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1
我發現好多朋友 要考11月記帳士
這些是我最常見到的考題
和新修法的內容
啊沒考不要怪我
記帳士稅法預測及基本題型
稅捐稽徵法
§10 疫情延後繳納期間
§11-1擔保品修法的第四款土地部分
§26 因疫情延期或分期繳納時限
§27 因26條延分期仍未如期申報者應一次還清時限
稅務...
0901
我發現好多朋友 要考11月記帳士
這些是我最常見到的考題
和新修法的內容
啊沒考不要怪我
記帳士稅法預測及基本題型
稅捐稽徵法
§10 疫情延後繳納期間
§11-1擔保品修法的第四款土地部分
§26 因疫情延期或分期繳納時限
§27 因26條延分期仍未如期申報者應一次還清時限
稅務救濟程序 時限及地點
更正及復查處理方式
稅捐稽徵法重要罰則
§41 §42 43 逃漏稅及幫助逃漏稅 (今年會計師申論)
§44 行為罰 與 營業稅法§52漏稅罰擇一從重
§48-1自動補報
納保法 基本生活費部分
營業稅佔考試最大宗
納稅義務人
視同銷貨
免稅零稅率內容 金塊的進口與銷售
總額型稅率及計算
小規模營業人進項得扣10%
營業稅分支機構申報採個別申報
營所稅分支機構採彙總申報
進項申報年限10年
開立發票時限
罰則 看到五倍以下選就對了
§51 §52
統一發票給獎 全年稅收3%
跨境電商 年銷售額超48萬 辦理稅籍登記
綜合所得稅 修法多 選擇題考點
股利所得分開計稅28%
及合併計稅8.5%上限八萬可抵減稅額
薪資所得定額免稅
扣除20萬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後入薪資所得
薪資核實認列費用 三項 各3%
長照特別扣除額 每人12萬
及排富條款 稅率20% 股利分開計稅 基本所得額超過670萬
統一發票或彩券中獎 5000以上分離課稅20%
公益出租未考過
基本生活費差額計算
物價指數調整時限%及適用項目
非居住者營利所得扣繳率21%
營所稅
納稅義務人
108年全年所得50萬以下19%
國外及大陸已納稅額上限
換算全年所得額算應納稅額
國內轉投資免稅
公式型所得 總機構境外
噸位稅 總機構境內
營業收入調節表
普通收據 製造加營業費用 千分之30
職工退休金 薪資總額*%
交際費 折舊 職工福利 呆帳
無形資產耐用年限
盈虧互抵 10年 及其條件
公司組織 如期申報 帳簿完備 簽證或藍色申報
資產重估 物價指數25%
反避稅四天王
已啟用 及 差異判斷 比例等
未分配盈餘5%
房地合一
計算方式 稅率 申報時限
非居住者稅率只有45% 35%
個人分離課稅
營利事業計入所得額
自用住宅定額免稅400萬
超過部分10% 及適用規定
罰則
短漏報 已申報2倍 未申報3倍
所得稅稽徵程序
扣繳率 暫繳兩種 結算 清算 就源扣繳
填發單據日期 時限 申報期間
未分配盈餘的罰則
最低稅負制計算
免申報最低稅負制者
個人 海外所得全戶未達100萬免計入
保險給付 受益人要保人非同一人
全戶未達3,330萬免計入
營利事業 計算方式 稅率 扣除額
遺贈稅 考最少
納稅義務人 稅率 免稅額 扣除額申報時限
遺產稅因公殉職軍公教加成
繼承人順位
區分是否將海外計入遺贈總額
經常居住境內之國民
非經常居住境內之國民及外國人
視同贈與 財產估價 罰則
申論題 綜所應該必考
薪資定額免稅 跟 長照特別扣除額
有稅法題目可以小盒子
太基本的題型不受理
上述基本題 讀到的時候記得多留意
祝一次上榜 專業科目總分盡量抓個 290
大家真的快點上榜一起報明年會計師
#記帳士 #普考 #稅法 #專技 #tax #會計
退休金免稅額計算 在 工商時報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退休金免稅竟是一場空!】
翁扣繳憑單沒看懂馬上被當漏稅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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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免稅額計算 在 Phew!好險網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一名老翁退休後一次領取養老金443萬元
應課稅退職所得為100萬元
也就是退職金在243萬元以可不計入所得
但是超過的部分仍需要用半數所得課稅
結果他沒看懂扣繳憑單
反而讓自己漏報所得被裁罰
快來一次看看怎麼算才不會被國稅局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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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 #漏稅 #退休金 #所得稅
退休金免稅額計算 在 高嘉瑜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台新彰銀案 歹戲拖棚十餘年仍無解?
囤房稅 財政部應落實全國歸戶與執行】
🔥台新金彰銀案十餘年 財政部找上壽險業「團購」彰銀?
台新金控自去年8月宣布娶親保德信人壽後,台新金與財政部長年以來,對於彰銀經營權的爭議未解決,又再次受到討論。
嘉瑜自去年第一會期3月中時,就針對彰銀董座改選之際,台新金有意併購彰銀與董座席次,在財政委員會向當時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提出質疑與提醒。
而今台新金宣布併購保德信人壽後,需要高達120多億資金,其資金來源是否全來自出售手中彰銀持股?以目前彰銀股東持股分布來看,台新金握有彰銀22.55%的股權,與第二大股東財政部的12.19%仍有一段差距,台新金如今似乎真的有意售出全部持股,但提出的方案是分年逐批釋出彰銀持股,嘉瑜質疑分年度釋出股份,彰銀經營權之爭,今年有可能解決嗎?
🔥純投資無席次誰願意 彰銀竟成燙手山芋?
早在去年9月媒體爆出財政部有意找上寶佳集團接手時,嘉瑜就強烈表達不妥之處,認爲台新釋股不應讓外界認為是「官商勾結」的私相授受,也不應讓民眾認為財政部要拜託財團接手燙手山芋,而也和金管會推動的「金金分離」政策背道而馳!
但財政部現在陸續與幾家財團接洽,包括滿手現金的壽險業者在內,討論接手彰銀股票的可能性,嘉瑜提出質疑,認為目前這些買家資訊、價格等,皆無法揭露,僅由財政部從中牽線,若各業者僅認購彰銀3~5%股權,不但沒有經營權,也無法取得席次,且是按照「財政部和台新金商量好的價格」,而這未知價格又是多少?是市價嗎?合理的買價就是多少?
嘉瑜認為,彰銀釋股若像次長所說是個值得購買的標的,絕非是請託財團業者請幫忙購買的局面,各家財團業者們早就搶著接手了,財政部這麼做就是急著將爛攤子推給別人,財政部自己反欠下人情。
✅財政部應落實 囤房稅全國歸戶與執行!
房地合一稅、囤房稅問題,嘉瑜長期關注許久,也提出許多落實居住正義的提案,其中囤房稅稅基與各縣市政府稅率執行問題,早已引人詬病。
財政部也說,正在跟地方政府討論稅基調整,但討論溝通這麼久時間,目前溝通進度到哪了?
嘉瑜質疑財政部與地方政府溝通要求,有多少地方政府會應財政部要求執行?且財政部也曾表示將囤房稅納入中央補助款考核重點之一,但隔天就改口表示此方法不可行!?嘉瑜想問財政部,到底能拿出何種獎勵與懲罰方法來約束地方政府?
次長僅回應已納入業務考核項目中,將會影響地方政府的名次。但嘉瑜點出這名次,也不實際影響地方政府的補助款核發,根本毫無實際約束力!嘉瑜拜託次長不要再逃避這個問題!財政部對於囤房稅的問題,似乎都還停留在與縣市間的溝通,嘉瑜長期呼籲、並且拜託財政部真的拿出落實囤房稅的具體作為!
🔥TISA違反租稅原則?未見財政部有合理評估!
鑑於勞金弊案爆發,民眾開始對將退休金交給政府操盤一事感到質疑,推動勞退自選的呼聲也日漸加劇,而在此之前,學者與團體亦有倡議可效法美國401K有限度開放自選組合,推行台灣個人投資儲蓄帳戶機制TISA:每人每年減免「投資列舉扣除額」最高2.4萬元,並設有投資年限5年限制。藉以鼓勵民眾投資、保障退休生活,亦能帶動台股更上層樓!
惟TISA的推動涉及稅制問題,財政部基於租稅中性原則,始終認為不宜採行,並提出納稅者保護法第6條規定:「租稅優惠應以合理之政策目的為限,不得過度。」,作為論據。
然嘉瑜質疑,上開條文所謂「過度」,財政部是否確實做過評估?每人每年僅2.4萬免稅額度,還設有5年投資年限,對比其他更優惠的租稅減免,根本小巫見大巫!更何況是否過度,也應與欲達成的積極施政目標做權衡才能論斷,若施行TISA的「利」大於租稅優惠所影響政府收益之「弊」,則財政部本就沒有阻擋的理由。
就政府政策而言,TISA個人儲蓄帳戶之免稅優惠,不盡然一定會衝擊政府稅收,若以泰國實施之成果為例,2006 年實施之後泰國整體稅收金額仍呈增加趨勢,未見明顯受到影響。
依學者推估,TISA上路後將會有六、七十萬人參與,可讓台股基金年增160億元規模,證交稅稅收每年可增加80億元;反觀稅收損失,若以國人平均稅率12%計算,稅收損失約20億元。嘉瑜呼籲財政部應重新審酌推行TISA個人儲蓄帳戶的必要性!
👉2020.03.11 彰銀爭奪戰 立委提醒金管會避免重演富邦併北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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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股銀行不能以身作則 如何監理民營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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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價登錄還不夠,囤房稅是關鍵!
推動TISA免稅帳戶,帶來台股新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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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3 臨時會財政委員會🔗 https://youtu.be/78w0pjR6U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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