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過期商品罰款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過期商品罰款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過期商品罰款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過期商品罰款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236的網紅Hellohunhun,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團務進度&公告】 最近蠻多團務變動,所以特地打一份 平常大家想知道最新消息可以直接看總表 💟小小勳興 1/30已全部寄出。 💟Puppy Boy Bag 物流顯示1/28已經抵達台灣 但是我沒收到包裹或是海關通知單,只好再耐心等等 💟冬專 已經陸續開始發貨,收到會馬上寄...

  • 過期商品罰款 在 Hellohunhun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8-01-31 09: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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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團務進度&公告】
    最近蠻多團務變動,所以特地打一份
    平常大家想知道最新消息可以直接看總表

    💟小小勳興
    1/30已全部寄出。

    💟Puppy Boy Bag
    物流顯示1/28已經抵達台灣
    但是我沒收到包裹或是海關通知單,只好再耐心等等

    💟冬專
    已經陸續開始發貨,收到會馬上寄回台灣

    💟蝴蝶站2018年桌曆
    這兩天發貨,但還沒有物流單號

    💟心跳站2018年桌曆
    淘寶補款上架預告一直跳票
    我已經問了站長N次,他說會盡快

    💟小黃鴨燦
    原本說一月底發貨
    因為工廠延遲,最快也要過年後才發貨

    💟LEON KOREA
    特典太多工廠做不出來
    後來說風雪太大,全部要等到年後再發貨

    💟愛麗棒姓名牌
    如沒問題這兩天可以收到

    💟小西柚和布朗燦&可妮賢
    因為沒有群組,微博的單號公告屏蔽
    我比較晚發現,很抱歉,已經寄回台灣路上

    💟藝興音悅台專輯
    已經收到,但是商品有瑕疵
    已經在跟客服溝通中,希望可以補發

    💟另外還有一件關於補款的事:
    其實一直有愛麗沒準時補款
    不過通常只晚一兩天,或是有提前告知我
    但是最近有點拖太久,不認識也找不到人
    決定2/1起,超過期限收罰款,一天10元
    超過30天後當餘量賣掉,訂金不退
    不是我想賺錢,是好像沒規定就不準時也無所謂
    我又不好意思直接賣掉,所以給30天緩衝期
    希望大家可以在期限內補款最好,謝謝配合

  • 過期商品罰款 在 NeverLand :: 네버랜드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7-07-26 23:5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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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重要跟團規則更改通知⚠️
    <匯款帳號更換>
    在這幾天已經開始更換至新的了,這裡拜會全部轉移到新帳號,尚未截止的商品表單內的帳戶也會開始做更改,麻煩大家匯款前在看清楚帳號😗

    <補款期限>
    補款期限"原本"是7天,過期限會罰款甚至釋出,從下次的補款開始,補款期限更改為"12天",但只要一過期限就沒有罰款了,是直接釋出,若無法期限內補款事先通知我們是可以通融的😳

    <代墊費>
    近日代墊的人越來越多,所以現在代墊的話匯款期限後3天內付款是不需代墊費的,但若第四天付款需罰$40,第五天$50..以此類推😣

    ✨明天也會有拖了很久才舉辦的抽獎,不是不辦,是真的最近太忙碌了抱歉😭
    這次會針對老客戶給予回饋啦💕💕

    (話說我睡覺~有時候也會變跟泰亨一樣的方向..🤣)

  • 過期商品罰款 在 我是崴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6-05-09 20: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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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商加盟」算是「創業」嗎?》

    「超商加盟」像是一種「懶人包」,大企業把複雜的事情都打理好,加盟者只要付出加盟金,就擁有自己的「事業」!但「超商加盟」算是「創業」嗎?

    幾年前,崴爺的朋友也想「創業」,但他沒有太多想法,又不想冒太大風險,只想圓一個當老闆的夢,所以「加盟超商」成為他的首選。身為好友,崴爺幫他作一下事前的研究,剛好有個朋友正好是某超商的加盟主,所以崴爺特地約了他碰面聊聊。

    那位加盟主朋友很直白地告訴崴爺:「加盟超商根本是花錢在幫人打工」、「原以為會比上班自由,其實一點自主權都沒有,頂多能管管工讀生吧」;讓崴爺心寒的是,為了怕總部罰款,朋友要承擔食物過期的損失,每天都和家人吃快過期的便當,賣不掉的鮮奶!

    朋友口中的那家「超商」,曾是崴爺工作時期的廣告客戶,崴爺對這企業的印象是「非常重視營收績效」、「追求最大市占率」,集團裡擁有龐大的法務、會計部門,幫忙公司「精算」,確保總公司不會虧錢!

    總公司的開店策略:「今天不開,明天就被另一家超商搶去。」所以你會發現許多「同品牌」的超商,竟然開得如此的接近,追求「最高市佔率」的結果,就是把各門市的業績和利潤都稀釋(反正死得是加盟主)。

    超商加盟的方式分為兩種:「特許加盟」:自有店鋪、或有租約五年以上的店舖的加盟者;「委託加盟」:由總公司提供店鋪經營。崴爺從合約中發現,針對這兩種類型的加盟者,總部也有很多「算計過」的痕跡。

    一、 有關房屋租約:
    「委託加盟」的加盟主由總公司直接和房東簽約,加盟主負責繳房租。這樣一來總公司直接掌握租約,加盟主一點保障都沒有。

    二、 資產的分配方式:
    店內幾項最重要的資產如:招牌、冷凍櫃、貨架、pos系統,合約裡明訂由總部支付,所以屬總部的資產,加盟者一旦解約則所有資產全被會被總部接收;另外如果經營不善、提前解約,光那個招牌就要賠償總部幾十萬的違約金!

    三、 營業風險、成本:
    開門作生意哪會沒風險?但如果遇到偷竊、搶劫、收到假鈔、裝潢損壞…這些損失全部由加盟主自行付擔。連生鮮食品,如便當、飯團、鮮奶....商品過期的成本,都是加盟主要自行吸收。
    (崴爺就說總部非常會計算吧!超商最喜歡賣這些生鮮食品,而且廣告費大多投放在這些產品,因為生產這些食品的工廠也是同一個集團的;總部給加盟主很低的毛率,規定「最低進貨量」,過期還要自行吸收,等於是100%賣斷給加盟主,真是穩賺不賠的生意!)

    四、競業條款:
    合約裡還有一條崴爺覺得不合理的「競業禁止條款」,既使雙方合約結束後,加盟主在兩年內,不准開設便利商店!也代表你雖然是店鋪的屋主,兩年內也不能租給別家超商連鎖店!

    五、花招越來越多、錢越來越難賺:
    另外,超商除了銷售一般產品,服務也越來越多元,宅配、洗衣、咖啡…各種項目都有,雖
    然對消費者而言是越來越方便,但加盟主像是變成了十項全能的廉價勞工。

    崴爺相信「創業家」都懷著美好的「頭家夢」,但崴爺不認為「加盟超商」是創業,因為全部的「關鍵」都掌握在總部,你既沒有發揮的空間、也沒有開創的意義,只是「成就」大企業的事業而已!

    崴爺絕對認同「加盟」是「創業」的一部分,因為選擇「對的」加盟項目,可以降低初期創業的風險;你還能從中間學習到創業的訣竅,了解市場的趨勢,有朝一日甚至可以獨當一面的發展。

    但「超商加盟」只是大企業的手段、變相打工,崴爺不推。

    (照片扣打快要用光光,今天只能搬出十多年前的崴爺…怎麼有種恍如隔世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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