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連江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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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連江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527的網紅時代力量新北黨部,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時代力量相信,議會透明是堅定該走的方向。當政治越透明、公民有更多權利監督時,才能讓各種荒謬和怠惰現形,政治運作也才會更正常。 當政治回歸正常時,人民納稅給政府運用的資源,才能避免繼續被官商綁架。透過有效監督,讓在資源用在對的方向,人們的生活,才有可能變得更好。 #議會透明 #那些...

連江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 在 廖郁賢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5-03 23:45:33

雲林要進步,議會要透明。 離人民的縣議會這事,我們還落後一大截是真的,不夠公開的資訊,地方自治法的嚴重不足,都值得思考。 今天上任,發生了許多有趣的事,可能得千字文才能解釋的好了,就之後再說吧。第一次走進家鄉的議會,那個在我回來工作沒多久花了五千多萬抓漏的議會內裝真的算的上氣派,這麼好的地方,怎...

  • 連江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 在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5-30 12: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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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代力量相信,議會透明是堅定該走的方向。當政治越透明、公民有更多權利監督時,才能讓各種荒謬和怠惰現形,政治運作也才會更正常。
     
    當政治回歸正常時,人民納稅給政府運用的資源,才能避免繼續被官商綁架。透過有效監督,讓在資源用在對的方向,人們的生活,才有可能變得更好。
     
    #議會透明
    #那些看議會直播才知道的事

    議會更加透明,荒謬問政現形!
    #有料沒料 #有沒有壞掉 #看直播就知道
      
    近日台灣各地議會中,出現了許多議員、首長們的各種荒誕言論,像是時代力量高雄市議員黃捷 鳳山捷伴同行 質詢高雄市長韓國瑜自經區議題,結果市長答不出來,讓議員忍不住白眼一翻;還有苗栗縣議會在這個會期開始史上第一次直播,結果立刻有議員說出「石虎太多才會被撞死!」、「可以偷跑就偷跑、可以讓他蓋就蓋」、「塞600萬讓環團閉嘴」等驚世駭俗的言論,讓人民直搖頭。
     
    更別說是5月24日同婚過後,全台灣的反同民意代表們,似乎展開了一場秀下限大賽。
     
    廖郁賢-時代力量雲林縣議員質詢縣長張麗善性別平等的政策是什麼?縣長只回答平等、尊重,甚至當場說出「雲林縣沒有任何歧視」、「你不要置入性強姦我的想法」;國民黨連江縣議員陳書建,表示「同志比野狗還恐怕」;國民黨基隆縣議員張芳麗在同婚通過當天,也在議會上說「陰陽不能失調要和諧」;國民黨台南市議員-盧崑福則建議要「開設同性戀班」等等,種種充滿歧視、可怕的言論,都在議會直播上完全現形。
     
    然而,這其實也是 #議會透明 有多重要的最好證明,無論是市長還是議員,有料沒料、有沒有壞掉、有沒有歧視,看直播就知道!
     
    議員如何代表人民監督市政,縣市政府如何解決人民問題,原本就是該讓人民知道的事。正是因為如此,議會透明才會如此重要。透過直播和會議紀錄,人民才能直接掌握:
    ❓這些議員究竟有沒有在把關市政
    ❓發言提案代表的是誰的利益
    ❓政府的施政規劃是否完整
    ❓首長到底瞭不瞭解自己喊出的政策
     
    然而,全台各地議會的透明度落差其實不小。舉凡是否有直播、直播能否隨選觀看、大會跟分組會議是否都有直播、議事錄要多久上網等等,過去都取決於各地議會自行規定。許多議會長期以來都相當不透明,其實等於蒙蔽了自己的人民。
     
    所幸,內政部於2018年10月通過「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修正草案,規定全國各地議會從2020年開始,大會都必須直播、委員會需要全程錄影、並在一定期限內將議事錄、會議記錄公開。
     
    對於促進議會透明的修法,時代力量十分肯定。同時,我們認為在這個基礎上,還可以朝以下方向加強,讓人民可以更有效掌握議會動態:
     
    #直播範圍更完整
    不只大會,「分組審查委員會」也該直播。

    大會直播固然重要,但許多魔鬼其實也會藏在分組審查的細節裡。例如,新北議會就曾經提出一個「獎勵容積無上限」,嚴重違反母法《都市更新條例》的荒謬自治條例。結果,當我們深究這條例到底是誰提出、誰覆議、討論過程為何、誰該為此負責時,卻因為分組委員會沒有影像直播紀錄,導致無從追查。
     
    #議事紀錄公開更即時
    議事錄、會議記錄,一個月內公開。

    大家可以想像,我們開完一場會,會議記錄卻要等上好幾個月才會做出來嗎?這麼不可思議的事,正在許多議會上演,要等上一個會期(四、五個月)以上才將記錄公開。考量各地方議會的軟硬體資源,我們認為議事錄及會議記錄在一個月內公開,是可行的。當會議紀錄越即時,外界的監督力道才能越到位。
     
    #議會應裝設表決燈

    議員在議會並非代表自己,而是代表人民在行使表決權,對每個議案到底是贊成還是反對,應該清楚給人民交代。然而,許多議會到現在都沒裝設表決燈,在會議紀錄裡往往寫著「全體贊成」或「全體否決」,造成沒有議員會為提的法案負責,這是不對的。
     
    #議會應開放民眾旁聽列席及錄音錄影

    議會是人民的議會,如今許多議會卻對旁聽多所限制,甚至禁止錄音錄影。時代力量雲林縣議員廖郁賢 日前曾提案具體要求議會應開放民眾旁聽列席,卻遭議會否決,甚至進一步立即修規則禁止錄音、錄影,被外界稱為「 #時力條款」,完全與內政部開放透明的修法方向背道而馳。
     
    時代力量相信,議會透明是堅定該走的方向。當政治越透明、公民有更多權利監督時,才能讓各種荒謬和怠惰現形,政治運作也才會更正常。
     
    當政治回歸正常時,人民納稅給政府運用的資源,才能避免繼續被官商綁架。透過有效監督,讓在資源用在對的方向,人們的生活,才有可能變得更好。
     
    #議會透明
    #那些看議會直播才知道的事

  • 連江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5-30 12: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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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議會更加透明,荒謬問政現形!
    #有料沒料 #有沒有壞掉 #看直播就知道
      
    近日台灣各地議會中,出現了許多議員、首長們的各種荒誕言論,像是時代力量高雄市議員黃捷 鳳山捷伴同行 質詢高雄市長韓國瑜自經區議題,結果市長答不出來,讓議員忍不住白眼一翻;還有苗栗縣議會在這個會期開始史上第一次直播,結果立刻有議員說出「石虎太多才會被撞死!」、「可以偷跑就偷跑、可以讓他蓋就蓋」、「塞600萬讓環團閉嘴」等驚世駭俗的言論,讓人民直搖頭。
     
    更別說是5月24日同婚過後,全台灣的反同民意代表們,似乎展開了一場秀下限大賽。
     
    廖郁賢-時代力量雲林縣議員質詢縣長張麗善性別平等的政策是什麼?縣長只回答平等、尊重,甚至當場說出「雲林縣沒有任何歧視」、「你不要置入性強姦我的想法」;國民黨連江縣議員陳書建,表示「同志比野狗還恐怕」;國民黨基隆縣議員張芳麗在同婚通過當天,也在議會上說「陰陽不能失調要和諧」;國民黨台南市議員-盧崑福則建議要「開設同性戀班」等等,種種充滿歧視、可怕的言論,都在議會直播上完全現形。
     
    然而,這其實也是 #議會透明 有多重要的最好證明,無論是市長還是議員,有料沒料、有沒有壞掉、有沒有歧視,看直播就知道!
     
    議員如何代表人民監督市政,縣市政府如何解決人民問題,原本就是該讓人民知道的事。正是因為如此,議會透明才會如此重要。透過直播和會議紀錄,人民才能直接掌握:
    ❓這些議員究竟有沒有在把關市政
    ❓發言提案代表的是誰的利益
    ❓政府的施政規劃是否完整
    ❓首長到底瞭不瞭解自己喊出的政策
     
    然而,全台各地議會的透明度落差其實不小。舉凡是否有直播、直播能否隨選觀看、大會跟分組會議是否都有直播、議事錄要多久上網等等,過去都取決於各地議會自行規定。許多議會長期以來都相當不透明,其實等於蒙蔽了自己的人民。
     
    所幸,內政部於2018年10月通過「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修正草案,規定全國各地議會從2020年開始,大會都必須直播、委員會需要全程錄影、並在一定期限內將議事錄、會議記錄公開。
     
    對於促進議會透明的修法,時代力量十分肯定。同時,我們認為在這個基礎上,還可以朝以下方向加強,讓人民可以更有效掌握議會動態:
     
    #直播範圍更完整
    不只大會,「分組審查委員會」也該直播。

    大會直播固然重要,但許多魔鬼其實也會藏在分組審查的細節裡。例如,新北議會就曾經提出一個「獎勵容積無上限」,嚴重違反母法《都市更新條例》的荒謬自治條例。結果,當我們深究這條例到底是誰提出、誰覆議、討論過程為何、誰該為此負責時,卻因為分組委員會沒有影像直播紀錄,導致無從追查。
     
    #議事紀錄公開更即時
    議事錄、會議記錄,一個月內公開。

    大家可以想像,我們開完一場會,會議記錄卻要等上好幾個月才會做出來嗎?這麼不可思議的事,正在許多議會上演,要等上一個會期(四、五個月)以上才將記錄公開。考量各地方議會的軟硬體資源,我們認為議事錄及會議記錄在一個月內公開,是可行的。當會議紀錄越即時,外界的監督力道才能越到位。
     
    #議會應裝設表決燈

    議員在議會並非代表自己,而是代表人民在行使表決權,對每個議案到底是贊成還是反對,應該清楚給人民交代。然而,許多議會到現在都沒裝設表決燈,在會議紀錄裡往往寫著「全體贊成」或「全體否決」,造成沒有議員會為提的法案負責,這是不對的。
     
    #議會應開放民眾旁聽列席及錄音錄影

    議會是人民的議會,如今許多議會卻對旁聽多所限制,甚至禁止錄音錄影。時代力量雲林縣議員廖郁賢 日前曾提案具體要求議會應開放民眾旁聽列席,卻遭議會否決,甚至進一步立即修規則禁止錄音、錄影,被外界稱為「 #時力條款」,完全與內政部開放透明的修法方向背道而馳。
     
    時代力量相信,議會透明是堅定該走的方向。當政治越透明、公民有更多權利監督時,才能讓各種荒謬和怠惰現形,政治運作也才會更正常。
     
    當政治回歸正常時,人民納稅給政府運用的資源,才能避免繼續被官商綁架。透過有效監督,讓在資源用在對的方向,人們的生活,才有可能變得更好。
     
    #議會透明
    #那些看議會直播才知道的事

  • 連江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 在 廖郁賢 雲林縣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8-12-27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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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雲林要進步,議會要透明。

    離人民的縣議會這事,我們還落後一大截是真的,不夠公開的資訊,地方自治法的嚴重不足,都值得思考。

    今天上任,發生了許多有趣的事,可能得千字文才能解釋的好了,就之後再說吧。第一次走進家鄉的議會,那個在我回來工作沒多久花了五千多萬抓漏的議會內裝真的算的上氣派,這麼好的地方,怎麼可以浪費?每一筆使用可都是人民的血汗,議員沒多大,百姓才是最重要的,從選前被笑到選後,無論是決定選舉還是至今的正副議長投票都是,可無所謂,選民就是我們最大的後盾。

    每一步,都以初衷做為思量,不是理想化,是得對的起那6179票,還有更多來不及認識阿賢的好人~第一次參與議會現場可能還算不上開會的會議,正副議長的投票其實過程算的上及格,但議事組表示不旦禁止錄影也不提供影像紀錄......其實蠻不合理,這不是「人民」的事嗎?究竟有什麼好不得為人知的?

    🚩今天觀察下來就「議會透明」的部份,以下是我們的提問與具體建議:

    《雲林縣議會議場錄音、錄影管理規則》第3-5,8條是否違反《政府資訊公開法》第7條第一項第十款?

    明年1月1號之後,期許雲林縣議會接下來的會期,可以遵照《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第25條第四項,全程會議實況應透過網路或電視全程直播。

    公督盟對於2018年各地議會的透明度評比圖顯示各縣市議會透明程度:
    💡基隆市.尚可💡彰化縣.待加強
    💡嘉義市.尚可💡嘉義縣.待加強
    💡臺北市.尚可💡南投縣.待加強
    💡澎湖縣.待加強💡連江縣.待加強
    💡新北市.待加強💡臺中市.待加強
    💡新竹市.待加強💡宜蘭縣.待加強
    💡臺南市.待加強💡雲林縣.極差
    💡高雄市.待加強💡新竹縣.極差
    💡花蓮縣.待加強💡金門縣.極差
    💡臺東縣.待加強💡屏東縣.極差
    💡桃園市.待加強💡苗栗縣.極差

    🚩法規來源──

    《政府資訊公開法》
    🔹第4條
    本法所稱政府機關,指中央、地方各級機關及其設立之實 (試) 驗、研究、文教、醫療及特種基金管理等機構。受政府機關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法人或團體,於本法適用範圍內,就其受託事務視同政府機關。

    🔹第7條
    下列政府資訊,除依第十八條規定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者外,應主動公開(第10項:合議制機關之會議紀錄)

    《地方制度法》
    🔹第54條
    直轄市議會之組織,由內政部擬訂準則,報行政院核定;各直轄市議會應依準則擬訂組織自治條例,報行政院核定。縣 (市) 議會之組織,由內政部擬訂準則,報行政院核定;各縣 (市) 議會應依準則擬訂組織自治條例,報內政部核定。鄉 (鎮、市) 民代表會之組織,由內政部擬訂準則,報行政院核定;各鄉
    (鎮、市) 民代表會應依準則擬訂組織自治條例,報縣政府核定。新設之直轄市議會組織規程,由行政院定之;新設之縣 (市) 議會組織規
    程,由內政部定之;新設之鄉(鎮、市) 民代表會組織規程,由縣政府定之。直轄市議會、縣 (市) 議會、鄉 (鎮、市) 民代表會之組織準則、規程及組織自治條例,其有關考銓業務事項,不得牴觸中央考銓法規;各權責機關於核定後,應函送考試院備查。

    《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
    🔹第25條(此條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施行。)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巿)民代表會、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會之大會、委員會及小組會議應公開舉行。但會議主席或議員、代表三人以上提議或依本法第四十九條列席人員之請求,經會議通過時,得舉行秘密會議。

    前項公開舉行之會議,依下列規定辦理:

    四、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除考察及現勘外,大會會議實況應透過網路或電視全程直播;大會及委員會會議應全程錄影,於會議後十五日內將影音檔公開於網站至少五年。

    《雲林縣議會議事規則》
    🔹第79條
    本會定期會及臨時會之會議,應全程錄音、錄影轉播,管理規則由本會訂定之。

    🔦疑慮部份:

    《雲林縣議會議場錄音、錄影管理規則》
    🔹第3條
    本會所配置之錄音機、錄影機以及開會過程製作之原音帶、錄影帶由本會提供,但議員對外傳播僅限於本人部分。
    🔹第4條
    本會議員非經徵得其他發言議員之同意,對外不得播放其他議員在會議中發言之錄音、錄影,違者應負刑事責任。
    🔹第5條
    非本會議員,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要求播放或觀看本會有關會議進行之錄音、錄影。
    🔹第8條
    會議時之發言紀錄,未經刊登公報或簽奉批准,不得自行抄錄對外發表,但議員就其本人發言之紀錄不在此限。

    ⚠️若議會透明,民選的議員才能更專注在自身的工作上,每一次的質詢出席的費用都是成本,憑什麼能不讓人民知曉?所以,請大家一起監督自己的選擇,這也是回饋社會的善事,最好的事。

    晚安,雲林

    P.S.謝謝我親愛的夥伴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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