均分攤於時薪;若是短期員工,可能覺得這種計薪方式不划算,但工作半年以上
: 的員工,總薪資會優於加班費。劉玉琴表示,工讀生的工作時數,完全依照勞工局規定,
: 超過10小時,即以1.33倍計薪,最多不得超過12個小時。
: http://udn.com/NEWS/LIFE/LIF6/67205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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