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農會總幹事年齡限制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農會總幹事年齡限制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農會總幹事年齡限制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農會總幹事年齡限制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1萬的網紅張麗善,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立法院院會今天報告事項第14案: 邱志偉等19人擬具「農會法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1.曾任農會理事長或常務監事之服務年資,得視為前項資格所定相當薦任職以上職務年資。 2.刪除「各級農會新進總幹事之年齡,不得超過五十五歲。」之限制。 【國民黨團提復議案,主席裁定交付協商】 (協商期1個月,...

  • 農會總幹事年齡限制 在 張麗善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6-10-21 17: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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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院院會今天報告事項第14案:
    邱志偉等19人擬具「農會法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1.曾任農會理事長或常務監事之服務年資,得視為前項資格所定相當薦任職以上職務年資。
    2.刪除「各級農會新進總幹事之年齡,不得超過五十五歲。」之限制。

    【國民黨團提復議案,主席裁定交付協商】
    (協商期1個月,期滿後恐交付表決)

    我們的理由如下:
    農會是基層農民最信賴的農民組織,以往農民常說「有錢寄農會,沒錢農會借」,所以維持農會組織的和諧運作,是穩定農業發展及農民權益最好方法。

    該案增列曾任農會理事長或常務監事之服務年資,得視為登記農會總幹事候聘人資格所定之相當薦任職以上職務年資,將原本並無候聘資格的理事長及常務監事變成有資格,讓原本單純的農會選舉變得既複雜又矛盾。

    1. 農會法第21條規定,農會理、監事均為無給職,不得兼任農會聘、雇人員等職務,透過修法卻能憑空比敘為相當薦任以上職務,讓「理事長、常務監事」原本屬「權」的機構核心,取具總幹事候聘資格後,原本和總幹事維持和諧、權能分工的關係變成敵對、爾虞我詐的態勢。

    2. 取消各級農會新進總幹事年齡不得超過55歲之限制,讓原本不堪的狀態更是雪上加霜,農會總幹事是組織樞紐,其體力、精神及年齡須審慎考量,因此才有新進總幹事年齡不得超過55歲之限制,而今修法反其道而行,實令人費解。

  • 農會總幹事年齡限制 在 林岱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6-06-21 01:07:07
    有 810 人按讚

    2016.06.20(一)岱樺在經濟委員會提出三大議題
    1.農為總幹事晉用應不受年齡限制,要讓農會年輕化,且有一定的女性參與比例!
    2.農業缺工問題,農委會擬讓替代役及外役監參與,配套問題應該更加周全!
    3.食品安全,農藥殘留檢測環節哪裡出問題?要如何補強?

    影片連結:
    https://youtu.be/Je8PN3eTzZk

    #人才晉用不應受年齡限制
    #農會年輕化
    #農會也要有女性參與
    #食安教育全民響應

  • 農會總幹事年齡限制 在 蘇治芬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6-04-14 09:07:49
    有 1,123 人按讚

    把農會還給農民,路漫漫⋯

    小英主席擔心戰缐開太多⋯?
    幕僚有沒有傳誤了⋯
    什麼是戰缐?什麼是改革?
    我要謙卑,所以都不敢自稱它是改革,因為我所提出的「農會法修法」只是就不合理之處先修,至於改革農會法,是否回歸農民股金制?還差太遠,所以它不是戰缐,它是保守的腳步,徒乎奈何!!

    修法精要如下
    一、第19條。鄕鎮市農會理事長、理監事直選。
    二、第25條。總幹事得連任一次(聘任方式不變)
    三、第25條之1,總幹事年齡限制取消。
    四、農會選舉提高罰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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