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kuguy (畫家&銀行員的異想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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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不小心轉錯帳戶 銀行要經對方同意才能
時間Tue Jun 4 21:10:05 2019
不小心轉錯帳戶 銀行要經對方同意才能扣回款項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604/1460141.htm 來源:ETtoday新聞雲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過去曾發生民眾突然發現帳戶中多出一筆錢,但又不知道是誰轉的,擔心被銀行凍結帳戶
。銀行局表示,通常轉錯帳可分為3種情況,包括輸錯帳號、遭詐騙、薪轉。其中,不小
心輸錯帳號是最麻煩的。
民眾在網路購物或是轉錢給朋友時,有時會不小心輸錯帳號,將錢轉到他人帳戶裡。銀行
局表示,若錢已經匯出去,民眾要趕快通知自己帳戶的銀行,銀行會跟匯入款的銀行溝通
,匯入款銀行要去取得對方客戶同意,才能做沖銷,銀行不能直接做扣款的動作。
但若對方不同意銀行把錢扣回呢?銀行局表示,這時就變成雙方要坐下來好好談,因為收
到錢的人可以主張這是應該收到的,而轉錢出去的人也可以舉證自己轉錯帳,甚至指控對
方是不當得利。
第二種情況是被詐騙,如果民眾的帳戶發生不當資金交易,檢調單位會去通知銀行,銀行
就要把該帳戶列為警示戶,依照異常帳戶的管理規定來辦理。
第三種情況,則是公司發薪水到民眾的薪轉戶,銀行局指出,因為薪轉戶是有契約的,若
公司發現算錯薪水,就要看契約中公司是否有權可以更正,若契約中有明訂可更正,銀行
是可以先沖回再更正為正確金額。
但若公司發薪水到戶頭,員工都領出來了才發現有誤呢?銀行局說,因為薪轉戶是有契約
約定的,如果不小心花掉了,依照規定員工是要把錢還出來的。
心得:如果對方不願意還,可能要打官司了吧?但打官司麻煩,
最好是能溝通說服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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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kuguy (163.13.35.163 臺灣), 06/04/2019 21:11:20
→ tokeep: 堅持不還就侵佔.會有刑責的 06/04 21:24
推 qxxrbull: 但也只能打官司才能強制還 銀行也不能直接動 06/04 21:30
→ charles0939: 侵「占」罪 06/04 22:00
推 qkonno: 之前郵局轉錯,對方資料太久沒更新,郵局說聯絡不到對方, 06/04 22:13
→ qkonno: 只能凍結,三年了都沒下文@@ 06/04 22:13
推 A1101166: 不當得利可以告吧 06/04 22:13
推 prussian: 會有這一則新聞是因為: 06/04 22:55
→ prussian: 發錯年終獎金元大銀擅扣存戶錢金管會:沒有背信罪問題 06/04 22:55
推 chihchingho: 刑法第334條侵占罪的客體必須是物,存款是存戶對銀行 06/04 23:13
→ chihchingho: 的債權,何來的刑責? 06/04 23:13
推 wtfconk: 被動地收到款項何來侵占?況且現在詐騙集團那麼多,怎麼知 06/05 00:00
→ wtfconk: 道那不是詐欺話術,甚至還要浪費當事人時間去查證耶… 06/05 00:00
推 JUSTER: 轉帳時都已經雙重確認帳號了,轉錯還要我還錢? 06/05 01:21
推 TZUYIC: 轉錯到別人的帳戶,基本上是製造對方的麻煩,別人根本沒做 06/05 01:24
→ TZUYIC: 任何事情,卻要替你收拾殘局。 06/05 01:24
→ BlueBird5566: 領錢的時候 atm多出來幾張 你沒聯絡銀行或找警察 06/05 01:50
→ BlueBird5566: 把錢帶走還不是會被銀行告侵占 06/05 01:51
→ BlueBird5566: 錢不拿走被別人拿 也有你的事 這也是替別人製造麻 06/05 01:52
→ BlueBird5566: 煩 怎麼客戶出包還要對方同意 銀行出包不同意也不 06/05 01:52
→ BlueBird5566: 行 還會被告 06/05 01:52
推 bill0205: ATM領錢 領多 24小時內的歡樂送外帶官司 06/05 06:43
→ bill0205: 少領被扣 :已是下班時間 明天再來 06/05 06:43
推 YCL13: 銀行自己弄錯時就不是這種說法了..... 06/05 07:04
推 calase: 銀行自己弄錯的話記錄很多吧,行員也可以證明是自己疏失, 06/05 07:26
→ calase: 兩邊都是客戶的話,銀行如何確定哪一邊客戶說真話? 06/05 07:26
→ enjoyyou: 打官司就時間成本和規費而已 .. 06/05 09:13
推 ccpz: 而且轉出人說轉錯就轉錯? 如果以後轉出人說要取消就可以拿回 06/05 09:25
→ ccpz: 來,一定天下大亂 06/05 09:25
→ bitlife: 為何不提供一個額外選項,輸入戶名最後一至兩字,正確才轉 06/05 09:31
→ bitlife: ATM可能輸入中文較麻煩,但網銀應該可以做到 06/05 09:31
→ Lincoln: 希望有權有勢的人去ATM領錢被吃然後請律師告銀行 06/05 09:41
→ Lincoln: 可惜有錢人少碰ATM 這種機會沒有很多 06/05 09:42
→ Lincoln: 公司會計人員去ATM領錢 銀行一定服務周到,不敢得罪客戶 06/05 09:42
推 milk7054: 頂多告民事不當得利,哪來的刑事侵占? 06/05 12:52
推 justto: 已經有銀行網銀必須輸入末三碼,日盛轉轉樂也要輸末三碼呀 06/05 13:06
推 jean0519: 之前簿子有人轉到我帳戶收回的紀錄,完全沒有收到任何通 06/05 13:15
→ jean0519: 知 06/05 13:15
推 kichikuou: 不當得利,沒有侵占 06/05 16:25
推 banana321: 可以直接收回喔? 06/05 17:50
推 spirit119: 37樓在哪間銀行,有點恐怖 06/05 19:56
推 jean0519: 中X,我看到這篇才知道要本人同意才可以收回!但已經是3 06/05 22:10
→ jean0519: 年前的事了,當時也沒想太多想說反正本來就不是我的錢。 06/05 22:10
→ jean0519: 但現在想想覺得有點可怕 06/05 22:10
推 chihchingho: 回b大,除非是機器故障溢領有可能成立侵占遺失物(還 06/06 00:57
→ chihchingho: 有爭議),不然你的戶頭10000元,就代表你有對銀行的 06/06 00:57
→ chihchingho: 10000元債權,你領出來本來就你的權利 06/06 00:57
推 tony870414: 那我看別人不爽隨便匯款告人家侵占可以就對了嗎? 06/06 18:37
推 mariomaurer: 美金 06/07 07:18
推 lee28119: 這種刑事都不會成立啦 06/07 21:18
→ lch6692: 37樓沒被通知直接沖正應該是臨櫃辦理轉帳的時候櫃檯轉錯 06/08 16:33
→ lch6692: 而不是網銀或ATM轉錯,因為一旦櫃員做錯帳跟客人填寫的 06/08 16:33
→ lch6692: 傳票不一樣時本來就是立即沖正 06/08 16:33
→ stanwu: 希望網拍或是商家以後可以接受用LP或是街口轉帳 06/09 09:22