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道路標線種類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道路標線種類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道路標線種類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道路標線種類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萬的網紅邱顯智,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大家早安,疫情嚴峻,請大家待在家裡的時候,可以順便關心一下 #全國兒童安全日。 時間回到1992年的5月15日,當時桃園平鎮發生一起遊覽車火燒車的事件,共造成23人死亡、9人輕重傷。 當天原本應該是快樂的一天。 私立健康幼稚園180餘位師生和家長,租用5輛遊覽車到六福村野生動物園校外教學...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的網紅新竹市議員林彥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停在黃網格上停等看左右來車,究竟有沒有違規呢❓ 怎麼樣的交通工程設計才能避免傷亡事故一再發生❓ 針對支道的交通工程改善,我認為至少有三點是交通處可以來努力的: 1⃣ 盡可能將支道的停止線或讓線貼近幹道的道路邊緣,讓鴐駛人不用冒著違規的風險在斑馬線上或黃網格上停等。 2⃣ 淨空路口,透過延長路口紅線或...

  • 道路標線種類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5-15 08: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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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早安,疫情嚴峻,請大家待在家裡的時候,可以順便關心一下 #全國兒童安全日。
     
    時間回到1992年的5月15日,當時桃園平鎮發生一起遊覽車火燒車的事件,共造成23人死亡、9人輕重傷。
     
    當天原本應該是快樂的一天。
     
    私立健康幼稚園180餘位師生和家長,租用5輛遊覽車到六福村野生動物園校外教學日,但因幼稚園未察覺到他們為戶外教學活動所租借的遊覽車為違法改裝,其中一輛車輛電線短路起火,造成1位教師,2位家長和20名學生慘死於大火。
     
    幼稚園老師林靖娟本可以逃離,但因捨身返回車內,救出6位學童後遭大火吞噬而身亡。
     
    這就是全國兒童安全日的由來。趁著這個機會,跟大家談談三個 #兒童交通安全的議題。
     
    #遊覽車安全性
     
    今年3月,一輛騰遊覽車在蘇花公路發生擦撞山壁嚴重事故,車內座椅與車體脫離,造成重大死傷。
     
    當時運安會主委楊宏智透露,遊覽車座椅正常的固定方式,是在車體上打孔,用螺絲穿過去,再鎖上螺帽,且有磅數的規定;而這次車禍會被甩出去的,都是靠窗邊的座位,而靠走道的並沒有問題,因為靠走道的固定方式為打4根釘子鎖住。
     
    但靠窗邊的固定方式,卻只有2根,另外2根卻是夾在車窗薄板上,薄板焊接在車子上。
     
    目前我國現行車輛安全檢測基準,僅僅規範座椅需要通過740公斤的 #拉力測試,座椅與車身固定方式,並無明確規範。且大客車乘客座椅改裝後,也 #缺乏標準檢查程序及規定。

    當時的王國材次長,也求車輛安全審驗中心 #檢討2008年起試用大客車結構安全檢測基準,並檢視有無按照基準施工,兩個月提出進度報告。
     
    如今兩個月 #期限將至,也希望交通部與車安中心能在這邊提出一個讓大眾滿意的答案。
     
    #幼兒園與安親班接送
     
    學童上放學的接送停車安排,一直是父母、校方、周邊居民、用路人相當關切的議題。
     
    目前,多數幼兒園安親班根據各縣市的 #家長接送區設置準則,將紅線分配時段提供家長作為接送區使用。
     
    但在執行上,仍需各公私幼 #自行向各地方政府機關提出交通設施建議表公文申請。
     
    這邊也想提醒交通部,除了在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準則新增接送區的停車管制標線種類外,教育部也應將 #相關交通配套設施,納入幼兒園與兒親班設置準則。
     
    讓交通動線規劃,從設校初始就有交通主管機關介入協助,避免 #停車壅塞、#標線不合用 的狀況一再發生。
     
    除此之外,以人本交通的角度出發,內政部也應盡速讓 #通學道相關辦法盡速入法,根據2018年內政部營建署的都市人本交通道路規劃設計手冊提出的技術建議,第五章就有談到通學道的設置,主要目的是為提供安全的通學路徑以降低學童進出校園過 程中發生意外事故之機率。
     
    其中也詳細的寫出了設置辦法,希望內政部能加速法規修訂,讓通學道不只存在技術建議,也能讓學童安全通學。
     
    最後,談談前陣子跟大家聊到的 #兒童安全帽議題。
     
    近年來有許多家長反映,無法順利買到尺寸適合的兒童安全帽,過大的帽體不僅扣不緊,幼兒兒童也可能無法承受帽體重量,會壓迫到成長。
     
    家長的擔憂並非沒有來由,根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02年公告之「0-7歲兒童生長曲線」,兒童頭圍約於5歲時趨於穩定,然而此時百分之五十的女童,其頭圍小於50公分,而百分之五十的男童,頭圍小於51公分。
     
    這個數字為何重要?按照國家標準CNS 2396「騎乘機車用防護頭盔」,經濟部標檢局的最小量測尺寸,正是50公分(正負0.5公分)。姑且不論安全帽本身之重量,目前流通的尺寸,除非廠商另外開模製作,否則頭圍50公分的安全帽,對半數兒童而言根本不適合,#乘坐機車時等於沒有保護力。
     
    現實上,呼籲兒童減少乘坐機車,忽略了大多數家長的接送需求以及經濟能力。
     
    並不是每個家庭都能購置小客車(看看精美的關稅跟貨物稅),或者都有餘裕開車送小孩上學。父母一方開車去上班、另一方騎機車送小孩上學,對一些家庭往往是常態。

    未來,我們會督促標檢局應該研議設置對幼兒或兒童安全帽的檢驗機制和標準,讓業者有所依歸,也讓市場需求和兒童出行安全真正被回應。
     
    全國兒童安全日,莫忘兒童交通安全!
     
    也請大家別忘記,交通事故帶給我們的傷亡是一年三千死亡,近五十萬人受傷,遠高於迄今的COVID-19疫情。
     
    我們活在一個 #政府失職失能,#系統性交通暴力 不斷帶走生命的馬路叢林世界,需要大家一起來關注、行動,才能打贏屬於我們的 #交通戰爭!

  • 道路標線種類 在 林彥甫 新竹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1-13 23:27:30
    有 73 人按讚

    停在黃網格上停等看左右來車,究竟有沒有違規呢❓
    怎麼樣的交通工程設計才能避免傷亡事故一再發生❓
     
    針對支道的交通工程改善,我認為至少有三點是交通處可以來努力的:
     
    1⃣ 盡可能將支道的停止線或讓線貼近幹道的道路邊緣,讓鴐駛人不用冒著違規的風險在斑馬線上或黃網格上停等。
     
    2⃣ 淨空路口,透過延長路口紅線或是取消緊鄰路口的停車格,讓鴐駛人不會被停在路口旁的車輛阻擋視線。
     
    3⃣ 統一支道的標誌標線。現況有些支道有讓線但大部份沒有,有些地上有「停」字但有些卻只有寫「慢」,這樣過多種類的標誌標線只會讓駕駛人無視,應該要逐步來統一,讓駕駛人有所依循。
     
    其實國外都有許多值得參考的範例,像是有關心交通議題的朋友就跟我分享,在澳門支道接近幹道的劃設依序就是等止線=>斑馬線=>讓線,車輛先停等在停止線前讓行人過,再停等在讓線前觀看幹道的來車,既能保障行人安全又能夠讓駕駛人的視線不會被擋到。
     
    很可惜,針對我上述的三點建議,並沒有獲得交通處長的正面回應,處長只說目前新竹市支道的交通工程都符合相關設置規範。針對國外優良的範例,如果設置規範內有制定,交通處才會考慮來施行。
     
    我認為 #交通安全不應該被妥協,能夠減少事故救人一命是一命,對於保障用路人的安全,#交通處是責無旁貸,我會持續來要求交通處務必要針對相關問題提出改善方案。
     
    #處長說停在黃網格上停等沒有違規
    #那究竟在路口劃設黃網格的意義是
    #歡迎大家留言討論
    #路口改善 #交通安全 #第十屆第四次定期會單位業務質詢

    Taiwan Traffic Haters

  • 道路標線種類 在 呱吉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9-10 12:58:35
    有 4,956 人按讚

    在前幾周的公開議政:對選民報告的街頭宣講活動中,有位市民朋友和我討論到了近期很熱門的修改道交條例§7-1、也就是所謂「限制民眾交通違規檢舉種類」的議題。這個修法雖然是立法院事務,但任何的變革都會影響到北市警察的執法,所以我也相當關注。

    當初此案一被提出,提案立委和連署立委全都被罵到臭頭,從數據分析來看,大部分民眾是持負面觀感。那到底一開始此案是怎麼被提出的呢?如果要解決浮濫檢舉、甚至是長期性違規的問題,又該怎麼處理呢?

    據我了解,許多警察局內的同仁,不分各地,都相當支持本次的修法提案。原因是近年來科技便利、錄攝影設備的普及之故,檢舉數量確實只能用「暴增」來形容。

    從2016年的近154萬件檢舉,到去年已經變成391萬件檢舉案件,今年上半更是已經有近274萬件檢舉、全年可能近逼500萬件。北市上半年也有54萬件。

    由於每份檢舉,都有限時回覆的要求,警察局和交通大隊也必須要到現場看過、或利用電子儀器重新檢視檢舉圖文是否符合法規,造成人力相當大的吃緊。

    這些檢舉案件中,最大宗的是違規停車、再來就是不當使用燈光及闖紅燈;在我和北市交通大隊的討論中,他們提及惡意逼車、危險駕駛或闖紅燈等案件檢舉,確實可以彌補警力不足;但違規停車涉及道路使用、停車空間的供給缺乏、以及很大宗的報復性案件(去年即有人一年就檢舉15000多件),輔以隨之而來的申訴,造成警方很大的困擾。

    然而,對我來說,警方的困擾是一回事,但重點是這些浮濫檢舉的「檢舉達人」所帶來的弊端,和檢舉制度下造成的好處和公益的提升相比,孰輕孰重?

    我確實發現,有部分人濫用這個檢舉制度,出現了惡意檢舉、甚至以檢舉為樂的人。以台北市為例,今年一到八月,就有人檢舉近11000件,平均一天檢舉45件,前五十名的大量檢舉人一天都至少檢舉10件,已經佔全數檢舉案件的近15%。換言之,我認為部分人的濫用,已經對這個系統造成一定的影響。

    以違規停車當例子,我們都能理解許多時候違規停車或許真的是疏忽、是一時偷懶、乃至於貪個方便,對於這種狀況開罰或檢舉,我想不會有太多人同情;然而在某些情況中,確實可能有結構性的因素,包含住家或公司周邊停車位確實不足、停車格本身劃設問題、標線塗設錯誤或落漆、挾怨報復頻繁檢舉等。

    也因此,這個問題並沒有直覺上地那麼令人不悅, #並不是說有理由違規就是對的,而是我們希望透過檢舉和開罰達到矯正的效果,但如果造成民眾違規的環境是不變的,這些機制的嚇阻力就會大幅下降;與此同時,與其透過大量開罰,倒不如思考其他的可行方式。

    現階段我的態度仍然傾向不該限縮民眾的檢舉權利,所以我反對立院這項提案。畢竟確實有許多違規影響到民眾的日常生活。我建議交通大隊和北市警局可以考慮增加人力、統一規範來處理日益增加的檢舉案件。例如我們可以引用網路遊戲或直播平台管理不當留言的模式,限制一般人檢舉的頻率。

    我們也應該擴大違規停車科技執法的施行地點,減少警力負擔、也增加執法開單的正當性;與此同時,透過機器學習或軟體判讀標線、人行道和車牌,用以取代人力辨識的技術已臻成熟,確實也是一個可以考慮的方向,北市警局也贊同我的建議,會往這方向來推進。

    此外,另一個可以考慮的方向是,如果某地點真的有大量臨停需求,在不特別影響原有交通狀況下,塗改成黃線也並無不妥;警政署目前也正在研議設置虛黃線、或是限制一段時間內不得連續檢舉等方向,我覺得都是在兼顧檢舉權益和警員負擔中的平衡嘗試,必須給予鼓勵。

    最後我想和大家聊聊的,就是有關提案「連署」這件事情。影響一個議員、或是一位立委要不要簽署法案的原因有很多,包含是不是同黨、有沒有利害關係等等。

    所以,是否因為這些提案上的委員都有連署,就要給予譴責,我認為仍是可以再思考的。部分民代也會因為民眾的壓力或輿論,來撤銷原本的簽名,這也是民主政治中運作的常態,這反而是我們民主制度的一個優點。也就是,如果你不喜歡這個提案,人民是有機會直接影響你選區的民意代表修正他的立場。

    從一個檢舉違規的提案出發,可以再次發現的是政治工作就是平衡分配、妥協和原則不斷角力和拉扯的過程,也是我仍在持續精進與學習的地方。

  • 道路標線種類 在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0-11-26 11:09:52

    停在黃網格上停等看左右來車,究竟有沒有違規呢❓
    怎麼樣的交通工程設計才能避免傷亡事故一再發生❓
    針對支道的交通工程改善,我認為至少有三點是交通處可以來努力的:
    1⃣ 盡可能將支道的停止線或讓線貼近幹道的道路邊緣,讓鴐駛人不用冒著違規的風險在斑馬線上或黃網格上停等。
    2⃣ 淨空路口,透過延長路口紅線或是取消緊鄰路口的停車格,讓鴐駛人不會被停在路口旁的車輛阻擋視線。
    3⃣ 統一支道的標誌標線。現況有些支道有讓線但大部份沒有,有些地上有「停」字但有些卻只有寫「慢」,這樣過多種類的標誌標線只會讓駕駛人無視,應該要逐步來統一,讓駕駛人有所依循。

    其實國外都有許多值得參考的範例,像是有關心交通議題的朋友就跟我分享,在澳門支道接近幹道的劃設依序就是等止線→斑馬線→讓線,車輛先停等在停止線前讓行人過,再停等在讓線前觀看幹道的來車,既能保障行人安全又能夠讓駕駛人的視線不會被擋到。

    很可惜,針對我上述的三點建議,並沒有獲得交通處長的正面回應,處長只說目前新竹市支道的交通工程都符合相關設置規範。針對國外優良的範例,如果設置規範內有制定,交通處才會考慮來施行。
    我認為 #交通安全不應該被妥協,能夠減少事故救人一命是一命,對於保障用路人的安全,#交通處是責無旁貸,我會持續來要求交通處務必要針對相關問題提出改善方案。
    #處長說停在黃網格上停等沒有違規
    #那究竟在路口劃設黃網格的意義是
    #歡迎大家留言討論
    #路口改善 #交通安全 #第十屆第四次定期會單位業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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