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農地建蔽率移轉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農地建蔽率移轉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農地建蔽率移轉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農地建蔽率移轉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833的網紅彰化縣議員温芝樺,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議會臨時會-縣府提案六 「彰化市鐵路高架化可行性研究」的歷史脈動與感動 彰化市鐵路高架化以原線高架四軌布設方式規畫,以符合全國環島鐵路網發展政策,高架路段為穿越國道3號後自金馬陸橋北側爬坡,過大埔截水溝後降坡,共9.5公里,為擴大高架化效益,將新設金馬和中央2座通勤車站;扇形車庫將動態保存,並...

  • 農地建蔽率移轉 在 彰化縣議員温芝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4-23 08:4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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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議會臨時會-縣府提案六
    「彰化市鐵路高架化可行性研究」的歷史脈動與感動

    彰化市鐵路高架化以原線高架四軌布設方式規畫,以符合全國環島鐵路網發展政策,高架路段為穿越國道3號後自金馬陸橋北側爬坡,過大埔截水溝後降坡,共9.5公里,為擴大高架化效益,將新設金馬和中央2座通勤車站;扇形車庫將動態保存,並成立鐵道文化園區,兼具古蹟活化功能。

    自宣告高架化工程進入實質開發程序,歷任3屆縣長,自100年到108年才稍有曙光,彰化市數十年來日趨老舊,高架化所帶來的銳變是縣民所引領期盼的,相對應於嘉義市區鐵路高架化民雄段,彰化市人口為民雄的三倍,未來鐵路高架化所衍生的開發價值絕對更具效益。

    彰化市鐵路高架化也是都市再造工程的建設元素之一,利用火車站周邊開發,畫分三區:鐵道文化專用區、車站專用區及商業區三個單元,以火車站為中心,利用建築物立體多功能使用,將公共運輸運具整合,增加旅客流量,開發高架化沿線土地價值,重新營造彰化市商業、住宅及公共設施的舊城新都再造計畫。

    彰化縣鐵路高架化喊了20年,2019年交通部定案,延宕許久的原因牽涉廣泛,其中彰化位於山、海線交會,調度場的遷移等,難度高,不僅存在技術問題,更涉及彰化、花壇等土地開發。

    經芝樺實際了解,在多次的審查會中,2019年7月5日仍遭否決,要求補件, 1個月後再審,其原因係審查意見認為商業開發的模式、財務規畫,還有分區的容積、建蔽率等,都得提出更具體的規畫,台鐵也要求釋出土地後的回饋、車站特區外的彰化都市更新計畫也要納入一併考量,其中更包括機務段遷移到花壇,徵收農地又該如何回饋等具體問題。

    鐵路高架化前後共召開5次協調會、初審、交通部審查也多達5次,共計10次,前置作業周延,這也是為了考量讓高架化後的效益得以明顯彰顯,彰化市鐵路高架化一案,全長9.5公里,總建設經費399億元。最終決議通過彰化鐵路高架化委員會的主持人交通部次長黃玉霖表示,雖本案過,仍囑咐未來綜合規畫階段,仍須做好相關措施:

    一、縣府成立專案小組,針對違法建物及拆遷物的權益做妥善的處理。
    二、扇形車庫及車站文資必須做妥善保存與活化使用。
    三、配合彰化建城300年的歷史,請縣府與台鐵局妥善規畫彰化大車站計畫,透過運輸導向所謂TOD的模式,進行計畫區內的容積移轉使用,尤其車站站體盡量朝高密度開發使用。
    四、縣府須做好各車站聯外交通及道路的規畫,此次是可行性評估,後續細部再進行落實規畫。

    綜上所述,鐵路高架化的推動時程攏長且嚴謹,在本次議會第六案「彰化市鐵路高架化可行性研究」的提案內容空洞,遭受部分議員質疑,應是資料繁雜,未能充分羅列在提案書上所產生的誤解,若能透過專案報告讓每個議員更詳實了解,相信也更能獲得議會的認同,在此芝樺為本案默默付出的歷任3屆縣長及工務處團隊對於本案長年的評估、規劃與所做出的努力先予肯定,也希望民眾給予縣府團隊默默付出的辛勞給予認同。

  • 農地建蔽率移轉 在 陳滄江 金門小板凳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6-07-06 17: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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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門由於1956年至1992年之間實施戰地政務,期間因政府體制制度的問題造成很多法令乖離的現象,以現在的法律觀點來看過去,簡直是不可思議。
    就以建築法規及都計來說,過往的金門申請建築是依據所謂的一紙建築令,人民百姓只要在一宗土地上,不管是什麼土地使用分區,只要簡單的平面圖,申請幾公尺乘於幾公尺的面積,高度不超過10米,即可輕易取得建築執照。
    可是問題來了,一宗土地如果是准建60%的建蔽率的話,領取使照時主管機關會將土地變更為建地,那其他40%的空地比還是農地,以致於衍生了很多問題。
    今天金沙忠孝二村將近七十住戶前來陳情,意指當初地主賣給他們自辦國宅的建地,其中的公共設施,綠地以及既成巷道目前還是地主的名字,更有甚者,他們的房屋棟距之間的空地,事實上是已經供公眾行走幾十年的巷道,竟然現在土地使用分區編列仍為建地,一二十年來,每一年都要平白無故的繳納地價稅,同時這一些地土尚未過戶給他們,如果地主要將這些道路及公設土地要過戶給他們,則需要馬上繳交數百萬的增值稅,大家感到憤憤不平。
    江哥已經實際為他們辦理過2次協調會,今天下午,特別邀請他們至稅務局再次協調會,經過充份溝通以後獲得結論如下:
    一、依照土地稅法第19條之相關規定,公共設施保留地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之土地隔離者免徵地價稅,既成道路部份,無償提供公眾使用通行免徵地價稅。
    二、土地增值稅部份,依照地稅法39條第1及第2項公共設施保留地徵收及徵收前移轉免徵,既成巷道應由都計單位認定,是以,忠孝二村棟距之間提供公眾使用行走之既成巷道,仍應由都計單為變更為計畫巷道或以其他方式證明使得免徵增值稅。
    江哥感謝金門縣稅務局王漢文局長以及一級主管親自出席協調會釋義,並同意在7月13日上午9時30分親自至現場會勘,政府官員盡心盡力的付出,議員才有努力的方向,人民的權益才會確保, 特此表達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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