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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農糧署職等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徵才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南區分署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系:無 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3/31~110/04/09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電腦文書操作能力。 三、具汽車駕照能獨立駕駛尤佳。 工作項目...
農糧署職等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徵才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南區分署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系:無
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3/31~110/04/09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電腦文書操作能力。
三、具汽車駕照能獨立駕駛尤佳。
工作項目:
一、化學肥料、加強肥料管理計畫:購肥登記系統查核、均價訪查、補助款、手續費、肥料製造廠抽驗及農會肥料倉庫管理。
二、國產有機質肥料:推薦、補助、查核、末端購肥抽驗、製造廠不定期查核。
三、大、小型農機補助業務。
四、農產品生產追溯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分署屏東辦事處(900屏東市中山路44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應徵者請檢附(1)履歷表(含照片、自傳)、(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及身分證兩面影本(請以A4紙張依序裝訂並請註明與正本相符及簽名或蓋私章),採通訊報名方式,請於110年4月9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至701台南市東區東門路一段320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南區分署人事室啟(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聯絡電話:06-2372161轉212;聯絡人:李小姐。
2.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不符合者恕不通知,甄選結束欲退件者請檢附回郵信封;錄取結果公告於本分署網站/最新公告,錄取人員另依本分署通知日期辦理報到。
3.履歷表內所留電話號碼需為隨時可聯繫者。
4.本項職缺得視業務實際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翌日起3個月。
5.待遇:五等280薪點(新台幣34,916元)。
6.進用期限:自通知到職日起至112年3月31日止,期滿或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解僱。
7.請詳閱本分署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https://srb.afa.gov.tw//index.php?code=list&flag=detail&ids=187&article_id=45553)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農糧署職等 在 林佳新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擺爛的國民黨與噁爛的民進黨
[我懶惰寫了啦,直接剽竊08好油的言論]
我下自己標題就好
擺爛的國民黨與噁爛的民進黨
文字剽竊自,08好油
https://www.facebook.com/linbayyoyo/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politics/realtime/20190315/…/
藍委控農委會花1450萬養網軍 蘇貞昌:找小編打擊假消息
昨天藍委指控農委會養網軍的案子,連蘇貞昌院長都跳下來了,但蘇貞昌院長知道真相嗎?還是被農委會這票人拐了呢?
農委會有錢有預算,要請小編用廣告的方式來對於農委會認定不實的消息要做澄清,我覺得都非常的合理,過去不管是陳吉仲、胡忠一、蘇茂祥等農委會的高官,也都有第一線站在台面做澄清,而農委會的官方粉絲團、農糧署的鮮享農、林務局的森活情報站,在農業領域的推播量都是屬於前十的,所以農委會也不用擔心自己的澄清消息或政策推廣沒有散佈力。
但有問題的是這種以廣告來掩護非廣告的部分,也躲避了預算法的監督,農委會要在ptt這些平台做回應,我覺得也很合理,但你還是必須說明你是以官方的身分來做這些回答,而不是以非廣告的形式來閃躲,這樣誰知道你是不是故意搞網軍的操作呢?
最近一堆粉絲團冒出來,都是一樣的形式,根本不知道是誰,然後就用圖表加文字來進行攻擊,誰只要評論農委會或政府,他們就攻擊誰,然後拿農委會或政府單位的官方資料來做宣導,這些都是熱情的義工嗎?
這些網軍如果有拿農委會的資金做些些操作,他也符合非廣告的形式,可以合理的拿農委會的錢做這些事情,一般民眾會願意接受嗎?
除了這個1450的案子以外,更有問題的其實是前年的案子,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697717…&
這個1450萬農委會並不是第一個案子這樣去搞,最有問題的就是106年度的「新農業政策多元傳播案」跟後續擴充勞務採購案的這兩個案子,這兩個案子加起來有1355萬。
這兩個案子在台灣採購公報網上面都可以查詢到這兩個案子,立委陳宜民辦公室跟農委會索取這兩個案子的資料,農委會公關科科長黃添喜,並然來函告知「因結案報告內容係屬廠商之智慧財產無法提供」。
農委會公開招標的案子的結案報告,立法委員竟然不能查詢,更何況這些結案報告的內容是屬於農委會,一個科長用這種很瞎的理由拒絕委員查詢是為了甚麼?
結果陳宜民辦公室請農委會的秘書室主任過來說明,秘書室主任黃秀美前來說明時卻表示,「內部開會決議不予提供」。
她講的跟公關科科長講的對不起來,但結果都是一樣,就是農委會不想給,所以不給。
而且黃秀美還將公文呈上核定底價,迴避立法院監督,一個農委會公開招標的案子,為什麼農委會要藏成這樣呢?
黃科長跟黃主任這種拒絕立法委員辦公室調閱農委會公開標案的結案報告的行為,已經違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8條
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於立法院調閱文件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得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將其移送監察院依法提出糾正、糾舉或彈劾。
陳宜民辦公室依法可以送院會,再移交監察院處理。
而且星期三黃秀美主任來跟陳宜民辦公室討論之前,有某國民黨重量級立委的助理,來到陳宜民辦公室來喬這個案子,希望陳宜民辦公室不要碰這個案子,黃主任真是厲害,軟硬兼施,只可惜陳宜民辦公室不吃這套,一樣要求黃主任必須交出這份標案的結案報告,事後該助理竟然打電話到陳宜民辦公室來警告。
國民黨真的就是爛,不怕神一般的對手,只怕豬一般的隊友,國民黨的立委在監督執政黨的標案,竟然是同黨立委的助理替農委會圍事,圍事不成還敢打電話來警告,真是太不可思議了。
那這個黃秀美主任是誰呢?竟然有這種本領,連國民黨的人都叫的動。
她就是現在農委會主委陳吉仲的心腹,當初陳吉仲在當副主委的時候兼任台肥的董事長,要負責成立台農發,黃秀美就是她派過去負責把台農發成立的人員,也就是農委會口口聲聲說的民營公司台農發,卻是農委會派人協助成立的。
而黃秀美也因為協助台農發成立有功,大升官,升任農委會秘書室主任,直衝簡任十一職等。
而過去黃主任在地方的風評相當差,甚至還被號稱地下主委,許多基層對於他的行事作風敢怒不感言。
這些標案結案報告,農委會內部開會決議不與提供,這個內部,不知道有沒有包含陳吉仲主委呢?
兩個加起來1355萬的標案,到底有甚麼秘密,可以弄到黃科長跟黃主任寧願觸法也不願意交出,還可以弄到國民黨重量級立委的助理來施壓,為什麼農委會堅持要把這些標案藏起來呢?
這其中究竟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呢?
農糧署職等 在 Lin bay 好 油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politics/realtime/20190315/…/
藍委控農委會花1450萬養網軍 蘇貞昌:找小編打擊假消息
昨天藍委指控農委會養網軍的案子,連蘇貞昌院長都跳下來了,但蘇貞昌院長知道真相嗎?還是被農委會這票人拐了呢?
農委會有錢有預算,要請小編用廣告的方式來對於農委會認定不實的消息要做澄清,我覺得都非常的合理,過去不管是陳吉仲、胡忠一、蘇茂祥等農委會的高官,也都有第一線站在台面做澄清,而農委會的官方粉絲團、農糧署的鮮享農、林務局的森活情報站,在農業領域的推播量都是屬於前十的,所以農委會也不用擔心自己的澄清消息或政策推廣沒有散佈力。
但有問題的是這種以廣告來掩護非廣告的部分,也躲避了預算法的監督,農委會要在ptt這些平台做回應,我覺得也很合理,但你還是必須說明你是以官方的身分來做這些回答,而不是以非廣告的形式來閃躲,這樣誰知道你是不是故意搞網軍的操作呢?
最近一堆粉絲團冒出來,都是一樣的形式,根本不知道是誰,然後就用圖表加文字來進行攻擊,誰只要評論農委會或政府,他們就攻擊誰,然後拿農委會或政府單位的官方資料來做宣導,這些都是熱情的義工嗎?
這些網軍如果有拿農委會的資金做些些操作,他也符合非廣告的形式,可以合理的拿農委會的錢做這些事情,一般民眾會願意接受嗎?
除了這個1450的案子以外,更有問題的其實是前年的案子,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697717…&
這個1450萬農委會並不是第一個案子這樣去搞,最有問題的就是106年度的「新農業政策多元傳播案」跟後續擴充勞務採購案的這兩個案子,這兩個案子加起來有1355萬。
這兩個案子在台灣採購公報網上面都可以查詢到這兩個案子,立委陳宜民辦公室跟農委會索取這兩個案子的資料,農委會公關科科長黃添喜,並然來函告知「因結案報告內容係屬廠商之智慧財產無法提供」。
農委會公開招標的案子的結案報告,立法委員竟然不能查詢,更何況這些結案報告的內容是屬於農委會,一個科長用這種很瞎的理由拒絕委員查詢是為了甚麼?
結果陳宜民辦公室請農委會的秘書室主任過來說明,秘書室主任黃秀美前來說明時卻表示,「內部開會決議不予提供」。
她講的跟公關科科長講的對不起來,但結果都是一樣,就是農委會不想給,所以不給。
而且黃秀美還將公文呈上核定底價,迴避立法院監督,一個農委會公開招標的案子,為什麼農委會要藏成這樣呢?
黃科長跟黃主任這種拒絕立法委員辦公室調閱農委會公開標案的結案報告的行為,已經違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8條
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於立法院調閱文件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得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將其移送監察院依法提出糾正、糾舉或彈劾。
陳宜民辦公室依法可以送院會,再移交監察院處理。
而且星期三黃秀美主任來跟陳宜民辦公室討論之前,有某國民黨重量級立委的助理,來到陳宜民辦公室來喬這個案子,希望陳宜民辦公室不要碰這個案子,黃主任真是厲害,軟硬兼施,只可惜陳宜民辦公室不吃這套,一樣要求黃主任必須交出這份標案的結案報告,事後該助理竟然打電話到陳宜民辦公室來警告。
國民黨真的就是爛,不怕神一般的對手,只怕豬一般的隊友,國民黨的立委在監督執政黨的標案,竟然是同黨立委的助理替農委會圍事,圍事不成還敢打電話來警告,真是太不可思議了。
那這個黃秀美主任是誰呢?竟然有這種本領,連國民黨的人都叫的動。
她就是現在農委會主委陳吉仲的心腹,當初陳吉仲在當副主委的時候兼任台肥的董事長,要負責成立台農發,黃秀美就是她派過去負責把台農發成立的人員,也就是農委會口口聲聲說的民營公司台農發,卻是農委會派人協助成立的。
而黃秀美也因為協助台農發成立有功,大升官,升任農委會秘書室主任,直衝簡任十一職等。
而過去黃主任在地方的風評相當差,甚至還被號稱地下主委,許多基層對於他的行事作風敢怒不感言。
這些標案結案報告,農委會內部開會決議不與提供,這個內部,不知道有沒有包含陳吉仲主委呢?
兩個加起來1355萬的標案,到底有甚麼秘密,可以弄到黃科長跟黃主任寧願觸法也不願意交出,還可以弄到國民黨重量級立委的助理來施壓,為什麼農委會堅持要把這些標案藏起來呢?
這其中究竟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