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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迄訖 在 報時光UDNtime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3-26 20: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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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電梯公寓式住宅》 #你也住過嗎 #你做好準備了嗎 #囚居晚年

    1950年代的連棟式住宅到公寓式住宅,
    我們的居住問題隨著經濟成長,
    人口結構變遷而更迭。
    以前人口多需要房子,
    今日則環境良好,醫學發達,
    社會高齡化。

    對於行動有困難的人們
    無電梯老宅如同囚房一般

    一同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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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22/聯合報/A1版/要聞】 
      
    老宅困老人 雙老危機
     
    【記者陳雨鑫、李樹人、梁玉芳、許詩愷╱專題報導】人老了,房子也老了,不適合的老家讓「在地老化」成了奢望。「老宅困老人」成為台灣難解的雙老難題。

    依內政部最新統計,全台近四十三萬老人住在「無電梯公寓」裡,兩年內飆升九萬人。若再加上透天厝,據衛福部一○六年資料,我國老人高達七成住在無電梯房屋。
      
    難以安老 在都會形同偏鄉
      
    當老邁身體無法應付爬樓梯的日常挑戰,就醫、購物及各種人際互動,都因「行不得」形同囚居。缺乏無障礙設計、長年無力整修的環境,更讓「家」遍地風險。

    只要是沒有電梯的老公寓,「即使在二樓,對於行動不便的長輩來說,都是都市中的醫療偏鄉。」推動在宅醫療的台北市聯醫院長黃勝堅如此形容。

    目前台灣高齡族約三百八十萬人,其中「獨居」或「老老照顧」接近百萬。至於老宅,粗估至二○三○年,四十歲老屋恐占全台房屋三成。
     
    被家困住 中風15年沒出門
     
    「我從未想過,有人會因為樓梯被困在家中十幾年。」黃勝堅認識一位中風患者,在三十八至五十三歲間,從未離開過家門。黃勝堅看著這群人,房子沒變、道路沒變,唯獨變的就是「人老了」,家不適合居住,卻已來不及脫離。

    基隆市議員王醒之推動扶老換工班,有位行動不便的八十歲婆婆在孩子移居後,獨自困居老街二樓,女兒每周送菜一次。「電視壞了,婆婆每天的娛樂是趴在陽台,看樓下路人。」王醒之說,聽了都想哭。

    台北市第一間居家醫療診所「都蘭診所」創辦人張凱評提及,即便社區大樓,也不見得暢行無阻。有個案住在電梯華廈,但一樓大廳到電梯之間,居然還有好幾階樓梯,坐在輪椅上,可是寸步難行。
     
    樓梯噩夢 筆直45度長斜坡
     
    此外,張凱評指出,有些老公寓的樓梯是一路四十五度向上,完全沒有小歇的平台。動線看似簡易,但失能者如需緊急就醫,只要一個失手,擔架或輪椅翻覆,恐出人命。

    台大社工系教授楊培珊說,台灣沒有高齡人口住宅政策,若政府以為老年人的自有住宅率達八成,所以不用管,這是迷思;「國家應該要盡一切可能,用各種政策工具,以房養老、都更、蓋無齡住宅,讓長者安居」。
     
    都更無望 裝電梯達成率低
     
    「我很焦慮,台灣老化速度太快,整個社會、政策都跟不上。」楊培珊認為,建商設計住宅時必須思考設施、設備的無障礙功能及輔具,智慧家電未來如何融入,「建商不只是蓋房子,是生活的營造者」。

    對於老屋造成移動障礙,張凱評表示,問題難解,想要打掉重蓋、推動都更,難度超高。政府獎勵老公寓裝設電梯,雖是美意,但達成率也極低,大部分一樓住戶不想讓自己院子成為公共空間。

    衛福部次長薛瑞元指出,當長者居住環境不友善,要求「在地老化」的理想,反而讓老人「被關在家裡」,必須要改變「住」的品質;未來老人住宅不只是房子,也要附上服務,這些都是國家重要目標。
     

    聯合報系願景工程(Vision Project)
     
    #願景工程
    #努力讓臺灣更好
    #報時光UDNtime

    圖片日期:1983/1/17
    圖說:市區公寓住宅牆邊、街頭路桿等多處,遭搬家公司噴彩廣告,有礙市容觀瞻
    來源:聯合報
    攝影:高鍵助

    歷史新聞

    【1964-12-26/聯合報/11版/特稿】

    公寓住宅 黃金世紀

    【施克敏】像所有鬧過房荒的各國都市,台北市一批一批連棟式的住宅,似乎已成過去,不再蓋了,現在一棟一棟的大型公寓,正在那裡蓋著,住公寓的習慣,我們這裡的人也漸能適應了,那麼有了公寓以後,將會發生一些什麼樣的問題呢? 這是現代都市裡,興建住宅潮流上的一些問題,很多外國的都市,都已面臨到了,台北市的住宅建築,也正往公寓的潮流走,這些問題,遲早要來。

    連棟式的住宅

    打從卅六年起,一個本來只能容納五、六十萬的都市,人口一下子膨脹了,而且突破了百萬大關,自然要鬧房荒。 也從那時候起,台北市一些營造商和大地主,就動了腦筋,專蓋房子賣,那時,他們蓋起來賣的房子,都是二、三樓連成一排的,稱為連棟式的住宅。

    這種房子,要買就買整棟的,很少有分樓出售的。一棟二、三十萬,買的和賣的,現金交易,一次付清,「銀貨兩訖」,沒有什麼分期付款的,因此,那時候買這種連棟式住宅的,非有二、三十萬買不到,但有錢而需要房子的人實在多,這種房子的買賣很容易,而且很多。做這種房地產生意的,因脫手容易,房子蓋起來,供不應求,一次一批房子蓋起來,是坐著看漲的。

    連棟式的住宅,在台北市區風行了十二、三年,從卅六年到四十九年,做這種生意的,都發了財。 但是,從四十九年以後,這種住宅的生意不行了。

    打垮連棟式住宅生意的,除了多數要房子住的人,一次付不起二、三十萬外,主要的是,分期付款的公寓式住宅,出現在台北市了,這種住宅,除了第一次要付出一筆三、四萬的鉅款外,以後每個月付出的錢,等於是租房子的價格,而且過了一段時間後,房子的產權又歸自己所有,這是多數需要房子住的人買得起,而且他們認為合算的。

    地稅一再調整

    從四十九年以後迄今,連棟式住宅很少有人問津,是買房子的人,考慮到房捐的提高,地價稅的一再調整,直到今年七月十日實施都市平均地權公告地價以後,連蓋這種房子的人也認為,這種生意完全不能做了。

    以公告地價提高地價稅以後為例,一棟價值卅萬元的房子,建地每坪總耍四千五以上,如果這棟房子是卅坪地,則折算起來,每個月的房捐和地價稅的負擔,就要四百元以上,另外,加上這卅萬元的利息,以銀行利息計算,每個月也有三千元的利息,則換句話說,像這樣一棟卅萬元的房子,每住一個月,就要付出約三千五百元的代價,這筆錢,要是拿來租房子,可以租到一間有相當水準的樓房,況且買了房子又會年年折舊,另付保養費,而卅萬的現鈔,還可以有相當週轉的用處。

    房子賣不出去

    像這樣仔細打一打算盤,過去那種連棟式的住宅,買的人就少了,買的一少,賣的人一次蓋起來大批房子,賣不出去,那樣一大筆資金就呆滯在那裡,這是冒最大的風險,這種生意,誰都不願做了。

    打垮連棟式房子的生意,第一批在台北市蓋起來的分期付款公寓式住宅,就是現在光復路的市民住宅,這也是此後一連串公寓興建的開端。

    適合社會需要

    公寓式住宅當然是模仿外國人的,住這種房子,是習慣的問題,同時也是現代都市住宅區發展的趨勢,這種房子出現在「房荒」的都市,受到多數人的歡迎,主要在於「經濟」和配合社會發展的潮流。 它雖也是大批的投資,但卻分間出售,適合一般人的購買力,而且政府正獎勵這種住宅的興建,買這種房子,還可以分期付款。

    它既可以分間出售,當然適於小家庭的居住,而現在我們這個社會的型態,正由過去的大家庭,演化為小家庭,公寓住宅正配合了小家庭組織。

    兩項有利條件

    它既出現在現代都市,必有其適合於都市建設的條件:

    第一,現代的都市因面積太狹窄,要想辦法爭取空間,向高處發展,公寓式的建築正是如此,大家上下居住在一起,寸土寸金的地是共有的。 第二,這種高樓大廈,蓋起來以後,人口集中在一起,政府要有一些公共設施和改善生活環境的建設,也比較容易辦理。

    分間脫手容易

    至於蓋房子的人,都一窩蜂蓋公寓來出售,除了分間出售脫手容易外,就是建築費經濟了,因為公寓住宅,牆是共有的,一樓的屋頂是二樓的地板,這又是共有的,而住二樓的人由樓下上二樓,這座樓梯,正是住三、四樓以上的人所共有的,這一些算起來,戶數雖少,但房子有很多部份在互不妨礙的情況下,又是共有的,則以一棟的戶數來說,公寓式的建築,其建築費自必比連棟式的低廉,蓋房子的人,當然樂於蓋這種房子賣。 因此,這一些年來,也可以說從四十六年起,台北市一些市民住慣了市民住宅後,公寓住宅很受歡迎,這種房子,真是如雨後春筍。
    (後略)

  • 迄訖 在 林宜瑾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1-05 13: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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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午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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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非對號列車車票:可改使用電子票證(悠遊卡、一卡通、愛金卡、有錢卡,並享有區間車票價9折優惠)或上車後主動向車長補票。
    2、對號列車車票:網路訂票取票及窗口購票請至鄰近車站(臺南站、永康站)辦理外;訂票取票亦可至各代售取票通路(各超商、郵局及對號列車自動售票機)辦理。
    3、電子票證加值:請至鄰近其他加值通路(如:各便利超商等)或鄰近車站辦理。
    4、薄紙定期票:薄紙通用定期票僅限於起訖站中之一站發售,無法於非起迄站以外之站購買,惟臺南站為大橋站之管理站,故暫停售票期間欲購買薄紙定期票者請至臺南站或另一起迄站購買,例如:欲購買大橋至楠梓薄紙定期票,請至臺南站或楠梓站購買。

    為提供各位旅客更舒適與安全之乘車環境,施工期間造成諸多不便,還請包涵見諒,謝謝。

  • 迄訖 在 知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0-16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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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朝文化的探索|知史百家

    歷史春秋網

    夏朝,是中國歷史上最早的奴隸制國家。古代文獻對夏朝的論述雖仍系傳說,但是從《史記·殷本紀》關於商代世系的記載,已被安陽殷墟出土的甲骨文證實為信史的情況推斷,《史記·夏本紀》關於夏代歷史的記載,亦當有所依據。

    因為迄今為止尚未發現類似甲骨文那樣的有關夏代文化的確鑿的實物資料,夏文化的遺物也難以辨識,所以,在夏紀年內,分佈於文獻記載中夏王朝主要統治區域的考古學文化,自然成為探索夏文化的重要對象。夏代的紀年,歷來眾說紛紜,莫衷一是。目前通行的歷史年表採用的夏代起訖時間,為公元前21世紀至前16世紀。

    傳說中夏王朝的都邑以及發生重大歷史事件的諸多地點,古代文獻對其地望的記載頗多差異,後世學者的考證也分歧很大。但是,夏王朝統治的中心區域在豫西,尤其是洛陽平原,伊、洛、潁水流域,以及晉南的汾河中下游,特別是汾、澮、涑水流域,學術界的看法基本還是一致的。

    目前,學術界對夏文化探索的目標已經逐漸集中於二里頭文化。二里頭文化,因對河南省偃師二里頭遺址的發掘,獲得大量的比較系統的資料而得名①。二里頭文化分兩個類型,一個是以河南省偃師二里頭遺址為代表的二里頭類型,另一個是以山西省夏縣東下馮遺址②為代表的東下馮類型。東下馮類型與二里頭類型的文化面貌有許多相同或近似之處,也有某些差異,所以是同一文化的兩種地方類型。

    ①《新中國的考古學》,《紅旗》1962年第17期。

    ②《夏縣東下馮》,文物出版社1988年版。


    二里頭遺址按時間順序以及文化內涵的變化分為四個發展階段,出土的標本經過碳十四測定,一期至四期的年代約為公元前1900年至前1600年。東下馮遺址測定的數據較二里頭遺址的數據稍晚。二者的年代大體都在夏紀年的範圍之內。

    二里頭類型遺址已經發現數十處,主要分佈於豫西地區。除偃師二里頭遺址之外,經發掘或試掘的遺址,還有陝縣七里鋪,洛陽東乾溝、矬李、東馬溝、偃師灰嘴、高崖,登封玉村,澠池鹿寺,臨汝煤山,鄭州上街、洛達廟,浙川下王崗等地點。

    古代文獻關於夏人在豫西活動的記載很多。《逸周書·度邑解》云:「自雒汭延於伊汭,居易無固,其有夏之居。」朱右曾在《逸周書集訓校釋》卷五中說:「雒汭,雒水入河之處,在河南府鞏縣北。伊汭,伊水入雒處,在河南府偃師縣西南五里。」《史記·周本紀》索引云:「言自洛汭及伊汭,其地平易無險固,是有夏之舊居」。《國語·周語上》亦曰:「昔伊洛竭而夏亡」。上述記載和考證清楚表明,河南省的伊、洛地區正是昔日夏人所居之處。二里頭類型遺址的分佈範圍恰與「有夏之居」的地望相合。

    東下馮類型遺址也發現幾十處,分佈於晉南的運城和臨汾盆地。已發掘的遺址有夏縣東下馮、永濟東馬鋪頭、翼城感軍和襄汾南大柴等地點。晉南素有「夏墟」之稱。《左傳·定公四年》雲:「分唐叔以大路……命以唐誥,而封於夏墟。」服虔曰:「大夏在汾、澮之間。」叔虞為晉國始封之君,其地在夏墟,是古唐國的故土。叔虞封唐乃稱唐叔虞。《史記·晉世家》對此有所記載:「武王崩,成王立,唐有亂,周公誅滅唐……於是遂封叔虞於唐。唐在河汾之東,方百里,故曰唐叔虞。」古史專家徐旭生先生對夏墟的地望曾有詳細考證,認為「《左傳》所指的夏墟當在山西的西南部」①。東下馮類型遺址分佈於晉南,大致在汾、澮、涑水流域,與「夏墟」的地望相符。

    龍山文化王灣類型的年代,經碳十四測定,大約在公元前2300年至前2000年。王灣類型分佈在以洛陽為中心的伊、洛水流域,主要遺址有洛陽王灣、矬李、孟津小潘溝、偃師高崖、臨汝煤山和登封王成崗等。在王灣遺址的發掘中,獲得大量富代表性的資料②,王灣類型因而得名。王灣類型的分佈地域與二里頭文化早期的分佈地域大體一致。在地層關係上,王灣類型又直接疊壓在二里頭文化一期之下。二里頭文化一期與王灣類型之間,在文化面貌上有明顯的承襲關係。所以,王灣類型晚期也應在探索夏文化的範疇之列。龍山文化陶寺類型的分佈區域集中於晉南的臨汾盆地,翼城、曲沃、襄汾、侯馬、新絳等地均有發現。其地域也正在「夏墟」的範圍之內。陶寺類型可分為早、中、晚三期。其起訖時間約當公元前2500年至前1900年。若此,則陶寺類型晚期在夏紀年範疇之內,亦當屬探索夏文化的重要對象。南大柴遺址屬二里頭文化東下馮類型①,與陶寺遺址皆為襄汾縣所轄。兩地隔汾河東西相望,距離僅15公里。龍山文化陶寺類型早於二里頭文化東下馮類型,二者在時間上大致銜接。但是南大柴遺址的發掘資料表明,東下馮類型與陶寺類型的文化面貌差異頗大,二者並無明顯的承襲關係。可知陶寺類型的發展受到遏制,其去向目前尚不清楚。東下馮類型並未直接承襲當地的龍山文化,而是自豫西的二里頭文化發展而來的地方類型。


    ①《1959年夏豫西調查「夏墟」的初步報告》,《考古》1959年第11期。
    ②《洛陽王灣遺址發掘報告》,《考古》1961年第4期。
    ①《大柴遺址發掘簡報》,《考古》1987年第7期。

    邊遠地區的一些考古學文化,例如甘青地區的齊家文化,經碳十四測定,時間為距今2000年左右,雖然大體在夏紀年之內,但因該文化的分佈,非夏人主要活動區域,其先民不屬夏民族,所以不在探索夏文化的範疇之列。

    (本文由「歷史春秋網」授權「知史」轉載繁體字版,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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