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農會代收稅款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農會代收稅款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農會代收稅款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農會代收稅款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期限將屆 #地價稅 繳納「逾期代價高」💵💵 2018年地價稅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截止,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呼籲民眾如期繳納,以免逾期繳納需加徵滯納金。 該處表示,納稅義務人可於20198年12月2日前至便利商店或以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自動櫃員機、活期(儲蓄)存款帳戶、信用卡等方式繳納...

  • 農會代收稅款 在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8-11-29 16: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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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限將屆 #地價稅 繳納「逾期代價高」💵💵

    2018年地價稅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截止,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呼籲民眾如期繳納,以免逾期繳納需加徵滯納金。

    該處表示,納稅義務人可於20198年12月2日前至便利商店或以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自動櫃員機、活期(儲蓄)存款帳戶、信用卡等方式繳納地價稅款,逾該期間,僅能持繳款書至各代收稅款之銀行、農會或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機構臨櫃繳納。已辦理委託轉帳代繳稅款約定者,請於2018年11月30日前在該轉帳帳戶內預留足額繳納地價稅之存款,以免銀行扣款時存款不足而產生欠稅。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 農會代收稅款 在 陳美梅 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7-09-24 10: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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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本市106年下期營業用機動車輛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各類機動車輛應納稅額及注意事項,請依限繳納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本市106年下期營業用機動車輛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自106年10月1日起至106年10月31日止。請持繳款書至各銀行、農會、信用合作社等代收稅款處繳納,或利用信用卡(電話語音或繳稅服務網站)、約定轉帳納稅、自動櫃員機(ATM)、活期(儲蓄)存款帳戶(電話語音或繳稅服務網站)、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或下載行動支付APP等方式繳納;繳納金額2萬元以下者,亦可至萊爾富、全家、統一、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
    納稅義務人如因地址變更或其他原因在開徵期間未收到繳款書者,請向(1)交通部公路總局所屬各區監理所站(2)該局消費稅科或所屬各分局補單繳納;亦可利用itax便捷服務e卡通(網址:https://itax.tytax.gov.tw)以工商憑證申請與下載本市轄區繳款書。
    交通工具所有人或使用人未於繳款書所載繳納期間內繳清應納稅款者,每逾2日按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1滯納金至30日為止,逾30日仍未繳納者,且未申請復查者,移送強制執行。逾期未完稅之交通工具,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者,除應補稅外,並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之罰鍰,惟免再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5條規定加徵滯納金。報停、繳銷或註銷牌照之交通工具,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者,除應補稅外,並處以應納稅額2倍以下之罰鍰。
    歡迎民眾利用電話向該局查詢使用牌照稅相關事項,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總 局:3326181分機2453至2459。
    中壢分局:4515111分機603至608。
    大溪分局:3800072分機211至212。
    楊梅分局:4781974分機208至210。
    蘆竹分局:3528671分機207、210。

  • 農會代收稅款 在 陳美梅 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5-03-30 09: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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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年使用牌照稅開徵公告


    104年自用車輛及機器腳踏車全期使用牌照稅、營業用車輛上期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自104年4月1日起至104年4月30日止。應納稅款請依限持繳款書至各銀行、農會、信用合作社等代收稅款處繳納,或利用信用卡(電話語音或繳稅服務網站)、約定轉帳納稅、自動櫃員機(ATM)、活期(儲蓄)存款帳戶(電話語音或繳稅服務網站)、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等方式繳納;繳納金額2萬元以下者,亦可至萊爾富、全家、統一、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
    納稅義務人如因地址變更或其他原因在開徵期間未收到繳款書者,請向該局消費稅科或所屬分局或向交通部公路總局所屬各區監理站所補單繳納。亦可利用itax便捷服務e卡通(網址:https://itax.tytax.gov.tw)以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申請與下載本市轄區繳款書。
    交通工具所有人或使用人未於繳款書所載繳納期間內繳清應納稅款者,每逾2日按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1滯納金至30日為止,逾30日仍未繳納者,且未申請復查者,移送強制執行。逾期未完稅之交通工具,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者,除應補稅外,並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之罰鍰,惟免再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5條規定加徵滯納金。報停、繳銷或註銷牌照之交通工具,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者,除應補稅外,並處以應納稅額2倍以下之罰鍰。
    歡迎民眾利用電話向該局查詢使用牌照稅相關事項,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總 局:3326181分機2453至2459。
    中壢分局:4515111分機602至604。
    大溪分局:3800072分機211及212。
    楊梅分局:4781974分機208至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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