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迭公文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迭公文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迭公文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迭公文產品中有3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近日國內新冠本土疫情急遽升溫...... 在防疫面對空前挑戰的時候,我們的警界高官也沒有閒著,不過他們煩惱的似乎不是外勤單位裡的基層同仁是否有染疫的風險,而是 #如何在紛紛擾擾的社群網站與媒體中刷一波存在感,或是擔心民眾不出門、基層「過度重視防疫」、犯罪減少而 #影響分局的績效。 台灣的疫情與...

迭公文 在 田媽日本代購小舖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07-09 17:44:46

#台灣現貨 🇯🇵日本多特瑞兒童複方/ 溫柔寶貝精油套組7 瓶 兒童套組--溫柔寶貝系列是多特瑞公司專門為兒童量身定做的。 針對兒童的思維,身體以及情緒三方面而特殊設計的精油複方配方。 《兒童複方精油套裝》是ㄧ套獨家研究設計,主要在使各年齡層孩童的頭腦、身體與心靈三大方面能獲得支持。專利配方中已添...

迭公文 在 姚子羚 ℰ????ℯ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05-03 17:52:38

東方日報訪問📝 Hair @taylorwan1 💇🏻‍♀️ Makeup @henryli_makeup 💄 Earrings #dearbell2ling @dearbellofficial ⭐️ Wardrobe @murua_official 👗 由張兆輝、姚子羚主演的無綫劇集《黃金有罪...

迭公文 在 Elise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5-03 10:29:01

I smell (like) summer 🌿 / 最近工作快要交接,突然多了非常多行政事務,每次跑公文我都覺得自己像支冰棒,還沒走到行政大樓就要融化在路上。但我明明是個很耐熱的人啊。或許我所能耐的熱,跟台北的熱不太一樣。 / 那是種專屬於台北盆地的熱,原本夏日的高溫加上柏油的蒸騰,全都悶在一起的熱...

  • 迭公文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5-17 20:10:05
    有 312 人按讚

    〔近日國內新冠本土疫情急遽升溫......
    在防疫面對空前挑戰的時候,我們的警界高官也沒有閒著,不過他們煩惱的似乎不是外勤單位裡的基層同仁是否有染疫的風險,而是 #如何在紛紛擾擾的社群網站與媒體中刷一波存在感,或是擔心民眾不出門、基層「過度重視防疫」、犯罪減少而 #影響分局的績效。

    台灣的疫情與警界高官的煩惱兩相對照,交織成荒謬程度舉世無雙的「台灣奇蹟」。〕

    《扭曲的正義》作者最新一篇呼應時事的文章,在 鳴人堂 編輯的超高效率之下,光速刊出:
    〈疫情當前,還要績效?警界高官「作秀」與務實防疫的距離〉全文看這裡➡https://bit.ly/3w6sLyk

    以下文本粉專編輯濃縮整理:

    1. 活在「專案績效」萬能迷思中,欠缺當機立斷能力的高檢署:
    而在我國疫情日漸嚴峻的當下,直至5月15日為止,由高檢署和警政署主導的「安居緝毒專案」還在如火如荼的執行。......
    5月12日高檢署傳出一份公文指示「……5月11日提升疫情警戒之第二級,請各緝毒系統於執行『第6波安居專案』時,務必落實防疫措施,如個案研判有染疫顧慮時,請停止該案執行……。倘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三級,本專案即停止執行……」

    直到5月15日疫情發展又變,雙北疫情警戒提升到第三級,高檢署終於宣布暫緩實施安居專案與年度檢察業務檢查,基層看似終於得以鬆一口氣,然而,更多的績效、媒體與社群網路展演等不務正業的勤務,正等著他們。

    2. 萬華分局長官的煩惱:
    在舉國為防疫而忙碌時,基層員警也多出許多協助中央與地方衛生主管機關的勤務,而當萬華區居民因疫情而減少外出與營業的同時,該分局警官看著績效報表而煩惱著,一個情境、兩樣心態,令人哭笑不得。

    只要了解我國警界文化之人或多或少都知道,警官的升官規則比百慕達三角洲還要難解,要怎麼打點好升遷之路,關鍵恐怕不是專業與能力,而是要怎麼在所有長官面前面面俱到?如何在政治角力中脫穎而出?辦案時要怎麼做才不會得罪權貴?要怎麼樣在媒體和全民眼中變成英雄?……等諸多與警察本業無關的考量。

    3. 拍照、拍片、作秀成為警局第一要務
    5月14日警察群組傳出令人匪夷所思的警政高層內部指令訊息,內容大概如下:

    「轉警政署長指示……今晚公共場所營業場所的稽查與臨檢,請提高強度與次數……

    各單位執行要拍照、錄影,上臉書及新聞處理。」

    混淆「臨檢」(《警察職權行使法》所規定的勤務,主要目的在於維護治安與預防犯罪)與「行政協助」(協助衛生主管機關執行稽查)二者截然不同的勤務主旨;且據了解,警方內部實際指令與執行上,也與衛生主管機關的平行聯繫迭出問題,欠缺專業的防疫指引方針,反而造成員警在準備不足下,面對不必要的群聚感染風險。

    這項司馬昭之心的「上臉書及新聞處理」指令,也再次凸顯公部門扭曲的「小編文化」,變相的為政客的升官之路服務。更嚴重的是,可能導致人民對於警察權的範圍有所誤會,誤以為「臨檢」能夠解決所有與犯罪與治安無關的事項,甚至把「預防病毒」當成「預防犯罪」同等看待,這不是一個正常的法治國家應該存在的文化。

    〈疫情當前,還要績效?警界高官「作秀」與務實防疫的距離〉全文看這裡➡https://bit.ly/3w6sLyk

    --------
    ▍追伸:
    –《#扭曲的正義:檢察官面對的殘酷真相,走向崩潰的檢警與媒體》:https://bit.ly/38JfGSD
    關於警政系統「專案績效」衍生的各種獎懲不公、違法誘因、癱瘓偵查資源、無法達到精緻偵查目的等問題,詳情見第149頁以下,〈第七章:偉大的專案,盛大的績效〉。
    關於警界升官文化的問題,以及在媒體前作秀對於升官的影響,進一步說明參見第247頁以下。

    ~~~~~~~~~~~~
    本粉專前情記事:
    來訊照刊-艋舺警:https://bit.ly/3ogsR3W
    來訊照刊-全國警:https://bit.ly/3yh0abx
    艋舺警續集-負責任篇:https://bit.ly/3ydTkU9
    艋舺警續集-衡平報導:https://bit.ly/3tVJEue
    退讚警告:https://bit.ly/3uY10rW

  • 迭公文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4-26 22:59:04
    有 418 人按讚

    〔事實上,近年來警方移送的「妨害公務」案件,越來越多檢察官認定警方違法而為不起訴處分、法院認定警方違法而為無罪判決的案例,且迭經媒體報導。身為法治國家的警察,理論上應當清楚認識到「執法之前,先要守法」的基本觀念,警界也應該都知道,妨害公務罪的前提在於「合法執法」,所以如果要以妨害公務罪逮捕民眾,那麼勢必要經過司法審查其執法的合法性,也就是可能遭到檢察官或法院「認證違法」、認證被民眾罵的內容是「合理評論」的「風險」。某種程度上,這也是需要勇氣的。〕
    - 〈中壢分局「很蠢」之爭:談警察盤查發動要件與妨害公務罪〉:https://bit.ly/3gMiqDg

    大家晚安:
    我是打狗小編,分享一篇老師在 鳴人堂 專欄的新文章:〈中壢分局「很蠢」之爭:談警察盤查發動要件與妨害公務罪〉:https://bit.ly/3gMiqDg
    也趕上某律師嗆法官的法律圈內最新網路笑話議題。
    事實上,類似的案例,不是只有判決裡才有,地檢署也有很多不起訴處分(#只是大律師偵查實務經驗欠缺所以看不到而已 唷)!

    QUOTE:

    「 在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人民享有行動自由以及隱私權。將人民攔下,要求提出姓名、出示證件,本質上都是對於人民自由權與隱私權的干預。因此,只有在「符合法律規定的要件」下,警察才能「依照法定程序」要求人民配合盤查、臨檢。

    警察盤查民眾的法源依據為《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詳見〈中壢分局「很蠢」之爭:談警察盤查發動要件與妨害公務罪〉全文看這裡 ➡ https://bit.ly/3gMiqDg)......

    從警職法第6條第1項第一至四款的規範來看,可以歸納出,警察只有在合理懷疑「有犯罪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與犯罪有關」、「有人身危害」的情況下,才能對特定民眾進行盤查。

    至於第五、六款的「特定場所」盤查,則必須是特殊許可處所,或是經同條第2項規定「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指定之處所,且以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而有必要者為限。在實務上,如果警局長官為這項指定,應該要有書面的公文作為依據,以確保該指定的明確與權責。......
    ......(詳見〈中壢分局「很蠢」之爭:談警察盤查發動要件與妨害公務罪〉全文看這裡 ➡ https://bit.ly/3gMiqDg)......

    在盤查程序方面,人民也有權利知道「我是依照法律的哪一條、什麼原因被盤查」,申言之,警察在執行盤查臨檢勤務時,必須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條第1項規定「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在現場情況容許之下,告訴人民為什麼懷疑他,以及依照同法第6條的哪一款規定盤查他。

    在以上盤查的實體與程序要件合法的情況下,人民才有義務提出證件、告知姓名,否則,依同法第4條第2項規定,人民得拒絕之。當人民認為警方的執法程序不合法,侵害自身的權利而有所質疑與不滿時,可以當場陳述理由,表示異議。此時警員如果認為異議有理由,就應立即停止或更正執行行為,如果認為無理由,則應依照人民的請求,將異議之理由製作紀錄交付給當事人,作為之後法律爭執的憑據。」......

    「刑法分則第五章「妨害公務罪章」的保護法益為「國家公權力之正當執行」,因此就該罪章中侮辱公務員罪、對公務員施暴罪等罪名要件的解釋上,成立犯罪的前提都是「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如果不是合法執法,就不是國家權力的正當行使。那麼對違法在先的公務員施暴、侮辱等,不應成立妨害公務罪章的罪名。」

    btw. 如果要戰「實務經驗」的話,請大家參考文中這段:

    「 以上不起訴處分,係筆者於新北地檢署服務期間所作,但值得我們玩味的是,筆者2018年在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進行五個梯次、總計千名員警的講座中,也讓當時在座所有具有第一線執法經驗的員警進行討論,每一梯的員警都在不知道上開不起訴處分的結論之下,以絕對多數的決議集體討論出「不成立妨害公務罪」的結論。

    這是否意味著,如果多數員警們拋開了上級施加的績效與達成率的枷鎖、升官與功獎的貪欲,而以最單純、平靜的本心回到課堂上,就能重新找到心中那方「守護法治國」的光明之地?」

  • 迭公文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3-10 14:43:38
    有 236 人按讚

    《扭曲的正義》第二部第七章 〈偉大的專案,盛大的績效〉描述的荒謬情境,並沒有隨著法院的判刑、案件的公開、書本的問世而結束(事實上,這是警察體系積弊多年的文化,和高層的升官圖綁在一起,沒有那麼簡單就可以改革,這要取決於讀者們一同了解問題、擴及周遭的公民、公民集體督促政府改革)。
    台中地院109年簡字第1184號刑事判決,書寫的,是員警為了「線上立破」績效鋌而走險偽造文書的故事。

    這篇作者今日在 鳴人堂 專欄新上線的文章〈「線上立破」的績效目標,是打擊犯罪還是製造犯罪?〉:http://bit.ly/3l0qPmK
    書寫的是這個故事,以及背後的原因,也算是《扭曲的正義》成書後的番外章。
    摘:
    日前一則報導指出,有名通緝犯(下稱L)主動向台中某派出所投案,受理投案的警員(下稱P),為了拿到「線上立破」的績效敘獎,竟製作一系列內容不實的公文書,謊稱是自己巡邏時查獲,最後被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識破而依法偵查起訴。

    該案經台中地院審理後,以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由於在審判中自白犯罪,因此法院給予緩刑4年之寬典(台中地院109年簡字第1184號刑事判決)。但因P的行為破壞警察機關製作文書及調查案件的正確性,不但構成犯罪,也嚴重損及公務人員與公務機關的職責,因此除了以上刑事有罪判決的處罰外,台中市警局報由台中市政府把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經懲戒法院以110年度清字第3號判決認定屬《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1款之違失行為並有懲戒必要,而判決「降級改敘」。

    〔 事實上,因為「線上立破」績效評比而產生的公務人員違法問題,也不只本文首揭的偽造文書騙功獎案件,這個案例也不是開天闢地第一樁,而只是長期以來積弊的冰山一角而已。

    如果沒有其他比「法律成本」更高的誘因,公務人員理論上是不可能有動機在執行職務時違法的,更遑論員警與當事人素昧平生,實在沒有違法侵害當事人權利的動機。偏偏「線上立破」等越形盲目與不合理的績效評比與功獎,正是讓某些員警忘記初衷鋌而走險的「誘因」。〕

    〔 除了成為違法誘因的法律風險之外,「線上立破」的數字要求,更成為員警執法的人身安全隱憂。警方高層長期以來炒新聞、塑造各種「戰神」級的英雄,尤有甚者,除了有些地方警局「每個月」要求評比外,他們所制定的績效數字目標還一季比一季、一年比一年高。

    在這種一味追求數字、不求精緻的粗糙辦案文化下,員警只好鋌而走險地以有害人身安全的危險方式(例如追車)來想辦法達到長官設定的標準,近年來便發生過員警追車殉職、或是波及無辜路人的不幸憾事,迭經媒體報導。然而警界高層似乎依然無動於衷,透過「小編」或「警媒合作」以各種四兩撥千金的公關運作方式轉移焦點,改革永遠遙遙無期。〕

    〔 至於那些不斷提高績效的數字要求,催逼下屬膨脹數字,好讓自己得以在數字競爭中脫穎而出升官的警官呢?他們固然可以厚著臉皮在下屬違法被檢察官發覺而起訴判刑時,揮舞著「次元切割刀」將下屬送去懲戒,對外宣稱「我們要求表現,但沒有教唆違法」來擺脫關係,接著繼續平步青雲地在畸形的官場上耀武揚威。

    然而,《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7條宣示的誓詞「余誓以至誠,恪遵國家法令……依法執行任務,行使職權」,其實早在初任警察官時,就已畫下了那條不能逾越的基本底線。〕

    〔親愛的台灣人,你們還要任由這些靠著下屬逾越那條界線而升官的人,繼續佔據高位、繼續制定不合理的績效要求、繼續對下屬製造間接壓力而踐踏法治國、繼續玩弄數字遊戲結合媒體愚弄大眾嗎?〕

    〈「線上立破」的績效目標,是打擊犯罪還是製造犯罪?〉全文看這裡➡️ http://bit.ly/3l0qPmK

    ▍延伸閱讀:
    「警政績效之亂」更詳盡的剖析請見《#扭曲的正義:檢察官面對的殘酷真相,走向崩潰的檢警與媒體》
    第二部 崩潰中的警察體系

    第六章 群鴿亂舞
    鴿就是鴿,不要叫我進化
    歪鴿是怎麼歪的?

    第七章 偉大的專案,盛大的績效
    到底是在做專案還是集點換贈品?
    專案造出來的孩子──「騙票」
    「騙票」是什麼?
    斬手專案「騙票」三大招
    盛產「騙票」的轄區
    我辦過的「騙票」

    第八章 和諧又美好的檢警關係
    什麼是檢警關係?
    是誰扭曲了檢警關係?
    不要再說「誰挺誰,誰一定要挺誰」
    「小鴿」的第一張搜索票
    我們真的那麼絕望嗎?

    聯經 | https://linkingunitas.com/L184634
    博客來 | https://linkingunitas.com/B184634
    金石堂 | https://linkingunitas.com/K184634
    誠品 | https://linkingunitas.com/E184634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