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5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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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5產品中有4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131的網紅許又仁、土豆仁關懷勞工教育辦公室,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20210929保安部門業務報告及質詢-交通局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55條第1項第2款,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處新台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款。 #臺灣高等法院 96年度交抗字第751號裁定,交岔路口十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部分,本不待主管機關劃設或設...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5 在 黃靖芸律師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12-04 14:22:40

#12月新制 明天正式上路!  好久不見!2020 最後一個月馬上就要來了,先和大家說 #聖誕節快樂,還有終於要送走2020了!但在12月有幾個新制度需要大家注意並遵守,讓我們來看看哪些新制要注意!  💡#防疫秋冬專案  首先就是之前有提到過的防疫秋冬專案,因為天氣開始變冷,專家們擔...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5 在 許又仁、土豆仁關懷勞工教育辦公室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30 16:40:11
    有 5 人按讚

    20210929保安部門業務報告及質詢-交通局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55條第1項第2款,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處新台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款。
    #臺灣高等法院 96年度交抗字第751號裁定,交岔路口十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部分,本不待主管機關劃設或設置標線標誌,倘於交岔路口10公尺內,劃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線、標誌,無非是督促駕駛人注意。
    詢答過程中,臺南市政府交通局長明確表示 #三點 立場:
    1.市府並沒有足夠的經費針對所有交岔路口全面性劃設紅色標線。
    2.交通局接獲人民陳情,經現勘評估後認為有必要劃設紅線,督促駕駛人注意,以免違規。
    3.交岔路口已劃設之紅色標線,交通局長王銘德進一步明確表示「不受任何民代壓力而塗銷」,以避免公帑之浪費。

    #交岔路口十公尺內禁止臨時停車
    #紅色標線可向政府申請 #經現勘及評估後劃設
    #已劃設之紅線政府不再任意塗銷
    #第3屆第6次定期會 #許又仁服務團隊

    也可以到YouTube觀看 ▶️ https://youtu.be/tKTbWGpUtds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5 在 林彥甫 新竹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21 19:02:44
    有 55 人按讚

    #發展漁港觀光就可以犧牲漁民權益嗎?

    昨天晚上新竹市政府在未和新竹漁會妥善溝通的情況下,就擅自公告將南寮新港四路的漁民作業區納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管理範圍,並畫上紅線執法開單,根本罔顧漁民權益,也造成大批漁民在今天下午集結抗議。

    根據《漁港法》及其施行細則,市府接受中央漁業署委託管理第一類新竹漁港,應妥善維護、管理漁港基礎設施,其中包含作為運輸設施的漁業作業專用停車場,也就是此次發生爭議的地點。

    參考其他縣市漁港的做法,市府應該要適度區隔漁民作業區及民眾休閒遊憩範圍,避免兩者產生衝突,但市府卻因為本身沒有妥善區隔,造成遊客違停,再來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來管理漁民作業區,根本本末倒置。

    我已經要求市府務必要和漁民妥善溝通,儘速改善長久以來的問題,避免衝突持續擴大。

    市府近年積極發展新竹漁港的觀光值得稱許,但不應該因此犧牲漁民的權益,能夠同時兼顧漁業發展才有可能為南寮地區帶來真正的繁榮。

    #監督市政 #波光市集
    #新竹漁港 #漁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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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謝聯合報即時報導幫漁民發聲。

    新竹南寮波光市集旁碼頭畫紅線 漁民不滿集結抗議
    https://udn.com/news/story/7324/5690149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5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11 16:11:42
    有 412 人按讚

    昨天那篇意外的跑出一堆路隊長我真的快笑死,龜在內線不讓車一點也沒合法啊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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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1090

    問題三: 車輛行駛於高速公路,未依規定使用車道之罰則為何?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2項」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未依規定車道行駛之相關罰則如下:

    慢速小型車及大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以外之車道,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4,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慢速小型車及大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未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5,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行駛高、快速公路利用內側車道超車,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且未以最高速限行駛,致堵塞超車道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
    小型車未以規定之最高速度行駛內側車道,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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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怎麼定義『堵塞超車道』?我的理解是,只有內線後面有車比你快就算堵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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