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逃生避難圖法規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逃生避難圖法規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逃生避難圖法規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逃生避難圖法規產品中有1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143的網紅吳韋達 彰化縣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 喬友大火事故,不存在的房間與消失的陽台 ‼‼​ ​ 韋達於8/9質詢中,指出 #百香果商旅的平面圖與現況不符,質疑喬友大火案中最關鍵的百香果旅館在建築平面圖上有相當多不合法規之問題。​ ​ #不存在的房間​ ​ 在喬友大火事發韋達辦公室向縣府調閱了大量相關資料,探查許多有疑慮的地方,業者當初辦...

  • 逃生避難圖法規 在 吳韋達 彰化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8-11 2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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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喬友大火事故,不存在的房間與消失的陽台 ‼‼​

    韋達於8/9質詢中,指出 #百香果商旅的平面圖與現況不符,質疑喬友大火案中最關鍵的百香果旅館在建築平面圖上有相當多不合法規之問題。​

    #不存在的房間​

    在喬友大火事發韋達辦公室向縣府調閱了大量相關資料,探查許多有疑慮的地方,業者當初辦理營業登記的「變更後(隔間)平面圖」與百香果的內部實際狀況有所差異:如規劃作為空調機房的區域卻改建成房間,正是罹難印尼移工妮西所居住的房間。​

    #消失的陽台​

    另外,原本劃設陽台的空間卻在外推後消失了,其中包含兩位罹難者與許多受重傷者之房間。而就是這麼多的設計問題,反應出 變更使用是否合法,且 恐有造成避難逃生不易的疑慮。​

    #相關局處檢討在哪​

    事後至今已經一個多月,過去在質詢與記者會中,多次明示縣府要去翻閱相關資料並組成跨局處檢討,這是縣府對民眾應有的基本交代,議員辦公室已經對相關資料一再檢驗,然而縣府的內部檢討卻遲遲沒有啟動。除了消防局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檢討外,未看到其他局處有相關釋出的檢討資料,對彰化縣府感到相當灰心。​

    #做好橫向聯繫避免悲劇​

    非常遺憾的是,在改建成旅館使用,甚至後來作為防疫旅館時,相關局處在層層審核中,其實都有機會去發現內部改建的情形,如果當初各局處間的橫向聯繫順暢,就不會各自持有不一樣的平面圖,而造成搶救上的重大缺失,尤其此類高風險的甲類場所造成的影響更鉅,縣府在審查時應該要更上心。​

    🟥最後,韋達質詢最後重申日前的訴求,在議事廳要求縣長王惠美盡速召開消防與建築改革小組的會議,#行政機關確實地檢討改革,#杜絕下一次悲劇的發生。

  • 逃生避難圖法規 在 Sway房市觀測站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2-18 13: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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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營建署長的智商,我的老天爺,怎會有這樣的人來當署長?公設比的高低,都在建商的良心,我家啥公設都有,公設比26%(十年前也不算低的),怎現在新案啥都沒有只有大廳,然後公設比就35%??

    營建署抓的都不正確,枝微末節,應該要規定地下室停車位、車道、車道旁的空間等等,不能變成房屋的公設,這樣公設比才能降到合理值。

    不然建商都在亂登記,尤其是如果你的平面停車位低於十坪,你全社區的公設比都被建商A走了。

    【公設比之亂/上】哪裡虛坪最多?營建署抓出「管委會空間」作怪
    聯合報 / 記者何醒邦
    政府雖然開始打炒房,房市今年升溫已是不爭事實,進場買屋的不少民眾質疑,買到的房子坪數被灌水,立委高嘉瑜與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也一度為此在立法院舌戰「實坪制」,讓建案「公設比」過高問題再受關注。營建署開始研究如何減少虛坪,初步方向指出,最虛之處就是「管委會空間」,要「適度限縮」。

    北市新建案 公設比突破35%門檻
    據《住展》雜誌調查,今年台北市新建案平均公設比約35.3%、新北市約33.1%,雙創新高。因購屋族對公設的容忍值約是30至35%,北市等於直接突破35%「魔王關卡」這臨界點。

    在內政部訂定的預售屋或成屋買賣契約書範本中,建物權狀上,就是登記主建物、附屬建物(陽台)、及共用部分。「公設比」則是業界慣用的用語,就是「共用部分(扣除車位面積)除以建物總坪數(共有部分+主建物+附屬建物)」。譬如一間總權狀坪數30坪房子,共有部分若10坪,公設比就是33.3%。為什麼公設比有的是28%、或33%,甚至高到50%?由於法律沒有規範,這一切都取決於建商的良心。

    減少虛坪 花敬群:免計容積空間再檢討
    花敬群說,如果是社區基本使用需求,及必要的消防避難空間,沒有理由說那是「虛坪」;某個空間「虛不虛」、多大空間才合理,要靠「免計容積」空間的再檢討,來減少虛坪。

    「建築技術規則」中的免計容積項目,包括陽台、梯廳梯間、機電設備、逃生設施、停車空間等,其目的是鼓勵建商提供住家必要的設施,但同樣也讓建築物體積增加,因容積率代表建物的身材有多高或多胖,體積愈大的建築當然愈賣錢。

    「管理委員會使用空間、機電設備空間、梯廳、停車空間是目前最需要檢討之處,又以管委會空間,是建商最容易作怪之處。」內政部營建署長吳欣修說,上述這些地方的總量都應「適度限縮」,但後續還會與建築師公會及地方政府討論。

    建管官員說,管委會使用空間、機電設備空間、安全梯的梯間、緊急昇降機的機道、特別安全梯與緊急昇降機的排煙室,這5項雖不計入容積,但其面積的總和,也不得超過該基地容積的15%,「但後3項是整套的固定設備,建商也不會多做,不過既然都免計容積了,所以管委會、機電設備當然就要蓋好蓋滿,銷售空間才會更大,公設比就愈高。」

    吳欣修說,管委會空間原本是社區開會、辦活動的辦公室,後來就被建商變成圖書室、健身房、KTV、遊戲室之類的,這類案例太多了,也是最常被檢舉濫用的;而機電設備空間,也會刻意做很大提高公設,但裡面通常只放小機器。

    他指出,梯廳則是電梯到門口之處,面積上限是該層樓面積的10%,他看過一些豪宅,就把這類通道做得很浮誇、很滿;而增設獎勵停車位原本是好意提供公眾使用,結果卻加重住戶負擔公設比;而建商自行增設停車空間,得不計入容積,可是沒買車位的民眾,也要一起負擔公設。

    張金鶚:應推建物、公設分離計價
    房地產教授張金鶚表示,現在虛坪登記情況不合理,但完全實坪制也不合理,因為公設仍須花成本興建。他認為,政府要改革,除了完整揭露資訊,讓消費者判斷,也應推動建物、公設「分離計價」。而他根據實證研究結果,發現公設價格只有主建物價格的3成左右。

    賴正鎰:是買房誘因 公設有其必要
    商總理事長、鄉林建設董事長賴正鎰說,公設是建商吸引消費者買房的誘因之一,例如有建案標榜飯店式管理等,但公設會增加,是政府及業界對消防逃生的嚴格要求,這些設備都有必要存在;且管委會空間變成圖書室,也還是屬於全體住戶共有,官方顯然多慮了,也不甚瞭解市況。至於分離計價,他認為意義不大,買房還是看「總價」,「如果這邊少、那邊就會多啊!」

    「根本無濟於事、劃錯重點!」房市作家SWAY指出,重點是建商亂挪用空間,例如車位公設為何能移到房屋的公設?應約束這種行為;且這些分配合不合理,要有一套檢視標準,官方不能任由建商濫灌虛坪,還裝死不管。

    【公設比之亂/下】為何持續飆高?營建署說豪宅是肇因
    營建署評估 將可逐步降至30%
    近年公設比持續飆高,目前台北市新建案平均公設比約35.3%、新北市約33.1%,皆雙創新高。而其背後原因,營建署認為,應是大坪數豪宅帶動所致,但目前豪宅不好賣,紛紛改成小坪數,預估往後3年,公設比可望慢慢降回30%左右。

    內政部營建署長吳欣修說,這兩年公設比確實飆高,直達32至35%,快超過一般人忍受範圍,但他調閱2016到2020年的新成屋使用執照統計資料,發現戶數成長了35%、達12.8萬戶,但每戶的平均樓地板面積約從178平方公尺(53坪)降到93平方公尺(28坪),降幅近5成。

    他後來請同仁分析新成屋坪數由大改小的原因,「豪宅太大不好賣,結果都變更設計,改成中小坪數了。」

    官方認為推案坪數轉小 將讓公設比下降
    他舉例,他看到豪宅一樓大廳刻意做得很氣派浮誇,但lobby愈大,圖書館、KTV、三溫暖、交誼廳等休閒設施做得愈多,公設比就愈高;甚至連二樓以上的梯廳,為了彰顯氣勢,都做到法定面積的上限。

    吳欣修說,目前住宅市場都規劃中小坪數產品,以此產品定位,應不會有太多浮誇公設,不然只會更難賣。例如每戶20、30坪的產品,公設還這麼高,消費者難以接受,所以他估計往後3年,公設比應該會慢慢降下來到30%左右。

    專家不認同:公設比難回頭 要靠法規限制
    但房市作家SWAY對吳欣修的說法不以為然,他認為,豪宅之所以公設比高,是因豪宅有許多不同的設備、公設的面積也多,但就算改成小坪數產品,不代表公設比就會變少;且近5年房市走空頭,坪數下修的不只有豪宅,市場上每家建商都推小坪數建案,「同樣有氣派大廳。但公設比沒有比較少,」他認為制訂合理分配公設比、不任由建商濫灌虛坪的法規,才是正辦。

    對於公設比攀高,SWAY指出,消費者可注意「這設施有無必要」。因建商為讓消費者覺得建案很高貴,就做一些毫無尺度的公設,如超大的圖書館與交誼廳等,進而拉高公設比與房價。

    建商在地下車位動手腳 公設比更增
    建商也會在空地上增加假山假水庭園造景,來增加居住空間的舒適度,但消費者的負擔自然會增加。還有麻將間、撞球場、三溫暖泡澡池,最終都可能因使用次數少、疏於清潔保養而作廢。

    SWAY指出特別提醒,地下室車位是最容易動手腳之處,有的建商會擅自挪用地下室機車格,當成湯屋或健身房,最終被檢舉而拆除。而建商把地下室車位的面積設定愈少時,地下室其他部分,分攤做為全體共有公設的面積就會愈大,公設比也因此增加。

    https://vip.udn.com/vip/story/121161/5100030?from=vipudn_main2_cate

    https://vip.udn.com/vip/story/121161/5099150?from=vipudn_newest_index

  • 逃生避難圖法規 在 賣厝阿明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0-07 09: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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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明小教室 #產權篇 #大公 #小公
    阿明官方賴社群 每天一梗補腦水
    https://reurl.cc/q8880R

    燒腦ㄚ,買房子要連公設一起買,
    但,公設為啥又分大公跟小公? 

    一般而言,
    「大公」是指由全體住戶共同分擔的空間,
    包含頂樓的水箱、空調室,以及一樓的管理室,
    地下室的蓄水池、配電室、機械房;
    「小公」則是指由部分住戶共同分擔的空間,
    例如電梯間、走廊、通道、門廳、樓梯間等,
    都屬於小公的範圍。

    很多民眾會關心,
    公設看得到吃不到的「虛坪」問題,
    這部份阿明覺得,
    要看它是不是必要公共設施而定。

    以下我們用「必要」與「非必要」來說明:

    「必要公設」指的是,依照建築法規在安全、
    民生、防災的基本要件下,
    必須擁有的法定基本公設,例如逃生梯、
    消防設備、防空避難室等。

    「非必要公設」則是,
    建商為了提高建築物精緻或銷售度,
    額外增加的部分,
    例如健身房、室內游泳池、交誼廳等,
    以及建商可免計入容積的部分,

    例如;雨遮、一樓開放空間、
    獎勵停車空間等,
    這些也是會發生較多爭議的公共設施項目。

    再來就是大公與小公的部分...

    共多公共設施資訊滴家
    https://54aming.com/articles/6b8c8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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