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進項折讓逾期申報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進項折讓逾期申報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HUI66 (holy shit-兩者不能並存)看板tax標題[問題] 進貨退出折讓單漏申報 會...
公司3月份買了一台電腦 但是後來不符使用 就辦退貨了
是開進貨退出折讓單 日期是4月份
所以5/15的營業稅申報 照理說要當期申報 (因為是進貨折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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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收到國稅局來涵 說我們漏報這一筆進項折讓
查了一下...真的是我們漏報了
扣抵聯是我在負責整理的 可是我真的沒有拿到這一張的扣抵聯
找了傳票 也沒有夾在轉票後面 (收執聯還在,有黏貼在傳票上)
這一張的稅金 超過500塊 (966塊 囧)
現在確定 是公司漏報了...主管覺得很煩 說 禮拜一在處理
想請問...這樣國稅局罰款會罰多少錢呢??
是稅金的一倍嗎? (966*2=19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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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知識+找
看到兩種說法
1. 稅金一倍
2. 稅金一倍加滯納金滯納息
什麼是 滯納金滯納息滯納息阿...(第一次看到)
請問哪個是正確 到底會被罰多少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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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還看到另一種說法:
『如果有留抵稅額 而且比進貨折讓的稅額高 那就不會罰。
遭查獲的稅額不會加滯納金及利息的,只有補本稅。
罰款要看漏稅額,二千元以下免罰。』
所以如果上一期有留抵稅額 就不用被罰款了嗎
可是後面2句我不懂意思...第2句是說 如果上期沒有留抵稅額 就補本稅 (966元)就好嗎
那第3句的二千元以下免罰又是什麼意思?? (一頭露水...)
知識+上面說 這是虛報進項稅額 上面的回答者還有說
『可以主張以留抵稅額來沖所漏之稅額,只要申請就可以了。』
請問 真的可以這樣嗎?? 這樣公司是不是就不用罰錢了?
(雖然我也不知道公司有沒有留抵稅額...)
拜託幫我回答一下了...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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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苦腦阿 前陣子 才設錯 發票制軌
(是業務部那邊負責的 他們設錯了
但是財務部沒注意到 也有責任)
公司發現後 主動通報國稅局 也主動更正了 結果還是被罰了750元
(怎麼有聽說這個是要看管區的 有些管區的負責人比較好
就不會罰公司 有通報就好 真的嗎? )
現在又來個進項折讓沒申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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